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她说那女鬼生前就是个灵异故事爱好者,成了鬼后再来讲起灵异故事可谓是得心应手,时不时还能给她情景演绎一番,实在是有趣。

后来再被师傅罚到后山墓地面壁思过时,她都会将那女鬼抓出来给她讲故事,直到有一天,那女鬼入了轮回,她的墓地之行就此无聊了许多。

听出她语气里的遗憾,乌浔川抬起眼睫,漆黑的双眼带着些笑意,问:“林笙,那今晚你想听故事吗?”

林笙迎着他的目光看去,略微思考一下后道:“你要给我讲睡前故事吗?”

乌浔川没有说话,眼里闪过一丝局促,他低头清了清嗓子,似乎是想要掩饰下真实情绪,再看过来时,眼神比刚才的更为清澈坦荡,他道:“如果你想听的话。”

林笙点了点头,“我想听。”

“浔川哥哥,那安安也要听。”一声稚嫩的童音忽然插了进来,不知从哪蹦出来的小妖已经挤在了林笙和乌浔川中间,她扑哧扑哧挪了挪自己的小屁股,在他们中间坐的更舒服些。

乌浔川眼里一片温柔,笑着同意道:“可以。”

“浔川哥哥,那今晚我和姐姐睡,你就在旁边讲故事哄我们睡觉。”小妖安排好了一切,自觉喜滋滋,一手挽着哥哥一手挽着姐姐。

林笙低头看了眼小妖扒拉在她胳膊上的小手,暖暖糯糯,稚嫩的脸上因兴奋高兴染上一片薄红,一双眼睛里藏了星星一会看看她一会看看乌浔川。

小姑娘是花妖,一身香喷喷的,此刻贴着她撒娇卖萌的样子莫名让人心头一软。

鬼使神差,林笙想,她和乌浔川以后养个这样的小孩也还不错,只是她是人,乌浔川是狐狸,不知道他们未来的小孩会是个什么物种。

“乌浔川,人和妖生下的孩子是怎样的?”林笙忽然问。

“咳咳咳!”乌浔川战术性咳嗽了几声,偷偷看了眼林笙,他尽可能不让自己多想。

“是半妖,亦人亦妖,不需要后天修成人形,生下来便可自由变化妖和人两种形态。”

原来是这样,听上去也还不错,林笙对这个答案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自然道:“等此事了解后,我们找个宜居的地方定下来,组个家庭,生个混血宝宝吧。”

至于是长居人界还是妖界,此事可以商量,以他们的实力,如果只是想低调过日子,应该都能隐藏身份,平静美好地过下去。

乌浔川半响没有说话,一片可疑的粉色从耳根处爆开,那张白皙俊俏的脸倏地炸开了朵朵桃粉地花,他唰地站起了身,“婆婆的饭应该做好了,我去帮忙端出来。”

乌浔川落荒而逃的背影局促地可爱,林笙看着,眉梢一挑,愈发觉着这事很有意思,值得尝试。

家常的五菜一汤很快被端了出来,是人界的做法,食材用的也是人界的食材,人吃了也不会于身体有损。

“尝尝婆婆的手艺,很久没做这样的菜式了。”秋婆婆笑着给林笙递过筷子。

一旁的小妖安安则瞪大了眼,像是不曾见过这些,嗅着香气小鼻子拱了拱,惊喜道:“婆婆这菜好香呀!以后要多做给安安吃!”

秋婆婆好笑的点了点头,刮了一下安安的小鼻子,道:“好的,小贪吃鬼。”

林笙领了这份情,“谢谢婆婆的招待,有机会你带安安来人界,我带你们吃遍那的美食。”

安安兴奋地大叫,婆婆笑着说那好呀。

乌浔川看着林笙和他的家人相处得如此和睦,也跟着笑了笑,他希望时间可以停止在这一刻,他花了二百年将她救活,又花了几十年走到她的身边,这次,他终于以爱人的身份将她带回了家。

一份简单确珍贵的晚饭很快就在晚风蝉鸣里结束,饭后婆婆先去休息了,把安安交给了他们。

“浔川哥哥,林笙姐姐,你们陪安安去捉萤火虫好吗?我和城北的小狼妖打了赌,赌谁能在三日内捉到最多的萤火虫。”安安捏紧自己的小拳头,她才不要输给那头笨狼。

捉萤火虫吗?是林笙没有过的人生体验,她觉得可以一试,“好,那我们去哪里捉?”

安安跳起来拉着她就往外走,“就在河边,出了树洞就是了。”

林笙发了话,乌浔川便没有了话语权,跟着前面一大一小姑娘出了树洞,走了几步,便到了小河边。

只是明月当空照,河岸边除了月色外便寻不到其它火光,这妖界的萤火虫许也成了精怪,都躲在暗处里没有出来。

小家伙并不气馁,而是胸有成足道:“姐姐,很快它们就会出来了,等会你帮我将它们一网打尽。”说着往林笙手里塞了一个巨大的捕虫网。

“嘿!”她扎了个小马步,往地上一倒,身体碰触到泥土的那一刻便扎根了下去,安安显了本体,是一朵五光十色的流萤花。

同一时间,流萤花开,卷曲的花瓣慢慢张开,一股甜滋滋的蜜香弥漫在空气里。

被这光和香气所诱惑,河岸边开始有星星点点的萤火亮起,像浮动的流光,一点一点朝他们所在的位置飞来。

林笙面前的流萤花上飘出一片荧白光亮的花瓣,轻轻落在林笙的手上,这是木系妖类示好的方式。

林笙心领神会,在那绿莹莹的光点疏疏落落全部围拢在流萤花旁时,快速出网,左右开弓,将它们全部捉入虫网里。

见自己的计划成功,安安很快变回了人形,看着捕虫网里一闪一闪的光,高兴地围着林笙转圈圈,惊呼道:“哇!姐姐,它们好漂亮呀!”

其实还可以更漂亮,林笙从袖子里抽出一张万兽符,这是一种在人界可以号令飞禽走兽万物生灵的符,来了妖界本以为这符派不上用场,没想到今日也能用上一用。

两指捻住符纸,手腕一翻,心里默念万物听命,百兽听令,去!

林笙将网子撤开,在安安惊讶兴奋的目光里,星星零零的亮光像落入尘世的繁星碎片,点缀在安安的裙子上,跟着风的动作随波荡漾,小姑娘高兴坏了,像误入凡尘的精灵,在月光盈盈的草地上跳起了舞。

林笙看着,觉得以后他们的小孩也要这般天真浪漫才好。

“乌浔川。”

“嗯?”

“把你的左手给我。”

林笙握住了乌浔川左手,他的手是干燥温暖的,五指修长,皮肉白细,微微弯曲的指节微红,指甲上的月牙弧度漂亮,光泽温润,是她喜欢的样子。

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从林笙的手里跑出来,悄悄围住了乌浔川的无名指。

等她的手松开了,乌浔川看到自己的无名指上微了一圈莹白的亮光,是几只小小的萤火虫围成了一个圈,一枚漂亮的萤火虫戒指。

她难得细腻敏感一回,自北地出来,总看到乌浔川独自发呆,偶尔他的视线也会像之前一样黏在她的身上,那眼神带着不可言说的深沉与情深,而一旦她回过头去看他,他的视线却立刻移到了别处,刻意蹩脚的模样让她有些好笑。

她我行我素直白惯了,与其去纠结他内心所思所想,不如直接按着自己的性子来,猜来猜去没意思,她喜欢亮底牌的玩法。

林笙直白的发指,不给他转移注意力的机会,开口便是:“乌浔川,你要不要娶我?”

乌浔川虽一下被这话镇住了,心里乱成一捧麻纱,但下意识还是回握住了林笙的手。

他不敢多想林笙的意思,但又实难压住内心强烈的渴望,眼中的复杂情绪被短暂地压下后,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做,却听见自己说:“要!我想娶你!”

林笙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妖以后就归她所有了,拉过乌浔川带着戒指的手,在那漂亮的手背上亲了一下,如她所想,果真肌肤细滑无比。

那天晚上,林笙带着安安捉走了河岸边所有野草堆里的萤火虫,她们将萤火虫带回了睡觉的树洞里,清风朗月,莹光点点,在乌浔川的睡前故事里,她们睡着了。

河岸边的戈止终于等到了他的主子。

“主子,乌王发现了我们的势力,也查到了真正的乌浔川早已死在了几百年前的那场大战里,他们目前还没有发现您的真实身份,但应该猜到了您想做的事,一刻钟前乌溯领了一支精兵,现在已经出发前往蛮州城了。”

“让他们去,正好替我们探路了,戈止,噬灵洞有消息了吗?”

“主子抱歉,属下无能,目前为止没有关于噬灵洞的消息从蛮州传出......但......” 他话音一转道:“最近妖界有传言,夭回来了,虽然没有谁亲眼看到,但蛮州城内前些日子一些老人都陆陆续续从各地回来了。”

“好,我知道了,过几日我会进城,你先去蛮州城里替我寻一处热闹的住处。”

“属下领命。”

戈止回去的路上还奇怪着,主子一向喜欢安静的地方,他作为主子最亲近的下属怎么不知主子什么时候换了喜好?只是忽然灵光一闪,记起了那位住在人间闹市里的林小姐,难怪难怪,这就不奇怪了。

为了这位小姐,他的主子变得可不止一点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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