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城里,最好认的不是官老爷的衙门,而是楚家的门庭。
一眼看去,入目便是两座金狮坐镇,口衔玉球,眼镶琉璃。朱红门户,飞檐斗拱,向内走去,共有六十四处楼阁,一百廿八处回廊,太湖石峭拔幽深,宅中湖清波荡漾,雕梁玉砌,画栋堂皇,真真是富贵已极,令人见之形秽。
不过也只有这般的宅子,才勉强称得上楚家的身价。
楚老爷楚鸿飞,乃是当世江南商帮的领头人。江南商帮纵跨南北,横贯东西,大江南北皆有江南商帮的身影,就连那战火纷飞的边关,风浪涛涛的海外也有江南商帮的足迹。
楚老爷的夫人王灵犀,乃是三大镖局之一——“永福镖局”总镖头唯一的女儿,出嫁时十八辆马车,辆辆装满了嫁妆,奇珍异宝琳琅满目,真真是风光大嫁。
楚老爷外面威风凛凛,私下里却惧内得很,不敢纳妾。也不知是谁的毛病,整整过了十年,待到楚夫人都三十好几了,楚老爷也没个子嗣。
楚夫人整日求神拜佛,以泪洗面,也不知道是不是终于上达天听,在成婚十二年后终于得来了一位千求万求才求来的麟子。
楚老爷和楚夫人喜得晕头转向,不知南北,差点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当即给那麟子起名为“麟”,名曰“楚麟”。
而这位名门巨贾之子楚麟,正拉着小春的手腕,走进了楚府的大门。
“少爷。”朱红门户两边的护卫恭恭敬敬地向楚麟行礼,随后一左一右拉住鎏金门环,将门打开。
忽然之间,一道黑影从门内扑出——原是条通体皮毛乌黑油亮的猎犬!只见它身形快如闪电,急向楚麟奔去!
小春吓得呆在原地,楚麟却万分熟稔地抱住那条猎犬,任由它趴在自己身上讨好舔舐。
“别怕,它叫万钧,没有我的命令,不会咬人。”楚麟看着小春,猎犬“万钧”也随着楚麟的目光看向小春。它那双漆黑的、带着些腥红血丝的双眼紧紧地盯着小春,像是在凝视着唾手可得的猎物。
小春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万钧却从楚麟身上下来,转而走向了小春。
小春不住地后退,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万钧锋利的爪牙,它如森森白骨的尖牙之间垂落的口涎,猩红的舌头......好像顷刻之间便可以将自己拆吃入腹。
小春实在压抑不住内心的恐惧,他知道遇到恶犬不能跑,因为这样只会刺激到它们猎食的本性。可当人们真正面临恐惧时,他们大多脑袋空空,在求生**的驱使下,他们心中仅存的念头便是——
跑!!!
小春猛地回头,发足狂奔。小春用尽了所有的力量,他甚至可以听到耳畔鼓噪的风声,他不敢回头,他只能不顾一切地向前奔去。
万钧在小春动身的那一刻起便追了上去,它捕猎的本性在那一刻暴露无遗。作为一条千挑万选、百般训练才被楚大少爷选中的狼犬,万钧的速度可比小春要快得多。
小春知道身后的猎犬越来越近,它锋利的爪牙几乎紧贴着自己的脊背,而在下一刻——
“砰!”利爪按上小春的背部,万钧腾空而起,将小春扑倒在地。
口涎滴落在小春的皮肤上,小春瑟瑟地发着抖,利齿逐渐靠近小春的脖颈,小春徒劳地闭上眼睛。
小春以为自己迎来的是血肉模糊的惨状,可他等来的,却是脖颈上温热的湿痕。小春略微偏了些头,他因恐惧而紧闭的双眼悄悄睁开些,那纤长的睫毛上都挂着晶莹的泪珠——
原来是万钧在舔舐着小春的脖颈。
万钧似乎很喜欢小春,他舔舐着小春,又用硕大的脑袋去拱小春的身体。小春正不知所措,却突然被人拎着后领,提了起来。
“万钧很喜欢你。”楚麟将小春提了起来,他不过也才十四五岁,可却比小春高得多,“你可以摸摸他。”
万钧坐在地上哈着气,尾巴左摇右摇。
小春犹豫地伸出了手,伸到一半却又怯懦地缩回,终于在又一次尝试下触碰到了万钧的皮毛。小春深吸了口气,从万钧的额头抚到脊背,万钧眯起了眼睛,拱了拱身体,将自己往小春的手里送了送。
“你看,没有我的命令,万钧是不会咬人的。”楚麟似乎有些得意。
没有命令,万钧是不会咬人的。小春心想,那如果......如果有命令呢?
小春登时一凛,他突然抬头看着楚麟的眼睛,又看了看万钧的眼睛。他突然发现,楚麟和万钧的神情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的眼睛都是暗的,沉的,当他们的眼睛一齐盯着小春,小春只觉得自己似乎是他们嘴边的任人宰割的鱼肉。
“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新住处,小春。”楚麟想了想,在话尾加上了小春的名字,这样的叫法似乎更加亲切些。
小春却没来由地抖了一下,小春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很快将这阵没来由的惧意抛诸脑后,向楚麟点了点头。
......
“夫人,少爷又......又带回来一个玩伴。”楚夫人王灵犀的贴身婢女犹豫了半晌,终于还是将这个消息说了出来,“这次是少爷亲自去选的。”
王灵犀梳妆的手一顿,扯下来几缕黑发。不过这停顿很短,王灵犀随后便若无其事、用寻常口吻道:“知道了。”
“陈大夫配的药,麟儿有按时喝吗?”陈大夫乃是金陵城中医术头块牌子的医师,号称药到病除,人送外号“药半仙”。
“喝了,都喝了。只是陈大夫说,少爷这病......乃是心......”贴身婢女话还没说完,王灵犀便当即喝断:“住口!什么病不病的,无非就像风寒、发热,一剂两剂药治不好,那便三剂四剂,再不成那就用血玉灵芝、天材地宝,我楚家王家,还不至于吝啬这些玩意儿。再者说,麟儿吉人自有天相,兴许哪天......兴许哪天便好了......”
贴身婢女连声应是,不敢再多话,而王灵犀看着铜镜中自己眼角的皱纹,将自己咽喉中的一声叹息咽下,久久出神而不能回。
......
两月后,元宵佳节。
秦淮河畔,灯火通明,花灯连天。路上行人如流水绵绵不绝,猜花灯赏烟火,一时间沸反盈天,热闹非凡。
“看一看瞧一瞧喽,漂亮的花灯,漂亮的花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模样多,样式好,各位客官瞧一瞧哩!”一个中年贩子正叫卖着花灯,眼瞧见一位锦衣华服的少年携着一个孩子走了过来,当即带着笑脸儿迎上去,招呼道,“小公子,可要瞧瞧花灯?这一条街就属我的样式最多,您瞧——”
他说着拿处各式各样的花灯,递给那少年和孩子看:“有兔儿模样的,有莲花模样的,有小狗模样的......多着哩,小公子买一个去玩儿呀?”
这华服少年与身边的孩子,恰是楚麟与小春。
楚麟一眼相中了那兔儿模样的花灯,将那兔儿花灯提起来,放在小春的脸旁,来回比照着。
花灯柔和的灯光微微照亮了小春的面容,小春有些发红的鼻尖和脸上的绒毛都清晰可见。
楚麟突然笑了。他本就是朗眉星目,乍一看便是一位英气少年,此刻一笑,便又露出颇有生气的虎牙来:“小春,这兔儿花灯有些像你。”
小春自打两月前被卖给楚麟,到如今已经圆润了许多。小春不再是皮包骨头了,他身上脸上皮肉都变得珠圆玉润,加之为了喜庆,特地在额头点的一颗红点,看起来便更像是个神仙童子。
小春已经不怕楚麟了。小春活得很好,他每天都能吃饱,也不用担心被冻死,楚府里的人不会欺负小春,少爷也对小春很好。
虽然小春还是有些怕猎犬“万钧”,但小春已经不会发抖了。
因此小春经常笑,笑得漂亮,就像他现在这样。
小春不善言辞,便只对着楚麟笑。小春一笑,眉眼便笑成了月牙,嘴角边浮现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可怜又可爱。
楚麟伸出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小春的梨涡,随后掏出了一粒碎银,递给了花灯贩子,买下了这兔儿花灯。
兔儿花灯由红线提着,而这红线又绕在一根木片上。楚麟将木片塞到小春的手心里,小春怔愣着抬头,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无措与迷惘。
“送你的。”楚麟道。
“送......我的?”小春睁大了眼睛,呢喃道。
这是小春长这么大,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礼物。
手心里的木片好像登时变得滚烫,小春犹豫不决,却又不舍得丢掉他十二年岁月中难得的一丁点温暖。
就在这时,只听“砰”的一声,烟花向空中飞去。
“抬头。”楚麟道。小春不由自主地抬起头——
“哗啦!”星火四散,照彻夜空,暗夜之中,宛若千万朵火树银花一齐盛开,绽放的烟火映照在小春如水般的瞳孔中,一时间,也不知是烟花更亮,还是小春的眼睛更亮。
这是小春第一次瞧见烟花,像是在他阴暗潮湿的人生中撕裂开一道灿然的缺口,让小春误以为,他可以走向一个明亮的人间。
“漂亮吗,小春?”楚麟问道。
小春出神地点点头,轻声道:“漂亮......”
“......谢谢少爷。”
楚麟脸上的笑意更盛几分:“不用谢我。”
事实上,楚麟说“不用谢我”,并不是在客气。楚麟是富商巨贾的儿子,他从不做亏本的买卖,他从小便知道一个道理:欲取先予。
他早明白,命中之赠,早有定价,无功受禄,累债缠身。
楚麟看着烟花燃尽,他看灿若星辰的烟火顷刻之间寥落为冷却的余烬,苟延残喘着、挣扎着、却又无可奈何地向下坠落,楚麟那双点漆般的眼瞳不由自主便沉了下来。
楚麟不喜欢看烟花绽放,他喜欢看烟花坠落。就像楚府的花园中,没有一株盛开在枝头的花,只因楚麟喜欢的,乃是春红落尘,抱香而死,在最烂漫繁盛的时节,却辗转于最幽暗腌臜的沟壑泥泞。
花如此,人也亦然。
凡美好的事物走向末路,凡由满心信任到心如死灰,其间的歇斯底里与垂死挣扎才最令楚麟着迷。
不用谢我。
只因今日所得,转眼便变为他日坟茔。
而此刻的楚麟只是笑着牵起小春的手腕。
再多信任他一些,再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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