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今夕何夕(上)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答应了鸿雁要教它唱歌,自是不能马虎,鸿雁学得认真,但总是喜欢把调子唱得高昂轻快。

“小芙呀,咱们从这地府回来,该吃些好东西去去晦气。”杨公子见鸿雁自顾自钻进壶里练习去了,笑眯眯地道。

“好啊,吃什么?”

“吃个羊肉锅吧。”杨公子笑道。

小白和香儿躲在杨公子身后,一脸小馋猫样的盯着我,哼!什么去晦气,分明是这两个小家伙馋嘴了嘛!

不过说起羊肉锅,我也不免食指大动。

“好吧!吃就吃,不过可都要帮着准备哦!”我答道。

于是杨公子和小白去院中砌灶生火,我和香儿去西市买食材。回来先把羊肉羊骨在滚水里焯过,又重新起锅烹油,辣椒下锅的时候猫老板闻风而来。

“呵!大冬天的,要在院子里吃什么呀!”猫老板搓着肉乎乎的肥爪说。

“羊肉锅!”香儿兴奋地答道。

“啧啧啧,没见过世面的东西。寒冬腊月的,就知道在院子里生火……来!爷给你们涨涨见识!”说着,它从八宝鎏金瓶中掏出个铜鼎出来,此鼎浑圆大肚,内有分隔,最奇在底部可以放炭加热。

“这叫温鼎,上面能涮肉,下面能……”

猫老板话说到一半,那鼎就被香儿一把夺去,开开心心地刷洗去了。小白连忙去院子里抱炭,杨公子把小桌软席搬进厢房,我把锅里的辣椒炒好,招呼猫老板和他那呆头呆脑的小厮回屋吃饭。

待肉汤滚开,我将洋芋萝卜玉米下锅,没一会儿,香味渐渐浓郁起来。

“好啦!能吃啦!”我话音刚落,香儿一筷子便将一大块羊肉夺进碗里,杨公子抢在猫老板下爪之前,也抢出几块羊肉放进我碗里,我见小白迟迟不好意思下筷,连忙把羊肉分给他些。

香儿和猫老板开展了几轮惊心动魄的羊肉争夺战后,一锅羊肉终于见底,我见他们几个还意犹未尽,又在锅里添上些鸡蛋和糍粑,借着羊肉香味,这鸡蛋糍粑也甚是美味。

随着最后一块糍粑从锅里消失,我们终于酒足饭饱,各自满足,香儿歪在小白身上打起了瞌睡,猫老板打了个长嗝出去找水喝。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小白唱了几杯酒,也昏昏欲睡起来。

我也喝了不少酒,头晕晕沉沉,眼前的杨公子也有些模糊了。我伏在桌上,细细打量他的脸:真好看,不能怪我之前把他当成蛇精……

他低头对我微微一笑,我忍不住伸出一只手指,轻轻抚摸过他的额头。

他似乎为我的大胆感到讶异,但随即又露出温柔地笑意:

“阿芙,醉了么?”

“我不是阿芙,你也把我当作阿芙么……”

我心中有些莫名地伤感,牡丹,冥王,还有一些别的神仙,他们都把我当作那个阿芙,没关系,我并不在乎。可我不想杨公子也把我当作她的替身,我不是她,我就是我。我希望他对我好是因为喜欢我,而不是因为那个阿芙。

“阿芙也好,小芙也好,你一直是你,只是你不记得了。”杨公子低下头,轻轻亲了亲我的额头,我脸上发烧,脑袋发晕,醉得更加厉害。

“阿芙,你不会明白,几千年来,爱你已经成了我的信仰。你是我的魂牵梦绕,也是我的百转柔肠。于万千人中找到你,在浩渺岁月中陪伴你,就是我最贪恋的幸福。阿芙,我年轻的时候,没人教过我什么是爱,后来懂了却又太迟。可惜你是我的救赎,我却成了你的浩劫。”

“你是不是喜欢那个阿芙?是不是忘不掉她?”

他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想听,谁想听他对另一个人的情话,他对我好,果然都是因为那个阿芙,这让我无端端的有些怨恨那个叫阿芙的人,可若不是因为她,平凡的我或许根本没有机会与杨公子相识。

“我喜欢的就是你啊,你现在听不懂也没有关系,你放心,等到时机成熟,我一定会全部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我越发头晕,昏沉沉就要睡去。

“许多事,你与我之间的事,只怕到那个时候,你会看不起我。”他神情忧伤,那样子很让人心疼。

我忽然有些紧张,努力拉住他的衣袖:“不许丢下我。”

他将我的手握进手心,在我耳边柔声说道:“命运的车辙从不肯改变方向,但在天意到来之前,我会一直陪着你。”

他说的话我半懂不懂,但如果有一种天意是他必须离开,我宁愿那一天永远不要到来。

..........................

“呆阿珩,疯阿珩,不知羞,乱蓬蓬!”

忘忧树上的三足鸟嘎嘎叫地难听,阿珩听得烦,捡起一颗石子丢了过去,那鸟叫得更大声,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阿珩在这里已经不知生活了多少年,甚至已经不大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独自一人生活在这,这奇怪的地方放满了奇珍异宝,珍禽异兽,只有他一个人类。

阿珩喜欢守着那株金灿灿的忘忧树,忘忧树每百年结一次果实,那只八尾黑猫会在果实成熟后把果实摘走,阿珩每次都会偷偷留下一颗,不知不觉竟已攒了十几颗了。

真无聊啊,我究竟在等待什么呢?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阿珩忽然心头大振,多熟悉的歌啊!

阿珩抬头望去,是那只爱唱歌的鸿雁!

阿珩终于想起自己为何要在此处等待!

............................

我以为猫老板生我们的气,再不会来找我们呢,没想到这一顿羊肉锅的功夫,猫老板就全然忘记了地府中的不快,仍旧每天准时准点来蹭饭了。

一日,猫老板不知从哪儿拎来一尾石斑,欢天喜地的让我炖给它吃,可这鱼之大,一锅炖不下。我正举着菜刀研究如何把它劈开,香儿一声尖叫,只见鸿雁拎着一个人,从猫老板的八宝鎏金瓶中冲出来,正摔在柴火堆里。

“造反啦!”猫老板骂道。

“白姑娘!这人说有事求你呢!”鸿雁从柴火堆里跳出来,扑棱扑棱翅膀叫道。

我举着菜刀,呆愣愣看着满院子的柴火。

“汝?汝乃白氏否?”那个人衣衫褴褛,口音奇特,结结巴巴地说道。

“啊?嗯……”

“白氏女,何人教你越人歌,那人现在何处?”那个奇特的人急道。

“越人歌?很多人都会唱啊!”我总算想起自己该放下菜刀和石斑。

“越女何在?”

“越女?谁啊?”

杨公子见我们鸡同鸭讲了半天,轻轻一笑,拿过毛巾给我擦手,道:“客不如坐下说话。”

我给这个奇怪的客人上了茶,可这个人似乎不大习惯喝茶,只稍稍抿了一口道:

“吾名姒珩,越王之子。”

那个奇怪的人自称阿珩,是古代越国的王子,曾在与敌国的交战中被流箭所伤,溃逃时与大部队走散,幸而被一名精通岐黄之术的侠女所救,才得以保存性命。

后来侠女护送阿珩回国,阿珩为报救命之恩,便娶了这名侠女,婚后二人琴瑟和鸣十分投契。

几年过去,二人恩爱不减,一日刺客行刺时,侠女为保护他而伤重身死,阿珩十分悲痛,只想与侠女生死相随。

“爱妻在心头之重,吾晓之晚矣,想珍而重之,却力所不逮矣。”那个人说到伤心处,摇头痛哭。

我们默默地看着这个怪人痛哭流涕,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好,面面相觑半晌。小白公子终于鼓足勇气,问了一个我们都憋在心里的一个问题:

“姑娘,你明明是女儿身,怎么说自己是越王之子呢?”

小白公子问出了我们的疑惑,但那位奇怪的姑娘似乎比我们更加困惑,她抬起眼睛愣愣地看着我们,似乎觉得小白的问话无理取闹,我连忙掏出镜子给她。

她愣愣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半晌,猛地抬头看着我,指着我怪叫起来:“你!是你!”

我被她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却见她惊慌过度,两眼一翻竟晕了过去。

“这……这……猫老板,这是怎么回事啊?”我连忙扶住这可怜姑娘,回头向黑猫问道。

猫老板不慌不忙舔着爪子,慢悠悠地道:“壶里呆久了,大约疯了吧。”

“好端端的,你干嘛把她关到壶里去?”

“时间太久,我也忘了……不过当初我肯定有我的用意就是了……”

猫老板见我们统统向他投去怀疑的目光,有些恼羞成怒,叼起那可怜姑娘的衣领,从嘴角挤出一句话来:“爷这就把她送回去,你们莫管!”

猫老板一扭身子,跳进了八宝鎏金瓶。杨公子二话不说,携过我的手,也投身进这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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