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进城

这是童秀第一次来大城市,看着外面霓虹璀璨样子,不自觉地将身子往窗边靠了靠,一路上的高楼大厦让她一次比一次震惊,原来这就是他们说的首都。

以往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那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去学校旁的小面馆儿,吃上一碗热腾腾的清汤面。

清汤寡水的,上面飘着几滴油,蒜,葱,再加一把香菜,很幸福了。

怀里的孩子早就躺在她身上睡着了,那张哭花的脸脏兮兮的,童秀伸手轻轻擦她嘴角流下来的口水。

进了市区车子太堵,一路上走走停停,她有些晕车,怀里的小孩儿动了动,她努力地轻拍着孩子的背哄睡,可惜还是醒了,揉着红肿的眼睛和童秀说饿了。

她局促地坐着,身子都是紧绷的,轻声哄说再忍一忍,眼睛却透过后视镜悄悄观察他的神情。

完美的五官,没什么表情,那双幽深的眼睛周围凿着一圈纤长浓密的睫毛,衬得他原本漆黑的眼睛更沉了。

“想吃什么。”

对方忽然抬眼,吓了她一跳,对着那双黑沉沉的瞳孔,童秀下意识地躲避。

“都行。”

一整天,她和孩子没怎么进食,哪怕现在给她一个冷硬的馒头,她都是感激的。更何况,她出来的太着急,身上身无分文,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拿,吃什么,住哪里,她不敢发表任何意见。

盛朝不再说话了。

印象中他就沉默少语,时隔七年没见,如今他给人的压迫感更强烈,童秀心里多少有些震荡。

“妈妈……”小女孩儿依偎在她怀里,似乎感受到了母亲的紧张,她偷摸地用眼睛瞟着前面,模样胆怯又好奇。从未谋面的叔叔,自称是自己的大伯,从上车到现在,她一直是懵的。

“绒绒乖,再忍一下哦。”

“嗯,妈妈,你的嘴是白色的。”小女孩儿的声音越来越低,伸出手摸自己母亲的嘴唇。

嘴唇是白色的,童秀忍着涌向心口的酸意,用手摸摸她的头,笑了笑,她不敢说话,怕一开口就吐了出来。

盛朝没说话,目视着前方,车窗缓缓下落了两寸,这里的风要比村子里热,吹在身上激起一层黏糊糊的鸡皮疙瘩,不过舒服了许多。

母女两个挨坐在一起,都有些不安。车子又行驶了十几分钟,然后停在一座大商场前,他看了一眼后面,两个人脸色苍白,肉眼可见的难受,犹豫了几秒,自己下了车。

童秀见他忽然下车内心有些忐忑,张了张嘴还没发声音,他那宽阔高大的背影就挤在人群里不见了。

车上的十几分钟是如此的漫长。

繁华热闹的大街,嘈杂的喇叭声,嬉笑声,街上的人步履匆匆,行走着各式各样的人。

童秀的目光落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她又高又白,烫着自己从未见过的卷发,穿着漂亮大胆的衣服,那双腿又直又细,让人移不开眼,和电视里的明星差不多,可惜她走的太快,童秀还没来得及再看两眼,视线就落在另一个女孩子身上,穿着短裙,踩着高跟鞋,自信又漂亮,这个女孩子和她一样是黑色的长发,只不过她是鲜活亮丽的,而自己是灰扑扑的。

一张小手扒上了她的脸,替她擦着眼泪,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又哭了。

“妈妈,不哭……”

“没事的,绒绒乖。”

视线被泪水濡湿的含糊不清,这一天过得太魔幻,上午还跪在丈夫的棺材前哭,下午就坐着盛朝的车到达了首都。她强行挤出一个笑,想安慰自己的女儿,不让她担心,但每每看到她脖子上的戴的长命锁,自己悲伤的情绪就会更加崩溃。

长命锁是他的,这也是他留给自己唯一的东西了。

整条长命锁都是纯银打制的,上面雕刻的花纹精美繁杂,锁中间刻了一个“长”字,寓意着长寿,长生,据说盛长恒过满月时有个神婆子说他活不过二十岁,他爸妈吓坏了,千里迢迢进城找匠人师傅特意为他打的,至于名字里的恒也是永久的意思。

可惜,他终究没能长命,长寿,这也怪她,怪她拿着丈夫的长命锁,没能保佑他。

绒绒有些急,她不知道怎么安慰妈妈,看着她流泪,自己也鼻子酸酸的。

“妈妈……”

“哒”的一声,车门开了,没注意他就回来了,童秀着急地低头抹眼泪,生怕他看见自己的窘迫。

眼泪擦干净了,她始终垂着脑袋,自卑,懦弱,都奴役着她不敢抬头,不敢看他。

盛朝将买的食物放到她们旁边,仿佛没看见她哭一样,语气平淡:“先吃两口垫下肚子,家里已经准备好了菜。”

“谢谢。”

“谢谢……”小女孩儿学着童秀道谢,眼睛红红的,睁得圆圆的看他,见对方看向她,她又急忙把视线挪开,鼻尖飘来热腾腾的饭菜香,忍不住地咽口水。

盛朝抽出几张湿纸巾给绒绒擦手,语气不紧不慢道:“住处,吃穿都不用担心,已经提前准备好了。”说完从袋子里拿出一个汉堡递在绒绒手里,顺手将两个黄灿灿的橙子放在她的身上。

又大又圆,散发着淡淡的苦香,光闻味道,就觉得很酸。

橙子,可以缓解晕车。

目的地是一独栋别墅,和刚才的繁华街市相比,这里明显清冷得多,门前早早就站了两个人,专门等他们回来。仆人冲他们鞠躬,接过他们手中的东西,童秀有些无措,不知道怎么回应,看向盛朝,他完全没有理会对方的意思,她觉得有些不礼貌,仓皇间只能将自己的身子弯的低低的,鞠了一个深深地躬,模样滑稽又土气。

看到这类场景,仆人们愣了一下,随即微微低头,盛朝驻足了几秒,站在童秀身旁:“她们是这里的阿姨,打扫卫生,一日三餐都是她们负责。”

意思是他们是花钱雇来的,没必要对她们这么低声下气。

“这怎么行,很贵吧,我自己来就好。”她瞪大眼睛,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仆人们被她的反应弄得也有些无措,这份工作的薪资很高,她不喜欢她们,把她们换掉也说不准。

“这些费用我来出。”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着急地结巴,童秀没什么文化,胆子小嘴又笨,在陌生的环境本就紧张,看着那张不知喜怒哀乐的脸,她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

自己和女儿已经给他增添了很多麻烦了,这种打扫卫生做饭这些小事还要花他的钱那以后更还不起了。

“以后我打工我会还……”

“走吧,我带你看下你住的地方。”显然,他并不想听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没等她说完,就率先进了客厅。

“抱歉……”她的声音细若蚊嘤,连自己都听不清说了什么,只是觉得一股巨大的沮丧包裹了自己,她看着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服,沾染泥渍的布鞋,最终无奈,迈出了沉重的步伐。

可惜童秀后来才知道,那天的步伐,比之后自己迈出的每一步都要轻松。

进入客厅,童秀眼前一亮,室内宽敞明亮,落地窗朝南,整体的装修简约大气。

盛朝向那两位家政阿姨交代了些事情便打算离开,绒绒被其中一个女人带去洗手准备吃饭,另一个女人将他们买回来的东西往厨房拿去。

看着他要走的身影,童秀鼓起勇气道:“盛……大哥。”

即便他早就被盛家赶出家,可他毕竟是自己丈夫的亲兄弟,叫他大哥也是理所应当,而且,自己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接受他的帮助,只有沾亲带故才能让她减轻一点儿内心深处的羞愧。

盛朝开门的动作一顿。

“我和绒绒太打扰了,我们可以去外面住,你和嫂子还有孩子回来住。”童秀以为他只有一处房产,而自己和绒绒是鸠占鹊巢的两只鸠。

“这座房子平时不住人,刚好空下,你有什么需要的就找她们两个,她们不能解决再打电话给我,电话号码你应该记住了吧。”

“记下了。”

童秀从裤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陈旧的样式,屏幕上裂了两道痕,这还是盛长恒第一次去市里做活,用工钱给她买的,还给她下载了一个企鹅状的软件,告诉她不用发短信,通过这个就可以和他联系,城里的女孩儿都用这种手机。

那时候童秀既心疼又高兴。她心疼丈夫辛苦了一个月的钱用来给自己买“奢侈”的礼物,又因为第一次得到礼物而开心。可惜村子不比大城市,根本没有网,因此那手机最多的就是用来发短信和拍照记录绒绒的成长。

款式旧的不能再旧,壳磨损的不成样子,视线从手机移落到她的手上,相比村子里的其他女人,还算白嫩,可是禁不住细看,纤瘦的手指因为劳作有些畸形,上面布着厚厚的茧。

不用想,就知道她过得不好。

“他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不冷不热的一句话从他嘴里跑了出来,或许是觉得自己有些冒昧,盛朝不愿面对她的眼睛,干脆利落地合上了门。

沉重的关门声在空旷的房子里产生轻微的回音,童秀目光空洞地看着那干净程亮的大门,有些发愣,似乎还没明白他那句话的意思,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

或许盛长恒没能像他一样事业有成,成为大公司的老板,没能让她成为富太太,即使曾经她不爱他,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他是个好丈夫,只可惜老天爷就爱和她开玩笑,就在一切都要好起来的时候,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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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差阳错
连载中织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