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我靠搞笑漫设称霸宗门第八步
这几日连番大雨。
一想到充州百姓将会遇到的灾害,江笠歌和李承洋都没有了起初的兴致。
于是,江笠歌今日早早的用过早膳,就回到房中,开始梳理手头边新得到有用于提升自身境界及战斗力的物资。
首先是在海上捡到的储物袋,属于连家老祖。
江笠歌只保留了一部分灵石和金锁,其余的都在之前赠给那三位夷洲修士当做路上的盘缠。
里面的东西,能让他看得上眼的其实也就这样一件金锁。
可能是因为有家族宝库,连家老祖没必要跟普通散修一样将身家全部带在身上,故而品类丰富,但质量普普通通……
金锁的使用方法在江笠歌看来非常简单。
动用灵力尝试激发后,金锁可以大小变换,而它锁链上刻着的诸多符文,也可以随着加大催动灵力而有所反应。
不同的符文代表着不同的作用。
江笠歌数了数,发现上面一共有五个符文已然显现,剩下的晦暗不清,也不知道是丧失了作用还是没有被激发的缘故。
接下来,当他尝试将所有灵力都注入其内,这金锁虽然发出淡淡的金光,但却连第一个符文的一个偏旁部首都没能点亮,不由让他暗暗咂舌。
——果然还是太弱了。
江笠歌认认真真的将这金锁缠绕在右手小臂上,再一次将尽快提升境界作为当前第一要务。
接着,他将另外四个储物袋掏了出来。
“金色和银色的储物袋。”
江笠歌笑了。
和“百分百被空手接百刃”相比,“河神”的出现更让他惊喜万分。
——这可是能够对任何事物增幅三倍的无敌级辅助技能。
估计日后光靠“河神”都能在一个荒芜之地,砸出一个资源丰富的修真界来。
不可思议的奇妙。
江笠歌很快将这四件储物袋里的东西整理了一遍,坦然自若的将其中的灵石和珍稀的炼器材料据为己有。
而剩下的让他感兴趣的,只剩下一张丹药的配方、一块玉简,还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骨头。
当然,这些东西都在“河神”的增幅下,复制成三倍。
简单的看了眼丹方和玉简,他的视线停留在最后一件物品上,发现这骨头非但其貌不扬,而且上面似乎还塞着肉屑。
江笠歌纳闷的眨眼:“……筑基期修士随身携带肉骨头?”
难道他家里养狗。
想到狗,他迅速将房间里的东西收拾好,出门去找齐月。
齐月正在专心的绘制符篆,见江笠歌到来,下意识的分散了精神,手下的符笔一个抖动,本已绘制大半的符篆便立刻膨胀碎裂,烟消云散。
“啊。”
小姑娘沮丧又生气的摔下笔,倒也没责怪他人,只郁闷道:“这中阶符篆的绘制过程真的好难,看来只能等提升一个境界后再尝试了。”
江笠歌摸了摸下巴,环视屋内一圈,奇怪道:“怎么没见小玖一?”
玖一是他给灵兽起的名字。
齐月心不在焉道:“估计跟公上恒在外面钓鱼吧,小玖一很挑嘴,非新鲜活物不肯吃,这些天雨太大了,船上送来的肉不太新鲜……”
钓鱼的地点在船尾的甲板。
江笠歌要去找他们。
反正已经绘制失败,加上没了信心,齐月索性和江笠歌一块去找公上恒,路上唠叨道:“我现在的符笔是自炼气期所购置,一直用到了现在,已经承担不了灵力的灌注,等到了盛城,我一定要买一根天下独一无二的符笔!至少得是中阶符笔!”
江笠歌侧头,问道:“中阶符篆都这么难,那高阶呢?符宝又如何?”
“高阶符篆和中阶符篆都需要精准的灵力控制和千锤百炼的熟练度。”齐月胸有成竹道:“当然符笔、朱砂、灵兽血液与符纸同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至于符宝。”
她泄气道:“没接触过,不太清楚,但我听说非金丹期修士不可成功,难度之高令人想哭。”
爱哭还真是齐月的标配。
想来王长慕应该不会因为符宝的难度觉得想哭吧?
——正在钻研肖倩师姐赐下玉简的王长慕狠狠地连打了两个喷嚏。
王长慕:……
谁在骂他?
江笠歌撑开伞率先走出舱门,铺面而来的水汽让他下意识的皱皱眉。
这会雨下的很大,甲板上甚至形成了积水。
待他们二人找到船尾的钓鱼处后,只见公上恒在风里雨里兢兢业业的钓鱼,而小玖一却慵懒的躺在一旁明显是给修士准备的凳子上。
毛绒绒的大尾巴有一搭没一搭的逗弄着雨水,见他们前来,它连眼皮子也懒得抬一下。
相对比之下,公上恒的反应就耐人寻味多了。
他先是大喜,随后哆嗦了一下,似乎是有些畏惧的瞧了眼凳子上的幼犬,“你们终于来找我了,我一直在钓鱼,胳膊都快断了。”
“这些鱼都是它吃的?不应该吧,狗这么喜欢吃鱼妈?”
在小玖一的爪子边,摆满了剃的干干净净的鱼骨头。
江笠歌有些怀疑自己就算将肉骨头拿出来,恐怕小玖一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公上恒委委屈屈道:“刚开始它不愿意吃,嫌有刺麻烦,后来尝了口我给剔好的,就一发不可收拾,一直命令我钓到了现在,还没见有吃饱的迹象。”
那确实是真的吃了很多。
江笠歌听完他所说的情况,发觉这位从夷洲来的贵家公子哥身上有一个样旁人没有的好品质——很能吃苦。
他问清楚了小玖一确实没有吃饱的意思,这才尝试着将储物袋里的其中一块肉骨头取了出来。
接下来的一幕,让三人都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一向在他们面前慵懒随意的幼犬竟然好似看到了什么钟爱之物般,迅速的支起身子,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浑身的白毛都绽放了开来。
这个反应有点着了魔性的意思。
江笠歌微微皱眉,正想将肉骨头收起来。
而一道白光闪过,下一刻,手里的骨头已然落入犬口。
“?”
江笠歌张大嘴巴,愕然的看向它。
好快的遁速。
这只二阶灵兽还是第一次在他面前显示出这样的能力,可却因为一根其貌不扬的肉骨头。
仿佛有什么特别的魔力一般。
这只幼犬一面沉浸式啃食,一面将黑色的肉垫爪子按压在骨头上,不多时,便将它吃了个干干净净,粉色的小舌在爪子上不断的□□,然后心满意足的摇起了尾巴。
“……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小玖一这么可爱的样子。”
齐月如梦初醒般道。
公上恒则是窃喜:“吃骨头好啊,比吃鱼好啊,小玖一,只猫才会吃鱼,做狗得有狗的爱好!”
江笠歌也在心里渍渍称奇,没想到小玖一还能有这么狗的一面,在之前这只二阶灵兽所表现出来的灵智上看,跟人类仿佛没有什么差距。
有被戳中萌点。
反正肉骨头还有两块,江笠歌走过去,打量对方有无异样的同时,趁机摸了一把幼犬的尾巴。
果然又黑又顺滑。
记忆里王长慕的乌发也差不多是这么个触感。
正在摆弄肉爪的幼犬僵了一下,终于回过神来,它难以置信的盯着自己的尾巴看了半天,又盯了江笠歌看了半天,随后色厉内荏的嗷呜一声,化作一道白影跑不见了。
看来是无法面对现实。
而且,这只小狗居然还会害羞。
江笠歌摸了摸下巴,忽然严肃了起来,“你们听好了,为了小玖一的面子,今天的事情我们不要再提起,女孩子脸皮薄,小心它急了咬你们一口。”
虽然不知道这骨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感觉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太多的好。
江笠歌看着齐月和公上恒纷纷点头,这才笑了笑,说起另外一件事,“早上去吃饭的时候,听他们说盛城快到了,但是这两天的雨水量已经超过了以往百年的历史,恐怕有涝灾。”
齐月懵懂的眨眼。
江笠歌认真道:“可能有需要帮助百姓的急事,我打算在充洲耗费一点时间,先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
没想到公上恒却习以为常,“没问题,我在夷洲的时候也经常帮凡人的忙,沙漠里天灾到处都是,百姓求助无门,死伤无数……在夷洲,这都属于日常任务。”
说到这,他不由想得多了些,语气略微低沉下来,“但听说圣地对于凡人地界熟视无睹,从未想过要援助一二,就算唐皇再三约请,也只敲定了监察使一职责,可大多监察使都神龙见首不见尾,与流于形式,又有何异。”
虽说公上恒的目标是进入圣地求学,尽快提升境界后拉出家族远离泥潭。
可是这一刻,他的内心却产生了松动。
真的要去圣地吗?
远离世间纷纷扰扰?
一心只求得道长生?
江笠歌道:“圣地之人也不是都如此,我看莱州的监察使就做的不错,发现海外凶兽会第一时间前来巡察。”
他认认真真的分析道:“数十年间的天灾里,譬如海啸、台风,他都身先士卒,在莱州地界,很少会听到杀人劫货、魔修出没的事件,颇受当地修士尊敬。”
公上恒一怔,他看向江笠歌。
江笠歌朝他笑了笑,“我有一个好友也在圣地深造,我很期待他能够学成归来,到时候,大家一起在修真界闯荡,那时海阔天高凭鱼跃,又有什么做不到呢?”
路径不是问题。
思想才是。
圣地之人喜好掩耳盗铃,超脱世俗,不闻窗外事。
没关系。
江笠歌眯起眼,倘若大厦将倾,又岂能有完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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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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