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遇

霍言把鞋脱了,盘腿在床,努力回想有关自己和林雨霏相遇的情景,所能想起来的,有这么些线索。

那天他特地身穿一套精致的西装去参加一个人的婚礼。

那人算是他高中一起打过球的,不过考上大学就没再联系,一次朋友聚会碰见,直接就让他来参加婚礼,还说记得随礼,随礼还不能太少。

他觉得随礼本是个心意,直接问,变了味儿不说,有种强迫感。

就像是在说,在这个社会上行走,这些礼节都是必须的,你不来代表你不合群。

作为一个社会人,不合群可是大忌,况且我都这么当面儿跟你说了,不来?就是不够义气,以后难混。

诶?偏不!

于是在礼柜上写了名字,在礼金那一栏,写了好几个零。

当时负责礼柜的人眼神全是愕然和嫌弃。

肯定了,第一次遇见来吃酒席不带钱的,不带钱吧就悄悄进去坐着吃嘛,还跑到礼柜来丢脸。

穷鬼,穷就穷嘛,还打扮得人模狗样。

霍言觉得这不叫丢脸,这叫自我修养,在自我意志的带领下,做出选择,保持优雅。

在礼柜上宣誓完那微小的自由意志,准备往里走的时候,林雨菲出现了。

她在他身后笑了半天,上前在他名字下面儿依葫芦画瓢,随着礼柜人员第二次嫌弃的注目礼——组团丢脸来了!

俩人并肩往酒席走。

“相见恨晚呐,”林雨菲说,“我早就想这么做了!”

“也是被迫来的?”

“可不是?我跟新娘子就在公司打了声招呼,就喊我了,不来又不好,来了也不爽。”

“同事啊?”霍言余光去瞄了眼那新娘,“可你以后还得在公司里混,这样没影响?”

“怕什么,她这种我还不知道,你瞧瞧她肚子,来公司两个月没有,立马结婚办酒,随后产假,再随后,可能就得当全职妈妈。”

“哦…”霍言明白,“我们混饭,他们混钱。”

俩人坐一桌上,开始看那一套婚礼流程。

霍言此时才特地去观察了林雨菲的面貌,瓜子脸,双眼皮,鼻挺,嘴倒是有些大,染了些红的长发随意在后脑挽了个发髻,上面还插着一发簪,一身薄荷绿v领连衣裙,显得脖颈线条优美,妆化得适宜。

实属于天然系美女那一类。

“还没等台上司仪把流程走完,我们就开始吃菜,那一桌子的人看见我们吃,也就不客气了。毕竟参加的婚礼千千万,能找出让你瞩目的,稀少。”霍言讲到这里,笑出声,“而且认识不认识的,都知道上面儿讲的真爱大多都是场面话。”

“我还没参加过婚礼,这是第一次,”林小渊语气颓丧,“而且,就像你说的,他肯定不太愿意见到我。”

“你没什么朋友?同事什么的邀请你去参加?”

“没有,只有一个玩伴,很早就离开了。”

“是吗…”

霍言一听,懂了他的悲伤。

人一说到死亡,就有了哀伤,就算那死亡离你很遥远。

“之后呢?”林小渊哀伤去得快,兴致勃勃地继续问他,“吃完好吃的,你们就分开了?”

“没有,她上台去抢捧花了。”

“抢到没?”

“那都不叫抢,她刚上去,捧花就不偏不倚地砸中了她,”说到这里,霍言嘴角又浮了一抹笑,好似让他重新回味了一遍当时的美好,“她下台对着我笑,然后说,看见没,这叫运气,之后还把那捧花分我一半,说:遇见我,你运气也不小。”

“是个有趣的人。”

林小渊目光游移到了车窗外。

“是…在这之后,她还从酒席一人拿了瓶红酒,跑到江边,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天,喝完了整瓶红酒。”

霍言说完,脸红了些,但也是几秒的事。

红是因为那天俩人醉得不轻,在酒店疯狂了一把。

那场面回想起来,真的是气吞山河,恨不能把对方以及周围的东西,都揉搓变形,变成自己喜欢的形状。

不过几秒后那抹微红消失不见,是因为这些早就已经是往事,乘风而去。

“你看,初遇每当后来一回想,脸上的笑都藏不住。”

林小渊笔在纸上画了个笑脸,举在他面前,古灵精怪的气息无法掩藏。

“那是因为最后能走在一起,”霍言喜他那灵气,又觉着莫名其妙,眉头稍皱,“最后走不到一起,这美好回忆起来就都不是滋味。还有一种,一开始见面留下的印象都不好,后来相处后变好的吗?”

“那也是因为有个好的结局,才会觉得开始的相遇,是不打不相识,如果结果不好,那初遇就根本不值得回想了,所以——”林小渊头一歪,调皮,“结局最重要——”

“那你呢?”霍言好奇心又起,“你跟他,怎么相识的?”

“我?”

林小渊一愣,无从说起的表情显露无疑。

霍言看在眼里,困惑:怎么是这个表情,是不好的初遇呢,还是因为结局不好就不值得细说?

半天才听他说了句:“我是他捡回去的。”

“?”

霍言这一顿好奇被浇灌,长出来一长串疑问晃啊晃。

捡——回去?

怎么个捡法儿,又不是一只狗一只猫,在大街上溜达被人看上,随后问:要不要跟我走啊?然后你点点头,就被捡了回去。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是细问的话,就得牵出好多信息。

比如:你是无家可归了,才随意被人捡回家?那不得是个悲伤,不…悲惨的故事吗?

还有,捡你的人什么心态,难不成还真的把你当成宠物那般喂养?

“我…”

林小渊在他心底里感叹号和问号相互交叠的时候,也在犹豫不决,最后慢慢讲起他怎么被捡回去的过程。

原来,他初中时家里发生了变故,本就是单亲家庭,妈妈还病故了,房子被外婆抢走。

一般来讲,一个成年人的房子和存款在去世以后,她母亲分一半,孩子分一半。

但是他未成年啊,只能是先在外婆的管辖下,等他长大再给他。

但是呢,那房子存款还在他外婆手里的时候,他外婆去世了。

那么,房子就被他外婆的其他4个子女分了。

等于是,自己本来有一半儿的房子存款,现在变成了5分之一,而那些亲戚找了个借口,就给了些小钱给他,房子就没了。

无家可归,只能在街上溜达,没处可去,还没有未来可言。

“多大的时候在流浪?”

霍言升起些心疼,不过全被不可思议给掩盖,总觉得哪里不合乎情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头。

“15岁,刚刚初中毕业。”

“他们都不管你?”

“不管。”

“你没找社区帮忙?”

“没有。”

“……”

“之后我跟后巷的猫咪一起待过20几天,还认识了些比我大的流浪汉,毕竟我身上还有些钱,我还给他们买了被子,还有吃的,最后钱没了,他们就拿他们的吃食喂养我。”

“喂养你?”

真是个奇怪的说法,好像已经把自己放在宠物或者被饲养的位置上,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的喂养。

“我就跟那些猫咪一起,吃一样的东西,最好吃的,就是小鱼干了哟——”

说到小鱼干,林小渊丢给他一抹眼风。

那一抹眼风的意味里,好像是在说:小鱼干很好吃,还有,你应该知道它很好吃的意思。

“之后呢?”

霍言根本没注意到他眸子里的饱含的深意。

“之后,有个人有一天来喂猫咪吃东西,碰见了我,然后问我怎么不回家,我就说我没有家,他就问想不想有个家,我说想,就跟他回家了。”

“就因为这么一句话,你就跟个陌生人回去了?”

“他没事儿都到其它巷子里去喂猫,一定不是个坏人。”

霍言心里扑腾一下,不知道是种嘲笑还是一种固有的思维作祟。

随便让人捡回家的能是什么好人!

可那脸上的单纯你要怎么去形容,他没见过,却透着前所未有的矛盾。

心里浮出些不愉快,并且说出他的想法。

“喜欢猫的就不是坏人?喜欢猫不一定喜欢人。还有,你难道没听说前些年有个新闻,一个人天天去喂猫,结果把猫喂饱后,杀了它们吗?”

“!”林小渊难以理解他言辞里藏着的目的,就那么望着他,手握着笔,拽紧了问,“杀了猫?”

“你不知道那个新闻?他方式还很多,扭断了它们的脖子、拿脚往墙上踢、从楼上扔下去、活活烧死…”

“你说这个什么意思!”林小渊愤怒打断了他,“你是想说他也是这种坏人?”

霍言见他生气,想说自己多嘴了,检讨了自己说这话的目的,确实是自己私人情绪。

他最受不了这个世界里还有什么单纯的人存在,特别是都这么大人了,这年头,小孩儿都不信世界什么都美好。

以前有一首歌:如果世界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他当时一听就觉得有问题,如果都是贡献方,那谁是接受的那一方?只有一个献出,一个接受,彼此消融,那世界才能合理运转。

还有小时候听那首歌,《种太阳》。

歌词说:他有个美丽的愿望,居然想把太阳种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先不说这种愿望不科学,送到北冰洋的那一颗把冰川化了,直接地球变水球。就说中国以前神话里,人们被当空的几个太阳所折磨那么久,后羿费劲把那多的太阳射下来,你居然又要种上去!

当然也可以说是自己咬文嚼字了,小题大做了。

但是在霍言的意识里,太阳和影子同时存在,才是这个世界本来的样子。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世界很美好,到处都是光明,然后经过社会洗礼后,哭丧着说,世界怎么那么黑暗?

泰戈尔先生说得好,明明是我们认错了世界,反而说世界欺骗了我们。

“我是说,对猫好,不一定就是个好人。”

霍言也不想道歉,可他忍不住要教教面前这人——天真诚然可贵,但要结合现实才对。

“嘿嘿,你说的,也有道理。”

林小渊生气到缓和的面貌,简直可以用突变来形容,翻脸一秒,回脸一秒。

他笑说:“他也不是什么好人,把我捡回去后,就把我锁起来了。”

“什么意思?”

霍言的惊讶程度让他嘴巴都不自觉张开了。

“就是,当成一只小狗一样,戴了个项圈,上面有个牌子,给我取了个名字,然后说:以后我就是他的了,得听他的话。”

“……”

“他说,这就是家。”

“……”

“家就是,一个人发号施令,一个人听从那些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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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让人捡回家的能是什么好人
连载中百尺树上卧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