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市,这些都是我的朋友,怎么样,帅吧?”方易水领着他们在店里的大圆桌上坐下,一边回老板的话,一边观察他们的表情,还好,大家似乎都很适应,有洁癖的简亦熙也是。
“那是个顶个的帅呀,”李叔竖大拇指,“原来是去央市念书了,你爸妈他们也不说一声,刚开学那阵,还有个小子来店里找过我,挨家挨户问你去哪了。”他叼着牙签去拿菜单,嘴巴不停。
“我们都说不知道,看他那脸冷的哟,吓死个人。”李叔见几个小年轻穿得时尚,不自觉把餐桌又擦了一遍,锃亮。
“您是说阿行吗?现在他和我又在一个学校念书啦。”方易水笑眯眯,接过菜单递给几位少爷,示意他们先看看。
“好像是叫什么行来着,大高个,大眼睛,比起这几个帅哥没得差哩。在一块念书好啊,一块进步,将来都有大成就!”李叔说完,一拍脑袋,“哎哟,你们这个点才来,饿坏了吧,不和你们多说了,小娃娃们快点菜吧。”
方易水连声道没事,而后朝几人询问:“看好了吗?慕寒海鲜过敏,给他点点别的。”
杜慈做代表,点了几样,方易水觉得不够吃,又加了两道招牌菜。
“李叔,我们肚子都饿扁啦,还得劳烦您快些做。”方易水本就生得俊,又是家门前看着长大的,街坊邻居都把他当自己孩子一样喜爱,特别几人风尘仆仆的来,哪还有不应的道理。
“好嘞,别说客气话,叔这会就去炒,马上来啊。”说着,憨厚的男人走进后厨,不一会儿就响起锅灶碰撞声。
“热吗?”方易水问道,把风扇转到桌子这边来,还自发去帮他们拿碗筷。
沈慕寒独自生活过,比其他人更有自理能力,一言不发跟上去帮忙。
“不热的,我帮易水拿一点吧。”他常年锻炼,肌肉是几人之中最扎实的,几个碗筷勺子在他手里都要小上一号。
“哎呀,你们是客人,不用帮忙。”方易水想要拿回来。
“才不是呢,我们是一块来旅行的,哪有让你一个人做事的道理?我们是和朋友出来旅游,不是保姆。”简亦熙起身把他拦住,又将他按到椅子上坐下。
“是啊,我们都多大人了,把我们当小孩呢。”顾十昭嘟囔,实则是有些后悔没第一时间过去帮忙。
“以前没发现你那么像老妈子呢……”他声音更小了,却像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开心起来。
其实方易水一直都是细致的性格,但最近越来越对他们敞开心扉,有时还不自觉地撒娇,反而是信任他们的表现。
所以他才不爱看他忙上忙下的样子,感觉又回到了当跟班的时候,自己内疚得要死。
说话这会,一道菜已经做好,李叔拍窗口的铃,叫少年们自己去拿。
“饭都在大锅里,想吃多少吃多少啊。”
“哎,知道啦!”方易水大声应,想起身去盛饭。
“我来,我来!”顾十昭跃跃欲试。他几乎从没做过这类事,不想显得太白痴。
于是碗被他端走。
“那我去给大家倒点水。”方易水又要起身。
杜慈却比他快一步,拿起塑料杯走向饮水机。
“那我去端……”这次还没等他说完,简亦熙就赶紧跑去窗口,捏着盘子边把菜端到桌上。
方易水失笑:“小心着些,捏着边边别烫着手,那边有托盘,放托盘上端过来就好。”
第一道菜是海鲜饼,热腾腾冒着热气,又泛着鲜香,几人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等所有人都入座就把筷子伸向盘子里。
甚至连沈慕寒都出手了。
方易水忙放下饼劝阻:“慕寒,你不能吃,这里面都是海鲜!”
可沈慕寒却已经把饼放进嘴里,咽下后发出舒服的喟叹。
“我只对贝类过敏,这些都可以吃。”没等话说完,他就又大大咬一口。
李叔的手艺真的很好,半年没吃,方易水还有些怀念。
见状,他也放下心来。要知道,岛上的特产就是海鲜,他来之前还怕沈慕寒会吃不好,毕竟有太多食材要忌口,这样看下来的话,倒是多少也能尝些特殊风味了。
做完海鲜饼后,为让少年们快些吃上饭,李叔都是同时用两个锅一块炒,很快就把菜上齐了。
看少年们吃得满足,间或聊聊天,这会店里也没有别的客人,他就自觉给他们留出些空间。
“小水,帮我看下店啊,我上街那头买些东西去。”说完,甚至没等方易水回应,骑上他那台破摩托就走。
方易水正和一块排骨奋斗着,等抬起头来时,只能看见远处扬起的车尾气。
几人都饿狠了,很是埋头吃了一阵,等胃里那阵饿意过去,才缓下速度。
“味道怎么样,还吃得习惯吗?”方易水胃口小些,又自认要尽到地主之谊,总怕他们吃不好。
其实光看他们下筷子的次数都能看出来,很满意。
每人都最少吃了两碗饭。顾十昭靠在椅背上休息,才想起来回应:“好吃,习惯。”
对于吃过不少珍馐的少爷们来说,这顿饭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与他们吃惯的那些精心制作的美食相比,李叔的炒法很粗放,放调料时并不那么精确。但是一种实在的好吃。
其它几人也逐个放下筷子,五个人七道菜,道道都是大盘子,竟是一扫而空,是他们在家里远远没有的好胃口。
正巧,李叔回来了,还给每人带了一份斑斓粉。“路上瞧见的,新鲜得很,给这几个小伙子尝尝,还冰着呢,这天喝着可舒服。”
于是乎,本就很饱的众人又喝下去一碗糖水,好意难拒,更何况,这种纯朴的民风,他们也不想拒。
最终,李叔在方易水的再三要求下,收下了饭钱。可这糖水的钱,他是怎么也不肯要。
无法,方易水只能和他说晚上再来吃饭,到时给他买上两瓶冻啤酒,这才作罢。
室外有海风吹着,是舒适的温度,人一吃饱就想睡觉。
几人连行李都顾不上整理,草草铺张床,就躺在大通铺上睡着了。
一室静谧。
良好的生物钟让方易水在三点半准时醒来。
他轻手轻脚穿上鞋,还惦记着要搞搞卫生。
房里灰尘少些,客厅里要好好擦擦。
其实也算不上是客厅,就是正对着大门的堂屋,一方红木桌,四条高脚长凳,外带个大木柜靠在墙边。
“易水,在干嘛呢,我帮你吧。”沈慕寒觉浅,就睡在他身边,方易水刚起身时,他就有所察觉。本以为是去上厕所,没想到是去搞卫生。
“这活简单,你再去睡会吧。”方易水见他睡眼惺忪,便催他回去补觉。
沈慕寒走去门外,就着自来水洗了把脸。他头上张扬的紫色掉的差不多了,更偏向于灰棕色,此时被水打湿粘在额前,眼神倒是清亮起来。
他思量片刻,拿起放在门边的扫帚,扫出浅浅一层灰。又用拖把把水磨石地面拖干净。
方易水家离海近,堂屋前后几条门打开通风后很凉快,他背来两张竹椅,打算和沈慕寒休息片刻再去整理房间和行李。
沈慕寒做家务的手法很熟练,不像世家少爷,像平时干惯活的。
“慕寒,你在家经常自己做家务吗?”方易水递给他一杯水,好奇地问。
“不是,也就有一段时间,外面传我是不是亲生子,奶奶为保护我,把我送出去一个人住。那几年在远离央市的地方上学,只能自己把自己照顾好。”
“做饭也是那时候学会的。不过后来家族内斗结束,一切平息,就又把我接回去了。那两年,让我痛苦,也让我成长,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就是晚上总睡不着,所以我才讨厌黑色。那让我感到软弱和恐惧。”沈慕寒的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就好像在说其他人的故事一样。
方易水突然就回想起,表演前,有一次自己和沈慕寒去吃烧烤,他说自己没有那么讨厌黑色了。
那是不是说明,他已经走出阴霾,战胜恐惧?
“你上次说,你没那么讨厌黑色了,我真为你高兴。”方易水抬头看向门外的蓝天,由衷认为这真是一件大好事。
“对啊,甚至于,我现在很喜欢黑色。还记得我上次给你看的新机车吗?是不是很酷?”沈慕寒注视着方易水的侧脸,话音很轻。
“是啦,我当然记得,超级酷!我觉得比之前那台紫的还要好看。”方易水双手拖住脸颊,察觉到沈慕寒在看自己,也转过身回视。
两人的视线猛地撞在一处。
“那,你想知道我喜欢黑色的原因吗?”沈慕寒的眼睛是蓝色的,专注时给人一种深情的错觉,如海洋一般深沉。
饶是方易水再粗神经,也感受到了一些不同寻常,像什么东西要揭开的前兆。
“是因为……”
“好啊,你们俩背着我们偷偷讲悄悄话!”简亦熙的声音骤然炸开。
沈慕寒用奇怪的眼神凝视了好友一瞬,率先起身。
“那可不怪我,谁叫你们贪睡呢。”
我发现我真的很土,这种乡土生活写得非常之顺畅。还有封小沈为今天的阴阳师!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4章 第 34 章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