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丢盔弃甲

一屋子的御医见皇上面色不善,立时提了十二分的小心,赶忙跪行至沈言之身边,将他围得严严实实,那景象,像要把沈言之生吞活剥了一般。

清洗的清洗,上药的上药,把脉的把脉,开方的开方,温德宫还是第一次这么热闹,忙上忙下,忙得沈言之心都乱了。其实这里边最怕的就是他了,尤其瞥见殊易那张铁青的脸,连呼吸都放轻了,御医脸色稍有不对便一哆嗦,生怕得到让他心死的答案,虽然在刀尖划过皮肤时他就料想到最坏的结果了,但当殊易将真相血淋淋地摆在他面前,还是会不由自主地难过。

不知过了几盏茶的功夫,那几位御医终于消停下来,排排跪好,却是谁也不敢先开口。

殊易看了看跪坐在地上,肿着半张脸又被迫喝了好几碗苦药的沈言之,淡淡问:“伤势如何,能恢复如初吗?”

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沈言之胆怯地抬头,看见宫里最有名望的许御医上前几步,欲言又止。

他在宫里的时日也不短了,哪一个嫔妃不将容貌视为第一等大事呢,何况是个只能靠皇帝恩宠活下去的男孩子,无论结果如何,他都实在不忍,于是躬身道:“公子的伤痕不算深,臣在药里加了珍珠粉,再配以内服,平日注意忌口,大概不会留下疤痕。”

“大概?”殊易挑眉,脸色沉得难看,又见这些御医一个一个胆小如鼠的模样,更添厌烦,一挥手遣了他们出去。

殊易站起身走了过来,一手扣住沈言之下巴强迫他抬起头,方才夜色正浓火光昏暗,看得还不甚清楚,如今映在烛火下才知竟这样可怖,青紫的脸上横跨一条狰狞的伤口,原该是似玉雕凿的人儿,却变成了这副模样……

一挥手,重重的一个耳光打在沈言之脸上,就打在满是伤痕的那半边脸上,沈言之踉跄地倒在一边,面无血色,眼神无光,似是完全不在意殊易的任何举动。

也不知殊易这一路上如何忍耐,恐怕这一巴掌他早就想打,却憋到现在。

旁边的元宝噗通一声便跪了下来,狠狠的一个头磕在地上,哽咽地乞求:“皇上,您饶了公子吧,您这样会毁了公子的——”

殊易扫了他一眼,又回过头看看沈言之,冷笑一声:“他怕是也好不了了,倒不如朕亲手毁了——”

“皇上!”沈言之惊叫一声,他分明看到殊易眼中闪过的一丝狠厉,也看到他握紧的拳头上泛起的青筋,他相信殊易真的会杀了他,可他不能死不想死,惊慌失措地拉了殊易的衣角,语不成语句不成句,最后的挣扎:“臣一定能好,臣怎么会就这么毁了,不会的,不会的,臣一定能好……”

沈言之疯了一样的痴语,听得殊易更不耐烦,猛地一甩,沈言之再次狼狈地摔在地上,最后的视线落在殊易精致的长靴之上,冷冰冰的话语从头顶传来:“什么时候伤好了再来见朕,要是好不了了,你就替朕守着这座宫殿守到死吧。”

听着殊易的脚步声一声一声远去,沈言之就这么趴在地上,头埋在臂弯里,也不知什么时候眼泪落下来,不想哭出声,又怕泪水沾染到伤口上,只能瞪大了眼睛看着冰冰凉凉的地面,任由其一滴一滴滴落。

元宝跪在一旁实在看不下去,抹了眼泪膝行到沈言之跟前,大哭道:“公子,起来吧,地上凉,皇上已经走了——”

见沈言之肩膀不停地颤抖,元宝哭得更狠,手上一点力气也使不上,索性和沈言之一起坐在地上哭起来。正巧春儿端着粥走进屋,见状大惊,连忙将粥碗放至一边,推开元宝便将沈言之拉起扶到床上,蹲下身子握着沈言之的手一字一句道:“公子莫急,只是一道浅伤而已,那群御医是怕有个什么万一才说的那些话,公子怎可当真啊,相信奴婢,公子这伤一定能好。”

元宝这时也从地上爬起来,凑到沈言之身边,违心宽慰道:“春儿说得对,一定会好的,公子莫再伤心了,春儿还特地熬了粥来,公子好歹喝一些吧。”

说着,元宝赶紧将粥碗端了过来,熬得浓浓的小米粥,香气四溢,沈言之面不改色地瞧了元宝一眼,接过粥,扔了勺子,不顾刚出锅的粥还滚烫着,毫不犹豫地便咽了下去。

将空的粥碗递到元宝手上,静静地,心如死灰:“出去……”

“公子……您且放宽心吧。”

“出去!”

春儿轻轻拉了元宝,二人对视无言,悄悄退了出去。

沈言之也不知自己在床上坐了多久,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就有一面铜镜,可腿沉重地抬不起来,他害怕看到镜中的自己,会忍不住一头撞死。

殊易喜欢他吗?他刚入宫的时候也曾想过这个幼稚的问题,他不相信是毫无喜欢的,殊易是帝王,是这片疆土的统治者,没有人能违背他反抗他,他想得到的东西总是很容易便能得到,如果没存着几分喜欢,他不会在宫里逍遥这么久,殊易也不会任由他逍遥这么久。

可谁说喜欢是毫无保留呢,从发丝到脚尖,从皮肤到血肉,喜欢总是要有理由的,殊易喜欢他的容貌喜欢他的侍奉,如果这些都没有了,他也没什么值得殊易喜欢的了。

他一直是知道的。

殊易图他的貌,他图殊易的权,本是一场完美无瑕的交易,却被心乱了阵脚。

喜欢吗?沈言之问自己。喜欢又如何,是要纠缠还是无理取闹?如果真到了那番地步,殊易才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那时候,真的是什么机会都没了。

沈言之还是坐到了那面铜镜前,镜里映出他可怖的模样,心中没有半点波澜。

笑了,他笑了。

殊易的感情是纠结且不纯粹的,至少在现在。

谁说喜欢必须要从头发丝喜欢到脚尖,从每寸皮肤喜欢到骨髓深处,始于颜值忠于内涵,我说习惯和离不开才是最好归宿。

我(翻个身):没动力,(再翻个身),没动力啊啊啊啊——

沈言之(微笑):你怎么了?虐完我就不想写了吗?

我(尴尬一笑):没有啊没有啊,写……我写……

痛哭流涕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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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丢盔弃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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