琴酒与朗姆见面时谈过该怎么安排伏特加。
哪怕朗姆说这是演戏,那也只是针对琴酒而言。为了增加这场演出可信度,朗姆认为杀了伏特加也是值得的。
朗姆甚至已经为此写了一点草案,不等他进一步陈述细节,琴酒就否决了他的提议:“不行。”
朗姆倒没急,他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件事绝不能泄露,他知道的太多了,只有死人才不可能吐露秘密。”
琴酒也非常认同这个理论,但理论和实际是两码事。合适的生活助理太难找了,鬼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下一个,他冷漠地想,你知道的更多,你怎么不去死一死。
他嘴上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盯着朗姆,朗姆就知道这事没得商量了。
琴酒态度这么坚决很少见,而为某个人这么做更是闻所未闻,所以朗姆立刻妥协了:“如果你想保下他,那就别让任何人找到他。”
随后朗姆假惺惺地叹了一口气,伏特加也不是必须要死,他就是想恶心一下琴酒而已。
其他机构的行动方针尚未可知,但组织的追杀与搜捕都是货真价实的,就算朗姆准备派出的人手不算多,伏特加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摆脱这场追杀。琴酒既然不同意他被当作牺牲品,那么与其让他留在身边拖后腿,不如从一开始便把他从这场闹剧中剔除。
于是刚下班没多久的鱼冢三郎被一通电话叫去赶航班,大哥只给他留了寥寥数语,直到落地去给大哥的爱车办手续时,伏特加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放假了。
或者说,已经从组织离职了。
……
——澳大利亚,珀斯。
浮标没入水中,拉力若有似无地通过传到手上,鱼冢三郎开始收线。不是条大鱼,他想。
刚来到这里的那几天,鱼冢三郎觉得总归要体现点度假的气氛,于是他特地泡在海里等待了一次日出,感觉不怎么样;变着花样折腾了几顿当地名吃,觉得还是日料更合胃口;尝试冲浪,以失败告终,他果然不适合极限运动;出海钓鱼,这个倒是体验不错,所以就保留了下来,现在他每三天出海一次。
是条鲷鱼,大概半米长,重五磅左右,与他身后甲板上躺着的那条长约三米的旗鱼相比,确实不是条大鱼。这条旗鱼之前突然咬钩,差点把他拽进海里,不过他委实无聊得可怕,所以就耐心陪它在海面上缠斗了三个小时,幸好他今天带的是卡宾,最后一枪洞穿了它的脑袋。
不到一个星期,他就已经体验够了海滨风情。倒不是失望,他清楚自己是个没有情调,无法领略自然风光美丽所在的人。他当初提的要求只有各路机构的眼线少一些,如果阳光也不错的话就更好了,大哥的选址简直完美。
他拿起抄网捞过这条咬钩的猎物,为它摘除鱼钩,转手把它放进了鱼箱,他不准备吃它,返程时他会把钓到的鱼一并倒回海里,如果钓鱼的乐趣在于吃鱼的话,这可就太可怕了。
现在他已经在珀斯待了三个星期,在这期间,除去外出买过两次生活必需品外,他仍保留的室外活动只剩钓鱼和每天晒会太阳。毕竟是座自购置起便无人居住过的别墅,介于保密性也无法雇人维护,出于磨损考虑,装修时并没有在室外做什么布置,因此他搬了把沙滩椅到临海露台。
鱼冢三郎挂上新的饵料,又一次甩钩放线,在珀斯的日子就是这么平淡。
或许有些无聊,但这正是他以前从未得到过,只存在于想象中的平淡。以往他谈不上有多么渴望这种东西,切实体验过之后发现确实如此,他果然适应不了这种生活。
今晚做鲷鱼烧吧,鱼冢三郎做好了晚餐决定,神情却开始变得有些忧虑,他想起了许久没有联系他,未来也肯定很久不会联系他的大哥,即使他对大哥再有信心,他也无法想象组织短期内覆灭的情形。
他大概要在这里住上几年了。这倒不算是坏事,他担心的不是这些,只是——
他把钓竿摆到合适的位置,喃喃自语道:“大哥已经瘦骨嶙峋了,嘴巴会碰的东西只有酒和烟。不知道大哥有没有好好吃饭……”
……
卡尔顿和琴酒吃过饭才出发前往阿卡姆,但自他们出发至今已有十二个小时,在此期间卡尔顿痛饮数杯不比泔水差多少的咖啡,至于琴酒,他工作期间不喝酒,所以只抽了两包从茶水间翻出来的烟,伏特加话说对了一半,琴酒确实可以称得上一句没有好好吃饭。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先例,遥想U.N.C.L.E时期,这样的事时有发生,无非那时琴酒尚未接触烟酒,没有以此作为调剂。
为了不引起目标相关人士的怀疑,很多室内监视任务无法携带大量即食食品,一旦任务时间拖得长了,就轮到U.N.C.L.E小队考虑下厨了。
卡尔顿拥有切菜时重伤自己的全连记录,比起当个连一顿饭都做不完的一次性消耗物,还是干好本职工作更重要;琴酒更是从没进过厨房,他的历任监护人虽然一致压榨童工,但确实都没在饮食这方面为难过他。
三人中只有MI6探员略通厨艺,不过他做出的东西太过不可名状,琴酒和卡尔顿震惊于吃下此等毒物的MI6居然毫无中毒迹象,但还是坚决保留“吃了这种东西会负工伤,甚至会造成不必要减员”的原有看法。
二人宁愿降低每餐摄入量以此来延缓即食物资的消耗,也丝毫没有尝试MI6杰作的意愿,他们是探员,是间谍,是特工,不爱自寻死路。
MI6也不强求,但他自豪地提到他的同事们都非常喜欢这个,甚至专门来找他咨询配方配方,对了,以前还有一个邻居家的小孩经常来讨教厨艺,可惜他们一家因故搬走了。卡尔顿默默在心底吐槽他们大概是为了学习便捷制毒,总不能是所有英国人都像他一样味觉失调并且拥有钢铁一般的肠胃。
任务期间挨饿,任务结束后身体状况自然好不到哪儿去。卡尔顿的情况往往会更差一点,他本来就亚健康,而他还本着关怀年轻人的态度把大半物资分给了米沙——哪怕他自己那会还不到三十岁。要是卡尔顿知道米沙当时才十四岁,他就算是饿死,去吃MI6的黑暗料理,也绝不会让米沙挨饿半分的。
不同于前任小队三人都颇擅厨艺,现役三人个个是厨房异端。
彼时使用化名担任小队长官的布莱尔对这样的情形很是无奈,小队总不能因为不会做饭或者食物中毒导致任务失败——更不用说这件事他自己也有一份责任,布莱尔尽可能地选用其他方案,但U.N.C.L.E性质特殊,没有同僚队伍,别无他法的任务只能照旧。
布莱尔已经尽己所能,就剩任务结束后自费带着小队去吃大餐,他也确实这么做了,堪称倒贴钱上班的一大典范。
MI6探员自有一套养生秘方,他不参与这类活动,于是布莱尔改为给他发餐费津贴;卡尔顿无所谓,在他眼中什么餐品都区别不大;琴酒也是一样,不过因为身体代谢有时快于常人,他会更倾向于高热量食物……就这样,他们总是拿不出主意,往往会稀里糊涂地走进路上看见的第一家快餐店。
但伏特加的另一半话就是在胡扯了,琴酒从来谈不上瘦骨嶙峋——他本人甚至无法理解诸如此类的流言到底从何而起。最近在海上漂着的半个月里,随船厨师更是以最高餐标招待他,他这次外勤没胖个十磅全仰仗他即使身处就业空窗期也没忽略例行训练。
伏特加外勤能力一般,IT能力在组织内数得上号,但这可不是琴酒就职行动组后依然选择他当直系下属,面对朗姆时力保伏特加的原因。
能力如何并不重要,就算水平差到外勤任务只起一个拖后腿的作用,他其实都没意见,前提是非卧底。反正无论如何最后都会变成这副局面,他早就适应了。
他的考察标准只是态度,也只有态度:从不肖想篡位或者送上司蹲大牢,把上司当人看,对上司诚实,上司指东绝不往西。明明是很简单的要求,整个组织除了伏特加居然找不出第二个来,令人痛心。
而伏特加不仅完美符合上述几点,还精通多项生活技能,这是加分项。最离奇的一点是他一直抱着极大的热情在琴酒身边工作。尽管他话格外多,也时常失误,很多时候伏特加的表现似乎与琴酒杀死的其他人没有区别,外人无不讶异:琴酒居然还没把他杀了?
而他却会不明所以地对忧心忡忡的旁观者解释说:“我是自愿对大哥好的。”
很多组织成员一直认为琴酒滥杀,他澄清过两次,但都起了反效果,所以也就放任自流了,但就实际而论,他杀的要么是卧底,要么是朗姆那边跳得厉害的蠢货,从未出错。
伏特加又不属于这二者,而且他本职工作一直做得很好,琴酒长期内并没有换生活助理的打算,如此看来,他离职会顺带把伏特加挖走也就不奇怪了。
这章主要写的伏特加去向和一些过往。
下章依然是他人视角。
大哥在哪里?大哥还在车祸现场。
就是很普通地想写伏特加钓鱼,旗鱼是为了玩一下美式抄网的梗。
本文伏特加不是卧底,身世很简单,组织中层的后代,不能被当作普通人放过也没必要重点关注,双亲死亡后就被组织接管,计算机方面挺有天赋,所以年纪轻轻就开始为组织干活,也避免了被丢到社会面上当组织的普通眼线。
他从没想过要脱离组织,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无法逃脱组织,并且他无所谓组织做的事,只是多少担忧自己会在某天因此丢掉性命。
虽然文中说是生活助理,但当然没冷漠到这种程度,大哥对自己小弟好,理所当然!
一些加不进正文的事:
邪恶英国菜:其他MI6学这个是为了投毒,但隔壁小孩是因为父母太忙经常不在家,没人给他做饭也没人有时间教他,身为探员家属点外卖又不太方便,于是最后去找邻居讨教了——他是真的有钢铁一般的肠胃和强迫自己味觉失调的恐怖心态。
其实U.N.C.L.E时期的僵局只需要琴酒负责处理食材卡尔顿负责做就能解决,但是这种事他们真的谁也没想到。
上司指东绝不往西:就算脑子不好使误走向南北也可以接受,别一味故意跟他意见相左就行了,但即使要求降低到这种地步也还是没有人符合。
另外憨豆特工中虚构机构MI7最开始确实是被我误写为MI6,但仔细考虑了一下之后觉得这么写也不是不能圆,后续会处理的。
卡宾:这里提到的枪是M4,大哥在天国倒计时里用的是□□改(魔改?),二者现实区别主要在于后者可以全自动。
PS:我基本就是军盲,常规武器相关都是查资料找的,可能有错误,至于非常规武器,解释权归来源影片所有。
以防万一中的万一被误会:我知道鲷鱼烧只是外形像鲷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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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离职附带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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