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的符术,沈笠献祭了三天味觉。
未来三天,他除了嗅不到任何气味之外,还尝不出任何味道。
他拥有的本来不多,留下的都是弥足珍贵的。
当危机降临时,比起恐惧和害怕,沈笠所能感受到的,更多的是兴奋。
他站在原地,水塘里倒映出的影子随着水纹晃动。
四只巨大的沥青色手臂再次从他的头顶笼罩下来。
天色本来就很阴沉,随着巨手的笼罩,更多的光线被挡住了。
沈笠附近的天色一下子暗了下来。
可他依然岿然不动地站在原地。
等到劲风袭来,他才缓缓结了个手印,在自己的影子里洒下一滴血。
“纵影。”
他的声音淡淡的,没有波澜。
沈笠身后的影子在这一刻无限拉长,变得比这些沥青人更高更大。
便利店内,还在疯狂磕头的几个人意识短暂地恢复,在低头抬起的瞬间,都看到了那个横行在城市里的巨大影子。
影子浑身上下漆黑一片,甚至没有五官。
它轻而易举地抓起了围绕在沈笠身边的沥青人,捏碎了两只。
弯下腰,又抓起另外两只,用力地朝着天空掷去。
云层之上传来一声震吼。
所有人被控制着朝拜的身体顿时恢复了自由,眼神清明。
“那又是什么怪物……”
红毛恢复自由身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嘴里倒口香糖。
他的手不停地在颤抖。
他想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书中世界,一刻也不想停留。
可怕。
太可怕了!
无论是云层之上的血眼,还是伫立在高楼间的黑影。
对于他们这些渺小人类来说,都是不能窥见的禁忌之物,多看两眼就要发疯。
红毛无法冷静下来,抓着丰饶的肩膀摇了摇,“告诉我们,到底怎么逃出书中世界!”
丰饶无力地瘫软在地问他:“你们队伍里还有没有人是没碰过笔记本的?”
李当心摇了摇头,“都碰过了。”
“那就永远都出不去了。”丰饶一句话,打消了所有人的幻想。
李当心跌坐在地上,顾不上前额的血迹,陷入了绝望。
瞎子,是对的。
那个时候,他说要留一个人不碰笔记本,为他们这些碰了笔记本的人留一条后路,好让他们找到回来的路。
他是对的!
只是后来猫人甲突然出现,让瞎子误触了笔记本。
“我们被困在这里的这些年,该试的办法都试过了,如果能出去早出去了。”
“一定还有其他办法。”李当心不甘心地看向远处。
便利店外,又一栋高楼倒塌了。
那个漆黑的影子伫立在那里,始终在与什么搏斗。
等一下!
为什么她觉得,那个黑影有点眼熟?
“沈笠!那个影子像不像沈笠?”李当心兴奋地把自己的发现告诉给其他人。
丰饶也非常惊讶地看向窗外,整个便利店内,只有瞎子安安静静地坐着。
“是很像!你看你看,那影子一头没睡醒的发型,跟沈笠一模一样!”
红毛抓住细节一顿分析,刚才的沮丧一扫而空。
便利店里的氛围一下子活跃了起来。
那团黑影在高楼间横行,灭掉了所有沥青人后,抬头看天。
云层之上的血眼怒不可遏,瞳仁中忽然迸发出无数触手,自天空降下,死死抓住了黑影。
稍稍用力一扯,将沈笠的那团影子撕地四分五裂。
便利店里的众人再次愣住了。
刚开始看,就迎来了结局?
那黑影根本抵抗不了云层上的怪物,甚至可以说是力量悬殊。
影子消散地一干二净。
血眼并没有要放过沈笠的意思。
末日降临。
无数触手继续向下延伸,抓住了什么……
所有人的目光在触手末端聚焦。
透过高楼的间隙,能看到触手卷着一个人缓缓抬起。
“那是——沈笠?”李当心觉得自己快紧张致死了。
李一心适时地拍了拍她的背安抚她。
丰饶像是早有预料,起初他就不对沈笠抱任何希望,现在也一样。
“我承认,他和一般人相比,是很强,但再强,他也只是个渺小的人类而已,那些存在捏死他是轻而易举的事。”
丰饶自傲地说道:
“我们手背上的规则血字,都是云层之上的那个存在定下来的,只要遵守规则,活下来不难。”
事已至此,他还在尽力说服这几个派件员加入他们。
他的队伍里急需新鲜血液。
“今晚零点,规则会重置,你们现在跟我走还来得及,我们的避难所离这里不远,大家可以先跟我去拿一点必要物资……”
丰饶说了半天,却发现没人理他。
大家都在关注沈笠那边的情况。
触手还在不断收紧。
沈笠平静的被抬到越来越高的地方。
他朝着两边看了看,被举高了,离那个存在更近了,有一种被同化的感觉。
现在的他,可以看到更多之前看不到的东西。
他看到了。
那些森然的高楼,每一扇窗口中,都有一个虚影。
他们都长着同样的样貌,穿着一样的衣服,有的在哭泣,有的捂住脸陷入悲观,有的在奋笔疾书。
这座城市到处都是他的哭声。
沈笠记住了虚影的模样。
漆黑的发有些凌乱,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皮肤苍白,不修边幅,下颚满是青色的胡茬,眼神悲观而又绝望。
他在挣扎,心有不甘,对这个世界多有怨愤,但更多的,是一种执念。
这一刻,他忽然想通很多事。
沈笠被举到了最高处,正对着那个硕大的血眼,释然般地笑了笑。
“原来你——并不是一个微弱的执念啊。”
他们早就见过了。
眼前的这只血眼,正是他之前逃命时,在高楼里遇到的那个虚影的化身。
他的执念很强,遍布在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最终汇聚在一起,变成了这只怪物。
是他用执念撑起了这座城,也是他的执念,让他化为现在怪物般的模样。
听到沈笠这句话,血色的瞳孔收缩了一下。
更多的讯息被沈笠收入眼底。
它想拯救的。
它想改变的。
一切都和那本笔记有关。
那只巨眼的瞳仁深处,有如万花筒一般展开,折射着很多晶莹的碎片。
沈笠努力看清那些碎片里的画面:
碎片里记录了一个人的一生。
从呱呱落地,到蹒跚学步,少年背上了书包,一切都显得那么不容易。
他总是伤痕累累。
有了朋友,又失去朋友。
有了希望,又失去希望。
最后不可避免地,在最灿烂的年纪,沦落到形销骨立,人人唾弃的可悲境地。
二十二岁,他就结束了他悲惨的一生。
黑色封皮的笔记本合上。
戴着黑框眼镜的少年放下钢笔,从书桌旁站起,打着领带,被聚光灯笼罩,衣冠楚楚地站在领奖台上。
“《荒城笔记》已经热销五十万册,您塑造的角色深入人心,请问有什么秘诀吗?”
他左手抓着金灿灿的奖杯,握着话筒的右手推了推眼镜,笑着面向场下的书迷:
“秘诀就是一个字,惨。我把主角的人生塑造地越惨,大家就越容易同情他,我很擅长赚大家同情的眼泪。”
观众席下传来阵阵笑声。
主持人继续追问:“那您会在写作的过程中,爱上自己塑造的角色吗?”
他的视线忽然落到了奖杯上,沉默了片刻,回答道:“也许,会吧。”
“那您会因为爱上自己笔下的某个角色,而为他改写原定的悲惨结局吗?”
成百上千的书迷们,还在等着他回答。
他忽然松开奖杯,“我……我不知道。”
属于他的高光时刻,他期盼已久的荣誉,掉在了地上。
看完了如同万花筒一样的短暂回忆,沈笠心中的疑惑已经有了答案。
“原来你是作者留在书里的执念,想改写书中角色的结局?”
沈笠温柔地看着它,“执着是一件好事,但太执着了,反而害人害己。”
血眼的瞳孔在颤动,好像落下一滴眼泪。
从始至终,它只是一抹执念,它不是作者,甚至连人也不是。
它又能改变什么?
沈笠对着那刺眼的瞳孔略一抬手,像是在安慰它。
“你哭得太久了,该让这座城市静下来了。”
一滴血飞向那只眼。
如果按照自身实力来算,沈笠虽然可以用纵影术消灭沥青人,但面对这样一只血眼,胜算渺茫。
但好在他的血液对付这些东西,有特殊效用。
一滴就足够了。
最开始怪物在天上,沈笠在地上,沈笠就开始思考怎么触碰到它。
它不下来,沈笠就只能逼它下来。
惹恼它,然后等着它把自己高举到如今近在咫尺的距离。
便利店里的众人远远地看到沈笠朝着血眼缓缓抬手,如同神明降下恩赐。
雨停了,无数刺目的光从他身后透过来。
随着那滴殷红的血飞入那只巨眼,一切已成定局。
此起彼伏的爆破声在城市各处回荡开。
黄毛瞪大眼睛,惊异地看着街对面的一栋楼忽然炸开。
“砰!”
没有水泥和灰尘。
没有尖叫与哀嚎。
像庆祝节日时在夜空盛放的礼花。
像进球后观众席上迸发的欢呼声。
像生日时躲在门后的朋友诧然拉响飘带拉环。
surprise!
心脏在颤动,脑海中恍恍惚惚想起那些带着兴奋和喜悦的呼喊。
庆祝的纸屑从天而降。
洋洋洒洒,像焰火,像蝴蝶,飘向整个街道。
“砰!”
又有一栋楼炸成漫天纸片。
他们没空去欣赏眼前的盛景。
大家的视线依然紧盯着天空。
沈笠的身体像燃起又坠落的星火,失去了依托后,笔直地向下坠落。
便利店里没人说话。
大家无声地推开门,在一片欢庆的盛大氛围中,在漫天碎纸屑中,找寻着他坠落的方向。
然后朝着那里,飞奔而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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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一件:荒城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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