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火红眼补充DLC

既然写到这里了,就把火红眼部分补充完整吧。火红眼部分是以酷拉皮卡追忆篇为依据,按照个人癖好补充了一下。注意,这里的依据都是来自个人主观的我觉得我认为。

大概流程就是以下:

首先设定提到了因为生气而显出绯红眼失去理性就会涌出不得了的力量,所以才被大家恐惧。

其实正因如此更不能避世隐居啊,舆论的高地你不去占领,不去澄清,那不就只能让别人占领了吗?

红眼睛恶魔这个设定见鬼的就是,要是人家真是恶魔,例如旋律的恶魔协奏曲那是具有货真价实杀伤力的,去招惹直接重开。但不是恶魔诬陷人家是恶魔,那把人逼急黑化了不是火上浇油。

当别人说你是恶魔的时候,你最好真是恶魔,不然就赶紧澄清啊!!

我得承认我很喜欢美好的愿望最终酿成苦果这种桥段。

所以我在火红眼是七大美色之一这一点上再演绎一下。依据是七大美色和恶魔啊怪物啊不兼容,因此我添加设定火红眼能够位列七大美色之一最开始确实是有人出于消除隔阂歧视这样美好的愿望——美意味着自由与和解。因为美,**和强制都消失不见了。因此,美能够建立一种与世界、与自我的自由关系。

本意是好的,但慢慢地演变下来绝对会会错意。

这里有人可能会提什么阴翳美学啊,黑暗美学啊,暴力美学啊之类的。emm这么说吧,火红眼不是在拍卖会上上拍卖吗?哪门子的黑暗美学是奔着卖个好价钱去的。

如果真要整黑暗点,那火红眼绝对不是泡在福尔马林里这样简单。

所以在我这里,最终导致窟卢塔族悲剧的是——商品的逻辑。

窟卢塔族人口稀少——稀缺性有了。

位列七大美色之一——噱头有了,关注度有了。

是红眼睛的恶魔——舆论优势在我。

不是什么真的恶魔——可以招惹。

杀人放火以猎人世界的道德水准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也就是说屠杀窟卢塔族的代价是如此之小,但火红眼能够带来的利益如此之高。那句经典的话,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这样的利润足够灭人全族了。

假如一开始将窟卢塔族的火红眼列为七大美色是出于善意,那么讽刺的是结果正好相反,消费和美是相互排斥的。如果人们收藏火红眼是因为他是七大美色之一,那么在拍卖会上拍卖就恰好摧毁了这份美,没有什么消费品以及商品是美的,火红眼就是在消费和投机下酿造的悲剧。

那位人体收藏家妮翁就是对此最好的佐证,呵呵,大家不会认为妮翁很有文化和艺术修养吧?

酷拉皮卡真要彻底复仇,我的建议是直接把拍卖会相关的一个也不放过(不过友客鑫篇确实死的很干净了)

对了,这仅仅只是依据我个人想法的衍生,本设定仅仅作用于本篇同人,具体剧情设定还请以原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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