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 26 章

在转折来临之前,还有一些铺垫。

起因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转笔。

我上高中那会儿特别流行转笔,做题的时候右手会拿着一支笔在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之间下意识地转来转去。转笔的技法还包括正转和反转。正转简单,反转很难,我初三练了整整一年,不知摔坏了多少笔、被我妈骂了多少次才勉强练成。有的同学技艺高超,可以转五根手指,那笔就跟长了翅膀一般,打着转从大拇指飞到小拇指,又从小拇指飞回大拇指。这个实在太难了,我望而却步,但正转和反转练得很熟,不仅可以正反无缝衔接,还可以左右开弓、同时双转。

林君不会转笔。我坐到他前面后,他老能看见一只得力牌签字笔在我的手指间飞来飞去,偶尔转掉了滚到他桌下,他还帮我捡过。久而久之他产生了好奇心。一日下课,他问我:“王悠,转笔好玩儿吗?”

我说:“就那么回事吧。刚开始觉得好玩儿,现在就是习惯了。”

他说:“教我一下,我想学。”

我说:“还是别了吧。这又不是一个好习惯。”

“那你为什么要转?”

“我这是养成了习惯没办法,不转手里总觉得缺个东西,很难戒掉。如果你没有最好不要学。”

这三言两句显然很难打发林君的好奇心。第二节课开始,我就听见他的课桌上传来乒乒乓乓地掉笔声。第三节课笔开始噼里啪啦地往地上掉。好几次听到笔落到我脚边,然后他就从后面捅我,悄声说道:“王悠,帮我捡下笔。”

最后一次捡完笔,我一言不发地放回他桌上,不太友善地看了他一眼。

后面安静了半节课。

下了课,林君拍我的肩。我转过去,他有些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啊。”

我一副老生常谈的样子:“都跟你说了转笔不好。它费笔,还老打破人的注意力。”

林君说:“但我好像有点摸到门道了。你看——”他转了一下,结果毫不意外地,清脆一声,笔又掉到了地上。

我说:“不是这样的。”

“那是哪样?”

我躬身帮他将笔捡起来,拿着他的笔当场做了个示范。我说:“是用惯性力,以大拇指为轴,转到食指与中指之间,并联合大拇指将笔捏住。”

林君说:“你转慢点。再来一遍。”

我笑道:“这不是慢不慢的问题,慢了我也转不起来。也不是再来一遍的问题,再来好多遍都没有用,你看我这里——”我给他示意大拇指关节右侧,“我这里都练起茧了。”

他显然愣了一下,没想到小小一个转笔还会练起茧。

我深藏功与名地说:“这事儿没别的诀窍,‘无他,但手熟尔’。不过我还是建议你不要练,练了也没什么用,还会摔坏好多笔。而且一旦转会就会上瘾,戒都戒不掉。”

我本是好心相劝,但到了林君耳里就变成了激将法。下节自习课,我身后更加频繁地响起了乒乒乓乓的掉笔声。

不知道成绩好的同学是不是学任何新鲜事物都有一股专研劲儿。下了课林君不再去找杨森聊天,就坐在位子上练习转笔。本来我不想他转笔的,因为他老是让我捡,但现在我改变主意——林君不走,杨森就过来了。

杨森也不会转笔。我高一和他坐同桌的时候,他见我手上老是飞来飞去一支笔,还问我说你一天转七八个小时,强度这么大,手不累吗?我说不累,还反问他酷不酷,要不要学?他闻言低头笑了笑,说太难了,不学。

生平第一次收徒就此失败。

杨森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给林君说,手要松弛,要感受你自己的力度。

杨森说:“你们在干嘛,学习转笔?”

林君盯着手里的笔:“是啊。”

“这好玩儿吗?”

林君:“等我学会了告诉你。”

话音刚落,笔又“啪”一声落到了地上。林君弯腰的间隙,我对杨森笑了笑,算是打个招呼。他也对我笑了下。

他在我旁边立了一会儿。我虽然盯着林君的手,脑子里却在快速寻找话题。我还没找到合适的,杨森忽然说:“王悠,也顺带教教我吧。”

我惊讶地抬起头:“以前要教你,你不说不想学?”

他说:“我现在觉得有趣。”

我心中一喜,甚至有些求之不得——我终于多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可以和他接触、和他讲话,而不是远远地被隔离在五米开外;也许他的改变未必和我期望一样,也许只是因为看到林君转笔产生了从众心理,所以改变了主意,但我还是张口开心地答应:“好啊。”

我反身从笔袋里摸出一只不出水的笔——这支已经被我转坏,变成我转笔的专用之笔。我将它递给杨森:“你拿这只试试看。”

杨森在刘福的座位上坐下来:“这支会好转一点吗?”

我说:“不是,只是它已经被我转坏,早就写不出水了,现在除了练转笔也没有别的用。”

林君立刻说道:“王悠,你有这笔怎么不早给我,害得我又转坏一只。”

我看了眼杨森,他也看着我。我说:“那正好啊,你也有了练习专用之笔。我还给你干嘛?”

说完我再次瞄了眼杨森。他微微笑了下。

那一刻我想到一个词:心照不宣。

-

那段时间是我最期盼下课的时间。

我们教室有一个钟,挂在后面的墙壁上。每次替林君捡笔的同时,我都会顺带偷摸看下时间,看还有多久下课——不然我怎么会这么心甘情愿地给他捡笔?

但有次语文课陈老师看不下去了,讲《诗经》讲到一半停下来:“林君,你来说一下,‘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什么意思?”

我正好猫腰给他捡了笔起来,笔还未来得及递给他,听见后面传来他起立挪动椅子的声音,然后他说:“是……是说有位美女在水的对岸……”

声音有些莫名和无辜。

陈老师说:“你也知道啊,美女是在对岸,而不是在桌子底下。别再让前面女同学给你捡笔,这节课我都看王悠钻桌子不下五次了。你把笔给我放好。”

全班哄笑。

我埋下头,脸“刷”一下红了。

其实也不止我给林君捡笔,他是右手转,笔除了会落到我的脚边,还会飞到过道边上的周向川那里。周向川也是我们班成绩厉害的同学,排名基本维持在年级前二十名。但我能感觉到周向川和林君在学习上气场并没不相投。在我的理解中,一般成绩好的都会和成绩好的一起玩儿,但两个人坐这么近,我很少见他们交流学习的事情。也许两个人都有一股傲气,都暗自较着劲儿,所以笔落到周向川那里,林君仍是会叫我去捡,除非我也够不到,他才会“很麻烦”地呼唤周向川。

大约是心里实在有些过意不去,下了课他讨好似地问我:“王悠,我有个MP3,你听不听?”

MP3不算太新鲜的产物。我也有一个,可我妈不让我带来学校。我看林君手里的那个很小巧,外表是外太空的银色,有些时髦。他拿着右边耳机往我前面凑了凑:“想听吗?”

陈晨转过来:“有什么歌?”

林君将左边耳机递给她:“是一个外国女歌手,叫艾薇儿。”

我将右边耳机塞到耳里:“放来听听。”

他按下播放键,重金属的敲打声传入耳朵,一个女声夸张地唱着英文。我取出耳机,有些嫌弃地说:“好吵啊。”

林君说:“有点摇滚风格的。”

“我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的?”

“我喜欢抒情一点、优美一点的。”比如孙燕姿的《我的爱》。

陈晨却点头:“我觉得还好啊,蛮好听的。”

这时杨森走过来,我把右耳的也给她:“那你听吧,我不听了。”

杨森站在我桌子旁边说:“你们在聊什么 ?”

“艾薇儿的歌,知道吗?”陈晨摘下一个耳机。

“知道啊,”杨森点头,“一个加拿大籍的女歌手,挺有性格的,有的歌还可以。”

听到这话,我有点后悔那么早摘耳机了。

陈晨不置可否,忽然想起一般地问道:“杨森,你怎么又来了?”

我看了一眼陈晨,不知她为何这么问。杨森说:“我不能来吗?”

陈晨笑道:“能啊,就是觉得最近你过来比较频繁。”

我竖起了耳朵。

杨森说:“我……我过来找林君玩。”

陈晨开玩笑一般:“以前都是林君过去找你,现在都是你过来找林君。你也是专门来转笔的吗?”

杨森似乎想解释什么,但话但嘴边却只蹦出来简单两个字:“……是啊。”

如果此刻我有特写,那你一定会看到,我的耳朵动了一下。

——是啊。

是什么呢?

是过来找林君,还是专门过来转笔?

会是因为我吗?

我和杨森高一同桌一年,他几乎很少主动去找林君;而我们高二换座之后,他就频频过来,这只是一个巧合吗?

暗恋的美妙在于未知,未知会给人带来勇气。“是啊”这两个字落入我的耳里,就像一粒种子开始生根发芽,开始茁壮成长,加上我那点绮丽心思的辛勤浇灌,我做了整个高中生涯里最冒险的一个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忘了问了,

你们觉得杨森对王悠是个啥想法?

-

PS:榜单不是国庆七天,时间会久一点,我之前看错了。但也必须日更才会达到要求,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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