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站离沈旭住的地方还算近,二十来公里,除开塞车的时间,驾车大概半个小时。
上车没多久,他就开始犯困。
这一整天,上午两项透支体力的比赛,中午没休息,饭也没吃几口,又急匆匆地往回赶。近五个小时的高铁上,沈旭也一刻没合眼,后座的小孩儿大概多动症晚期,时不时拿脚蹬他的座椅,小孩儿的妈妈偶尔骂两句,也就两句,然后继续自顾自捧着平板刷剧。
沈旭忍了一路,快到站时才想起,包里还有两块应急的士力架,或许可以平息熊孩子的躁动。
临近到站,沈旭去了一趟洗手间,起身时回头看了小孩一眼,结果没走几步,就听见小孩儿吹哨子似的惊叫,随后哇一声哭了起来……
沈旭很累,但唐一秋并不给他合眼的机会。
这疯子开车非常对得起自己的定位,超车、急打方向,突然变道……沈旭手肘搭在车窗上,抬手撑住额角,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后悔刚刚没去搭地铁。
又一次突然急刹,沈旭猛地往前栽去,安全带勒得锁骨生疼,他额角青筋狂跳,定神缓了几秒才沉声开口:“唐一秋,你规矩一点。”
“刚有个傻逼别我。”唐一秋满眼戾气地看了看车内后视镜。
“那就别走快车道。”
唐一秋嗤了一声,却没再争辩,缓缓往右打方向:“诶,小九。”
“叫名字。”沈旭说。
唐一秋转头看着他:“为什么?”
“不为什么,”沈旭半耷着眼皮,“看路。”
唐一秋转回头,困惑地撇了下嘴角:“‘小九’也不能叫了,这也成你的底线了……你的底线太多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低喃如自说自话,声音沉下去,渐渐消散。
沈旭打了两个电话,发了一条微信,但唐一秋始终没问他找自己什么事。
高铁站人来人往,沸反盈天,沈旭心想,也好,这里的确不适宜谈话。此时车内只有他们两人,他看了一眼把在唐一秋手里的方向盘,又想,别赌命,至少去苏州的时候,他得保证自己没有缺胳膊少腿。
沈旭清楚唐一秋对他的偏执。
唐一秋像一艘飘摇的船,他渴望沈旭成为他的锚,缓缓落下,沉入海底,让这艘船停在某一片平静安稳的水域。
但沈旭知道自己不是,也成不了唐一秋的锚,虽然这两年多以来,他由着这个人在自己身边,拮据时接济一下,找工作时陪他去面试,下雨天带着伞去接他下班……甚至在他居无定所时,还曾收留过他,出租屋的备用钥匙至今仍在他那里。
房东留下的沙发太小,为了让唐一秋睡觉时至少能伸直双腿,他重新换了一张更大更长的沙发,以至于原本狭小的客厅,显得更逼仄了。
对唐一秋,沈旭做不到放任不管,或许是因为他后背纵横交错的旧伤疤,也或许是那些瑟缩在暗沉寂夜里的哭声。
如果唐一秋愿意只做朋友……沈旭疲惫地闭上眼睛,乔杨说什么来着,共情商数?可笑,但即便可笑,他也不得承认,自己的确就是乔杨口中无可救药的人间圣父。
“沈旭。”唐一秋忽然叫他,很轻的一声。
沈旭睁开眼,微讶于这人的乖顺,竟真的改了口。
“听说……你找到你的白月光了。”唐一秋笑得揶揄,疑问句却是肯定的陈述语气。
“嗯,找到了。”沈旭并不意外,只短暂计划了一下怎么收拾龙浩这个大嘴巴。
唐一秋知道韩星辰,他曾背着沈旭,看过他们所有的聊天记录。
而沈旭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在理智客观或情难自已的状态下,跟唐一秋坦诚过他对韩星辰的感情——如同暴风雨般突如其来,且猛烈至极,带着摧枯拉朽般磅礴的、无法抵抗的能量。
他对唐一秋说:地球毁灭八百回,我也只喜欢他一个人。
停在“周六见”的聊天界面,是唐一秋这些年时常挂在嘴边揶揄他的谈资,轻飘飘的淡讽中,总会透出掺杂不甘和恨铁不成钢的复杂情绪。
当唐一秋第一次提到“白月光”这个词时,沈旭并没有没听懂,更不能理解,心想辰哥怎么会是月光呢,辰哥明明是一颗来自遥远深空,璀璨夺目的星星。星星从天而降,宛若宿命般砸进了心底那一荒芜的戈壁,然后宇宙爆炸,混沌初开,他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直到唐一秋轻声哼唱起来: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沈旭于是懂了,原来是遗憾,原来是错过,原来是,爱而不得。
白月光原来只是一片虚妄的幻景,在心上,却不在身旁,经年仰望,伸出手却遥不可及。
可是——
“我找到他了。”沈旭重复了一遍。
所以遗憾还来得及弥补,错过还可以重来,他还会再次爱上那个地球毁灭八百回自己也只喜欢他一个的男孩。
“可你忘了么,沈旭,”唐一秋轻敲方向盘,悠悠然地说,“他凉了你两年多……”
沈旭猜出他欲说还休的后半句,无外乎:你这么上赶着,你贱不贱呐。
无所谓,沈旭望向窗外,他不在乎。
“找到就行了,”他说,“我知道他在哪儿,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就能见到他,这样就可以了。”
唐一秋没再说话,之后一路始终沉默安分地开车。沈旭落得清净,总算合眼浅眯了一会儿。
到住处时,已经十点多了,这片位于南区边缘,老早传闻要拆,却几年都没动静的老旧社区,居民大多休息得早。此时长街寂静,路灯昏黄,照着空阔寥落的街道,目送零星几个夜归人。
唐一秋把车靠边,停在一辆火红的三蹦子后面。
破旧不堪的三蹦子和奢华精贵的特斯拉,画面别扭而滑稽,但红与绿的大胆撞色,又诡异地相得益彰。
沈旭认得这辆三蹦子,起先停在他住的那栋楼的楼栋口,他以为是谁废弃在这里,没工夫弄走的。后来居委会管物业的大妈来协调,让人把车停到外面去,不要挡着居民们上下楼,他才知道,这辆三蹦子的主人是一个左手残疾的中年男人,而这辆他曾以为再跑十米就得散架的三蹦子,是那个男人赖以生存讨生活的工具。
彼时周末,初冬的天空青黑一片,沈旭晨训回来,正好撞见那次不算愉快的协调。
大妈嗓门大中气足,几个高音飚上去,惊走了一排晨起觅食的鸟儿,她连珠炮五分钟不带停,指出男人乱停车带来的各种恶劣影响,仿佛世界大战即将因为这辆三蹦子而一触即发。
男人背脊佝偻,没了小指和无名指的左手,被他藏在身后,不受控地微微颤抖。面对矮自己半个头的大妈,男人的头低垂得快要埋进尘埃里,他连连点头应声,说着“是是,我这就挪……”。
换季转向的老北风将男人单薄的棉夹克吹得鼓起来,他单手攥着衣襟裹紧身体,隐约露出穿在里面的灰色秋衣,上面有一团黄褐色的污渍。
沈旭忘记自己当时在想什么,只是走上前打断了大妈的喋喋不休和男人的唯唯诺诺,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挡道了。
然后从两人中间穿过,走进了楼栋里。
后来,沈旭偶然又遇见过男人一次,那天晚上,郝亮过来找他去大王宵夜,他们从楼栋口出来,正好撞见收工夜归的男人。
男人依旧佝偻着背,与沈旭擦身而过时,大概认出了他,咧开嘴对他笑了一下。
沈旭愣怔间点头回应,脚步却未停下。
郝亮问他那人是谁,沈旭摇头,说不认识。
“笑得好诡异……”郝亮回头瞥了一眼,不停搓胳膊,“害得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沈旭没搭话,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个让郝亮害怕到起鸡皮疙瘩的诡异笑容,某一个瞬间,他竟从中感受到了一丝莫名温暖的善意……
“干嘛呢,”唐一秋甩着车钥匙走过来,“再发呆我亲你了哦。”
沈旭回过神,充耳不闻,从后座拎出自己的行李箱和挎包,单肩挎上包,推着箱子往巷子里走。
唐一秋锁好车,三两步追上来,与他并肩而行。
到了楼栋口,沈旭停下,转身:“唐一秋。”
“我饿了。”唐一秋跟他异口同声。
沈旭看着他,虚了虚眼睛。
楼栋口的照明灯很暗,唐一秋身后是一片寂静的夜色,楼上某个窗户里传来几声咳嗽,晚风隐约送来野狗的吠叫,沈旭看着眼前这个人,忽然发现他的眼睛格外明亮。
“沈旭,你至于嘛,”唐一秋牵起嘴角,那抹笑晦暗得近乎惨淡,“你总得让我上楼收一下东西吧,我最喜欢的那件衬衣还在你那儿呢。”
唐一秋已经猜到了,沈旭看着他,这一路唐一秋不问自己为什么给他打电话,找他什么事,却只执着于“惊不惊喜”这种无聊且蠢的琐碎,原来,他早就猜到了。
唐一秋很疯,但很聪明,或者说,狡猾。
沈旭不确定唐一秋眼里那些凄楚是真的,还是演的,他上过很多次当。
唐一秋太会伪装了,他很清楚沈旭接下来要说什么,所以迅速抛出了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沈旭转回身去,踏上了台阶:“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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