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打了一声“哈哈”,他拍拍楚时年的肩膀,以为冰脸上司还在因为案件的事情犯愁,便安慰道:“没事的,你看案子不是结了吗?虽然我们既不知道毒品是从哪弄来的,又不知道王继山到底是怎么死的,但我们起码破了一个案子。”
楚时年的脸慢慢从多云转阴,他冷冷地瞥了胡勇一眼,真诚道:“你这么大年纪情商还这么低,我真的很欣赏你身上那一股未经世俗污染的傻气。”
“毕竟我这么年轻就当上支队长,除了关系户,还是懂人情世故的。”
他从小到大都被说有商人风范,脑袋精明、情商高、模样好、家境好,楚时年就是经商的料子,可他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一条不归路——说是不归路也不准确,楚时年不管做出什么选择,都有丰厚的家底给他兜底。
胡勇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东瞧瞧,西望望的。他问道:“沈珩萧刚刚来了吗?”
楚时年莫名不喜欢别人提起沈珩萧的名字,但是同时他又会升起一丝病态的满足。沈老板肯定只喜欢自己叫他的名字:“刚走?你找他有事?”
胡勇摇摇头,他似乎是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楚时年,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已经和他睡过了?”
眼前永远不会外露情绪的男人掀起眼皮,长眸凛冽。他不打算否认,却害怕自己给沈珩萧惹麻烦,再三权衡过后楚时年抿了抿嘴唇:“没。”
他看着胡勇好似松了一口气似的,肩膀蓦然松下来:“那就好,我老是感觉你最近的气质变得不一样了。”
被人上下打量的感觉并不舒服,楚时年看向胡勇,听到他说:“就是变得基基的。”
楚时年刮了刮鼻骨,他有些心虚,所以这次否认时显然底气衰退了很多:“……别乱说。”
“唉,我知道。”胡勇叹了口气,“我就是觉得沈珩萧看你的眼神太奇怪了。”
不是爱慕,不是敬佩,不是嫉羡,不带**。胡勇不清楚那种感情是什么,可他莫名觉得是“怜悯”。
他这么想到自己都被吓了一跳,觉得实在是惊悚。楚时年这样的人哪用得着沈珩萧来怜悯啊?
胡勇忧心忡忡:“反正你不要和他走进了,我听队里有人说,之前有个混混离奇失踪。生前最后去的地方就是月色误人,监控里显示他手脚不安分,撩拨了几下沈珩萧,结果隔天就失踪了,现在人都没找到。”
楚时年:“他那样的人渣去哪都会招人恨,和沈珩萧有什么关系?”
“你不知道,楚时年,”胡勇的话里带上了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沧桑和恐慌,“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他承认,自己对沈珩萧带着老一辈人的偏见,觉得男人就应该和楚时年一样健壮阳刚,不应该阴柔风情,像是古代青楼里的头牌。
可楚时年身上的拼劲实在是让人欣赏,他没办法看着这样一个年轻人步入深渊。
楚时年听到胡勇对自己说:“你好自为之吧。”
“我知道,”他的拳头蓦地紧起,又怔怔地松开,“你不用管。”
—
深受楚支队信任的沈珩萧此时脸色惨白,整个人眼神空洞又涣散,却又带着常人察觉不到的恐慌。说白了,就是整个人身上带着不易察觉的死气。
他的手腕被手铐紧紧地锁着,地下室的大屏上一遍又一遍地放着男人被刺杀的桥段,血腥又怪诞。
沈珩萧发不出声音,只能从嗓间压抑出难听的“咿呀”音节。
杀伐果断、权高位重的男人此时穿着修身的黑色西装,他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圈养的玫瑰枯萎,就像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杰作似的。
可后者是带着欣赏的。
前者呢?
大抵是戏谑和玩味。
应鹰笑出来,他走过去,摸了摸沈珩萧被汗湿润的头发:“小珩,你为什么一定要激怒我呢?”
声线在前一句没有一丝波澜,到了后面却又陡然升高,吓得沈珩萧浑身一颤:“是觉得好玩吗?”
他喜欢看应鹰发火的样子,却又不喜欢激怒这个喜怒无常的男人。可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沈珩萧还是要接受惩罚,像是小孩子不听话被打屁股一样。
沈珩萧想说“我不觉得在你身上浪费时间好玩”,可他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死死盯着应鹰。
男人掐住他精巧的下巴,眉眼露出很温柔的笑:“宝贝儿,你这样只会让我觉得更兴奋。”
沈珩萧索性不去看他,闭上眼睛。
直到屏幕上血腥玛丽续到第二十五杯的时候,沈珩萧开始发抖,他抖得很厉害,就像雷电触身一样。他脸色突然泛起紫绀,接着“哇”一下吐出一口鲜血出来。
应鹰脸色陡然一变,他低头看着紫红色的鲜血,继而猛地甩给了沈珩萧一个巴掌:“你吃了什么?!”
沈珩萧被他打得整个脸都偏了过去,可他是一个很执拗的人。就那么淡淡地望着应鹰,眼里是对生命的淡漠,宛如一湖死水。
可倏忽,这湖死水荡起涟漪,像有水滴打在上面。
“我什么都没吃。”他突然变得很迷茫,沈珩萧眨眨眼睛,“我好像什么都没吃……”
他自杀过,可并不是真的想死。逗逗应鹰的小把戏,用自己的死亡来禁锢这个男人罢了。
但只有弱者才会用死亡当筹码,以至于沈珩萧很少这样犯蠢。
这才是最可怕的,他什么都没吃,什么都没干,身子却在肉眼可见地越来越弱。
沈珩萧开始挣扎,他的眼神慢慢聚焦,燃起了应鹰最怕看到的东西——火光。
有人要摧毁你,你不要堕落,你要站在光里,你要闪给他看。
“带我去医院……”沈珩萧开始神经质地重复这句话,“带我去医院。”
应鹰沉默了,半晌,他把沈珩萧抱起来,走到电梯前,轻声道:“没事,我一会让家庭医生过来。”
“你想死也死不了。”
沈珩萧好像是笑了,可又显得很单薄,只能让他这个人更可怜:“你这又是何必呢?”
男人顿了顿,喉头紧了紧,他说:“你知道的,我爱你。”
应鹰看向沈珩萧的脸庞——那实在是漂亮,只不过现在美人脸色有些泛白,嘴唇也泛着紫绀色,唇角还有韦干涸的血迹。沈珩萧倔强地偏过去脑袋,一副很讨厌他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你死,因为我不仅爱你,我还恨你。”
一个园丁养了一朵漂亮玫瑰,他会逢人便说:“你瞧,我的玫瑰多漂亮。”
一个园丁养了一朵不带刺的玫瑰,他会逢人便说:“你瞧,我的玫瑰多温柔。”
一个园丁养了一朵既漂亮又不带刺的玫瑰,他会觉得新奇,然后放任玫瑰在野外生长;再见到它时,玫瑰已经被吃掉了,园丁会觉得惋惜,然后继续种漂亮带刺的玫瑰。
你可以不带刺,你可以漂亮,但你不可以又漂亮又不带刺,那样会受伤。
“玫瑰”崩溃一样闭上眼睛,他脑袋里好像有根弦,这根弦每天都是紧绷着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松掉。
沈珩萧呼出一口带着血腥味的气息,眼角却划出一滴眼泪。
好难。
家庭医生到的时候沈珩萧正窝在沙发上,他的手腕和脚腕还有青紫色的勒痕,看起来一副很招人疼的模样。
他做了常规检查,看到家庭医生脸色不太好的和应鹰去了二楼。沈珩萧垂下眸,捞起身旁的手机,他想了想,打开微信。
沈珩萧记得自己问:“楚支队,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楚时年大概是想了一会,最后发过来的是:“虚伪,放|浪,挺招人恨的。”
他那时应该是笑了一下,最后却低声的,压抑地哭了出来。
沈珩萧从来不是个喜欢哭的人,他很小的时候沈青告诫过他:“你是男孩子,以后是要保护女孩子的,不要哭。”
可是怎么办呢?
虚脱的身体让他觉得几乎看不到希望,消极的状态让他无法燃起希望。
沈珩萧有时会觉得难受,可他不能难受太久——真正贫穷的人,连难过的时间都是没有的呀。
等到家庭医生走后,沈珩萧也没有抬头,他睫毛一颤,被冰冷的文字烫的睁不开眼:“张医生说,要我们去做个胃镜。”
那就是胃癌。
沈珩萧迟迟地抬头,他摇摇头,头一次在应鹰面前笑:“算了,我不想去。”
“我今年多少岁了?”沈珩萧掰了掰指头,“三十四岁。”
人都说三十而立,沈珩萧的三十岁和三十岁以前都是黑色的,他不希望以后是充满血腥味和灰色的:“应鹰,我不想去。”
对方似乎是没想到他这么抵触,点头又点头,他答道:“好。”
得到肯定的沈珩萧又缩回自己的一方天地,他咳了咳,最后硬生生憋下去一口鲜血,躺在那里,不动了。
沈珩萧从来都是个要强的人,他上学那会就是。因为不是天才,做不到稳扎稳打的第一,退一个名次沈珩萧会难受半天,趁着中午吃饭的时候偷偷写卷子,一直到下次看到题目能一眼看出解题思路。
他勾起嘴唇,却很凄惨。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他的最佳伴侣是敏感偏激的自己,现在却摸不透自己的心思。
到底怎么样才算得上美满?
沈珩萧自认为自己不会是一个平凡的人,其实说的难听点,就是自命不凡。他迫切地需要让自己的努力有一个美满的成果,所以他还不能死。
人活着全靠一口气,沈珩萧偏要把这口气吐出来,再咽回去。不喜欢随波逐流,那就去掌控水流。
他睡了过去,手机却突然振动。
上面是特别关心发来的消息——其实你也挺招人喜欢的。
甜文写手,不会死的。
这篇文章保守估计三十万,这才哪到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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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chapter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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