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

何书贤离开了任莫雪和顾绍平的家,她走在路上的时候,心里忽而就产生一种极深的落寞。他们成双成对,而自己孤孤单单,也许这就是她的心魔,她放不下一份对于真情的执念,才会爱得那么痛苦。

看到别人越幸福欢乐,就越刺激她的神经,在一遍遍地告诉她,她是个得不到感情垂怜的小丑,这是她的爱情魔咒。睡美人有白马王子,灰姑娘有十二点的南瓜马车,为什么她什么都没有?

何书贤心里面早就怀疑古鹰是不是真的喜欢她自己,但是她又觉得任莫雪不会骗她,她对她挺好的,总没有动机和理由骗她吧。

自己把古鹰给删了,她再加回去会不会显得反复无常?那不加,她就无法印证他到底是否喜欢自己。

出于种种考虑,她联系了古鹰他阿姨杜燕,杜燕本以为这两人是真没结果了,只是莫名其妙的一个大回旋,何书贤又说要加古鹰联系方式。

杜燕有点儿搞不懂现在是什么状态,她怎么会知道何书贤是被任莫雪撺掇着去追求古鹰。

“杜阿姨,在上班吗?真不好意思打扰您。”何书贤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厚脸皮政策,主打的就是一个勇敢出击。

“怎么了,书贤,听说你之前去了趟北城,这么早回来了?”杜燕倒也没有说何书贤去了又回来有什么不好不对,她就是顺口说一嘴。

“也没多早,几天前回的。听我朋友说,古先生曾经在我走了之后找过我。我就是想当见朋友一样和他聊聊天而已。”

何书贤心里面打着算盘想着,算了,我脸也不要了,要是真搞不定再说。

“你想见他而已嘛,那简单的呀。古鹰没什么朋友,也是单身人士。难得你还对他有兴趣,杜阿姨都为你们俩高兴。我把他家庭住址给你,你偷偷上去吧。”

杜燕这个人的霹雳作风,着实真让何书贤意想不到,她倒也没有想过能这么快登堂入室。感觉好像她上赶着要怎么样似的,这不太好吧。

话是这么说,何书贤还是偷摸着上去了,她不敢做得太过火,她怕古鹰把她当成犯罪嫌疑人报警处理,那就不太好了。

“唉。”

何书贤心里没底,不免得唉声叹气。她这个人有时候觉得做什么都很简单,仿佛可以一步到位,但是一旦失败又丧失了重新来一次的胆量和魄力。

“算了,我还是回去吧。”何书贤游移不定,她无法坚决心意等下去。她只等了半个小时左右,就预定打道回府的工夫。

何书贤心里面是自负的,亦是自卑的。她一方面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差,但是在自己腆着脸皮去追求别人的同时她又觉得分外的垂头丧气。

这样的挫败感、落差感令何书贤觉得自己很没劲儿,她急于去找一个像样一点儿的男人去证明自己也是有人喜欢,有人思慕的,结果却是大大打脸。

古鹰下班那会儿就在楼道上撞到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行色匆匆,穿着一身白色长裙,定睛望过去,他才发觉这个女人原来是几个月不见的何书贤。她垂眸凝思,神色恍惚,似乎有无限幽怨和泄不出的情绪压力。

其实古鹰从见到何书贤第一眼起就察觉出微妙的感**彩,何书贤是一个孤高自傲且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她这个人心思很多,但应该不会是坏心思,多半都是些自我消耗的陈腔滥调。

神经质、伪文艺青年,是他自以为自己浅显的对于何书贤的评价。

这些评价更像是一种嘲讽和负面,但是古鹰也不会真正意义上的讨厌何书贤,诚然,他对她谈不上喜欢。

他也必须承认何书贤唱歌是有魅力的,那个时候的她不再是一个女鬼般魑魑魅魅的样子,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真真正正的人类女性。

如果古鹰选择要和何书贤在一起,他敢保证,他不会过得太好。

何书贤并不会伤害自己,这是实话,但是她给别人造成的精神压力绝不会小。她并不是一个那么容易打发的女人,正如同她斤斤计较又故作大方。

“什么时候回来的?”

在何书贤下到楼道平台下面的时候,她倏忽听到有个男人在说话,起初她以为是别人在讲话,她也不太记得这把声音是源自于谁。

“何小姐,我在和你说话。”

古鹰低下头,何书贤抬起头,他们两两相望。何书贤迷茫地瞪着一双瞳眸,她的瞳眸极其幽深乌黑,像是黑曜石一样,映衬着清晰的眼巴,成语黑白分明用来形容她的这双瞳眸再合适不过。

“不好意思,我不是专程来找你的。”何书贤口不对心,她分明就是专程来找古鹰,她却固执地要表示自己本意并非如此。

“不重要。上来坐会儿?”古鹰用骨骼分明的指关节叩击楼梯的扶手,发出清脆的弹响声。

何书贤提起一口气,随之放下,她心情忐忑,却又无从下口。

“不好意思打扰你,你工作这么辛苦,我不好来浪费你的时间。”

何书贤心里是想去,她却害怕古鹰是一时兴起,他只不过是在戏弄自己。她自知她求姻缘符那件事给她造成了多少的心理阴影,当然,关时汉是第二重精神伤害。

原来,是我不配得到爱情,是我不配得到好的感情。何书贤被困在牛角尖里,她死活钻不出去,在这个断头的胡同里面绕来绕去,像是爱上自我折磨这一项糟心活动一样。

“我们还能做普通朋友,不用太紧张了。”古鹰看着何书贤的脸色变化,她似乎是想来又不敢来,反复改变主意的瞬息,像一种舒心的拉扯。

“谢谢。”何书贤装不下去,她心里想来都来了,不去他家岂不是白来一趟。甭管别人是怎么看的,自己怎么想是最重要,她要为自己作主。

上了古鹰家,何书贤顿时有一种自己涉足踏入他人私人领域的感觉。古鹰这个人果然是极其注重**的人,蓝、白、灰的装潢风格足以看出他其实是个很慢热的性子,慢到别人甚至以为他是高冷的黑面神。

有一种人是外冷内热,有一种人是外热内冷。何书贤遑认为古鹰是前者。

“水,饮料?”古鹰转过头来询问何书贤的意见。他的脸庞看不出喜恶,只是淡淡的。

“有什么饮料?”何书贤本来是想说水,但她看到古鹰的手停留在冰箱门边,她便立时改了主意。

“有加多宝、王老吉,还有旺仔牛奶。”古鹰的“饮料”原来是指这些,何书贤顿然觉得有些好笑。

她其实不反感这些饮料,只是觉得大众眼中的饮料是碳酸类型的可乐和雪碧,气泡水等等,并不会是这样养生的饮料。

“我要喝王老吉。”何书贤顺口说道。

她眼神移动时便已瞥见古鹰的木吉他乖巧安静地呆立在角落处,吉他一尘不染,看来主人把它保养得很好。

“你弹吉他很好,考级了吗?”何书贤虽然是个音乐半吊子,但是她能不偏袒的保证古鹰这个人的吉他水平不差,绝对是可以上得了台面。

“考过级,没考太多次。”古鹰拿了吉他的初级证以及中级证,他没有去考高级证,因为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弹吉他纯属兴趣爱好。

“你爱听R&B吗?”何书贤知道问出这个问题很蠢,她居然会问古鹰这个问题。可她就是问了,不带脑子的问了。

“挺喜欢的,我比较喜欢民谣和蓝调。你呢?”

古鹰竟然毫不嫌弃地和何书贤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起来,这倒是令何书贤有些吃惊,不过更多的是惊喜。

有人愿意回应她,她会觉得很愉悦。

“我比较杂食,乡村音乐我也会听,摇滚、嘻哈说唱、爵士乐,我都有喜欢的歌。”

何书贤畅谈起自己喜欢的就不累不困,一点儿畏手畏脚都没有了。一整个状态大爆发。

“嗯。那你唱给我听,我试着给你伴奏。”古鹰主动提出让何书贤唱歌,她倒也没有推脱,很爽快地就拿着连接音箱的电子麦克风开始一展歌喉。

何书贤唱的是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这也是1978年格莱美年度歌曲。歌曲的内容颇具深意,具体的解释就等待个人理解吧。

“This could be heaven or this could be hell.”

“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Then she lit up a candle.”

“然后她点燃了蜡烛。”

何书贤很喜欢这首歌,她如痴如醉地握着麦克风演唱,像一个小歌女。只是她是自由的,不受任何界限约束,她只是一名尽情尽兴的演唱者。

出乎意料,古鹰和何书贤配合得很好,他的吉他旋律伴随着何书贤的歌声,以及她背后音响的混合尾调,显得他们像是一对街头卖唱的搭档。

你还别说,要是他们俩出去天桥底下摆个音箱,支个麦克风架,估计还真能成为一类街头艺术。在霓虹灯遍布的绿港城市,他们唱着怀旧的歌曲,弹着没有插电的吉他,一切都像是刚刚开始。

这一刻,不止是何书贤,连古鹰都感觉到了,他们俩在音乐上的合拍。

在对于音乐的追求上,他们是一致的。一样不追随潮流,一样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再古老的歌曲,只要是好歌,他们都会深深的记得。

“唱得真好。”古鹰放下吉他,他为她鼓掌,不吝啬地赞美道。

“谢谢。”何书贤的眼眶中噙着薄泪,她忽然就释怀了,古鹰不喜欢自己不是他的错,他并没有伤害过自己,他至少是认同她的音乐审美。

这样,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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