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梦书熟练地将鲜虾开背,放入适量的料酒、柠檬汁、盐油腌制,转而看向案台上那一只毛毛刺刺的菠萝。
平日他并不喜欢吃这种水果,原因有很多,比如不是很容易削皮、泡盐水要等,吃起来味道也不是一定就甜,种种条条框框都让他在水果市场里放弃菠萝作为首选。
只有在馋菠萝炒饭的时候,他才会想起来八宝的空间里,那一小片鲜少光顾的菠萝地。
“阿书阿书,我的那份要很多很多的虾。”
馋嘴的狐狸又在厨房找个地方猫着,垂涎着即将诞生的美食,明明知道饭还没做好,现在还吃不到,但它就跟有受虐倾向一样,对这种折磨乐此不彼。
这一回它选择蹲在冰箱上,从高处俯视,探头探脑地看着程梦书所有的动作,中途还来一个情不自禁的请求,就像每一次那样,鸡多点……鱼多点……总之肉多一点点……
“知道了。”
程梦书习惯性地应和着,继续着自己节奏动作,至于小狐狸的要求?那是做好之后的事。
菠萝完整取块,留下没有一点损伤的空壳,各种食材洗净切好装盘,再按照顺序下锅。
程梦书把虾肉下在锅里,伴着少量油看着虾快速弯曲变红,几下煸炒去腥后立马装盘,紧接着就把事先准备好的蛋液倒进锅里,蛋液快速凝结,变成金灿灿的大饼。
依次下入蔬菜粒、米饭快速翻炒,虾仁再重新倒入,借着大火将所有的食材融合,然后加盐、生抽、鸡粉调味,最后再翻炒几下,一份热腾腾,散发着米饭、鸡蛋、虾仁等混合香气的炒饭就大功告成。
八宝盯着锅边大盘子上的半个菠萝壳死命看,口水都快滴下来了,金灿灿的菠萝壳里装着粒粒分明的米饭,偶尔能觑见打散的小块鸡蛋,虾仁、菠萝、胡萝卜、青豆点缀在上头,鲜明的色彩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快快快,我要吃我要吃!”
小狐狸已经忍不住了,叫嚷着从冰箱上面跳下来,跑到程梦书的面前,不停地用尾巴扫过他的手臂,就跟挠痒痒似的,勾得人心里直发软。
程梦书宠溺地摸一把面前的小狐狸,然后拿出勺子,以及八宝吃饭专用的狐狸状碗,舀一大勺放进碗里。
“还要多一点虾仁……”
程梦书小声嘀咕着,用筷子挑出肉眼能看到的大部分虾都堆到狐狸碗里,往小狐狸面前推了推,“吃吧,小心烫到。”
“嗯嗯,不会的。”
说完八宝直接埋首痛吃,吃一口菠萝的酸甜与虾的鲜嫩交汇,每种食材都搭配的天衣无缝,直把狐吃得连头都不抬,见状程梦书只好无奈一笑,端着剩余的炒饭出去外面,打算坐在柜台边好好享用。
此时的太阳已经完全落下,老城区这条街上只有零星几家店仍然开着,亮着的灯像沉在黑色河水里的钻石,闪闪发光。
外面街道视线昏暗,路灯却还没有亮起,程梦书将晚饭放在柜台上,打开了店里头的灯,一瞬间,白色灯光充盈了这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店。
程梦书站在门边,感受到穿街走巷的风拂过脸颊,它调皮地打了招呼就跑。
抬头望了望天空,隐隐能看到远处有一团黑云聚拢,随着风动的方向,慢慢悠悠往自己这边飘过来。
“八宝,待会可能有雨,吃完饭把后院晒着的衣服收一下。”程梦书扭头就冲着厨房方向喊。
“哦,好。”
腮帮子鼓鼓的小狐狸炒饭还没来得及咽下,听到主人的呼唤立马就给予回应,然后继续美滋滋地吃自己的饭,心想着后院就只晒了一件衬衫,吃完饭叼回来而已,很容易的事。
这边程梦书在吃着晚饭,另一边的曲宸才难得早早下班,正开车回家。
他家离公司不远,十五分钟的路程,再加上避开了高峰期,很快就回到了家中。
此时家里的保姆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曲宸推开家门,就闻到了饭菜的香气,以及那坐在客厅喝茶看电视新闻的父亲。
“回来了?洗洗手准备吃饭吧。”曲绍说着关了电视,摘下鼻梁上的老花眼镜,有些疲惫地捏了捏。
两人有着相似的面容,如出一辙的沉稳神态,不过曲父比起曲宸,还多了一种时光赋予他的成熟感。
曲宸轻声地“嗯”了一声,将包放在沙发上,然后拿出里面的书递给曲绍,本来打算生日那天送出,但在得到后,他莫名不想再等待。
“什么东西?”曲绍不明所以地接过书,又把眼镜戴好,等看清书封面上的字后,顿时流露出一种既惊又喜的神情,开口第一句就是,“你见到他了?他还好吗?你对他感觉怎么样?”
曲宸疑惑地盯着自家父亲的表情看,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些问题。
“父亲,你问的人,是指这本书的所有者,小程老板吗?”
曲绍白了一眼自家有的时候精明,有的时候又反应迟钝的儿子,没好气地道:“你都已经拿到书了,那问的除了他还有谁?”
“父亲认识小程老板?”
“我和他父亲是故交,以前受对方照顾许多,至于你说的小程老板,小时候不仅见过,还抱过他呢,你们小一辈的要是合得来,就多走动走动。”
说完这话,曲绍还特意暗暗观察了曲宸的表情,见自家儿子没有表现出厌恶的神情,就知道两人的第一次见面,给他留下的印象不错。
果不其然,曲宸的下一句就是:“原来是这样,我们相处得应该还不错,毕竟小程老板不仅脾气好,做饭也很好吃。”
曲绍诧异,“你还吃他做的饭了?”
“嗯。”
“你这饭量没把人家小老板吓到吧。”曲绍张嘴就是揭自家儿子的短。
“父亲,我们还是吃饭吧。”
对于老父亲的揭短,曲宸有着一套丰富的应对经验,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拿吃的堵住嘴。
晚饭过后,曲宸回书房继续处理公事。
期间家里工作十多年的阿姨,按照惯例往书房送牛奶。
曲宸的视线偶然从电脑屏幕移开,瞟到桌上的牛杯杯时,下意识愣了一下,随即无奈地看向送牛奶来的人。
“李姨,这种兔子牛奶杯是我小时候的喜好,但我已经不是孩子,以后就不要用了。”
被唤作李姨的妇女并没有露出,被雇主提点两句就惊慌的神态,在这个家里工作多年的她,很清楚家里每个人的喜好。
因此她温婉地笑了笑,道:“宸少爷不喜欢,那就不用,不过家里和外头不一样,少爷哪天要是想起来喜欢了,随时可以吩咐一声,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把它清洗干净用上。”
说完,李姨向曲宸点头示意,随后动作轻巧地离开了书房。
书房中的曲宸,在目送李姨离开后,目光就直接停留在杯盖上面,看着那捂着脸沉睡的粉红兔子,还有那装饰着兔爪的勺柄,忍不住想起了下午认识的程梦书。
对方睡着的模样和那只兔子有点像,不好意思的神态也很像,看起来脾气就特别软,好像谁都能欺负他一样,以后再见面,一定要告诉对方,对待不讲理的人不能太好脾气,要凶一点,不然会吃亏。
“兔子牛奶杯……”曲宸端起杯子仔细端详,随后扬起一抹极淡的笑容,“在家里用……好像也不错。”
说完喝了一口杯中的牛奶,眉头舒缓却是轻轻说了一句,“太甜了。”
九点以后,老城区街巷里游荡的风突然变得暴烈起来,本来舒缓的微风开始变得有攻击性,窗户玻璃被吹得“砰砰”作响,一些老房子的铁皮屋顶也发出“咔拉拉”的声音,像是在婉拒热烈狂风一起流浪的邀请。
“呜~好舒服~”
吃饱喝足的八宝趴在店门外,任由着扫荡的风将它的毛发吹得全部炸起,一边吹还一边喊在店里头抄写的程梦书,“阿书阿书,外面风好大,好好玩啊!快出来我们一起玩~”
柜台前的程梦书不为所动,只是停下笔看着门外的小狐狸,劝诫道:“大雨马上就要下了,你最好现在就回店里来,不然等会儿毛发淋湿了,不管你再怎么喊不舒服,我都不会帮你吹毛的。”
“才不会,八宝速度很快,绝对会在雨落下之前回来的。”小狐狸对于自己的速度不是一般的自信。
程梦书无奈摇头,“好吧,那就随你。”
说完,继续埋头抄写,“北冥有鱼,其名为鲲………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在暴雨来临之前,距离书店两公里的地方,一个穿着黑色袍子,手上拿着铁链,作古人打扮的男人走在无人的大街上。
他脸色涨得通红,走路东倒西歪,好像能随时倒在马路牙子上大睡一觉。
而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用铁链拴着,披头散发看不清模样的女人,随着男人漂浮的脚步,被铁链拉扯着蹒跚往前走。
打头的男人根本没注意到身后女人逐渐变得不善的眼神,只望着眼前的路,醉醺醺地嘀咕,“书店……要去一家没有招牌的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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