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完,卡迪夫说:“这就是我的答案了。”
按照两人的约定,辛巴也要回答他一个问题。卡迪夫却没急着提问。
暮色渐沉,室内光线昏暗,他隐约笑了笑。“茶都凉了,你的答案不如留到下次。放心,我不会忘的。”
“这本书可以借我几天吗?”临别时,辛巴拿起那本《洛朗植物图鉴》问道。
卡迪夫仿佛犹豫了一瞬。
“当然。”
……
一出牢房,金牙便缀上来。“怎么样,问出点啥了吗?”
辛巴叹气:“听了一个长长的三角爱情故事。”
金牙当他又被卡迪夫糊弄了。“嗨,他么,剖开心肝都掏不出几句实在话。”他对着窗外投入的夕照,不住地琢磨着手上的玛瑙烟盒。“你说这个能值多少?”
辛巴走南闯北多年,眼力还是有的,把那烟盒仔细瞅了瞅,便比出个价钱。
金牙瞪了半天眼,珍而重之地烟盒收入怀中,一本正经道:“卡迪夫是个好人,他不会是蜘蛛的。”
辛巴懒得理他,低头看了看手上的《洛朗植物图鉴》。这本书中隐藏着克拉伦斯发疯的真相。十三年前,卡迪夫因探访克拉伦斯之事,触及公爵隐秘才被投入狱中,手上有这本书,一定不是巧合。
他想到一种可能:卡迪夫并非蜘蛛,只是借“圣米歇尔之审判”的名头,翻搅德·蒙蒂霍家族二十年前的旧案,伺机扳倒公爵,重获自由。
总之,拼图还差最关键的几片,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
正想着,两人已经走到石楼底层。辛巴脚步一转,准备去医务室探望阿兰。
怪的是,医务室里空无一人,连一向守在这里的林恩也不知去向。金牙还沉浸在暴富的喜悦里,开开心心道:“俩人出去溜达了?啧,珍妮小子终于肯下床了啊。”
辛巴蹙起眉头。昨天来看时,阿兰还像木雕泥塑一般毫无反应,怎么会突然就出门了?
他心中难安,往外寻去。一出石楼,就撞见了心急火燎四处张望的林恩。看见他,林恩赶忙跑来。
“辛巴先生!”林恩脸色煞白,惊魂未定,“阿兰被带走了!我、我跟着他们,看到他……被带进了红房子。”
辛巴匆匆留下句:“去找莫瑟夫。”便朝红房子赶去。
……
斯宾塞的家乡在圣米歇尔山附近,祖辈都靠牧羊为生。
他也曾是一名牧羊人。生活虽不富余,但平静安稳。他喜爱羊群,它们温驯、恬静,为主人奉献一切——诞下羊羔,产羊奶、羊毛,最后是羊皮、羊肉,索求的不过是每天被带到草甸上,花一天的功夫慢吞吞地咀嚼青草。
他本该一辈子牧羊,却因为接踵而至的不幸失去羊群。为了养家糊口,只好穿越草甸和沙洲,来到圣米歇尔山成为一名狱警。放牧的不再是嚼食青草的羊,而是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毛孔里流淌着鲜血与罪恶的囚犯。
他厌恨这份工作,但他需要钱,十分需要。一家人都指着他的薪水吃饭。
“我不明白,莫瑟夫先生,我是狱警,怎能听命于囚犯?”
“斯宾塞,你干了这么多年,还不清楚吗?瘟神,马斯蒂夫不是普通的囚犯,他背后……”莫瑟夫干脆挑明了,“这是公爵大人的命令。”
斯宾塞愣了愣。“蒙蒂霍……”
莫瑟夫苦劝:“不要说你,我也得听瘟神的。放心,只要瘟神揪出他要找的人,以后还是一切照常。这段时间就忍忍吧,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别管别问,也、也别来向我汇报。我会给你开一笔额外的津贴。”
斯宾塞十分不情愿,皱着眉头苦恼,一抬头,见莫瑟夫脸色已经很不好,连忙道:“好,我听您的。”
莫瑟夫又叫来四个人,要他们听从斯宾塞的命令。
斯宾塞此前一直负责看守红房子,也就是在门口站岗、保管钥匙、按时落锁,实际上极少直面瘟神。如今他站岗的位置从大门口换到了会客厅门外,以便听候差遣。每次听到铁球在地面拖动的沉闷声响,他就汗毛耸立。
与瘟神共处一室更是种可怕的体验。对方极具压迫感的体型,与外形极不协调的着装和金丝眼镜,让斯宾塞感觉自己面对着一头披着人皮的野兽。而自己正是怯弱的羔羊,不敢生出一点儿反抗之心。
按照瘟神的命令,他把那两个人带进了红房子。
斯宾塞不敢抬头,只听见瘟神的声音在头顶滚动:“很好。去大门口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
另外四个同伴正在门口站岗,见斯宾塞出来,便急着向他打探:“他要那两个人做什么?”
斯宾塞只觉背后冷汗黏腻,他摇了摇头。“总之,不许任何人入内。”
那四人听了,低声议论起来:“除了耗子,另外那个愣愣的小子是谁?”
“1421号。进来时间不长,外号叫珍妮。”
“带他来的时候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像是个傻子。”
“嘿,被毒牙玩傻了吧。”
大伙儿一起看向最后说话这人,后者猥琐地笑了。“毒牙最喜欢金发的小子了,不是吗?”
“听你这么说,我想起来了!大概半月前,传言有囚犯跳崖自杀,说的就是这个珍妮。不想‘自\杀’没几天,在红房子里找到人了。”
“这小子没死,毒牙反倒失踪了……”
“……”
一阵诡异的沉默。有人往上一指,顺着他的手指,众人的目光投向大教堂至高处,金光灼灼的圣米歇尔铜像。他们蓦然想起那行血字,不由心魂震颤。
——审判即刻降临。
恰在此时,红房子里传出一声惨叫,凄厉得不似人声。惨叫声一叠叠响起,像小刀挑拨着人们的神经,最后戛然而止。
没有人出声,斯宾塞等人伫立着,苍白僵硬得如同死尸。静默是缓慢施加的力,将神经不断拉长、再拉长,绷紧到不堪忍受的地步。
匆忙赶来的脚步声打破了这可怖的静默。
几名狱警冷汗淋淋地望向来人。正是辛巴。
……
被拖进红房子之前,耗子已经在地牢中待了很久、很久。
久到意识自肉身逃逸、涣散,半融化在浓汤一般的黑暗里。
骤然离开地下室,傍晚的光线几乎将他灼伤。他死死地捂住眼睛,像只破麻袋一样被人拖进红房子,丢在地上。他触摸到柔软的地毯,努力睁开眼,泪水让眼前模糊一片,不知身在何处,只察觉到另一个人被丢到了旁边。
闷雷般的低沉声音在上方响起:“很好。去大门口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
耗子浑身一震,恨不能退缩回地牢,永远留在黑暗之中。
他朝着声音的方向拜倒,颤声道:“马斯蒂夫大人!”
“朱利安向我提起过你。”
耗子茫然地眨了眨眼睛,生理性泪水在他肮脏的脸上留下两道亮痕。“朱、朱利安?”
“你们叫他毒牙。”瘟神说,“知道他的本名吗?朱利安·德·梅洛,是个相当高雅、动听的名字呢。”
耗子拼命睁大眼睛,模糊的视野慢慢清晰。他看到一个巨大的色块——几乎挤占了半个房间,那是瘟神。自己身边还有另一个人,他看不清对方的样貌,只看到油腻枯黄的头发,连忙跪地求饶。
“毒牙……不,朱利安大人!我、我完全照您的吩咐做了呀。”血腥回忆闪过,耗子剧烈颤抖着,仍继续说道:“为了证明我对您、对马斯蒂夫大人的绝对忠诚,我剖开那个小子,取了他的心肝,放进了银餐盘……”
对方不言不语,耗子更害怕了,哭了起来。“干完那事儿,我就被关进了地牢。他们不停地折磨我,拷问我……”
瘟神道:“看清楚,那可不是朱利安。”
耗子愣了愣,用力抹去眼泪,凑近去看——对上一双空洞的蔚蓝色眼睛。他惊骇地向后仰倒,目眦欲裂。“你!怎么可能?!”他竟爬向瘟神,“大人,那是鬼,是鬼啊!他早就死了,是我亲手……”
瘟神叹息。“朱利安啊,我可怜的仆人。”
他没有费心向耗子解释,当他动手剖取心肝时,铁床上蒙着麻袋的受难者已经被蜘蛛掉包了。瘟神微微俯身,对上耗子昂起的、卑微肮脏的脸,沉声道:“接下来的话,你要仔细回答。如果答案令我满意,我便如约接受你的忠心。”
耗子慌道:“是、是!”
“我告诉你:当时酒窖里,除了你、朱利安,以及这个蓝眼睛的小子,还有第四个人。”
“第……第四个人?”
“对。告诉我关于他的一切——听到的,看到的,闻到的,不管什么,都可以。”
耗子张了张嘴,感到浑身僵冷。他完全不知道所谓的“第四个人”!
他眼珠乱颤,拼命在脑海中翻搅,一瞬间福至心灵。他急着开口,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撕心裂肺地咳嗽了几声,才哑声道:“是的,是的,我想起来了……在那个时候,毒牙告诉我怎么取心的时候,我仿佛听到脚步声,回头,在很深、很黑的地方看到两点淡光,那是……一双眼睛。”
“眼睛?”
“可错眼就不见了,我、我当时怕得要命,以为是幻觉……”
“唉,这可不行。”瘟神温和道,“所有人都长着两只眼睛。光知道这个,我是找不到那个人的。”
“您、您要找他?”
“找到他。即使找不到,也要杀了他。不计代价。”
耗子觉得这话很怪。找不到人,怎么杀他呢?他当然不敢多问,绞尽脑汁地搜索回忆,脸皱成一团。可除了那双眼睛,实在没有其他线索了。
好在瘟神没有逼迫他,而将目光转向另外一人。
“那么,你呢?”瘟神问蓝眼睛。
耗子心惊胆战地跟着望过去,他的眼睛已经适应光线,可以看清楚了。只见珍妮抱膝蹲坐在地上,目光空洞,面无表情,不像鬼,倒是失了魂的空壳。
耗子心想:难道他没死?他又想起昏暗灯光下红艳艳的腔体,精神濒临崩溃,想到——这是审判!死者归来,神明将审判他的罪行!他开始啜泣。
瘟神再次问道:“酒窖里,有人救了你。你对那个人可有印象?”
蓝眼睛毫无反应。
瘟神有些苦恼的样子,思忖片刻,拿起搭在椅背在上的东西,抖开来穿在身上。那是一件宽大的深色罩衣。
耗子呆呆地仰头看着。瘟神对他微笑:“我不喜欢弄脏衣服。”
他把金丝眼镜摘下来,用手绢包好,仔仔细细地收进口袋。
他说:“这世界太脏了。水,空气,里面都是灰尘,脏的要命。你知道什么最干净吗?”瘟神戳了戳自己的胸口。
耗子勉强笑着说:“您,您是说纯洁的心灵吗?”
瘟神一阵狂笑,手指从胸口划拉至小腹。“这里,人的内腔,干干净净的,永远沾不到灰尘。”
他垂眼看着耗子,语调亲切,眼神阴森。
“好啦,是时候献出你的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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