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怕再看见什么不该看的,直到日落西山,江润珠才踏出清风斋。

花园里白日瞧着野趣丛生,天色暗下来,枝叶蒙上阴影便张牙舞爪有些可怖。

寻常闺阁小姐们碍着规矩不好乱走,幸而清风斋离得近,她们多了个消食的去处。

“小姐,咱们要在曲阳呆多久啊?”

“如今哪里说得准?”江润珠回道,“对了,明日得空,你去打听打听城中何处有乞丐。”

小丫鬟嗯了声,习以为常:“小姐不说,我也记得。”

两人边聊边走,倒也未注意四周,不知不觉行至深处。

一道悦耳男声响起,如清泉,浸满了凉意:“曲阳乃富庶之地,少有乞丐白日乞讨。”

江润珠闻言,当即停下脚步。

墙上开了口扇形空窗,窗内别出心裁放了盆矮梅,未到时节枝节如墨,打眼看去,李生的模样若隐若现,好似犹抱琵琶半遮面,很是幅好风景。

李先生温声问:“不知小姐寻乞丐做甚?”

碍着男女有别,她没说话,双儿则是拿着同一套说辞应付多年,十分熟练:“我家小姐自西北到曲阳,一路几经波折,但因行自小救济穷苦百姓,靠着积善积德才化险为夷,先生勿要觉得奇怪。”

“原来如此,”对方沉吟片刻,“那姑娘可去城外城五里的旧隍庙找找,也许会有收获。”

隔墙相望,两人的实际距离着实算得上近,只消绕过转角就能面对面相见。

青年眼底眸光如月,江润珠低头看了眼脚上丁香色的绣鞋,慢慢往旁站了一步,裙摆微动,鞋头莲叶若隐若现,她含笑回道:“多谢李先生。”

青年亦退后,回道:“不过一句话而已,姑娘多礼。”

两人距离拉开,江润珠能看见他身上白衣的鲤鱼刺绣:“小女本在清风斋闲逛,无意走到此处,不知可有惊扰先生雅兴?”

“这里是花园,花园的景便是给人看的,姑娘多虑。”

江润珠轻声细语道:“这就好。”

说罢,两人默契分开,人生地不熟,江润珠没再冒失向前,打算原路返回。

天微寒,梅虽未开,院子一角却清雅得紧,不过三四步,恰有一朵掌心大小的花从枝头无声落下,刚好打在她肩头。

江润珠脚步顿住,满心好奇地将花拾起,拿着回院子后捉了一小丫鬟,问:“这花叫什么名字?”

丫鬟怯生生的:“回江小姐,这花叫迎三妃子,每年八月开花,能开到十二月呢。”

“迎三妃子?好独特的名字,我竟从未听过。”

丫鬟也文邹邹的:“这花日出而红,正旦时颜色稍减,及至黄昏便已荼白,想来它的名字也由此而来吧。”

双儿道:“曲阳多雨水,能在这儿活下来的,甘城当然少见。”

说来有趣,自打常晏来过一趟后,常家两姐妹也对江润珠热络起来。

常家大小姐常娴好静,爱赠书画字帖。

二小姐常语天真活泼,有许多交好的姐妹,怕江润珠孤单,每每有约便要邀她同去,有时忙起来,竟比做生意还累人。

转眼七月下旬,常晏终于得闲,叫人传话欲请她出府一聚,江润珠欣然答应。

翌日一早,常晏等在清风斋院内,主屋牖窗半开,室内余香未消,虽未见美人华若桃李,却已芳香盈路。

江润珠款款而出,嵌红蓝宝石长簪绾发,薄檀色轻纱罩水红衣裙,一派明艳不失稳重的装扮。

再看常晏一身湖蓝,两人站在一块儿格外相配。

女子浅笑问道:“常晏哥哥可等了许久?”

“约莫一刻钟,”他似乎看呆了一瞬,但很快反应过来补救道,“平日里妹妹们磨蹭一个时辰也是有的。”

江润珠笑道:“这常家上下唯有阿娴妹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她沉稳好诗书,我一个俗人,更喜欢四处看看,是以急躁了些。”

常晏闻言轻笑,道:“那咱们这就走吧?”

——曲阳最富盛名的苏溪,听说此地夜游景色极好,江润珠还没有机会领略一二。

白日里苏溪两侧略显清冷,唯有戏楼热闹依旧。

戏楼有些年头了,红绸新挂,楼梯却窄旧,常晏走在前头防着有人冲撞了她。

江润珠仰头仔细打量戏楼各处,没留意拐角处忽然冲过来一疯玩的小娃娃。

那娃娃也没看路,蒙头朝江润珠撞去,后者反应不及,慌乱下一面躲一面防着小娃娃滚下楼。

却不想半大孩子重如秤砣,她顺着这股力量仰头便跌了下去——

“小心!”耳边提醒的声音有几分熟悉,听得江润珠神情一怔。

想象中的疼痛也并未出现,空悬的背后及时抵上一堵坚实温热的墙,叫她提着的心惊慌地跳动几下慢慢回稳。

不知是何人大大方方借宽阔胸膛与她一靠。

江润珠抓着扶手站稳,连忙回头看去,对方离开的动作更快,只留下一方宽阔背影和风流的广袖青衫。

常晏见状几步走下楼梯:“没事吧,可有伤着?”

她回过神,歇了最上去的心思,笑道:“没事,我们进去吧。”

戏是南地的戏,唱的自然是南地人物和风情,除去豪杰英雄,便是儿女情长。

茶是楼梯最平常不过的花茶,香气随着热意升腾,是只能解渴的便宜货。

两人落座,常晏将一叠早已备好的点心推到她手边,道:“这是楼里的招牌,元宝酥。”

戏楼生意红火,小二忙着满场乱窜,送来点心没送筷子。

常宴从怀里拿出一张熏了香的手帕:“干净的,妹妹不嫌弃就用它包着尝一尝。”

“多谢。”江润珠一双桃花眼亮晶晶瞧着他,“我在甘城那儿也不这般讲究,常晏哥哥莫笑话我。”

两人同坐一桌,距离如此之近,青年不禁勾唇,低下头去饮了口茶,心情似乎不错。

不多时,台上吹拉弹唱稍歇,众人叫好之际,扔了不少钱银上台。

江润珠也想凑个热闹,随手取下发簪又怕扔上去会伤人,便叫来小二,笑眯眯道:“劳烦小哥将这个送上去。”

“多谢姑娘豪礼!”小二咧嘴一笑,显然识货,连连谢过后一溜烟儿挤到台边。

江润珠眼巴巴望着,那伶人接了簪子遥遥向她施了一礼,可见是喜欢的。

江润珠不由也笑了笑,头顶忽地一暗,下意识看去,却是常晏身边的小厮来了,手里还捧了个匣子。

匣子不大不小,桌面放了茶水点心,空余的位置不多,放在江润珠手边最合适。

可常晏没说话,默默将匣子放在另一侧,似乎格外避着她,江润珠见状没有多问。

戏台边凑完热闹的人纷纷回到座位,其中两名男子嘻嘻哈哈说着那伶人的荤话靠近,一回身,竟将木匣撞到了地上。

“哐啷”一声,巴掌大的物件被摔出,在桌椅腿间撞了几回,咕噜噜滚在了江润珠脚边。

这动静,若是金贵点的物件,保不齐要摔碎的。

她帮忙去捡,常晏先坐不住了,俯身将木雕捡起放到匣子里,再砰地将盖子合上,一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给江润珠半点反应的时间。

可惜她眼力向来不错,只一眼就看清那是什么,不由疑惑:“这是……?”

青年眼神略有躲闪不敢看她,双耳已红了个彻底。

江润珠心中更加笃定,不再追问,将翻到的茶杯放好,从怀里拿出一方手帕擦干净茶水。

常晏清了清嗓子,短短时间已然恢复镇定,道:“旧时的小玩意儿,就,就不拿出来惹妹妹笑话了。”

江润珠不语,在对方结结巴巴的解释中,想起了一段早已模糊的往事。

十二岁那年,她随父亲出城谈生意,回来时却在荒野处遇上猎食的狼群,足有七八匹,个个眼冒青光。

幸而两人所带的护卫身手了得,所骑的马是最好的千里马,又离城不远,这才没命丧狼口。

她将这事以书信告知常宴,洋洋洒洒一大篇描述饿狠了的狼有多骇人。

少年回信先安慰她许多,再说自己从未见过真正的狼。

江润珠炫耀之际不免觉得他可怜巴巴,于是特意叫人买了这么个小玩意儿捎到曲阳,并谎称是自己亲手所制。

没想到,他竟然还留着。

江润珠道:“不如叫小厮将东西先拿回家?这里人多,难免磕碰。”

后者仍旧低着头,闻言清了清嗓子,轻声说了句好。

江润珠见状眉微动,从他那张俊脸上瞧出一丝新鲜的表情,不禁老怀安慰,无论真情假意,总算没有媚眼抛给瞎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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