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名……”霍夫曼摸向口袋,在手指伸进去的瞬间,他突然睁大了眼睛。
……
“霍夫曼医生,您没事吧?”
门外传来关切的声音,脚步声也紧跟着响起。
霍夫曼慌忙对着门外一遍遍地大声喊:“没事,我没事。”
但脚步声却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霍夫曼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绷紧了,他的额头不断地冒出冷汗,手心也跟着疯狂冒汗。
手心?
对,手心!
霍夫曼顾不上多想,立刻将那只“小蘑菇”藏进了自己的手心。
门被打开了。
那个递给霍夫曼名片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看着一脸紧张的霍夫曼,绕着爱洛的尸块转了一圈又一圈,刻意观察着她的双手:
位置移动了,被人打开过了。
男人咧开嘴角,而后迅速将笑意压制下去,满脸担忧地看向霍夫曼:“要是需要帮忙,请随时喊我,我就先不打扰了。”
男人一步步走出了房间,轻轻带上了房门。
“它……应该很快会焕发出生机吧?”他想。
……
“宁芙菌是一种适应性极低的菌类,在野外存活率基本为零。因为它非常挑食,只有依靠脂肪细胞才能存活。换句话说就是……”
“就是……爱洛身上的宁芙菌,是被人刻意种上去的。”霍夫曼打断了L的话,喃喃自语道:“可是,为什么选择爱洛?”
“因为你是医生。”L耸肩:“他很崇拜你,所以他觉得你能替他研究出宁芙菌的生长规律。当然,还有就是搜救队里不定时会有身体检查,宁芙菌长在身上,迟早会引人注意,所以那人就把自己身上的宁芙菌种到了你妻子身上。哦,说起来,我想我应该告诉你另一件事。”
“什么?”
“在你把保姆关在了地下室,带着你的爱洛连夜搬走后,这名始作俑者来找过你。可惜,他来晚了。于是他潜入房内,想从中里找到关于宁芙菌的踪迹,结果无意间发现了被关在地下室的保姆。他从保姆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你和宁芙菌的现状,于是威胁保姆不许报警不许说出去,不然……”L嗤笑一声:“所以你知道为什么追到你新家的只是流言,而不是警察了?”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忍不住追问。
“当然是调查出来的。”L歪了下脑袋:“我查了最近的坠崖新闻,并顺着搜寻了全德叫奥古特·霍夫曼的医生,最后把那段时间接触他的人挨个调查了一遍,就这么一点一滴拼出了。”
我不可思议地睁大眼:“从我告诉谭雅太太这件事,到现在,连24小时都不到,你居然能查到这么多事?你……是人吗?”
L没有回答我,他只是把手中的塑封袋递给霍夫曼:“你要是喜欢,可以继续养着它。但,我要是说,它现在既不能繁殖,也不能吸收脂肪细胞。就像是一朵永生花,只能把它放在花盆里,用于观赏。这样,你还想要吗?”
霍夫曼的手悬在空中,良久他终于开了口:“那我还能见到爱洛吗?”
“可以。”
听到了肯定的答案,霍夫曼立刻伸手抢了过来,而后头也不回地跑向最近的花店。独留我和L在港头吹着海风。
我理了下被风吹乱的头发,开口道:“你刚刚说,宁芙菌生长靠的是脂肪细胞?”
“是的。所以它身上会呈现出和脂肪细胞相同的乳黄色,这颜色使得它看起来更像若虫。”
“哦……”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你刚刚是给它做了什么?”
“给它用了点真菌药剂,作用嘛,相当于给它做了个绝育手术。”
我不可思议的睁大双眼:“给蘑菇做绝育?这是你研究出来?”
L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你把我当神仙了?我当然做不到,这是……”他顿了顿,而后补充道:“是我一个朋友做的。”
“朋友?”我想起了谭雅太太。既然他跟谭雅太太关系这么好,那他的朋友也一定是像谭雅一样厉害的学者吧,于是我大胆猜测道:“那他是化学博士?或者生物学教授?”
L摇了摇头,语焉不详:“只是个很遥远的故人。”
意识到L并不想正面回答,我也没再追问下去。我们两个都没再说话,空气突然变得安静,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
L像是在思索什么,半晌,他扭过头看向我,天上的海月亮得发白,借着光亮,我看见他如星般的眼睛。
我以为他会问我问题,比如为什么选择游学,为什么离开故土,为什么在前面突然情绪失控……然而他都没有。他只是弯了弯眼,而后说了句:“我也该走了。”
“等等。”我不由得出声叫住他,他歪了下脑袋,像在好奇我还有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叫住他,可能因为他太过神秘,神秘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也有可能是我在经历不可思议事件过后,想要找人说说话平复一下心情。
“你……”我舔了舔嘴唇,他并不好奇我,而我却好奇他的一切。我想问他的名字,想问他的来历,想问他和谭雅太太的关系……但最终,我只是假装随意地问了句:“你看到的爱洛,是什么样?”
“它本来的样子,既不美丽也不丑陋的模样。”他说,和我故作随意的语调相反,他的声音诚恳又温柔。而后他向我微微低头:“再见。”
我看着他转身,而后慢慢离去,这才后知后觉地回了句:“再……再见。”
我想,我大概再也遇不到他了。
……
旅行结束后,我有问过谭雅太太关于L的事情,但她每次都轻巧地岔开话题。她态度如此鲜明,我当然也不会过多追问。
于是,L和宁芙菌的故事就像是个烂尾小说,在我的生命里匆忙结束。
后来我游学结束回国,找了份新的工作,继续过着平静又无聊的生活。
然而我没想到,不到一年,这份平静便被打破。而之前那些我以为“烂尾”的故事,竟然兜兜转转给出了我答案。
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
那天我如往常那样洗漱结束,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刷手机,却不想竟突然刷到谭雅太太去世的消息。
还没等我去找人求证,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竟突然跳了出来:
陈近女士你好,遵照谭雅女士的遗嘱,我将在三日内带着她这些年的研究资料登门拜访。
这个号码我从未见过,但我猜对方应该是谭雅太太的熟人,因为只有她有我在国内的地址和电话。
但我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谭雅太太会在遗嘱里特别交代,要把她的研究资料给我?
我和她,算师生,算好友,算上下级,但我自认为我们的关系没有要好到,能让她在遗嘱中专门提到我的程度。
或者说,我不认为我有重要到,可以放在遗嘱里的程度。毕竟,我不够优秀也不够聪明,更不够讨喜。跟谭雅太太的万千学生相比,我太过普通又太过平凡。
就在我纠结着要找谁求证时,我家的房门被敲响了,在半夜一点。
敲门声不算大,每十秒一次,每次敲三下。
“砰砰砰”
“砰砰砰”
刚好在礼貌和烦人的界限徘徊,让人想要发火又发不起火来。
时间太晚,又太过突然,我实在懒得开门,干脆缩进被窝,躺床上装死。
但那敲门声却遵循着十秒的规律持续响着。
“砰砰砰”
“砰砰砰”
我突然有些犹豫,看对方这锲而不舍的样子,万一真的有急事呢?要不我还是开个门缝看一眼?或者隔着猫眼看一下?
就在我纠结的时候,那个陌生的号码又一次发来了消息:
“陈近女士你好,深夜打扰备感冒昧,但还是请您先开下门,允许我耽误您十分钟的时间。”
“最好真的是什么急事。”我将手机拍在床上,披上外套,穿上拖鞋,想了想又把手机攥在手里,这才不情不愿地走过去开了门。
……
该怎么形容站在我眼前的这位不速之客呢?
年轻。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他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到我觉得用“少年”这个词来称呼他都不为过。
唇红齿白,充满混血感的五官,白净又稍显柔和的脸蛋,怎么看怎么像电视剧里的美少年。
但他的打扮却异常过时,深色的毛呢外套配上浅棕色的西服内衬,胳膊上搭着一根棕红色的手杖,头上还搭配了顶同色系的帽子。活像是上世纪的英国老绅士穿搭。
“你是……”我站在门前,并没有打算把他往家里引的意思。
“许诺,这是我的中国名。”他的发音异常标准,没有任何奇怪的语调,这不禁让我疑惑了一下,他或许只是新搬来的邻居?
但马上我便否认了这个猜想,因为他摘下帽子,向我行了个脱帽礼。
一时之间,我竟忍不住往他身后瞟了一眼,想看看他身后有没有摄像机,或正在给他直播的同伴。
空无一物。
或许是现在人的行为艺术?
我这么想着,收回了目光对上了他的眼睛,然而在看向他眼睛的那一刻,我心底突然涌上一股莫名的异样感。
奇怪,太奇怪了。
他明明这么年轻,眼睛里却满是平静,既没有孩童的天真,也没有少年的活力,平静得像是个接受命运、即将走向生命终点的耄耋老人。
“我来,是为了把我的学生——谭雅的资料给你。”对方又开了口,他发音标准,语速偏慢。
“学生?!”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对方,但马上我就意识到,他可能是中文不太好,闹出了误会。
于是我干脆用英文问了一遍:“你是想说,你是谭雅太太的学生?你是历史系的学生?”
“不,我是说,我是她的老师,她是我的学生。”许诺用英文回答道,接着又用中文翻译了一遍。
“可是谭雅太太已经六十多岁了,她在历史方面已经研究近四十年了。”
许诺点头:“是的,她很年轻,学习的时间也不够长,但她很有天赋,我教她不算太费力。”
我突然觉得眼前的场景有些离奇:一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说自己是一个已经有所成就的中年人的老师,甚至还用“年轻”“有天赋”这种词来评价对方。
我晃晃脑袋,确定自己没有因为熬夜而变得大脑迟钝:“那请问,你多大了呢?”
许诺抬起眼,棕色的眼眸盯着我浅浅地笑了一下:“记不清了。”
见他不愿回答,我干脆换了个问题:“那谭雅太太的资料呢?我好像没看见你带着什么东西过来?”
“是我。”许诺弯起眼睛,笑得亲和:“我是来帮你推动人类进程的。”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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