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往情深的暗恋

“我爱了你18年,可你却并不认识我,这一生我只为一件事而来,那就是对你极致的暗恋。”

——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下雨了,和风偎着细雨倾斜而下,无论速度、形态、方向、距离,每一柱都如出一辙,似流水线作业,匀速且和谐。

疏离感、轻盈感、距离感,构成了春雨的基本格调。清雨幽幽,看似亲密却又绝无交集。

距离产生了自由,从天而降的雨滴,选择了它们最为舒适的状态。

曾几何时,我总是无数次的遐想,如果有一天,我能躺在他的怀里,听微风轻拂绿叶,望细雨穿透枝丫,那该有多美妙…

我想,当时我在许下这样的心愿时,老天爷一定在偷笑我了吧。

这小妮子,少女怀春呢!

可这小姑娘四年如一日的暗恋着这个男人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啊,她如此痴心,又如此执着的爱着,这个心愿,是否该为她完成呢?若非无法完成,那命运安排两人初见的意义又在哪里?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蚕食般的声音也愈来愈响。

桌上的手机铃声打破了我的沉思。是南茉的电话,“你干嘛呢?”

“发呆呢!”

“我也闷得慌。”她说。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

“那你搬好小板凳,我们的故事开始了……”

“从前,有个13岁的小姑娘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住在自家对面的作家,从她第一眼邂逅他开始,她就认定这辈子的爱人就是他了。小姑娘每天透过窗户偷偷观察他、打量他,为的就是多看他一眼。有时候光是想着他在埋头写作的样子,都能激起她心里好一阵的狂跳颤抖。

就这样,她以默默关注他的方式,爱了他很久很久。直到有一天,她的母亲要改嫁到外地,她也不得不随着去。到了陌生的地方,她对他的思念不仅未减,反而更增…

这一分别就是五年,成年后的她迫不及待地回到了有他的城市。也许是她的执着感动上苍,他们再一次邂逅了。可作家并没认出眼前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子就是曾经那个不小心和自己撞了个满怀的小姑娘。向来风流成性的作家和她发生了一夜情。

那是女孩的初夜,是她曾经梦想过无数次将自己毫无保留献给他的圣神一刻。可阅女无数的作家并不以为意,在他心里,她不过是他无数艳遇里的之一。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他将女孩当成妓女一样男欢女爱,却不知女孩的心境却是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这一晚的鱼水之欢后,她怀孕了,为了不打扰作家的自由,她偷偷的生下了他的儿子,为了让作家的儿子也过得如同他一样体面,她不惜当上了交际花,用身体换来的钱来细心养育儿子。她的身体可以属于任何男人,但唯独心,只属于他。

多年后的一天,他们再次不期而遇,女孩风情万种的身姿让作家深深着迷。仅是他投过来的一个眼神,她又沦陷了。□□愉,清晨离别,男人在她衣服口袋里偷偷塞下几百块钱。看着他再次将自己当作妓女,她黯然神伤,决堤的眼泪奔涌而出。

而最难过的是,就连作家的仆人都认出来她就是曾经的小姑娘,而他,对她的记忆是一片空白。回去没多久,他们的儿子便因病死了,很快,她也染病随儿子而去。

在女人告别这个世界之际,她给作家写了封长长的信,将她一生的爱恋写进了这封信里,这里面倾诉了她这一生唯一做过的事,那就是毫无保留的深爱着他。而他,直到看完这封信,仍旧没有想起来她是谁……”

故事讲完,电话那头的南茉沉默了。少顷,她才低语问道,“值得吗?”

“不知道……”

“你是在说自己吧?”她反问。

“……”

“都这么多年了,还没忘记他吗?”

“忘记是不可能了,只是没有以前那么痴恋了,可是偶尔还是会想起。”我蜷缩在沙发上,盯着外面仿佛断了线的雨水,如实回答。

“你知道为什么现在会经常想起他吗?”南茉问完停顿了一会,少顷才复又继续说道,“因为你念大学这几年离他上千里,对他的爱也因距离暂被搁置了。可现在,你回来了,周边所有熟悉的环境都在唤醒你埋藏在心底的回忆,你的回忆正在攻击着你沉睡的旧日情感,让它们在一点点的复苏并指使你去追寻。”

“若真如你所分析,我该怎么办?”我问南茉。

“怎么办,这需要问你自己。你的内心已经给了你答案,无需我多言。即便多言,你也听不进去。但有一点,我得提醒你,如果放任自己去追寻,不排除也许你会成为第二个陌生的女人。”

“可也许,结局和她不一样呢?”

“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赌赢了,皆大欢喜。赌输了,万劫不复。”

“暗恋很苦…”我神情落寞的低语道,声音小的不知电话那头的南茉能否听见。

“暗恋比苦咖啡还苦。”她似乎感应到了我的心境,重复说道。

看着风将门前两颗光秃秃的榆树枝条刮得瑟瑟发抖,几只叫不出名的小雀儿从这颗树上蹦跶到另外一颗树上,嘴里时不时发出啾啾的孤叫声,回忆的闸门再次被缓缓拉开…

关于暗恋。

暗恋是什么?

是见不到,会找…

是见到了,会躲…

是躲过了,又忍不住回头…

是假装不看你,可余光所及皆是你…

那日细雨中的惊鸿一瞥,这个男人便在我心里埋下了深情的种子,这颗种子落在了最肥沃的心田里,然后不断的在心底里生根、发芽、长大、开花…

最后彻底植根在我的身体里、灵魂里,紧紧的和我的生命缠绕在一起…

对他的爱恋程度绝不亚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这本书时,引起的共鸣和震惊是不言而喻的。

女主人公说,“带着十三岁女孩的忠诚,我的生命以你为轴心。从遇见你的那一刻,从你如此温柔地看我的那一眼开始,我就是你的人了。我敢肯定再没有第二个人对你的爱情像我这般心甘情愿、忠心耿耿、全心全意…”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

一个小女孩的爱,在于当时,既卑微又

热烈,既无望又坚韧,既含蓄又炽热。

我是个没什么知己朋友的人,向来都是。班上同学聚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时候,我杵在角落默默翻小说。女孩子三五成群的玩耍嬉闹时,我在静静的读琼瑶。

我孤独,却不厌恶孤独,它是我格格不入这个世界的净土;也是我宁谧自由的乐园。我不合群,却也不抵触独处,它是我灵魂得以静谧的休憩之处,也是我享受那份安宁的伊甸园。

在没遇到他之前,我的生活日复一日的机械又单一,没有喜怒哀乐,只有平静如斯。而遇见他以后,我的日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因为自此开始,除了学习,我便以他为轴心,他俨然成了我的精神支柱,开始攻击着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每天,除了上课,我最重要的事,不,唯一的事便是在寻觅他的身影。

他闯进了我孤独的世界里,让我的世界不再孤独,却又比曾经的孤独更孤独。他潜入了我青春的痕迹里,让我的时光不再孤寂,却又比曾经的孤寂更孤寂。

每天每夜,我都在被那沉重的相思所啃噬,所撕咬,所刻骨铭心,所夜不能寐。

曾几何时,我望着那天上的明月,看着它从朔月到玉弓再到半镜到满望,一轮一轮又一轮,看着看着,那明月竟是变得毛绒绒模糊一片……

我就问南茉,“南茉呀南茉,你见过毛绒绒的月儿没?”

“你真扯淡。 ”她说。

“是张爱玲说的。 ”

“那就是张爱玲扯淡。”

过不多久的一天,她打电话来说,“阿麦!真有毛绒绒的月亮呢!滴了眼药水的眼睛看月亮,那月亮可不就是毛绒绒的么?”

我说,“你可真不浪漫,张爱玲说她在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抬眼见月,那月才是毛绒绒的。

她回答,“你病了,病得真不轻!”

月儿尚且盈亏有时、周而复始,可我对他的思念,却如黄河之水奔涌不息。明明是我的心,可里面装的都是他,明明望的是明月,可见到的都是他的影子,这蚀骨的思念啊……

太阳迫切的想要每天升起,我也每天迫切的想要寻找他,我从不奢望什么,更不敢奢望什么,只是,哪怕远远的望上一眼便已然知足。反之,若是那一天寻觅不到他的踪迹,我那一颗心便如同被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掏空一般,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失了所有的快乐源泉。

下课常规十分钟,他那时的办公楼离我们教学楼前后隔了好几栋楼的距离,可为着瞧他一眼,一听到下课铃声响,我便缠着那时唯一一个还算交心的南茉,拉着她往门卫处跑。

起初南茉不解,纳闷我上个厕所而已,何必舍近求远,我笑而不语,顾不上解释,一双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学校对面的政府大楼,生怕错过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可那熟悉的身影真的出现在眸子里时,一颗心却又止不住的跳到了嗓子眼,让人全身发颤。

世中逢尔,雨中逢花,老天爷还算垂怜一颗怀春少女心,很多的时刻,我都能如愿以偿的见到他忙碌的身影。

他那拿着文件大步流星穿梭在办公室走廊的样子,当真是风度翩翩,英姿勃发,足可担得起“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八个字。

“满足了?”南茉望着荡漾着一脸甜蜜的我,“就这么远远的一眼,就是你今日快乐的源泉?”

我含笑点头,挽着南茉的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齐奔向教室。

南茉听着铃声边跑边嗔怒嘀咕着,“听听,一来一回,十分钟就这么没了!不知内情的同学们还以为咱俩神经病呢!”

“神经病就神经病吧,我才不在乎他们呢!”

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但见心上人,岂管旁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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