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收到了死对头十年前写给我的情书。
但他已经去世三年,死在我怀里,还是我亲自送他去火化的。
闻听这人人缘不好,临走了都没有个亲朋好友送送他,让我这个试图混入送葬队伍的人十分尴尬,只能勉强给他收个尸,立个墓。
他曾经跟我说过他的骨灰最好丢海里,还能免费旅个行,所以我把他骨灰埋我家后院的桃花树下面了,笑死,我怎么可能听他的。
信是他生日那天寄过来的,我翻来覆去地把信看了很多遍,试图找到一点仿造的蛛丝马迹——但是没有。
无论是排词遣句的癖好,亦或是龙飞凤舞的笔迹,半点都没出错,作为死对头的我对他的字再熟悉不过了,如果不是我亲手送他进火化炉的话,我简直要怀疑是他诈死玩我了。
我大受震撼。
没想到,他居然临死前也不忘送个情书恶心我。
那天晚上我久违的睡得不错,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是他意气风发的脸庞,眉目含笑,日光倾城,冲我比了个中指。
2.
其实抛开别的不说,我是喜欢闻听的。
大校草,谁不喜欢?
不是我吹,我们市里那么多学校那么多学生,就他的脸看起来最合我胃口。但是这人轴得很,一见面就和我结了梁子,从此之后见面就打。
偏偏我跟闻听身上好像有一股子孽缘,自从打过一架之后就跟他成了同桌,一坐就是三年。
班主任是个以学习大任为重的小老太太,可以这么说,只要我俩学习成绩不下去,这些小打小闹她都可以看成相亲相爱的同学情。
于是我俩愈发激烈,隔三差五就要去小树林打一架,然后勾肩搭背地回课室拼命补习。也许一开始是为了打架,但到后来好像就不是为了打架而去打架了。
对于咱来说,跟他打架这是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比打啵儿性感多了。或许我早该发觉,我可能早在打完架他拉我起来搂住那一秒我就喜欢上他了。
但我拉不下面子跟闻听表白,只敢在毕业聚会那天他醉酒之后,半推半就把人睡了,第二天提了裤子就跑。初尝人事,食髓知味,有了第一次就很快有第二次,没两个星期就跟他滚一块儿了。
3.
不出意外的,因为专业不同,大学终于和他分道扬镳,我在这一头,他在那一头,中间的距离足足有三个小时的路程。
但我俩见面依旧频繁。
闻听会在有空的日子,横跨大半个城市,拿着冰可乐冰西瓜和小风扇,笑意盈盈地在阴凉处看着我军训。
我也会带上我亲手为他做的苦瓜香蕉,大老远跑到他房间里逼迫他吃下去,我称之为苦尽甘来的友谊。
我们依旧会打卡每个地方的小树林,在一众卿卿我我的小情侣堆里头开打。
印象最深刻的是在城郊的那片小树林,没什么树,蚊子倒不少。很不凑巧,我们去的那天正好赶上游客打卡萤火虫,一堆人成了郊外毒蚊子盛宴,别的都忘得差不多了,却唯独记得那天的蚊子好像每只都胖了三斤。
那也是第一次我和闻听没有开打,因为都在忙着打蚊子。
打到最后累了,干脆自暴自弃地躺在草地上,看星星,看月亮,看蚊子飞舞,彻夜狂欢。我挨着闻听,心里没由来地开始窃喜,因为他比我吸蚊子。
那天晚上天气很好,月亮躲在云层的后面,氤氲出几分暧昧的气息。我偷偷在心里打赌,只要月亮出来,我就跟闻听说我喜欢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赌气拖着闻听等到后半夜,月亮才悄悄从云层边缘冒了个头。
我便在睡着的闻听的唇上,轻轻留了个吻。
4.
闻听从来不会认真地说喜欢我。但是他会带着我去菜市场买菜,然后给我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在洗菜的时候,像闲聊一般问我——我是喜欢那谁多一点,还是喜欢他多一点。
我会进他的坑?
我喜欢我自己多一点,嘿嘿。
但是我会说我喜欢他多一点,这样我就会得到一个心满意足的,很乖的闻听。像以前养过的那只呆呆愣愣的小土狗,只需要顺毛撸一撸便翘起小尾巴。
然后就可以给闻听穿小裙子啦!
尽管他不允许我拍照,也不允许我带他出去,但是并不妨碍我再次支棱起来。
那天最后听到的话,是闻听在我失了神之后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说的。
“你好像还没吃饱?”
好像时间并不会改变什么,我和他依旧是冤家,但总会在床上路窄。闻听只有在床上才会温柔地抱着我说喜欢我。
实不相瞒,我喜欢这样的闻听。
很可惜这个闻听是有时效性的,第二天他就像灰姑娘一样不见了,连水晶鞋都没有给我留下。
5.
闻听是三年前走的,很意外,说是脑子里有个瘤子,某次运动没热身好,突然就破了。
我到医院的时候他就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得就像一张纸,只有仪器上微软的心跳还能看出来他还活着。
医生说已经没救了,哪怕维持着他的生命体征,也不会再醒过来了。
我手脚冰凉,明明外面是艳阳天,我却像从冰窖里捞出来一样,浑身无力。我甚至想把人从医院抢出来,去别的医院看看,说不定是误诊呢?
到后面,我是怎么签字,怎么看着医生拔掉管子,怎么带着他走最后一步,怎么带他回家,我通通都忘了。
我带了一壶酒,躲到后院里头跟闻听聊天,念他写的情书,狠狠地嘲笑他。
闻听啊闻听,原来你也喜欢我呀,好巧好巧。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