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村里日常(捉虫)

书桌上堆了几摞书,还有一些陆明远自己写的文章,两人自然聊到科举的事。今年秋天有乡试,明年春天便是会试、殿试。沈君庭三年前中的举人,会试前要上京的时候,突然得了水痘出花,错过了上京会试的机会。

说到明年的会试,沈君庭轻轻一笑,反问陆明远,“若是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看看文章,或许能给点儿用得上的主意。”

“那真是太好了,求之不得。”陆明远立马同意。他只是记性好,沈君庭可是真学霸。

他见过沈君庭举人的腰牌,那可是丹江郡的解元,妥妥的省状元啊。中了乡试的举人多,但解元能有几个?别说县里,就是府城里书院的先生也比不了。

听这两人说到文章上,林乔和白露互相递了个眼神,轻手轻脚地去了外屋厨房。

“快中午了,咱俩先做饭?”林乔问。

“好,我给你打下手。上回你在我家做的那几个菜,我都学会了,现在做得可好了。”白露答。

“那今天就做几个不一样的。”林乔笑着说,心里已经开始琢磨今天中午的菜单。正好陆明远昨天打的兔子没吃,可以做一道红烧兔肉

做好了兔子肉,林乔又领白露去菜地,摘了筐茄子、黄瓜,拔了一把白菜,割了一把韭菜。做了炸茄盒和蚬子干炒白菜。家里有做好的糖醋黄瓜,但还是教着白露重新做了一次。再加一个海带汤,凑了四菜一汤,足够四个人吃了。

用过午饭,陆明远和沈君庭继续回屋讲文章,林乔拿了针线笸箩,在院子里找了个阴凉的地方,教白露缝衣服的针法。

白露一点儿不笨,以前不会是因为没人教,现在一个真心学,一个实意教,自然一点就通。

“等有时间了,我教你裁衣服。”林乔说。

“我真能学会?”白露有些不自信。缝缝补补容易,但他印象里,做衣服已经可以算一门手艺了,村里上了年纪的夫郎和妇人也不是人人都会的。既然是可以赚钱的手艺,那必是有一定难度的。

“放心,肯定能学会,没你想象中的那么难。”林乔鼓励道。

陆明远和沈君庭讲文章一直讲到申时,陆明远拿了镰刀和绳子,赶着骡车送白露和沈君庭回去,回来的时候,顺便去山下放骡子,再割一车草回来。

林乔在家做饭,喂鸡,把院子里晒着的黄瓜、茄子、蘑菇和淀粉收回屋里。整个傍晚都忙忙碌碌的,晚上吃饭的时候,夫夫两个才有时间说说白天的事。

“沈兄真是,见了沈兄才知道什么叫天赋型选手。”陆明远感叹,“满腹诗书,落笔生花。我那文章,被他一润色,就好像枯木逢春。”

“夫君莫要妄自菲薄,沈大哥是厉害,但夫君也不差。试问这世间,古往今来,能有几人如夫君一般过目不忘的。”

“小乔儿,你这叫‘情人眼里出西施’。”

林乔皱眉,问道,“西施是谁?”

“哦……”陆明远顿了一下,没敢告诉林乔西施是位大美女,怕林乔胡思乱想,怀疑他喜欢姑娘不喜欢哥儿,于是改口,“是古时的一位大美人。”

“没听说过啊。”林乔仔细想,实在想不起哪里有这么个典故。

“嗯,这典故有点儿偏,出自一千多年前的一个小国,不怎么出名。”陆明远胡编乱造。

林乔半信半疑地点点头。上次游园会他也算见识了陆明远的博识多学,再偏再怪的诗词典故都记得。

林乔握着筷子的手一紧,既然西施是位大美人,那陆明远嘴里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典故是指……

林乔微微抬眼看陆明远,陆明远天生长了一张探花脸,剑眉星目,不可以说不俊俏,美人又不分性别。但……

林乔一脚踹在陆明远小腿上,“臭美。”

“打是亲,骂是爱。”陆明远更高兴了,一脸欠揍的表情。

林乔瞪了陆明远一眼,话题又转回沈君庭和白露身上。

陆明远惋惜道,“也不知道沈兄明年会不会上京参加会试。”

林乔眉心微蹙,沉默了一会儿,嘀咕着,“他若是明年上京,那白露哥怎么办?”

大周会试上京不用学子自己出路费,郡里会派专车专人护送学子上京,到了京城之后的餐宿费才是个人支出。但可免费的只限学子本人,若是想带家眷、书童、随从就要另外算钱了。

像他们这样清苦的人家,会有几个人带着妻子、夫郎上京赶考的?

林乔只知道,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听到的都是高中的书生,抛妻弃子,另娶高门贵女、世家哥儿。也有清贫书生被高门大户威逼利诱,以日后的前程相逼,被迫休妻另娶。

可不管是哪一种,最后被抛弃、被伤害的都是守在家里,日夜盼着夫君高中的糟糠妻子、夫郎。

上岸先斩意中人。

这套路陆明远熟啊。上辈子见得太多。

越是熟悉越是跟着犯愁,他是佩服沈君庭的才华,但若论亲疏,自是站在白露这边。在沈君庭不伤害白露的情况下,才会和沈君庭走得近。

现在的沈君庭只展露光风霁月的一面,但他可没忘记海岛上初见沈君庭时的那一瞥,这人眼底像藏着万丈深渊。阴鸷怨恨、警惕不甘,复杂得让人捉摸不透。这样的人一旦有了机会,为了达成目标,就会不择手段。

美强惨,长得像天仙,解元,被人敲断了腿,样样都被他占了,高低得是个疯批大反派。别说抛妻弃子,这要放修仙文里,杀妻证道都得是日常操作了。

而且,白露还逼这疯批大反派跟他洞房了!

从海岛回来后,沈君庭就做出和白露一幅琴瑟和鸣、夫唱夫随的样子,算不算大反派的卧胆尝薪?

白露,危。

这要是想HE,除非白露有主角光环,左手拿感化疯批大反派,右手握壮夫郎捡个首辅夫君的剧本。

“不知道白露哥家买房子的手续办没办完。”林乔低声嘀咕。毕竟白露最初想成亲,就是为了能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房子到手,也不算人财两空。

陆明远想了想,距他们上次给沈君庭领俸银也有段时间了,“应该办完了吧。” 上辈子有为了房子假离婚的,这就遇上为了房子真成亲的。

-

陆明远用了两日,将沈君庭指点过的文章重新整理一遍,才又去了山上,直奔那天发现鹿的地点。

原主常跟着父亲上山打猎,会根据踪迹脚印找猎物,陆明远按着记忆来,照葫芦画瓢,一半靠原主的经验,一半靠自己的运气。

他不敢让林乔知道自己是专门上山打猎的,特意背了背篓,装作上山捡蘑菇的样子,不特意找,遇到蘑菇便捡。回家就说是捡蘑菇遇到的鹿,送到眼前了,不得不打。

几天不下雨,山上蘑菇不多,外围的蘑菇被村里人捡干净了,靠近内围的蘑菇没人进去捡,许多都腐烂到枯叶或者泥里了。陆明远干脆开始摘蓝莓。

上次摘的少,光顾着折腾百合了,也没工夫捣腾它。这果子虽然酸,但能做果酱,家里有黄泥砌的烘箱,做成蓝莓干也不错。

林乔虽然嫌酸,但不舍得浪费他的好意,上次拿回去的,一个也没扔,都被林乔皱着脸吃了。

想到林乔酸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还不让他把剩下的蓝莓拿扔了,陆明远心里柔软得像抹了蜜的棉花团。真心换实意,他喜欢林乔,林乔也在意他。夫夫之间,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让人高兴的。

陆明远一边摘蓝莓,一边注意着周围的动静。他刚刚在山坡上看到一处动物粪便,还没有干,时间不长,看粪便的形状,按原主的经验,多半就是鹿的。

陆明远摘完这处的蓝莓,直了直腰,看了看四周的地势,找了个鹿可能去的方向,继续往前走。

他不急不缓的,边找鹿边揪蓝莓,走到一处低矮的山沟,突然停住,竖着耳朵仔细听了一会儿,确定了方向。轻手轻脚,踩着没有干枯落叶的地方,手脚并用,往山坡上爬了爬,躲在一棵三四人才能环抱住的大树后面,悄悄往山坡另一侧的沟岔看过去。

沟岔是山上雨水多年冲击而成,散落着许多青黑色的大石块,刚刚过了雨季,雨水汇成的临时河涓涓不息。山中寂静,仔细听,还能听到“咚咚”的流水声。

河水源头的半山腰上,一只鹿正在低头饮水。

鹿的行走跳跃能力都极好,他长两只脚的可追不上人家长四只蹄子的,必须一击得成。

陆明远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喘,趁着鹿专心喝水的工夫,蹑手蹑脚,一步一步靠近,拉弓搭箭,瞄准——

“咻”一声。

那鹿估计是听到了长箭划破空气的声音,怔了下,撩起蹄子就跑。

陆明远拔腿跟上,一跃跨过河沟,搭好第二支箭,再次射出。

“扑通”一声,鹿倒在地上,挣扎了两下,到底没起来。陆明远追上去,给鹿一个痛快。收了箭,扛着鹿下山了。

山里树高草密,温度低,从山里出来,扑面的热气涌在身上,仿佛成了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矿泉水瓶,身上瞬间布了一层露。

陆明远扛着鹿,大摇大摆地从村口下山,绕了一圈,遇见不少村里人,才满意地回了家。

他早上起得早,天还未亮就上山了,捡蘑菇的话,一般半上午就能回来。但今天走得远,一来一去,再顺利,也过了晌午。

陆明远迟迟未归,林乔便有些坐不住了。扔了手里的针线,去外屋厨房和面蒸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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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花晨与月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