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飞阳的马转上了大路,地面顿时变得平整宽阔起来。
欢闹的曲调演奏过一遍又一遍,丝毫没有倦怠的迹象。
而严家庄里的老老少少们,约莫着迎亲队伍下了山,也都准备着要动身了。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辆敞亮的骡子车。
上面坐着花老伯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老街坊。
往后是几辆大小不一的驴车和牛车,是庄子里人自发凑的。
为的自然带腿脚不便的老人、妇女们下山。
一起去传闻中京城最好的酒楼——杯莫停里,讨杯喜酒喝。
当然了,绝大多数庄里人还是跟在车辆的周围,结伴步行而去。
进城的路算不上近,可对于庄稼地里长起来的人们,这些距离还算不得什么。
孩子们自然是高兴的,一边吃着娃娃包里的糖果点心,一边呼朋引伴地跟在大人们后头。
活像群穿着花衣服的小猴子,简直没有一刻安静。
制造出来的声响,一点儿也不必前头的锣鼓队小。
微风习习吹过,摇动着道路两旁的树枝,将凉爽送到抬轿的楚一巡面前。
他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这拂面的清风,只觉身心舒畅。
额头上的汗珠都变得凉起来。
“过几天,去师父坟前看看吧,陪他老人家聊聊天儿……”
他在心里盘算着,自己已经多久没去看过,他老人家了呢?
似乎飞骑营搬进卫信苑之后,他就再也没得空前去。
一方面是因为卫信苑远在城郊,另一方面则是骑兵训练比先前更加艰苦严格。
大家伙没日没夜地苦熬苦练,只为能早日派上用场。
“得先去买上只酱油鸭,再来上两个猪蹄子,拎上壶好酒,才能去啊——”
楚一巡边想边笑。
“也不知隔了这么久才去看师父,他老人家会不会生气?”
“是会说我没良心,把他一个人晾在一边儿,还是会让我安心办差,说他自己一切都好呢?”
他回想着刚才那老汉的声音和面孔,心里满是无尽的遐想。
“嗯……应该是先拿拐棍打我两下,骂我是个不孝之徒。”
“然后乐呵呵地接过酒肉,告诫我好生当兵、好生训练,他那儿一切都好,用不着我操心吧?”
想到这里,楚一巡乐得愈发厉害。
“是啊,能不好吗?反正人都没了,黄土一埋,墓碑一立,再不好都好了……”
哎,师父要知道现在的自己这么会顶嘴,不知要气成什么样子?
对了,以前遇见这种情况时,他都是怎么做得来着?
哦,哦,想起来了——
过去凡遇上这种嘴犟的时候,师父都会用手拍打自己后脑勺。
边拍还边说:“小毛孩子,真是翅膀硬了!”
随着脑海里话音落地,楚一巡的脑袋竟真不自主地向前点了一下。
直接惊动了另一侧的周迹杭,赶紧往他那边望去。
还以为楚一巡是被什么东西绊了脚。
可就在两人转过头,四目相对的刹那。
多年生死之交所形成默契,在这一刻化作无言的了解,流转于彼此之间:
“我没事儿,就是想我师父了,我想去看看他。”
“嗯,我也想家了,我想回家看看我爹娘,还有弟弟妹妹。”
“是啊,飞阳都娶亲了,咱们这些人也是时候,再往前走一步了!”
“可不是嘛,的确是时候了!”
与轿子后面,那俩人的内心激荡不同。
回程路上的谭鸢,心里竟比去时还要平静。
或许应该这么说——
自打他来到这个世上,有了记忆起,他的心就从未如此平静过。
过去的他,虽然行走在江湖中,看似来去自如,浑身是胆。
可只有谭鸢自己清楚,他的心比铁还硬,比冰更冷。
那并不是一种宁和坦然的状态,甚至算不上冷漠。
而是一种介乎于生死之间的游离,说生不是生,说死又谈不上死。
如果非要在谭鸢有限的词汇表达中,筛选出一个与这种状态相近的词。
那恐怕就只能是“麻木”了。
所以,他习惯杀戮。
看着上一瞬还活蹦乱跳的生命,下一刻就流着血倒在自己脚边。
谭鸢才能捕捉到一丝存在的价值。
别的生命已经消亡,但自己却没有,这就是价值……
有,却也仅仅到此为止。
其实,加入暗卫以前,谭鸢在江湖上就已经混出了一定名声。
那些怕他的人和恨他的人聚在一起,给他起了个“血牙”的外号。
从此,这个外号伴着四处散播的追杀令,一直跟随着谭鸢。
拜这张赏金不菲的悬赏令所赐。
江湖上怕被他杀的人和想杀他的人,总算一样多了。
但谭鸢从来都没有躲藏过。
他杀人,也等着被人杀。
这似乎就是他天生的命数。
没人知道他打哪儿来,谭鸢自己也不知道。
或许,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不然为什么,自己会对前尘往事,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他最早能回忆起的画面,就是染血的人头,和空洞的双眼……
追杀漫长而持久,无止无休。
可谭鸢还是没弄明白,自己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
只不过,他的对手显然不这样想。
悬赏的金额就是谭鸢的价值——
他的性命,能让人买房子置地。
他的头颅,能供人天天换新娘、夜夜做新郎,
这就是意义!
可惜的是,梦想虽然很美好。
但到头来却成了每一个挑战谭鸢的人,临死时脑海里闪过的五彩碎片……
花轿进入了市区,路反而更不好走了。
严飞阳骑着白马在前面,也不得不放慢步伐左右挪动。
以闪避路上或采买、或赶路、或闲逛、或围观的行人。
他颀长的影子投到地上,如一片随风摆动的巨大树叶。
来来回回、零零碎碎。
如果有人盯着看一会儿,包管会觉得头晕。
这拥挤让谭鸢很不舒服,他厌恶人多的地方,尤其是集市。
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开心,充满活力。
似乎都有着明确的目标和可奔的前路。
汇聚在一起的火热生命力,会让谭鸢疑惑,更会让他恐惧。
而今天,很神奇的,那种恐惧感消失了,多年疑惑的答案似乎开始浮出水面。
谭鸢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刚才想到哪儿了?
对,是“血牙”!
他这颗嗜血的尖牙,不但狠辣阴毒,亦永远独来独往。
曾经的谭鸢是没有朋友的,一个都没有。
他不能理解那种照过几次面、喝过几顿酒、说过几次话。
就能把命交给对方的感情。
他不喜欢有人在身边,毕竟他连自己都不喜欢。
“喜欢”这个词对谭鸢来说,是一种既强烈又脆弱的情感。
他不需要。
他的生活里只有鲜血和杀戮,别的什么也没有。
一路从北往南,再一路从西到东,谭鸢逐渐厌倦了这种杀与被杀的游戏。
谁让每次,他都是胜利的那一方呢?
游戏一旦缺少悬念,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魅力。
游戏中的人会迅速熄灭热情,只留下无尽的嫌恶与疲倦。
只是,当严飞阳找到他,邀请他加入暗卫。
并顺手帮他解决掉两个偷袭者时,谭鸢还是犹豫了。
虽然那份新差事的确很具有诱惑性,充满着未知、残酷、阴谋和不定。
天生就对谭鸢这种人的胃口。
可他一来怕受拘束。
二来不愿与人产生过多交集,因此他提出要和严飞阳比试一场。
如果严飞阳赢了,自己二话不说就跟着对方走。
任凭差遣、至死不叛。
但如果自己赢了,严飞阳就得把命留下,做他手里的下一个孤魂野鬼。
谁知严飞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应下了这个要求。
并说让谭鸢来定比试内容,自己自会奉陪到底。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不带半点儿恐惧的眼睛!
谭鸢兴奋起来,一如多年后在鹰喙山演习时,面对郑星辰那样。
他从怀中掏出两枚边缘布满尖刺的圆形暗器,说要一招定胜负。
三步之后,两人同时回身出手,谁的暗器碰到对方,就算谁赢。
严飞阳答应下来,看都没看谭鸢,就拿过那枚黑黑小小的利器。
较量随即展开,但开始和结束都只有一瞬间。
当谭鸢看清严飞阳的脸时,两枚飞奴儿皆掉在两人中间的空地上,深深扎进了土里。
严飞阳的那枚,显然比自己的还要深上两分。
按照约定,谭鸢当即就加入了暗卫,并第一次对旁人产生出了好奇心。
据后来严飞阳自己说,他的反应能力也只能挡住谭鸢一击。
如果当时谭鸢反悔补刀,或者定规矩的时候不是一枚定胜负。
自己,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
可这不重要。
谭鸢深知,即便自己能将暗器耍得出神入化。
速度最快、准头最好的依然是第一发。
能抵挡下那样狠厉的进攻,足以说明严飞阳超群的功力。
面前的白马转进了巷子口。
周围的谈话声里,有了越来越多熟悉的口音,是飞骑营那些人。
他们齐齐聚在街巷周围,时刻准备着用自己的一腔激情。
来为这场婚礼,添上更加火热的颜色。
锣声、鼓声、钹声和唢呐声纠缠在一起,从后面赶了上来。
如浪潮席卷过沙滩,由后往前推着一行人,涌进那条并不算宽敞的巷子里。
谭鸢看见王成思裹在一身暗红色长衫里。
头上戴着圆顶小帽,颇有些账房或主簿的模样。
只听他沉了两口气 ,响着迎面而来气势如虹的迎亲队伍唱道:
“下马——落轿——”
话音刚落,严飞阳便用力勒住缰绳,翻身下来。
将马匹,拴在门前临时安置的吉木旁。
与此同时,花轿亦稳稳落地,没有半分颠簸摇晃。
但花向晚悬了一路的心,并没有因为这一下而安定,反倒愈发紧张起来。
这种心情,她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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