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神庙无神 (一)

天降暴雨,视野昏暗,雨滴密密麻麻砸落地面,蜿蜒成一条条羊肠小溪,汩汩流淌。

在一座偏僻破落的神庙中,有人燃起火堆,火光温暖亮堂,驱走围拢四周的潮湿阴暗。

文昌从身后抽出一根木柴,扔进火堆,扯着被暴雨淋湿的衣袖,靠近火旁,边烤边庆幸这座废弃的正神庙中,有许多干燥枯枝,堆叠成一堆小山。

身旁的友人李赛孔嘴里咒骂多变的天气,脱下湿透衣衫,搭在一根长木棒上,挑在火旁,“上午还是大太阳,下午连个预兆就没有,哗得浇了一头雨,真晦气,还好我的书没有淋到。”

他这一说,对面的张启终于想起自己箱笼中的珍贵抄本,忙回身去问书童,“我书呢,没淋湿吧,那可是我爹花费一百两给我买的独家试题材料。”

身后书童将书一一拿出,不敢放在火堆太近的地方,用绢布细细擦拭,“少爷,只有书皮溅上了点雨水。”

李赛孔眼神不屑地看了眼那些书,哼笑,“什么独家试题,难道上了考场,出卷官会出一样的题给你。”

张启冷笑,“某些人连买也买不起。”

“张启别仗着你爹……”李赛孔瞪起单薄眼皮,声音刺耳尖锐,怒声伴随不远处哐当的开门声,兀得停下。

庙门被大力踢开。

张启一群人瞬时抬眼看去。

只见来者一男一女,女子肤色雪白,容颜艳丽,一袭华贵青衣湿透为墨绿色,滴滴答答滑落水珠,怀中抱了只胖胖黑犬,张启怔了怔,荒郊野外,从天而降如此美丽女子,仍哪个男人都忍不住浮想联翩,尤其是她身旁还跟了一个高大男子,张启恋恋不舍的将目光从女子脸庞移到高大男人身上。

这一看更失了神。

那怕墨发凌乱浇湿,衣衫水纹纵横,那张脸依旧出尘绝世,高贵不可直视。

男人单手按在女人肩侧,俯下身,转头在她耳边说了什么,那女子挑唇笑了笑,扫了一眼坐在火堆庞,目不转睛望向两人的张启与身旁众人。

接着二人关门往里走,在庙宇另一侧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庭月本想施法烘干衣衫,记起云渡在她耳侧说得赌约,将施法的手放了下来,弓身捡了许多木柴,问对面那群人借了火石,点起明亮火堆,捡木柴时,她发现神像供桌下,还藏着两个人,吓一跳后,掀开布满灰尘的桌布,那两人瑟缩抱在一起,是一位老人与一七八岁女童,衣衫破烂,头发脏乱,应是躲雨的乞丐,皆惊恐抬头看向她。

“出来啊,”庭月弯下身,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躲在这里,是害怕庙里这些人会伤害他俩吗,“老头,你不怕冷,这小孩可要冻死了,出来取会暖吧,不然,我就把桌子掀了。”

等了好一会儿,那老乞丐才慢慢挪动身体,将一双污黑**的脚颤颤伸出,接着一点一点爬了出来,出来后,又伸手捞过蹲在桌脚的女童,不安走到火堆,见旁边那贵公子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掌示意随便,将散开一地的白色衣摆拉到脚边,老乞丐找了个不起眼的位置,抱着女童沉默坐下。

捡了一摞柴火,够烧许久了,庭月坐在云渡身旁,环视破败的神庙,没想到福德正神的庙宇也会残破成这幅样子,角落结满蛛网,灰尘一层一层铺在梁柱、供桌、神像上,地面更是脏乱不堪,有许多分不清是人还是动物的粪便。

那正中间本该恢弘华丽的神像,此时金漆剥落,面目全非,身上被刻出许多黑色划痕,一道一道,纵横凌乱,掐着通天诀的手指被什么东西砸断了,只剩孤零零的胳膊,那双点了朱漆的眼瞳,朱漆早就没有,只剩空洞洞的土黄眸子。

“不知道这样的神庙,能不能抵挡邪祟。”她望着双目空空的正神眼睛,心一跳,坏了,被云渡诈了,怪不得要与她打赌,今晚她一定会使用法术。

转头正要斥他卑鄙,却见云渡也仰头凝视神像,目光夹杂一种复杂的情绪,像是愤怒,又像是悲哀,还有习惯性讥讽,看得她一时失语,反而安慰这位福德正神忠实信徒道:“这地偏的鬼来了都得迷路,人迹罕至,没人打扫,变成这个样子,也是很正常的啊。”

云渡斜眼,弯起笑意,“这可不是无人打扫,明明是有意破坏。”

那些划痕确实不像年久失修造成的痕迹,福德正神护佑人间,也许有几个没照顾到位,被暗暗记恨上,于是报复地毁坏了这座神庙,不过正神庙宇不计其数,毁损一个,对他完全没有关系,最有关系的应该是赶远路,夜间来借宿的行人,今晚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两人烤着火,庙外大雨连珠,顺着屋檐接连不断坠落,秋风吹得门窗砰砰作响,屋内很安静,火堆噼啪燃烧。

庭月无聊地对狼球说话,不和云渡聊天,是因为无论说什么话题,他都是一副“你看起来很好笑”的嘲讽笑容,然后轻描淡写地评点几句令人想锤爆他脑袋的话语,比如,她说狐王成玉长得好看,实力强大,深情痴绝,又是狐族之王,堪称妖界之光,云渡冷笑,“除了痴,其他看不出。”再比如,她说成君若是一个男人就好了,她为什么遇不到这么完美温柔的人,云渡讥笑,“遇上,也不是你的。”一口气堵得她喘不上来,怒道:“你不要跟着我!”他淡淡道:“顺路。”

怎么会有这么可恨的人。

于是庭月只能和狼球讲在拾荒山发生的事情,狼球胖胖地身子摊在她腿上,因为身旁有凡人,它不能开口说话,只好哼哼几声,庭月欣慰道:“还是你好,狼球,只有你懂我。”

“不是,”云渡拾起一根木柴,扔到火堆中,微笑道:“它问你烤肉真比生肉好吃吗?”

“……”庭月嘴角一抽,坏了,它以后不会都要吃烤熟的肉吧,那比直接捉兔子野鸡喂,要麻烦太多,略一思考,诚恳道:“狼球,你是一只狼,是狼就要吃生肉,懂不懂。”

狼球不依,嗷呜叫个不停,庭月怒目看向一脸“你看起来真好笑”的云渡,捧起腿上的狼球,揣到他怀中,咬牙道:“快点烤啊,云公子。”

云渡收回笑容,手放进另一只广袖云袍中掏了起来,两人路过林间山野,都会捉许多野鸡野兔当狼球路上的口粮,他也不能凭空从储物袋拿出来,只好装模作样从看起来什么都装得下的袖中拿出一只野鸡。

狼球饮食并不讲究,吃鸡一般不拔毛。

他捡起一根长树枝,将野鸡串在上面,又架在火堆上,烤了起来,一股呛人烟雾直直升起,忽地火窜高几尺,烧着了野鸡的羽毛,顿时,野鸡变成了一只火球,熊熊燃烧,浓烟滚滚,呛得火堆旁几人一边挥手一边咳嗽,庭月气道:“你到底行不行,行不行!”

云渡还是很淡定坐在原处,不动如山,脸色平常道:“行的。”

呛鼻烟味快速蔓延整个神庙,对面那群人也惊动了,连忙问发生什么事,着火了吗,一看云渡举着火球在火上烤,一时弄不清楚这是什么东西,“好像是有东西烤焦了。”

庭月抢过云渡手中的木枝,扔到地上滚来滚去,终于将火球熄灭,露出乌漆嘛黑的一具焦炭,皮笑肉不笑地看了眼云渡,“这都不会?”

那群人见两人貌似在烤什么东西,但是手艺不到家,有人道:“这是烤砸了。”李赛孔骂了一声“去”,“会不会说话,什么叫烤砸了,明明是烤过了。”那群人心领神会,点点头,连声说:“李兄说得不错,烤过了,过了。”

张启看了一眼那边打闹的男女,不屑一笑,“荒郊野岭,孤男寡女,多半是私奔出来的。”

文昌合上手中的书籍,“这也不怪他们,现今,书店里卖的多是谈情说爱的粗俗话本,什么富家小姐私会贫穷书生,美艳女侠义救文弱秀才,就是最下九流的娼妓戏子都可以得到圆满归属,这些书教坏了世人,让他们真以为情爱可以超越一切,放弃身份地位,跟那些低俗下等之人纠缠一起,败坏了咱的礼法风俗,要我说,写这些书的人才最可恶,若我为官,第一个整治的就是这些人,再用先圣典籍取代这下粗鲁下流的话本。”

“文昌兄说得是。”一群人纷纷应和。

李赛孔不甘落于人后,跟着发言,低声道:“我看这一男一女,长相都不错,衣饰也是极好,想来出自富贵之家,我有一个在都城当官的朋友,结交来往全是高门贵户,据他说,那些人家外人看来光鲜,关起门来就混乱腌臜得很,我看啊,那两人估计是不甘寂寞的小妾勾引了少爷,卷了些钱,逃了,不过那男人长得好看,更像是,那种地方出来的小倌。”

顿时,众人不免唏嘘摇头。

有人道:“听说那小倌生活极惨,怪不得逃跑。”

“那小妾的日子也不好过,日日独守空房,心里必然寂寞难捱。”

话语同情,脸上却露出鄙视、兴奋、得意等多种情绪交杂的神色,孤男寡女相伴同行,总不可能是正经女子,还淋湿衣服,不自重自爱,与男子打情骂俏,就算长得美丽,他们这些饱读圣贤书的书生,也不会娶这种女人,败坏门风,等他们考上功名,要娶的是识规矩、有分寸、大度美丽的高门贵女。

众人看了一眼那边烤火的庭月,暗暗摇头,除了那男子,竟还和肮脏懒惰的乞丐坐在一起,跟这种女子同一屋檐,传出去怕会对他们名声造成损害。

庭月耳力很好,他们嘀嘀咕咕的话语,清清楚楚传进她耳中,她倒没有生气,只是觉得好笑,那群人中竟有人说不会娶她这种女子,她扫了一眼那人堪比马脸的尊容,挑眉,很不理解,只觉云渡烤成焦炭的野鸡,也比马脸清秀三分。

忽听“啊”的一声。

那边的火猛涨起来,灼烧了围作火堆旁众人的衣角,马脸斥骂谁添的柴火,烧这么大火,想把他们烤了不成。

一群人都在慌里慌张扑打身上燃起的火苗,没人应声,那火涨得也是奇怪,不往高处蹿,偏向四边怒放似的扑了过来。

庭月幸灾乐祸地看向这群人,当着正神神像,乱嚼人舌根,遭报应了吧,活该。

正当一群人跟猴子一样上蹿下跳时,破烂庙门“嘎吱”一声响,一个高大黝黑的男子,背后挂着沉沉箱笼,快步闯进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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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渡长生天
连载中风生渭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