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依依和秦同初是在初三的时候相识的。
那时秦、程两家的公司刚签成一个合同,两家的父母便聚在一起吃了个饭,程依依在那一场饭局上第一次见到了秦同初,他那时只有十四岁,却已经长的高挑又纤细,像是在阳光下蓬勃生长的竹,乌黑的短发衬的他的皮肤好似雪一样的白,在包厢暖黄色的灯光下几乎都会发光一样,让程依依在一瞬间几乎为他着了迷。
所有人都知道程依依对秦同初一见钟情:她费尽全力考了和他一样的高中,进了同一个班级,甚至开始光明正大的追求他——秦同初说喜欢吃七珍轩的早茶,程依依便每天早起一个小时去七珍轩给他买早饭送到他的桌上,只盼着他能冲自己笑一笑。
但秦同初却对她的示好并不买账,他看见桌子上热气腾腾的早饭,只随便打开看了一眼,然后提着那一袋早餐走到程依依面前来,讥笑似的说:“我今天不想吃虾饺,明天你记得换一个买。”
说完便将那一袋早饭完完整整地丢进垃圾桶里,再也不看程依依一眼。
或许是因为两家商业合作关系,秦同初并没有办法做到对程依依彻底视而不见,他有时甚至还会恶劣地、开玩笑一般把作业本堆在她的座位上,高高在上地指挥她:“明天早上写完给我,懂?”
又会毫不客气地把她在课上抄好的板书、画好的重点拿走据为己用,打球时还会发短信来叫程依依送水到球场去给他,程依依对他百依百顺,自然会老老实实地买了水去送,他接了水,又会冲他的朋友笑着说:“看见没?一叫就来了,比狗还听话。”
秦同初知道程依依喜欢他,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对他做的一切,却并不在意程依依这个人。
毕竟他是秦氏唯一的少爷,从生下来就是高人一等的天之骄子,不论是谁都应该伏在他的脚边,亲吻这位少爷金贵的脚背,没有谁值得被他放在心里去珍惜、去呵护。
程依依给秦同初送了两年的早饭,他也当着程依依的面扔了两年,仿佛这是多么好玩的游戏,他对此乐此不疲,这一日他才把早饭提起来要丢,坐在他前面一排的江知薇突然回过头来,笑吟吟地说:“这丢了多可惜啊,正好我没吃早饭,给我吃呗?”
秦同初当即把那份早餐放在江知薇的手心里,笑着说:“行,你吃吧。”
那是程依依第一次看见秦同初笑得那么温柔。
她认识秦同初两年了,他一次也没有这样对她笑过。
而在这一天放学,秦同初的朋友宋翊在楼梯口拦住了程依依。
“程依依,”他低着头看她琥珀色的眼睛,劝诫一般地对她说,“你别再给同初送什么早饭了,没意义。”
“没关系,”程依依感谢他的好意,浅浅地冲他笑了笑,轻声回话道,“我喜欢秦同初,并不需要他回应我什么。”
这话刚好被下楼的秦同初听到了。
他怒气冲冲地走到程依依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瞪了她一眼,冷笑着说:“一边说着不要我回应,一边又跑去求我们家和你联姻?”
“程依依,你面上一套背后一套的样子真让我恶心!”
程依依这个时候才知道,她们两家的父母背着她们两个人,敲定了她们二人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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