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黎岁同意了。

祝芸乐颠颠端来早饭,又泡了壶茶,将房间里四面八方的窗户一齐打开通风,好似要使出十八般武艺,借此告诉黎岁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祝芸还穿着不合身的衣裳,走路时脚腕总晾在外头。不过她身段颀长,又生得俏丽,眉眼干净纯粹,衬得衣裳也好看很多。

“祝芸,”黎岁放下筷子,用帕子沾沾嘴角:“你待会儿拿一锭银子,去旁边的万缕阁裁身衣裳吧。”

“为什么?”祝芸也放下筷子,抬手将衣襟随意扯了扯:“这衣服又没破。”

扯衣裳的时候,祝芸的锁骨不经意露出一点,黎岁立马转过脸去,清清嗓子道:“到底是个大姑娘,穿上好看的衣裳,待往后看上哪家公子了,也方便说媒不是?”

“谁告诉你我要看上谁家公子了?”

黎岁抵着鼻尖轻笑:“难不成,喜欢姑娘?”

祝芸怔住,才发觉黎岁虽然一张素面,却实在温柔好看。她见过水月阁里挂着的一幅画,画上的仙女带着面纱,从天际遥遥飘下来,降临世间,普度苍生。她想,眼前的黎岁虽不是仙女,也没有普度苍生的能力,但她温润善良,只消笑一笑便是在渡她了。

“喜欢姑娘,不成吗?”祝芸说着,咬了口饼,味同嚼蜡。

黎岁淡淡勾着嘴角,指尖沿着茶盏转了一圈,悠悠道:“随你。”

又是随你。黎岁好像很喜欢说随你,好像世间万物都与她没什么关系。

外头悉悉索索响起一阵敲门声,随后飘进来男人的声音:“三小姐在家吗?”

祝芸眼睛溜溜一转,如临大敌似的问她:“情郎啊?”

“想什么呢你。”黎岁揶揄她一句:“替我治腿的大夫来了,帮我开一下门。”

大夫提着药匣子进来,按规矩把了通脉,又在她腿上敲敲打打一番,最后施针,扎得像刺猬似的,祝芸不忍看。

“好了三小姐。”大夫收起药匣子,嘱咐她多下床走一走,让经络活动起来。

又是一样的话术,每日都一样。

祝芸闻言,疑窦打心里生出来:“黎岁的腿还能治好?”她见过天生瘸腿的,见过健康的腿半路瘸了的,但没见过完全动弹不了的腿重获新生的。

“小姐的腿能否治好,不在旁人,而在小姐自己。”大夫说。

“什么意思?”

“我日日为小姐把脉,但见小姐肝气郁结,脉相玄虚,一日胜过一日。若不及时醒转,误了时间,恐怕这辈子就……唉。”大夫提着药匣子摇摇头,扬长而去。

屋里安静下来,郎中带来写的药草味迟迟不散。黎岁看了祝芸一眼,喉头一动,低头去捻那串劳什子。

“要么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呢,”祝芸俯身将桌上的碗筷收到一起,漫不经心地蹭蹭鼻子说:“你都这么落魄了,竟还请得起郎中。真是岁月从不败美人,银子从不败黎岁。”

黎岁察觉到祝芸想要活跃气氛的心思,掩面勾了勾嘴角,遥遥往窗外望一眼。

“要不,我帮你治腿吧。”祝芸蹲在黎岁脚边,掀开毯子在她腿上捏了捏:“舒服吗?我从前也这样帮我娘捏腿。”

“没用的。”黎岁将她的手拨开,借力转了一下四轮车背过身去:“再说,我也不想站起来。我这一生本就不自由,有没有腿,能不能走路,对我来说,没什么所谓。”

“怎么没所谓了!”祝芸又绕到黎岁前头蹲下,眨着大眼睛振振有词:“若你站得起来,方才郎中叫门时,便不用差我去开。若你能走路,便可以同我上街去。西城边儿上有家水晶糕做得特别好吃,旁边还有条河,一边吃糕喝茶,一边瞧着河上游船往来,顶惬意的。”

“是吗?”黎岁的笑意似昙花一样在脸上绽开:“我以为你会说,我就要嫁人了,所以应当将腿治好。”

看到黎岁笑了,祝芸的心脏不动声色地软了一软,也跟着勾起嘴角,鼻翼小巧地颤,俏生生的眉眼圈住春风似的笑。

黎岁收敛住笑意,垂眸看祝芸一眼:“那郎中,是我父亲派来的。”她将珠串上的流苏绕在指尖,冷不丁冒出一句:“若我的腿治好了,聘礼便是三百两;若治不好,便是二百两。”

气氛陡然转淡,祝芸起身端起茶盏,不动声色地民一小口,搭腔道:“你说的陈府我知道。他家仅有一位公子,叫陈祁盛,二十六岁,才刚当上户部左侍郎,地位崇高有权有势。”不过已经娶妻了……祝芸顿了顿,默默将这半句话咽回肚子里。

她的本意是安慰黎岁,差点就又给她添堵了。

“我要嫁的不是他。”

“呼~”祝芸松了口气,不是做妾就好。黎岁这么好看,而且知书达礼举止优雅,若是为人妾室,便称得上亵渎了。

“那你嫁谁?”祝芸问。

“嫁给她爹,陈嵩。”

“啊……”祝芸似被电打了一样,茶盏从手中滑落,立时便碎了。

陈嵩,而且才丧妻没多久,这老东西竟这么不知羞耻,把主意打到黎岁头上了?祝芸气得发抖。

黎岁见状,将祝芸攥得发白的拳头握在手心里,轻轻拍了拍:“别怕,你既然愿意跟着我,那么在我嫁过去之前,一定会替你找好出路的。”

祝芸垂眸,对上黎岁一双笑眼,里面藏着万千揉碎的星子。

“要不,我们跑吧,像我一样。”祝芸紧紧牙根:“我能从水月阁逃出来,便也能带着你从黎府逃出去。”

黎岁清淡一笑,放开祝芸的手:“可你也没法保证还会遇到像我一样收留你的人,不是吗?”

说罢,黎岁背过身去,以自己说过的一句话作为结尾——

“本就是不自由的一辈子。嫁给谁,对我来说,没什么所谓。”

都说人越想要什么,越会表现得不在意。不过祝芸不理解,为什么黎岁连试一试的勇气也没有。

就拿她自己来说,这十九年来,自己一直都在反抗,在逃走,在殊死搏斗,和命运拼了个头破血流。

她九岁那年,亲姐姐被人玷污上吊死了,玷污姐姐的人却逍遥法外。祝芸敲了三通登闻鼓,挨过两遍杀威棒,最后成功给姐姐讨回公道,将隔壁村里一个乡绅的儿子送进牢里了。

十岁那年,她被同村几个男孩丢进河里,险些淹死。好不容易挣扎着活下来,于是连夜扮成鬼的样子守在几人回家的必经之处,将其中一个吓出了神经病,到现在还说不了一句完整话来。

好容易兵荒马乱地长到十九岁,偏偏马车滚到崖底,爹娘摔死了。祝芸从车里爬出来,走了三天三夜回到家,舅舅得知消息以后,转天便把她买给水月阁,只卖了五十两银子。

她挣扎过,被教养嬷嬷打得遍体鳞伤。那天嬷嬷喂她喝迷药,她假意喝掉,却偷偷吐了一半到帕子里。后来她将点她作陪的那位爷灌醉,趁着迷药没有彻底发挥作用,跳窗逃走了。

结果证明,她的挣扎是有用的,她遇到黎岁了不是么?

和黎岁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是清闲的,却也是无聊的。

黎岁很安静,或是安静地看书练字,或是安静地坐在校园里修剪她那坛子栀子花。祝芸就坐在门口台阶上,一边嗑瓜子一边看,直到黎岁叫她推自己回去,祝芸才拍拍手站起来。

回头瞥一眼那栀子花,她想不通了,剪了跟没剪有什么区别?她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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