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贪污行为深恶痛绝,这不难理解,每当他想起父母因官吏贪污赈灾粮而饿死的场景,就恨得咬牙切齿,在他看来,这些贪官都该死。他一心想打造一个官员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纯净王朝,并为之全力以赴。
然而,梦想与现实往往有差距。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满怀深情地对大臣们说:“以前我当老百姓时,看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不管不顾,心里痛恨至极,今后一定要立法严禁,遇到危害百姓的贪官,绝不饶恕!” 他说到做到,颁布了史上最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六十两以上银子者,立即处死。要知道,即便在开国初期,六十两银子也不算大数目,这足以显示朱元璋肃贪的决心。
为增强震慑力,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令人胆寒的政策。唐宋以来,县衙布局大多相似,都有大门、戒石、鼓楼、二门等结构,但明朝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了一个土地祠。这土地祠可千万别晚上去看,因为它是用来剥皮的,剥的是贪官的人皮。朱元璋规定,贪官被处死后,要剥下皮,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挂在公座旁边,以此威慑其他贪官。
最早享受这一 “待遇” 的是朱亮祖。他是朱元璋的老部下,开国大将,战功赫赫,被封为永嘉侯,镇守广州,位高权重。但他有个致命缺点 —— 骄狂。
当时番禺县(今广州番禺区)县令道同,是个清廉的官员,执法严厉,因此与当地土豪劣绅产生矛盾。土豪们吃了亏,就拉拢朱亮祖,头脑简单的朱亮祖收了好处后,开始干涉道同执法。他多次与道同发生冲突,甚至派□□暗中伏击道同,对其殴打。但道同并未屈服,一直与朱亮祖顽强斗争。
矛盾逐渐升级,道同抓住恶霸罗氏兄弟后,朱亮祖竟动用军队包围县衙,强行劫走犯人,还向皇帝上奏弹劾道同。道同也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可他忘了朱亮祖的优势 —— 快马。道同派人用的是驿站的马,朱亮祖用的是军马。朱亮祖料到道同会告状,便挑最快的马,抢先赶到京城,狠狠告了道同一状。朱元璋容易冲动,看到朱亮祖的告状信,立刻派人斩杀道同。
不久,道同的奏章也到了,朱元璋一对比就发现问题,赶忙派人去追,但为时已晚,道同还是被朱亮祖杀害了。道同为官清廉,家中没钱,死前最担心母亲无人供养,便委托好友赡养母亲,然后从容赴死。他被杀时,无数百姓前来送行,可见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以为没了道同,自己和土豪恶霸就能高枕无忧了。虽说他还是有些不安,毕竟跟随朱元璋多年,深知朱元璋的行事风格,但他觉得自己是开国大将、侯爵,朱元璋不会为一个小知县对自己怎么样。过了一阵,朱元璋没什么反应,他就安心了。
所以,当大理寺官员拿着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他惊得目瞪口呆。他虽有兵权,但还没疯狂到和朱元璋对抗,老实地交出兵权,和官员一起前往京城请罪。然而,官员又问他儿子朱暹在哪,他一下就明白了。朱元璋的原则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一路上,朱亮祖还心存幻想,觉得自己劳苦功高,不过杀了个知县,最多受点责罚,不会被杀。但现实残酷。洪武十三年九月初三,朱亮祖父子被押到朱元璋面前。朱元璋二话不说,拿起鞭子就抽朱亮祖,侍卫们见皇帝动手,也纷纷加入,最后朱亮祖父子被活活鞭死。“鞭死” 二字,令人胆寒。
朱元璋杀掉朱亮祖父子后,下令处死所有参与此事的恶霸。念在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其他人就没这么好运了,朱暹等人的皮被剥下,挂在闹市示众,以儆效尤。朱亮祖无意间创造了一个纪录: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而且这一现象在明朝延续了下去,很多直言大臣都因此丢了性命。
此后,朱元璋对贪官污吏更加严厉,他还制定了一项空前绝后的政策: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将其绑起来送京治罪,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若有人阻拦,不仅处死,还要株连九族。不过,这一政策在明代实施的人不多,操作性不强。
与群众检举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检校。这些人遍布全国,一旦发现官员贪赃枉法,就会上报。朱元璋也非常积极,哪怕情报半夜送到京城,他也会立刻处理。有时候,贪官刚收红包,第二天纪检官员就找上门来将其抓回论罪,效率极高。
朱元璋用尽各种手段,全力配合肃贪工作,按说贪污现象应该消失,可实际并非如此。
朱元璋制定的法律规定刑罚有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理解不难,客观来说,这些刑罚在封建社会不算重,这是朱元璋考虑前朝刑罚过重而改进的。但朱元璋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时,可不止用这些。
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是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者技术好,受刑者可就惨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千多刀,人被割完肉都还没死。除此之外,还有抽肠、刷洗(用开水浇人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酷刑。
然而,在这些恐怖的刑罚面前,官员们仍然前 “腐” 后继,像敢死队一样,不断触犯朱元璋的刑律。自明朝开国后,贪污现象屡禁不止,朱元璋杀了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 年),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做满任期,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可不是好事,能平安退休都值得自豪。
朱元璋很困惑,这些官员饱读诗书,以 “朝闻道,夕可死” 为信条,为何当官后就变成 “朝获派,夕**” 了呢?他想不明白,但他知道怎么对付这些人 —— 杀!
可杀了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了,又颁布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别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者,不论是否满六十两,全部杀掉!” 即便如此,也没能止住贪污之风,官员反而越来越少。史料中有这样滑稽的记录:某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都是进士监生,一年后,杀了六人,这数字看似不多,但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这是怎么回事呢?这是明朝的奇特现象。很多犯人上堂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只是穿着官服,活像犯人。这是因为官员被杀太多,没人干活了,朱元璋虽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官员。于是他创造了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就是官员犯法判死罪后,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正担心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会突然来人,不管死活地把他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去衙门处理公务。官员得先给犯人判死罪,然后再去朱元璋那里领死。
朱元璋大力肃贪,效果却不好,这值得深入分析。一般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比较廉洁,而洪武年间这么多官员因贪污被杀,很不正常。朱元璋的一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存在问题,官员贪污固然是他们自身不法,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下面要讲的空印案和郭桓案就能说明这些问题。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