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也当头一棒,他只是顺口接的这句话,却不想竟还是真的,这个混蛋到底杀了多少人,隐藏了这么久。
“她们都死在了这里?”
“不是。”郑智男陷入了一种混乱中,下一秒双眸骤亮,在漆黑的深夜锐利如豹:“你倒提醒了我......”
林书也自知大事不妙,果然你永远猜不透一个凶手极端的脑回路,喘息的几分钟内,他倏地起身,猛地撞向了郑智男,随即往反方向急速奔去,然而没跑出几步,整个人猛地一沉,摔入了坑里。
林书也背脊着地,疼得五官缩为了一团,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片枯死的田地里竟然还有个大坑。
“天要亡我!”
林书也几乎欲哭无泪,口袋里的手机也不翼而飞,正当他想直起身,劈头盖脸一堆尘土飞扬。林书也双眼刺痛,眯眼才看到坑边站着郑智男,他正用铁锨试图将坑填满。
他这是要活埋了自己!
林书也大感不妙,一整天到现在自己已经全然玩脱的感觉,他大吼了一声,就想攀着坑沿而上,然而郑智男就在眼前,揣着铁锨的他阴狠无比,果断地朝着林书也砸来,所幸他行动敏捷,往右侧闪避这才堪堪躲过。
林书也忽然蹦跶出一种可怕的想法,要是今晚真的折在了这儿,那他也一定要知道个因为所以来,这个坑的大小和深度根本不是用来埋一个人的,那仿佛就是一个微型的小房间,莫非这些死者都在这里呆过一小段时间?
林书也越想越觉得毛孔悚然,他实在不懂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杀死这么多青春年华的少女,甚至要将她们囚禁在这暗无天日的坑底。
“喂!”林书也抬头,浓重的尘土让他不停地咳嗽:“你总要说个明白,到底为什么要杀了她们!”
“为什么?”尘土飞扬中,郑智男快看不清林书也的脸了,可眼前的男人站在风土之中,背脊挺拔,毫无畏惧。
郑智男的内心忽然涌起了一种叫做害怕的情绪,在过往的几十年中,无论他杀了多少人,内心从未惊起一丝波澜。
他裂开嘴,露出了古怪的笑来:“为什么?因为她们每个人都很美,就像我养的花一样。”
郑智男忽然想到了什么,古怪的笑容硬生生扭曲了几分,他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大捧大捧的泥土混合着黄沙重重砸落。
“你不是女的......可是我只能让你死在这里。”郑智男扭曲的神情竟有了些悲伤,他忽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指向了林书也:“让你死在这里,是对美丽的亵渎。”
林书也认知到了此人怕是神经极度不正常,在牧林集市的时候,却完全无法察觉。
“郑智男,即便你杀了我,这一次你是绝对逃不掉的。”
郑智男此刻只想彻底除去林书也这个破坏他全盘计划的人,压根没有心思去想多余的事,他猛地大笑了几声,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这么多年都没有人知道是我,一切都很完美。”他瞪了他一眼,不可置信地喊着:“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是那些被你害死的人告诉我的。”林书也淡淡一笑,脏兮兮的脸上是璀璨无比的笑容:“因为我是正义的伙伴。”
一语罢,甚至给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第一次我都不敢看屏幕,我总觉得这孩子怕是活不了了。】
【是,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可这孩子说的话总让我觉得好好笑。】
【我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正义的伙伴,笑成了傻叉。】
【你们有没有发现,林书也是真的很镇定,即便是装的,也未免太像了。】
【如果他这次能活下去,这孩子有前途。】
“那些人告诉你的?”郑智男闻言不但毫无畏色,甚至透露着巨大的欣喜:“她们是不是像那些花一样的.....美。”
“砰”的一声后,郑智男吧笔直的身躯摇晃了些许,便直直坠入了坑底,他摔倒在林书也跟前,胸前的衬衣洇湿了大片的鲜红,竟像是大棚基地中彻夜不败的艳丽花朵,浑身抽搐的他紧紧地盯着林书也,眼神不甘又绝望。
这场罪恶的美梦结束了。
林书也听到了警笛之鸣,照明设备驱散了眼前的黑暗,头顶上方一双手递向了他。
“老板!”林书也指着自己还在淌血的额头,嬉皮笑脸地说:“这算是工伤啊!”
这是林书也“工伤”在家的第十天,吃喝躺平,工资照发。
最初的几天林书也有想骂街的冲动,时不时地对着镜子长吁短叹一番,他对自己的长相可是很满意的,要是一不小心搞破相了,他会极其悲哀。
只是在伤口差不多恢复,他又过了好几天休闲日子后,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这工作不仅不错,又非常适合他,虽然受了点伤,可毕竟钱多轻松,在如此优厚的现状面前,这些小伤变得“无伤大雅”起来。
这几日,公司的同事轮流问候探访了一遍,唯独顾从麟不见踪影。
莫承宙听完了林书也的遭遇,一瞬间吓得面如死灰,他表示要是换做了他,估计早吓得腿软了,还佩服林书也竟能淡定自若地站在坑底和郑智男谈判。
林书也事后想想,自己并非不害怕,而是愤怒远超于害怕,并且对于自己的机敏和脑子颇为自豪。
此时此刻,作为社畜的林书也顿悟,这份工作除了钱多,他能得到满足感。
俨然是社畜的最高境界。
莫承宙在林书也家呆了一下午,除了将之前林书也住院时拜托他调查的事的结果告诉他之外,又将这几日关于这案子的进展说了个来龙去脉。
林书也总结后再次确认是自己帮了大忙,十年前的戊辰区远没有如今这么发达,就像顾从麟所说,介子石也是这几年才开始遍地开花,至今仍旧有些地方未普及到。
而对于像郑智男这样并非熟人作案的连环杀手,破案的时效大大降低。总共被害的女性共有十位,而他们所知道的仅有六人,其余四人的遗骸仍旧在寻找之中。
根据郑智男最后完整的口供,他单纯只是因为美丽,在他眼中,这些被害者比花更美丽。
郑智男喜欢美丽的事物。
人前,他就是一个普通人,性格宽厚豁达,做生意老实本分,无论是朋友还是客户,没有人会对他有怨言和差评。
人后,他也是一个正常人,唯一的爱好乐趣就是种植花草,他觉得没有什么比一棵安静的植物让他更为心情舒畅的了。
郑智男的园艺水平很高,种植和修剪都是他最得心应手的技能,追求完美是他另一个本性,当他结束一天的忙碌后,总是怔愣地看着眼前层叠交错,色泽华美的各类植物,他觉得世界万物的美好都被他牢牢地抓在了手心。
他沉迷于掌控万物和追求极致美丽的畸形路途上无法回头。
花卉的妖艳美丽和纯净无暇,让他彻底沉沦于培养出极端美丽完美的花卉,他极力追求完美的造型和夺人眼目的色泽。他相信,他所培育售卖的绿植和花卉,都是绝无仅有的美丽。
而当他第一眼看到孙如云的时候,他一直以来坚守的信仰开始动摇了。
十年前的郑智男在牧林集市摆摊售卖鲜花,迎着夕阳而立,与向日葵合照的孙如云突如其来地闯入了他的视线,在那一瞬间,他对所谓的“自己掌控世间最绝美的颜色”产生了怀疑。
朝气蓬勃年轻貌美的孙如云正用白皙红润的脸蛋触碰娇艳的向日葵,而那永远向阳而生的花朵在年轻女孩的衬托下,竟黯然失色。
郑智男大失所望的瞬间,又让他怒火中烧,他憎恶别人夺走了他培育出的美丽。
当对孙如云下手的时候,郑智男已全然忘记了过程,当他回神后,眼前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那一晚,郑智男在出租房想了一夜,他看着死气沉沉的尸体和摆放在一旁盛放到极致美丽的昙花,他无神的双眼骤然一亮。
她死了,它却活了。
郑智男嘴角用力向上一扯,他找到了能证明自己唯一的办法,就是扼杀所有比他亲手种植的花卉更美丽的东西。
这是郑智男冲动的第一次,他将尸体塞进了陈旧的皮箱里,丢弃之前拿走了她的胸针,然后推入了垃圾堆填区,在那些年,根本无人发现此事。
杀死孙如云的第二天,郑智男照旧去了牧林集市出摊,全然忘记昨天毫无理由地杀害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也从未担心过尸体是否有被发现的可能。
而这第一次作案,的确在悄无声息中消弭了一切踪迹。
郑智男不再满足于小范围的种植花卉,而是大面积的培育基地,因此他离开了牧林集市,他在郊区有一块种植地,而前方恰巧有一大块空地,他租借成为了大棚基地,开始进行培育各类绿植花卉。
他遇见的第二个让他仓皇害怕的女人是徐芳菲。
芳菲,芳菲,四月芳菲,芳香扑鼻,百花盛开,徐芳菲的美丽再次超过了他的想象。
她死在郑智男精心培育的大棚基地,郑智男在田地下建造了一个小小地下室,而徐芳菲在死亡前在这里被囚禁了数日,最后将她埋入了深不可及的田地下,当他站在土地之上,仰望雾蒙蒙的月色之时,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了。
低头看着拽在手心里的手机挂坠,就像对待孙如云那般,他同样留下了徐芳菲的随身物品作为纪念。
以此缅怀让他所嫉愤的最美丽的事物。
作者很努力地写文,求收藏ing,谢谢大家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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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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