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芍药杀(21)

自裴氏事败,辛无畏下狱,平康张宅内阴云密布。程迩甫入雨花楼,便见张鹤卿铁青了脸道:“你真是出得好计谋,险些害死某!”

程迩泰然就座道:“此番只怪辛无畏办事不力,才令相公错失良机。在下官看来,却无甚大碍。”

张鹤卿见他不咸不淡,气不打一处来,倚了凭几冷笑,“如今辛无畏已下刑部狱,尹尚等人岂会轻饶了他?此人胆小如鼠,只怕不过今夜,便将你我供述出来,你还说什么无甚大碍!”

“也不一定。”程迩拈茶小饮一口,目光灼灼视他,“下官偶闻辛无畏尝为汝阴令。汝阴土贡糟白鱼,彼时国舅擅权,辛无畏每年送糟白鱼入国舅府,竟远胜贡于内廷之数。如今想来,这辛无畏可谓板上钉钉的国舅党,若非陛下当年怀仁降恩,不究党附,此人早该流放蛮荒。此番支使裴氏攀咬东宫,其心可诛,十恶不赦,大约恐惧之下,不免畏罪自杀...”

张鹤卿听他如此一说,心下略转几番,不由大快,立改容色微笑道:“而今方恨早不识行远。”

程迩也笑道:“下官能想到的,相公必定早已想到。相公足下大路通天,下官不过一袖之力耳。”

二人对视大笑,张鹤卿直身,亲自执杓为之添了盏茶。

此时明宅正堂,太医丞明允也正将两盏茶汤,放至邓璞与百龄面前,柔和开口道:“日前西郊墓园家仆来报,有人夜探墓园,恐有盗墓贼,我便知此事已隐瞒不了了。”他笑笑,“不想两位来得这么快。”

邓璞道:“医丞乃是君子,平日应当从不撒谎,因此一旦撒谎,就很容易暴露。”

明允轻轻叹息,“是的,我撒谎了。那名医女并没有痊愈,她在进入长安后的第三日,就不治身亡。我将她埋在了我家西郊墓园中,两位想必已经查看过了。”

“代之入宫者,应当就是褚公之女吧。”

“对,我已在宫中见过阿萝。她听闻此案牵涉太子,说,多闻太子贤德,愿俯首认罪,只是惭愧牵连了我。”

百龄问:“阿萝,就是那位褚家娘子?”

明允点头,“她并非褚公夫妇亲女,而是一名扬州富商家伎。”

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扬州古来繁华,是无数人心中的梦幻之乡,连前朝炀帝也对此地垂青不已。扬州有潮水将星之景,也有碎玉积雪的琼花,还有数不尽的美食、美酒,以及美人。

扬州富商之家,常蓄养幼伎,自小修其色艺,待其长大,再高价卖入达官贵人家。阿萝便是诸伎之一,因她擅舞,尤被主人视作奇货。三年前,主人闻长安平康南曲有伎名嫋嫋者擅舞,便带阿萝前来长安,欲以比舞为噱头而高其身价。

阿萝不堪宿命,在途中伺机逃脱,却被主人所豢养的恶犬咬伤,一路负伤奔逃,最终晕倒路旁。被恰好经过的,奉旨入京为天子疗风的褚行素夫妇救下。

老夫妇怜其身世,将其收作养女,教她辨别草药,学习医术。阿萝自知美丽,又是逃婢之身,恐为父母招祸,入长安后深居简出,不曾曝露人前,即便后来隐居南山,也总以黑纱示人。

百龄听到这里,好奇问:“听说她时常月夜入山,这是为何?”

明允回答:“是去跳舞。”

百龄与邓璞俱感惊讶,明允脸上则浮现出温柔。

“她喜爱舞蹈,然跟随褚公夫妇后,怕为父母惹祸,只好偷偷跳舞。南山虽远人境,犹在红尘。两位应知所谓‘终南捷径’一说,多少人以清逸之姿,掩藏勃勃**,‘隐居’在那片巍巍山色之中。因此阿萝只有待夜深人静时,才踏月入山,独自对着清风明月,山川草木,翩翩起舞。”

百龄喟叹:“独与天地相往来,这位阿萝娘子,真乃奇女子。”

明允顾她微笑,“公孙娘子也是奇女子。实不相瞒,我第一次见到阿萝,便为其舞姿吸引。其实褚公在长安时,我时常登门,并非向褚公求教,而是向褚夫人求教。我家世代行医,却少有精擅女科者,先母身患隐疾,痛不欲生,族中竟无人能为其根治。我想这世间又该有多少女子为此所累呢?是以自小便与兄弟们志趣相殊,想要学习女科。褚夫人正是当世女科第一人。”

“两位可曾听说过,咸宁六年,有嘉州妇人一胎四男,当时州府还曾作为奇闻祥兆上奏天听。实际这名产妇在妊娠末期,就已有性命之忧,生产过程更是万分凶险 ,是褚夫人殚精竭虑细心照料,才保住了这母子五人。”

百龄不由眼热,起身对明允一礼,“医丞有此心,我代天下女子谢过医丞,还有已仙逝的褚夫人。”

明允也起身还礼,道:“愧不敢当。”

二人复坐下,明允又道:“我虽为医丞,医术远不及褚夫人,每回问夫人传教,都感醍醐灌顶,有次竟漏听了暮鼓,褚公与夫人便留我住在家中。夜里我在后园散步,就看到了独自在月下起舞的阿萝。虽一面匆匆,我却记忆深刻,因此在药园一眼就认出了她。”

邓璞道:“于是医丞帮她逃出了药园。”

明允颔首,“是,其实我那日在药园中,最先碰到的并非发现尸体的药园生,而是阿萝。”

彼时天色尚未大白,明允面见药园师后,匆匆入库取药,却在昏暗的角落,发现了缩成一团的阿萝。阿萝讲了父母遇害事,而自己因入山舞蹈幸免于难,想起日前曾来家中胁迫的强人。于是暗中打听,欲为父母复仇。至长安后,偶遇卖蛇胆的老翁,老翁告知她百里大夫询问自己褚神医相关事,阿萝心生疑窦,遂潜入药园,发现百里敬所制之药,与父亲如出一辙。

然百里敬却也在此时发现了她,白日人来人往,阿萝便谎称自己乃园翁女,邀百里敬夜半相会芍药圃。百里敬兴奋异常,当即归宅更衣,待到夜半时,阿萝以舞惑之,以色/诱之,在其沉湎时本欲抽簪杀之,却恐不能一击即中,幸而发现百里敬竟随身佩有宝刀。

百里敬死后,阿萝几次欲翻墙逃出药园,都有武候巡逻,便躲在药库,准备等天明后再混迹人群出去。明允听她讲完,替她支走发现尸体的药园生,又助其翻墙逃脱,留下来毁掉现场足迹一类证据,并将百里敬身上财物搜走,伪装成盗贼所杀,正待拔出七宝刀时,药园师一行已匆匆赶到。

邓璞道:“后面的事,我们都猜到了。你将阿萝藏在家里,却知百里敬之案仍在调查,担心她迟早暴露,而此时医女亡故,你便想出了偷梁换柱之计,让她冒名入宫,那么即使暴露,也不会有人找得到她。谁能想到,真凶竟然隐藏于宫墙之内呢?可是,那些一道入宫的医女们,你们是如何隐瞒的呢?”

明允转头,似看向太极宫的方向,“她们是一群心地纯善的好女子,都愿意保护一个同样纯善,却走投无路的女子。”

百龄心中震动,见明允已正色看向邓璞,“邓司直,阿萝说‘骨肉待我,我故骨肉报之’,她并不后悔杀死百里敬为父母报仇,我也不后悔帮她逃脱。该怎么做,司直但秉公而行,只是那些医女无辜,还望司直袒护一二。”

离开明宅后,邓璞异常沉默,百龄将送他回大兴善寺,对他说:“先生一路凝眉,想必尚未理清头绪。”

邓璞点头,“杀人,乃是犯罪,自然应该将凶手绳之以法,可是...”

“可是,这位阿萝娘子,是为父母报仇而杀人。‘骨肉待我,我故骨肉报之’,何等风骨!而她所杀之人,才是真正十恶不赦的罪人,因此先生为难,不愿意将她付诸法司。况且她若伏法,那位明医丞,还有那些医女们,也都有包庇协助之罪,而他们也都是好人。所以先生纠结于情与理,不知该如何选择。”

邓璞显得十分烦躁,“对!对!”

百龄对他一笑,“那先生就把这个难题抛给天子吧。”

“天子?”

邓璞不解地看向她。

“先生只需面见天子,暂隐阿萝入宫一节,将百里敬为褚氏之女所杀的经过和缘由告知天子,天子定然不会追究。”

“为何?”

“因为天子并不关心谁是凶手,他只想知道此案是否与太子有关。如今既已查清与殿下无关,那么陛下心结已消,其余诸事,于他而言都不重要。而此案中,百里敬罪孽斑斑,对天子而言,他既有欺君之罪,又有诋毁东宫之罪,自己从前竟然偏听偏信于他,致使褚公一家为其所害。倘若将案件始末公之于众,天下人岂不认为天子昏聩,才会有如此奸邪当道?陛下如今是十分在意名声的,他不会愿意自己的君威受损,因此此案最终,仍旧会被定案为盗杀。”

邓璞还有些怔懵,“倘若天子一定要追究呢?”

“那便任由他下诏通缉犯人。可这世上并没有谁见过褚氏女的真容,什么时候才能抓到凶手,就不是你小小大理司直该管的事了。”

次日邓璞入宫,将案情面告天子,隐没阿萝一段,只说此女如今下落不明,问陛下是否要下诏缉拿真凶。

天子复杂看了他片刻,又沉思许久,最后说:“百里敬欺君罔上,杀人害命,九死难抵其罪,那褚氏女为报父母之仇,朕亦为人父母,不欲此孝女获罪,你可明白?”

邓璞道:“臣明白,臣必定守口如瓶。”

当日,天子下诏,经重新审查,百里敬确系盗杀,市井不得再妄传流言。如今案犯尚未落网,诸州需多加留意可疑之人。

这结果一出来,百龄一颗心终于稳稳放下。

公孙弘近来病情时缓时沉,屡屡居家养病,听到公孙止带回来的消息后,大感欣慰。百龄在他身旁,见他愁容消解,默默将药碗递过去,笑说:“阿翁这下可愿好好喝药?”

公孙弘笑了点头,又摇头,推碗说:“不必,阿翁的病已全好了!”

百龄为其无赖大感头疼,虎着脸将药碗向前一送,公孙弘只好悻悻端来喝下。

张鹤卿也在此日上书请罪,说自己监鞫不力,用人失察,险些铸成大错,天子罢其中书令一职,仍留吏部尚书看用。

可惜辛无畏等人的案子,刑部尚未如何审问,辛无畏便畏罪自尽于大牢之中,只能将裴氏过堂审问,问清构陷东宫等事,皆由辛无畏一手炮制。又有人密报,说辛无畏此前曾党附国舅,鬼迷心窍,意图撼动东宫,报复天子。辛氏一族,六十以下,十六以上男子皆斩,女子没入掖庭,其余人等长流岭表,此已另话。

《芍药杀》结束,明日将开始《莲华藏》。

成昭:本宫想尽快结束打酱油生涯。

某君:好的宝宝。

成昭:想和媳妇儿亲密接触。

某君:这是另外的价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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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芍药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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