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启民牙帐

大业三年,因杨广欲北巡出塞外,遣长孙晟先往突厥启民可汗处宣诏以迎天子。

长孙晟骑着通体炭黑唯四蹄踏雪的特勒驹悠悠在草原上巡视,一路行来,他极目远眺,身后旌旗猎猎,远处焉支山脉连绵起伏,天地一线,突然,他眉头一皱,抖擞缰绳,肥硕的马体微微震动,直奔突厥汗王的牙帐而去。

届时启民可汗得知长孙晟要来,已率领一众契丹、奚、霫、吐谷浑等十几个部落的酋长在牙帐外迎接,只见长孙晟全副铠甲,金光闪闪,出鞘的横刀斜指向地面,长孙晟的手握在龙凤刀柄上,眉间的一丝阴翳使得启民可汗后脊生出寒意。

“呵,可汗,好久不见。”

长孙晟一抱手,在马上并未下马。十几位酋长均面面相觑,熟稔长孙晟的启民可汗上前一躬身,抚上马鬃,叹道:“这真是一匹好马,转眼我与将军,已经三年未见了。”

这匹汗血宝马正是义成公主出嫁时,他随行护送,启民可汗阿史那染干所赠,一人妻二公主,对启民可汗来说,自然是莫大的殊荣,因他使用离间之计分化突厥各部,培植启民可汗势大,启民可汗对他向来毕恭毕敬。

而长孙晟,数十年同突厥打交道,心狠手辣,亦非善类,突厥人都非常怕他,“闻其弓声,谓为霹雳,见其走马,称为闪电”。

长孙晟见牙帐外杂草丛生,便欲降威于启民可汗,使众部落慑服,他挑刀尖割刈一草,旋至鼻下,谓启民可汗曰:“此乃香草耳?”

启民可汗一时不解其意,只道:“不过是普通的草而已。”

“是么?”长孙晟冷冷道,“天子行幸所在,诸侯躬亲洒扫,耘除御路,以表至敬之心。今牙中芜秽,误为留香草耳!”

启民可汗会其意,于是佩刀亲除,长孙晟马上扫视,各部酋长均躬身除草,以迎圣天子莅临。

暮霭沉沉,苍茫夜色中,车轮滚滚,烟尘四起。观风行殿如同一座巨大的山峦,矗立在广袤无垠的原野上,缓慢移动。五百名侍卫立于行殿外围,护卫帝王安全。身后,五十多万名甲士,十多万匹骏马,数不清的飘扬字旗和辎重行李一路绵延数百里。

宽阔的道路两旁,从未见过如此壮观城郭的突厥牧民,一个个目瞪口呆,他们都以为是神迹降临,慌张地顶礼膜拜,在骈阗的车马经过之后,他们牵起了他们的马,而不是骑在马背上。

杨广端坐在行宫中,对于伏首贴耳的突厥臣民不以为意,四周灯烛辉煌,火光星星点点汇成了一条赤焰巨龙,盘缠在行辕周围。

天色暗了……

“加速。”

一声令下,观风行殿犹如移动的飓风,以惊人的速度在这草原上掀起一股沙暴。

启民可汗等恭恭敬敬的在大帐前等候,预备排开盛大的仪仗,演奏乐舞,甚至可以适时地露出他们的战马和各种精良器械,以彰显自己的实力。

夜风吹过,突厥大帐上的兽头微微晃动,启民可汗的视野里,远方出现了一点星光,接着,星光铺天满地涌来,像是潮水一般,快速地淹没到他眼前,变成了滔天巨浪,此刻,他看清楚了,那是一座巨大的可以移动的坚固城堡,城堡内灯火通明,光照如昼,他的瞳孔骤然收缩,嘴唇微微张着,几乎所有的人,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

那一刻,他毫不怀疑,那乌压压的一片,掣着火光而来的真神们,可以将这片草原吞噬。

启民可汗不得不感到震惧,他回头望向身后的高句丽使者,脸色一沉。将他放在人群中,显然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但好在,他已经借长孙晟之口,向天/朝皇帝说明了这一情况。

蟠龙赤潮越来越近,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使得历久弥坚的焉支山脉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动摇,熊熊火光中映照出启民可汗饱经风沙的脸,霜白染上他的鬓梢,草原的风雨更平添出许多纵横沟壑,他已经五十五岁了,身子骨没有想象中那么硬朗,此刻遭受了内心的巨创,更像是一株在北风中摇摆的枯草,众酋长在他的身后,都沉默不语。

训练有素的隋朝士兵,个个赳桓昂行,前阵是马骑兵,轻甲羽箭,后依次为重甲兵、弓箭手、斧钺手、车骑兵、步兵,尽皆精气神十足,仿佛不是他们日行千里来到榆林。

早已等在前路引导的突厥青年一手按在胸前,单膝跪下,朝他们的圣人可汗行礼,座上之宾微微一笑。

“这位是启民可汗的长子咄吉世,愿做陛下的马前卒,效犬马之劳。”

这位突厥王子听到一旁的武将如此介绍,并未着恼,反而一脸虔诚,武将是他所敬重的人,他的箭是神箭,他的马是神马,草原上没有比得过他的人,所以,他是草原人心目中的英雄。而能够让英雄为之效忠的人,在年轻的咄吉世看来,更加应该是不世出的大英雄。

咄吉世将大队人马引领至牙帐前,突厥人天生体形高大,高鼻雕目,瞳孔中还散发着微微的蓝光,年轻的咄吉世与半百的长孙晟一前一后,几近比肩,却仍能看出长孙晟姿貌风采不输,长孙晟引荐启民可汗率领众部落酋长进入王帐内,在前为高座上的杨广一一介绍,透露出一种自信和豁达。

启民可汗与他的儿子咄吉世一样,留着小八字胡,他的发丝下垂成绺,编成辫发,垂在脑后,整齐划一。今日,他并没有戴嵌满宝石的突厥王王冠,而是头戴一顶宽边的貂皮帽子,帽子上绣着错综复杂的金莲花纹,他的右耳坠着硕大的黄金耳环,身上是与耳环同色的灿金色长袍,袍子为了保暖,缘边和袖筒都用上等的羊毛加缝处理过,外加精巧的皮革装饰,既展现了游牧民族的粗犷,也不失贵族的优雅。

众人身居的王帐,是一顶特意为杨广所准备的豪华大帐,大帐坐落在金河北岸连谷的一片草场坡地上,数百个连成一片的帐篷环绕着中央最高大的主帐——可汗金帐,它像一把巨幅无边的金色大伞压下,又像是人工开造了一条蜿蜒山脉,山脚碧波荡漾,山麓是雪的莹白,山顶则绽放乌金色光芒万丈。主帐前,两根高大的旗杆顶部飘扬着狼头坐纛,每当风起,旗帜便随风呼呼作响,仿佛是遥远战鼓的回音。

牙帐内,丝绸与兽皮编织成的地毯铺满了整个空间,帐篷正中的坐床上垂搭下一整块毛色鲜亮的虎皮,虎皮上斑驳相间的黄黑条纹书写着一个个大大的王字,宛如自然的杰作。

御座上的帝王一眼便看到了与隋朝中断朝贡数年的高句丽使者,这使得他大为光火,当即饬令示好的高句丽使者回国转告其王高元入朝觐见。

高句丽使者不忿,却又悻悻地,受命。按照隋朝的礼节,跪下,拜谢。

“阿史那染干有幸得见圣人可汗天威,乃太阳神赐福于我!”

启民可汗率众部三千五百人伏地叩拜,敬献斟酒,甚是恭敬,杨广得意举杯,开启了今夜的狂欢。

瞬间,草原上热闹了起来,星辰仿佛倾洒在黑绒布上的珍珠,伴随着羯鼓的声音滚落,无数身着彩色毛皮服饰的突厥勇士和娇艳的少女们,围绕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开始了他们的歌舞。

男子们粗犷的歌声与烈火的噼啪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原始而有力的节奏。他们的舞步豪放而不羁,伴随着手中马鞭的挥舞,似乎在草原上画出了一道道疾驰的痕迹。女子们则以轻盈的步伐和柔美的歌声相呼应,她们的笑容灿烂,眼中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双脚扑朔跳跃如同森林里的驯鹿。

浩瀚天地间,众人的歌声和笑声交融着,不分种族,直到月色东沉,篝火渐渐熄灭,才带着一丝不舍,缓缓落幕。

启明星的微光中,一场影响两国交谊的辩论正在悄然展开。

“契丹入寇辽西,其背后主使必乃高句丽。”

“高句丽虽是主谋,想来突厥亦脱不了干系,否则何以高句丽的使者,会今日出现在王帐之内?”

崔君素和裴矩一唱一和,长孙晟的目光越过王座,落于布幕上吊挂的狼牙耜骨上,不知怎的,他蓦然就联想起来当年韦云起在契丹营地不论男女大杀四万。

“季晟,你以为启民可是真心臣服?会否暗结纳于高句丽?”

帝王的声音听不出喜怒来。

一时间,焦点便落在了长孙晟的身上,谁都知道,多年来长孙晟一直负责突厥的经营,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以夷制夷,功劳甚伟,是以两朝受勋,从一个小小的司卫上士摇身一变为今日的武卫将军。

“启民可汗深受皇恩,数度入朝恳请易服,同心共戮契丹部,有目共睹。若生狼子野心,陛下必不得知高句丽使。然启民年事已高,其后继者若不行以规束,犹恐有趁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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