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长安

宋清梦意识到情况不对,转身就向身后跑去,他来的时候就觉得罗泗臻的表现与平时太过于反差,唯独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在臧北的送亲队伍中安了数百名白袍军,似乎早就想到要打这一场仗了。

他忽然想起前一天晚上,罗泗臻问自己的话。

“殿下,你觉得,臧北和大楚会打起来吗?”

那时候宋清梦没听出来什么,他记得自己好像只是认真的去想这个问题,答道:

“人定胜天,说到底,取决于人怎么做。”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最后的一句话,便让罗泗臻当众反了,一剑刺向洛桑的胸口。

宋清梦在一片混乱的战场寻到了自己那匹聪明的不行的千里马,翻身一跃而上,勒住缰绳,回头只看见罗泗臻的站在马上,与褚仲安刀剑相向。

“驾——!”

手臂高高抬起又落下,耳边是无数的嘶鸣声,似乎有人死了,也似乎还活着。

他的脑中一片空白,仅存的一点意识在提醒自己——回宫。

罗泗臻站在马上,一手好剑从天而降,将臧北的士兵挑起,成串的死了一地。

褚仲安轻飘飘地扫了眼那一地的尸体,一手把受了伤的洛桑推出去,紧接着借力踩在尸体上,在空中翻身,徒手伸向了罗泗臻的剑。

然而就当罗泗臻真以为他要跟自己拼命的时候,只见褚仲安的袖子中伸出一根长鞭,狠狠地挥向了罗泗臻的脸。

火辣辣的伤口血流不止,罗泗臻倒抽了一口凉气,知道自己实在是太低估眼前这个人了。

他才是真正的心狠手辣,狼子野心。

“七殿下!你到底是谁的人!”

然而尊卑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使到了这个时候,他也还是唤着这人“殿下”。

褚仲安听到这个称呼,嗤笑了一声,手上挥鞭的力道却不减,在罗泗臻的步步退让下,穷追不舍道:“谁的人?”

“我应该是谁的人?”

“如你所见,这疆场上所有的人,都是我的人。”

“这天下,也将会是我的天下!”

他的表情极其狠厉,罗泗臻过去从未与他打过,然其出招诡谲,一时间也看不出是哪里的招数。

但这人从小就活在宫中,哪里能偷学来什么大楚没有的武功。

不对。

他目光一定,只见褚仲安抬手将拇指和食指合一,就要放在嘴边。

好在罗泗臻提前一步想到了他的来路,手中的剑刺了过去,断了他一根手指。

但是还有些来不及,只见成群的鹰飞了过来,在深山密林中,好像无数鬼灵一般,静候着主人的诏令。

这招他听说过,那是只有臧北圣女才会的东西,是臧北最神秘的地方口口相传出的杀招。

褚仲安怎么会知道?

然而来不及细想,只听有人喊道:“殿下!大王子伤了要害,先停战吧!”

褚仲安的手指已经搭在了嘴边,那断掉的手指被马蹄踏过,可是目光中的决绝却显出拼命的架势。

就像是受过重伤的老鹰,卧薪尝胆了整整十数年,在这一刻大开杀戒的时候,自然是不允许任何其他牲畜影响的。

但这老鹰,终究还是个纸鸢。

只要是个纸鸢,背后就一定有一根线,将他牢牢的拴住。

反抗不得。

褚仲安在心底骂了一声,恶狠狠地瞪了下罗泗臻,转头喊道:“撤兵!”

然而就在这时,不知他想到了什么,竟然突然转过身,笑道:“带着公主走。”

饶是罗泗臻平日里有多沉稳,听到这话就有多沉不住气。

他踏着马背起身,三两下就飞到了马车上,长剑泛着血光,横眉道:“我看看今日谁敢!”

坐在马车里面的褚仲锦,只觉得车厢一沉,紧接着就听到那再熟悉不过的少年的声音,于是任谁都拉不住,她便钻出了车帘子。

“将军!”

婚服金冠,胭脂水粉,她美的比牡丹更盛,罗泗臻只看了一眼,就险些挪不开眼了。

“南康...不,阿锦,今日我来劫亲,定不让你嫁入贼窝。”

“哦?”褚仲安仰了仰头,道:“那我也要看看,今日你敢不敢,能不能!”

他看着眼前这两个人,断掉的手指搭在身侧,一席白袍染上刺眼的红,犹如一朵曼陀罗。

罗泗臻的手捏的更紧了,看着褚仲安。

他摸不透这个人,他也从来没有怕过上战场,更没有担心过自己会输。

但是面对褚仲安的时候,明明只是说了几句话,试探了几招,他竟然明显的感觉自己有些招架不来。

但是褚仲锦还等着他,大楚等着他,宋清梦也在回去搬救兵。

更甚者。

他罗家的几万白袍军,都在等着认他这个将军。

他深吸了一口气,喊道:“白袍军!列阵!”

人群一阵骚动,犹如幻影一般,一时间敌人眼中只有一片残影,让人眼花缭乱。

罗泗臻不知什么时候,从车顶上坐到了马上,在身后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声中,飞快的驾着马车向外跑去。

他的心脏从来没有跳的这么快,就好像已经不再属于自己。

呼啸的风声中夹杂着听不懂的谩骂声,听得懂的高呼声,还有不少催促的声音。

洛桑在骂着褚仲安,而褚仲安则好像什么都没听见,长眉压在薄薄的眼皮上,抬眼的时候,那两片下三白显得阴森森的,紧接着,罗家从没有人破过的阵法,竟然被他寻了个破绽一击击破。

罗泗臻后颈一阵阴冷,回眸片刻撞进了飞身过来的褚仲安。

那人也驾着马,但身后没有马车,所以很快就追了上来,甚至先自己一个身位。

长鞭擦着还未愈合的伤口,稳准狠地冲上来,罗泗臻提前预判到,向后闪了一下,却险些没有握住自己手中的马鞭。

褚仲安的眼睛随意地看了下他,笑道:“罗将军,你放弃公主,与我兴许还能一战。但你若是执意要同我作对,今日你们二人,也只能走一个了。”

“你什么意思?!”

“很简单,一个人在臧北太孤独了,怎么也得带一个什么人走是吧?”褚仲安道,鞭子砸在车厢上,于是金丝楠木的木板顿时凹了下去,车厢里,褚仲锦被吓得大喊了一声。

“你妈的。”

罗泗臻怒骂道,徒手抓住了褚仲安的鞭子,然而那鞭子就像是有灵性一般,在触碰到他的一瞬间,竟然顺着罗泗臻的手臂,攀上了他的肩膀。

鞭子上有层层倒刺,透过铠甲扎了进去,随着褚仲安的力道,束的更紧。

“罗将军,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怎么还是这么看不起我呢?”

罗泗臻闻声,看向他道:“我何时看不起你?”

褚仲安愣了下,耸了耸肩,道:“无所谓了,总之,不过是一丘之貉,你不冤枉。”

索性这长安城,从未有人正眼看过他一眼。

长安城的街道繁华,金銮殿的人鱼灯彻夜不暗,先人落笔的牌匾高悬在头顶,无数人的眼睛注视着他,各种杂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这就是那个娼妓的儿子?”

“怪不得长得好看呢,原来是他娘够骚。”

“陛下也真是给他生母脸了,这种出身的人凭什么进皇家?真是史无前例。”

娼妓。

皇家。

两个原本不会有任何交集的角色,从此成为了他一生的标签。

他来的第二天就是中秋夜宴,可是身为一个娼妓之子,他拿不上台面,不被允许出宫。

宫外诗人高吟飒爽,牡丹台上的公主一人一弦,摇池中的花魁风姿绰约,雁荡楼中的褚星河千金散尽,甚至不为搏一声“佛爷”,徽文堂的学子们争相斗诗,为了先生的赏赐。

可是没有人知道,那日宫内冷的叫人发抖,丫鬟们聚在一起开始唠家长里短,把他丢在殿内。

褚仲安来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单薄的不行的袍子,平时躲在小屋里避一避,也不会感觉太冷。

可是长安城太大了。

大到他找不到一个角落,找不到床上的一张被子,便晕了过去。

来的时候人家说,他算是命好的,亲爹是皇上,亏得皇上还愿意把他认回去,他应该感恩戴德才是。

毕竟进了宫,那就是荣华富贵,美人美酒,只要做个纨绔子弟享乐就是了,再也不用受人的胯下之辱。

没想到,这进了宫。

他见到的人心,却比宫外的还要冷漠和淡薄。

褚仲安呆呆地趴在窗前,张了张嘴,看着外面的天。

直到一个奴婢出去解了个手,回来这才看到他,然而这时候的褚仲安,根本就没有力气,也没有精力在乎有这样一个人路过。

那奴婢盯着他看了会儿,嫌弃地甩了甩手上的水,火急火燎的跑向了自己的小姐妹们,还不忘大声的喊道:“你们知道吗?那小皇子是个傻的撒!”

“呸呸呸,瞎说什么话呢,让他听到了叫你去伺候他就好了,万一是个暴虐的主儿,你我以后都活不了!”

“说什么话呢!不信你自己去看看,真的,一动不动的,像个雕塑一样!”那奴婢继续说道:“况且,谁不知道皇上巴不得他自生自灭!要不是被分进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你我现在就应该去华宴池玩乐去了!”

声音越来越小,褚仲安的头越来越混,他好像听着听着就笑了,一直笑到了睁眼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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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春色入龙台
连载中官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