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出这个问题费了不少工夫,因为谢闻前东拉西扯地找不到重点,但是想出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倒是没花多少时间。
程聿尔一手捂着下半张脸,身体不动,另一条胳膊伸长了去端了床头柜的茶水过来,茶已经放凉了,荡漾在口中会有涩口的苦味。
喝一口茶,他又把手抵住鼻尖遮挡住了下半张脸,好像接下来要说出口的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话。
——事实上也的确见不得人。
“我们发不起,就让手下那些人去抢嘛。”
横竖这件事情是拖不得了,之前谢闻前的手下最多只配备根铁钎木棍,没钱打发走也就是了,现在情况已大不相同,这么多号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手里还带着武器,一旦发生哗变,立刻能反噬掉谢闻前。
所以只能让他们“自力更生”。
这一条命令出来,以和平小镇不夜轮为圆心,周边的几个城镇民不聊生。谢闻前一伙人如同蝗虫过境,疯狂地吮吸着附近居民的骨血。
没有政府、没有对手,他们在这里无法无天。
担心局势太乱会不好把控,所以程聿尔和谢闻前很有“军纪”地控制放抢一天。
今天是个阴天,所以当几十辆面包车像毒蛇一样分散出去时,天还是灰蒙蒙的。
首当其冲被砸的,是街上大大小小的超市。
玻璃“哗”地碎掉,一群混混冲进去。
货架上的各种用具、饮料米面他们并不稀罕,但他们热衷于破坏任何见到的东西,仿佛就是看不得整洁与明亮。
有个超市的老板抱着收银机不放,被拖出门外,然后一枪托砸到了他后脑上,再用整袋的面粉划开撒到他的身上。
抢银行、偷车……他们做着朴素认知中能将财富快速进行重新分配的破坏。
这其中,有身体素质较差,被几个普通居民反杀了的。抢了枪的居民拿了枪,很快又会被其他人杀死——杀的时候也不清楚谁是谁,是一场充斥了鲜血与眼泪的大破坏。
再没有任何一份工作能让人这么全身心地投入了。
这份工资靠自己抢的工作谢闻前的手下完成的认真而负责,没有一刻偷懒。到晚上七点多,程聿尔和谢闻前出门去餐馆吃饭时,看到街上躺满了尸体,是人间炼狱般的景象。
他们自顾自去餐馆点了好菜好饭——这家餐厅因为受到了程聿尔的青睐,所以能够幸免于难。
不过其中的服务员和厨师各自妻儿都是生死未卜,又被软禁似的拘在餐厅里为这一对恶人服务,真是抓心挠肝的痛苦。
其中那位中年的经理,不知道为什么连打暑假工的十几岁服务员都不如,格外的沉不住气,不慎触了程聿尔的霉头,被谢闻前派人拉出去。
“让你们的厨师用他的十根手指头做道菜出来,再喂了那倒霉蛋吃,我看他是饿的头晕眼花了,”谢闻前正吃的满嘴流油,头也不抬地吩咐道。
放下烤得喷香的小面包,程聿尔若有所思地笑起来:“可是他没有手指不是用不了筷子了么。”
“好问题,”谢闻前抬头,用鸡腿作为手的延长一指门口的女服务生:“一会儿做好了,你去喂他吃。”
“我……”巨大压力下,女孩儿崩溃了,痛哭出声,于是又一阵兵荒马乱。
听着此起彼伏的哭声叫嚷声,程聿尔兴致很不错,难得的多吃了半碗饭。
从餐馆出来,他们在路上捡到了一个爬着捡剩饭的人。
穿的衣服虽然沾了血迹灰尘,看起来脏兮兮的,不过其实是挺好的料子,并且从他不熟练的扒垃圾桶手段来看,是第一天做乞丐。
因为他的爬行姿势非常可爱,并不像蠕动的大青虫,反而有点像舍生取义背着炸药包炸碉堡的义士,程聿尔谢闻前对看一眼,微微一笑。
走到那人身边看了,程聿尔发现他这两条腿都遭了罪,左腿的膝盖中了一枪,膝盖骨碎掉了,另一条腿好一些,只是小腿上中了一枪,擦掉了一条皮.肉。
“你饿了吗?”谢闻前刚刚酒足饭饱,所以问得格外稳当。
“是的,我昨天从家里出来,没顾得上吃饭,今天就遇上外面乱起来……”
听了他的话,程聿尔一言不发地半蹲下去,将手上本想带回去作为夜宵的一份奶油酥饼打开盒子包装放到了他面前。
那奶油酥饼只出色在了一个甜腻上,对于饥火正旺之人,其实不如地上的剩面条或者半只丸子来得让胃舒服,不过他还是利落地喊了句:“谢谢你。”
因为这句“谢谢你”,程谢两人心情大好,命人将这瘸子抬回家去,治好他的腿,并且给他擦洗一番。
两人都觉得自己是在做善事,简直菩萨在世、感天动地,完全没去想这瘸子的腿是怎么断的——要是没有他们这两位活“菩萨”,人家也根本不需要他救。
不管怎么说,两人自顾自地感动着,只是在“抬回家”这个问题上,出现了轻微的争议。
一个黑衣保镖悄无声息地出来——正是码头那个被程聿尔吓得跪下的打手:“不夜轮的那处二层楼受了牵连,不过还能住,程先生若是要回去,因为主路起火了不能走,绕路要两个小时。”
他最终还是被分到了程聿尔手下,不过他现在已经是哀而不伤,反正真遇到了事,估计他来不及伤悲就去见了阎王,也无需再过分挂怀了。
低着头,他能从上至下完整地将程聿尔这个人包容在眼底。
程聿尔穿得很利落规整,只是天热,上身的白衬衫扣子被他从领口一路解到了锁骨,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从他的视角,能从程聿尔**的胸膛直看到他细韧的腰部。
皮肤细白如瓷,只胸前两点生动。
眼前的艳景消失了,是程聿尔转身背对了他,似笑非笑的,他向谢闻前抱怨:“你手下那群人连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都不懂。”
“那是什么意思?”这么问了之后,谢闻前随即改口:“我们又不是兔子,当然不管窝不窝边。既然那里住不了了就换一处嘛,又不是什么大事。”
打手怀疑谢闻前话中有话,在暗讽程聿尔,不过转念一想,以谢闻前的性格,似乎又不是。
总之程聿尔本人倒是没怎么在乎,惫懒地活动了一下肩颈,他轻声开口:“那就随便找个地方吧。”
他们到了当地一处别墅群,随便敲响了一处人家的门。
程聿尔说的很好听,是要“借住”,但并未给对方拒绝的选项,一伙人、连带那个瘸子一起,乌泱泱地进了别墅。
别墅内里非常干净温馨,一进门就有一股芬芳的凉意很舒服地包裹了众人。身上的汗水褪下,感觉是每个毛孔都重新通了气。
走过一寸厚的柔软地毯,程聿尔坐到沙发上,将一双腿翘起来搭在前面的玻璃茶几上,对这里非常满意,有意要和这里的一对小夫妻长住一番。
小夫妻唯唯诺诺地应了,当天晚上因为没有足够的客房居住而在书房里凑活了一宿。他们无意报警,要是报警有用的话这一伙人也不会如此大摇大摆了。
这对小夫妻只想第二天远远地离开这里,至于这处房子,这一伙强盗要住就让他们住去吧,就算是烧了他们也认倒霉了:事到如今,保命要紧。
他们凌晨四点起来,轻手轻脚地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然而他们遇到了程聿尔。
程聿尔,每顿都仿佛小鸟啄食一样吃的精细,但他毕竟是个成年男子,所以作为补偿,顿数也就格外的多,尤其晚上的夜宵是少不了的。
今天他将自己的夜宵做了善事,又大做了一通夜猫子,凌晨想入睡时就饿得睡不着觉。穿了衣服到冰箱那里,他忽然凝神听到了声音。
单是声音是没什么的,现在这栋小别墅里,里里外外住着不下十个人,发出任何动静都不出奇。只是这声音从有到无——是听到他的动作才骤然消失的。这就不太正常了,像贼一样。
手里拿起的一根火腿也忽然变得险恶起来,程聿尔一眨不眨地盯着它,不禁想:不会有毒吧。
吃是不敢吃了,程聿尔手里拿着那根一掌长的火腿,在餐厅旁边的小储藏间找到了“贼”:那对小夫妻。
程聿尔就近找了那个年轻小妻子,和声细语地想要让她试吃一下,以证明火腿是无毒可食用的。但那火腿挺粗挺长的一根,是需要加工到菜里的,程聿尔拿着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这么一根,一言不发地让她吃,小妻子自然是吓破了胆子,只会摇着头往后躲。
这个态度让程聿尔更加起疑,而就在他要更近一步的时候,手腕忽然被那男人攥住了。
程聿尔是白而细嫩的肤质,这一攥立刻就在手腕上印出了几道通红的指痕。程聿尔疼地一皱眉,不过没多话,反手把那根火腿塞到了男人嘴里,这一下塞得太深了,男人被噎了下,手上不自觉地松了劲,程聿尔便趁机往后退到了门口。
以这个角度,他望着储藏间里那对惊怒交加的小夫妻:丈夫终于呛咳着把嘴里的东西“呸”地吐了出来,而妻子眼里含泪,手忙脚乱地去擦拭男人脸上的口水。
那根火腿在地上滚了半圈,沾上灰尘。程聿尔看着,忽然感到了万分的恶心。
手指近乎痉挛地扶着门框,他弯下腰干呕起来——什么也没吐出来,他胃里空空,充其量只是泛上来了些酸水。
再次直起身,他的眼尾洇了樱红,被狠狠擦拭过的嘴唇也红肿起来,但一双眼睛深不可测,让他看起来像一只站在冷气中的艳鬼。
“对不起,我做噩梦了,”垂下眼眸,他身上危险的气质一下子消失了,很规矩地向小夫妻道了歉,他的视线盯住了墙角的行李箱,突兀地换了话题,“你们要走了吗?”
他们不知道程聿尔怎么摇身一变,忽然换了一副面孔,还“你们要走了吗”,说的委委屈屈,活像要**。
在短暂的无语之后,妻子开了口。
对于离开,小夫妻给出的理由是体面且合理的,程聿尔也表现出了相应的理解和鸠占鹊巢的愧疚,但是转过身去离开了小夫妻的视线,他走到一间客房,摇醒了他唯一一名贴身的保镖——依然是那位打手。
彼时打手已经醒了过来,正在犹豫着该不该“醒”,而程聿尔就一下子坐到了床边,他不得不睁开了眼睛,聆听了程聿尔的一番窃窃私语。
程聿尔要他跟着这对小夫妻,然后找个机会杀了他们。原因很简单,程聿尔怕他们会报复自己。
“记得等走出院子再动手,不然会弄脏了房子,”交代完后,程聿尔从旁边桌子上拿起一袋饼干,“这是你的吗?”
打手一点头,看到程聿尔一边撕开包装袋一边站起来走了出去——一副被纵容惯了的从容态度。
这也很正常,“兔子嘛。”
他没想到这句话无意识中被自己真的说出了口,事实上,到底有没有出声他也不太确定了,但程聿尔的确是忽然顿住了脚步,回过头意味深长地看了自己一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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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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