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子

我叫辰,死于二十岁。

有过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生。

辰者,蜃也,取海市蜃楼之意。

辰,是我降生的时辰,也是我离世的月份。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这是我为自己取的。

你问我的原名叫什么?

我不记得了。那有什么紧要的,不过是个代号而已。

我的本族虽已败落,但还算小有家财。

我的前半生,虽不得父母亲的喜欢,过得却也还算安逸。

我有一个胞弟,和我最是亲密。我们相依为命,在那个家里。

读书,习武,打发时间。当然,练武是偷着练的。

本以为,会这样安安稳稳地长大,再嫁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子。

这一生,也就过去了。

虽然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但也不准备反抗。只要他不干预我练武,其他都好说。

这是我前半生最大的烦恼,时常因为练武而被父亲打骂。

我不爱做女红,好看是好看,但我只能欣赏,没有耐心去亲手做。

亏得我练了一身功夫,才能无惧于父亲的棍棒。

才能在被灭满门的时候,护着弟弟逃出来。

是的,我们全族都被灭了。

不知得罪了谁。

鬼晓得,我父亲一家的脾气有多差,根本不像是书香世家。

父亲、叔父,堂哥、堂弟,轮番的惹是生非。

全族上下,最像读书人的,只有我那弟弟。

写得一手好字,好文。

他才是全族的希望。

可惜,没了根基。

读书这条路,也断了。

我们年纪尚小,又身无分文,只能先找一户人家,做点杂役,解决生计问题。

可是,偏又遇到了灾年。

有几户人家有余粮,能买得起奴仆的?

除非,收养子嗣。

我们必须分开,别无选择。

只要他过得好,其他都不重要。

弟弟很乖,不哭不闹。

他从小就听我的话,这次也一样。

我们在彼此的手腕上系了手绳,一红一黄,当作相认的信物。

但我知道,我们不会再相认了。

我们到死,都没有再相认。

我多方打探,暗暗观察,确认收养他的是一户正经、可靠的人家,才离开。

临走前,我又回了一趟周公庙。

那是我们初到钦州时,投宿的地方。

我不信神佛。

但我喜欢这座庙。

它让我觉得,人生还有希望。

也是它,曾给过我一个安身之所。

只是,这座庙实在破败的厉害。

我决定,等我有钱了,一定来修缮它。

我当然会有很多钱。

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无论什么时代,都缺杀手。

尤其缺,不要命的杀手。

我投身杀手组织。

十年生死相搏,正式出山。

我成了真正的杀手。

我回来还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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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周公讨要灵感的那些日子
连载中咚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