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营商,便是稀物求多,众者寻精,普通的东西制造一个噱头,黄土也能吹成金。
知道了理论,接下来只需要付出亿点点的实践,再加上一个灵活的头脑,钱财进账如流水不是梦,你我皆是人上人。
桓家小少爷自是深刻理解了这份前人心血的总结,于是那年杏花微雨,他正好脑袋一热,阔手一挥,包下了整个藕花村的藕花池,把老爷子给的闯荡钱花了个比脸都干净。
垄断虽是做生意的常用手段,但亦是一念神魔的独木桥,产品和风向无一可落下,找错了时机,不说赚钱,没有亏掉亵裤?已然是万幸。
偏偏是江南水腴,偏偏是无处不在的藕花,前些年糟蹋了一塘又一塘,到底是多木讷的人才会去碰这门生意。
桓良退烧后拉着贴身侍从愁了一个晚上,又叫又闹,眼泪也几度盈满眼眶,思来想去却不愿回家向父母低头,最终咬了咬牙,自己造的孽自己来还。
到了收莲藕的时节,监工传来消息说是村上发生了点怪事,村民没人敢下水,莲藕是暂时收不了了。
桓良听到这儿事,气不打一处来:生病脑子糊涂包下一个烂摊子,眼看能捞回几个子之际又来一出讲都讲不清的糟心事。
时运不济?分明是老天成心和我作对呢!
桓良不信这个邪了,随即动身前往藕花村,铁了心要亲自监督,直到作物安生运上货车。
到了藕花村深入探寻一番,那件村民口中的怪事逐渐明晰起来:
南边一片藕花塘分给了李家,某天早上李大娘划船去收莲藕时,看见藕花里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拿不准是什么,就带了家里的男丁去打探。
这一看不得了啊,竟然是一个人,穿着白色的衣服,看不清脸,也不知死活,僵硬地躺在河滩上,前去的村民试着叫唤了几声,那人依然一动不动。
估计是死了,怕是水鬼来讨命的——村里这样传着。
藕花村依水而生,敬水也畏水,尤其忌讳淹死的人。丰收时令本应喜庆,出了这么一档事,没人想招惹麻烦。
那人就这么在水里泡着,藕也一点点烂在泥地里,时间不等人,桓良当晚就召集了仅有的几个家仆,宣布……他要去捞尸。
尸体自然要葬在村里的,到时候桓良会再出一笔钱让村民好生操办,毕竟死者为大,就当是行善积德了。
隔日,桓良换上短衣,带了两个水性好的家仆,坐小舟前往李氏的藕花塘,一簇白色在绿丛中格外显眼。
移船相近,小舟冲上河滩,桓良指挥两个家仆把人抬到船上,自己捂着鼻子缩在一角。
“往那边放点。”桓良挥舞手臂,生怕沾上一点死人味。
“少爷,这个人可能还没死。”家仆小心把人放下,手指搭上对方的脖颈,“没有尸肿也没有腐臭,虽通体冰凉,但仍有很微弱的脉搏,还剩一口气。”
桓良微微向前探身,仔细打量这个半死不活的人:脸被头发糊住了,看不清;没有戴配饰,肉眼看不出外伤,不过他的衣服好像挺值钱的——桓良提起胆子摸了摸衣服干净的地方,确是有钱人才穿得起的好面料。
难不成是意外遇险的富家子弟?桓良心想,反正立碑的钱早就拨出去了,不如把人救了,卖个恩情,晚点狠狠讹他一笔。
听说没有死人,村民们终于放下心,组织着挖藕去了。桓良吩咐家仆把人洗干净,主卧给他休息用,自己则请来大夫帮他搭脉,又抓了几副药。
依大夫的意思,此人五脏六腑都受到重创,一般是活不下来的。可他应当是习武之人,体内真气浑厚,周天运转,逐渐修复了内伤,接下来只能调理,没有什么猛药,生死全靠他自己。
调理相对保守,但费时又费钱,如今忙着收成,手脚健全的都干活去了,桓良不愿碰脏泥,被迫留下照顾病号。
人大部分时间昏迷不醒,桓良闲的发慌,开始琢磨这批作物该卖到哪儿去。
藕是鲜货,船运到北方早烂坏了,保鲜的成本高,不实际。
南方盛产藕,每年都溢产,价格抬不上去,即使全卖出去也几乎回本,没意思。
不如就北上吧,运到哪算哪,总能多赚一点……
思考之际,桓良也没忘记去看看病号的情况。挑开罗帷,床上的人半睁开眼,眼底混浊,或许还是有些意识模糊。
桓良端来一碗水,用棉条蘸着给他润唇:“记得是我救你一条命,以后好好报答我。”
那个人的精力不允许他保持清醒,眼睛重新阖上,下次睁开也不知何时。
晚上熬药,一副内用,一副外敷。先熬煮三刻,趁热时给病人擦身,另一份放凉了再用器具喂给他喝,若无帮手,这一套全要桓良亲自来做。
小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从小到大就没干过脏活累活,汤药煮沸不久就要擦拭,桓良的手每次都烫得通红。他想着那个人霸占了他的床还可以一脸理所应当的享受他的服侍,真有一巴掌扇死那个人的冲动。
几天后桓良去盘点货物,回来听说那个人起了烧热,他没闲工夫管。又过了两天,烧退了,清晨桓良去探望他时,人就已经醒了。
四目相对,桓良长长舒了口气:“老天爷啊,总算醒了。”
是时候报恩了吧!
桓良在床沿坐下,直勾勾盯着那个人,道:“你哪来的?叫什么名字?家里什么资产啊?”
那个人不知所措地摇了摇头。
“真忘了?”桓良眯起充满怀疑的眼睛,“那你记得什么?”
回答依旧是否定。
不好,他什么都忘了,我去问谁要恩钱啊?
在对方未经污染完全纯良的目光中,桓良先前的鲜活逐渐褪色成黑白,乌云密布。
没关系,早晚会想起来的,桓良试图安慰自己。他打量着对面的人,道:“总要称呼你的要不我给你取一个。”
“放心,绝对雅。”桓良俯首思索,“在藕花塘发现你的,藕花的雅名是什么来着?芙蓉……江湖上一般怎么叫厉害的人的……”
桓良灵光一现,脑子里出现了那个之后很多年回想起也自我佩服的名字:“那你就叫——芙蓉君!”
出淤泥而不染,闯山河而不移,天下第一芙蓉君。
妙哉。
“……”所谓的芙蓉君似乎想说什么,半抬起的手被桓良抓着按回去。
“有事晚上说,我忙得很呢。”桓良抽走芙蓉君正背靠着的枕头,强迫他躺下,“到时候会有人端茶送饭来的,有事叫他们就行,别给我乱跑。”
早上有了兴致,干活也轻松。桓良打算把藕分成两批,精品专供周围地区的酒楼饭店,品质逊色一些的运到外地买,左右不会糟蹋东西,运气好呢兴许还能达成长期合作,多开辟些渠道,以后的路才会好走。
由桓良定下精品的标准,最先选中的两根,他让人带回去炖盅排骨汤,给芙蓉君尝口鲜。
汤喝没喝到不知道,反正家仆火急火燎上报时,人已经失踪半个时辰了。
“他说要找什么剑,失心疯了一样,拦都拦不住。”
“什么剑啊,我看他才贱!”桓良深吸一口气,太阳穴发麻,眼前仿佛有热气翻腾。
好小子,憋了个大的。
接着一声令下:“愣是干着急呀?找人去啊!”
三次了,终于保住笔名了【偏氯酸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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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芙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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