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汽腾腾间,穆凝姝肤白胜雪,衬得脸庞和耳尖的绯红越发凸显。
赫连煊走上前,一手揽腰,一手抄在膝后,将人从水里捞出来。
穆凝姝突然失衡,顾不上遮掩,双手本能环住他的脖子。
意识到现在是何场面后,她连忙伸出一只手,遮住他双眼。
“不、不准看!”
掌心中,似有羽毛扫过。
他眨了下眼,虚心求教道:“你这样遮住孤视线,孤无法走路。还是说,公主有意为之,想让孤就这般多抱抱你?倒是……好办法。”
“我没有我不是你别胡说——”
穆凝姝哽住,放开也不是,不放也不是,一时之间,僵直发愣。
平时看大家骑马挺轻松,她不知道初学时,大腿内侧肌肤容易磨破。下水前,亦没察觉皮肤有破损。
她怕冷,喜欢用偏烫的水泡澡,刚才跟往常一样,直接泡进热水里。谁料破皮遇烫水,痛得她几乎原地升天。
亏她平日里自诩为一个兽医外加半个人医,今晚却犯蠢犯得没眼看。
偏偏赫连煊回来得不是时候,被他撞上。
身上都是水,水凉了,冷得她一哆嗦。
赫连煊提示道:“屏风上有件睡袍。”
她闻言,慌忙扯过那件赤色睡袍,按在身前。
赫连煊重见光明,不慌不忙将怀中之人打量一番,才送到床上安置。
一落床,她手忙脚乱裹上睡袍,低头抱膝自闭。
“不要裹那么紧。伤口浸过水,须得先晾干再上药。”赫连煊从怀中掏出只小盒子,“估计你新学骑马会有伤,孤回来前特意去取了药。没想到你是真莽,还将侍女都遣散出去,生怕烫不死。你照顾马是把好手,照顾自己却不太会。”
她丢了大脸面,脾气心性藏得不如平时稳当,反驳道:“我才没那么笨。但凡你再晚来一点点,我自己都能爬出来了,用不着你捞。至于说照顾自己,我从小都有侍女照顾,照顾马是来草原后新学的技能,不可以吗?”
“行。公主说是就是。”
他坐到床边,伸手去掀她遮身的睡袍。手指才触碰到她腿根,她连连往床里边儿缩。
冬天寒冷,药膏凝固坚硬。
赫连煊将盒子捂在掌中,道:“露出来,晾干后上药。尽快弄完,孤要睡了。”
他语气正经平淡,她不好再扭扭捏捏,侧卧着,掀开衣袍,让患处通风。
大腿内侧破皮发红,遭热水泡过,粉白一片,惨不忍睹。
待伤口晾干后,赫连煊的药膏也捂化,吩咐她道:“腿张开。”
穆凝姝浑身写满拒绝,磕巴道:“我自己来吧。这、这个,我自己来!”
赫连煊语气淡然,“你有两个选项。自己分开,或者孤替你掰开。”
顺着他的逻辑,穆凝姝愣愣问道:“为什么不能有第三个选项,我自己来。以及第四个选项,让侍女来?”
赫连煊没再说话,伸手实行方才说的第二个选项。
穆凝姝慌忙阻拦,“住手英雄!我来!我自己来!”
她侧过身坐着,尽力用睡袍遮挡住身子,只露出下边儿那条腿的内侧。
赫连煊指尖蘸上药膏,涂抹在她大腿内侧伤处。
他的手,长得极漂亮。
骨节修长,指甲干净圆润,肤色均匀细腻。
他动作放得很轻,指尖却免不得接触到她的肌肤。
长期习武动刀剑,他指腹长了层薄薄的茧子。
她感到轻微的粗砺扫过,忍不住发出极轻的嘶气声。
“疼?”他问。
穆凝姝摇摇头,旋即,又点点头。
这点儿疼痛,于她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但她忽然想到,娇养长大的公主,应当是很怕疼的,便违心道:“有、有一点疼。”
他指尖动作更轻了。
帐中灯火融融,给他镀上层暖黄,他黑如鸦羽的睫毛半遮住眼眸,不似平日那样锋利,整个人气质温和许多。
她想起从前在宫里听过的典狱奇事。
说是,有个男犯容貌俊美非凡,因劫了官家财物要斩首,当地妇人纷纷替他求情,泪洒官府。后来,动静闹太大,连当地富绅的小姐都赶去凑热闹,竟对男犯一见钟情。
劫财并非谋反之类的重罪,可花金银消灾,小姐便让她老爹花钱赎人,将男犯买回家为奴。至于后续是哪种奴,并不重要,总归是靠脸活了下来。
由此可见,坏人长得过分好看,是件极可怕的事。
幸亏赫连煊是帝王将相,造反祸害男人。若他是个游手好闲之徒,天天上街骗女人吃软饭,恐怕这世上得多出无数颗人财两空的破碎芳心。
他这双眼睛生得极美,不露锋芒时,看狗都深情。
她玩心忽起,又轻声吟哦一下。
赫连煊顿住,动作越发缓慢。
反反复复玩过几次后,他似是发现她的耍弄,停手抬眼,朝她看来。
穆凝姝稳住心神,蹙眉继续装,“是真的很疼呀。要是换作你表妹,她都哭上几轮了。还好我这个公主比较坚强。”
“嗯,是。公主最坚强。”他直视她眼睛,“其实,不需要太坚强。痛的话,哭几场也没什么。”
说罢,他再度低头上药。
这个回复,把穆凝姝整不会了。
听上去,并不像反讽。
她随口说句玩笑话,赫连煊竟能表示认同。他对女人,不知是有所误解,还是格外宽厚。或者说,跟他身旁真正贵族出身的女孩子相比,她不哭,都算坚强。
他垂眸上药,神态认真。
好似在抛光一件极其珍稀的珠宝,又似在勾勒一副绝世名画,容不得一丝丝失误。
她再是演不下去,绽出个笑来,“单于,你不用这么仔细,我又不是琉璃瓶子,一碰就碎。这种小伤,放几天不管,都能自愈,用不着涂药麻烦。”
赫连煊完成一侧上药,却未理会她的话,只道:“好了,换另一边。”
不知怎地,他嗓音不如方才清亮,有些沙哑。
他今晚帮她上药,对她这么好,她自然而然对他多出几分柔软关切:“你嗓子怎么哑了呀?难道是刚才我沾湿你,让你受凉了?您别管我了,先叫个御医来看看吧。”
她声音温柔悦耳,宛如莺啼,很是动听。
赫连煊言简意赅:“闭嘴。听话。”
她讪讪安静,照他话做。
这人真的很奇怪。
她觉得他会生气时,他总是意料外的宽宥。但当她觉得,他挺好、挺和气时,他又会冷不丁朝她发脾气。
须知,如她这般听话配合的好病患,难得一见。她婉拒过他帮忙,他自己非要,现在又嫌她麻烦,对她不耐烦。
好不讲道理。
或许是多年的戏精生涯,让他对扮演温良太子有执念。所以,他时而习惯性表演和善,时而又忍不住流露出凶残本性。颠来倒去,整个人就显得特别阴晴不定。
此推测,很合理,很顺畅。
有句名言曰:要成功,先发疯。这句话的含金量,还在持续上升中。成功人士,多少得沾点儿精神方面的疾病。
像她这种精神状态良好的人,从世俗意义上讲,就挺失败。
她胡思乱想间,药已上完。
赫连煊收拾完残局,前去沐浴,待回来时,床榻上的姑娘趴在枕上,已沉沉睡去。昔日引以为傲的端正睡姿,早已不知被她抛到了何处。
他才躺下没一会儿,她就舍了枕头,一咕噜滚进他怀中,找个最舒服的位置,熟练而精准。
一只手拽住他衣襟,再抬起一条腿,搭在他腿上,紧紧同他贴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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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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