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国宴

这一仗付出的代价不小,但成效也显著,如今北疆局势前所未有的稳固。

回了上京白锦笙一边搂着貌美的夫人浓情蜜意,一边心存芥蒂,要说他还真是个奇人,能在这两种情境中平衡自己的状态,喜怒不形于色。

除夕已至,两人乘轺车赴宴。红绸绿盏,笙歌养人。吃可口的佳肴,赏梨园的雅奏,羡仙还挺喜欢这样的热闹场面。皇帝魄力足出手阔绰,陈设富丽伟岸,烟火气派,盛放时引得宫人连连称叹,她也是头一回见这样美的烟火。

烟火后独奏的是个小女孩,约莫十二三岁的年纪,弹得一手好琵琶,这首琵琶曲她听过,《十面埋伏》也叫《淮阴平楚》。弹奏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帝膝下最小的女儿,栖梧公主。栖梧这个名字妙,曾闻凤栖梧,凤凰栖息的地方,可见陛下对这位小公主的喜爱与重视。

酒足饭饱后,皇帝率先发了话:“除夕佳节,诸位爱卿还要归家团圆,朕就长话短说了,北疆地势险要,楚安两国暗中勾结企图吞并我大越土地,多亏我大越勇士们挥头颅洒热血,才得以凯旋而归,这一仗打的好啊,打出了大越将来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太平日子!”皇帝咳嗽了两声,续道:“镇北将军白锦笙听令!”

白锦笙出席,单膝跪地道:“臣在!”

“锦笙啊年纪虽然不大,带兵打仗着实有一套手段,朕看好你呐!”皇帝理了理胡子,看着白锦笙的眼神满满的的欣赏,“朕今日就封你为定北侯,居京城待命,也让你们夫妻二人好好团聚团聚。正巧刑部侍郎告老还乡,你在京城也别闲着,过几日就去刑部领命罢!”

侯爷是爵位,不如定北将军威风,但皇帝此举并非是削职,而是真正的替白锦笙着想。京城里的兵权在太尉手里,一京城不容二将,白锦笙若想久居京城陪伴家人,就得把驻北疆的兵权拱手让人。皇帝之举妙在沿用了定北将军的封号,封了个定北侯,便是保住了他在北疆的地位。而后又妥帖的安排了个适宜的职位在京城,不会因过于张扬而招致嫉妒。

“臣白锦笙领旨,谢主隆恩!”

册封完定北侯后,皇帝还慰问了羡仙:“我瞅着这郎才女貌的一对佳偶就心里欢喜,比那盛放的烟花还要吸引朕的目光呢,同时朕也惋惜,若是不叫你们夫妻二人早早分别,说不定这会儿连孩子都会走路了!瑶池夫人不会怪朕吧!哈哈哈!”

瑶池是皇帝赐给她的封号,不曾想四年已过,皇帝竟还记得她的封号,一时间受宠若惊。皇帝能同臣子话家常,臣子却不能跟陛下讲玩笑,羡仙也出了席位,跪在白锦笙身旁,规矩道:“臣妇不敢,多亏陛下慧眼如炬,赐婚于臣妇,才有臣妇如今的一切!国事当头,自然要把小家置后,臣妇是只做了分内的事情,还要多谢陛下抬爱。至于四年分别,倒是因此得福了,成婚时年纪尚小,在这四年里我夫妻二人皆褪去青涩,成长了许多,也更懂得珍惜彼此。如今国家安宁,边疆稳定,这便是最好的结果。”

“哈哈哈哈,你们俩一样的讨朕喜欢,来,锦笙啊,快扶着你夫人坐回席位去吧,地上凉,别跪久了!”

……

宴席一过,就是正月初一。

祖母已打道回京有几日,是日清晨,白锦笙拉着孟羡仙一同去拜见。与羡仙想的完全不同,这是个体态优雅,一头银发,身形高瘦的老妇人,收拾的一丝不苟,发式衣着都很讲究,身上有几分冷肃气,年轻的时候定是个十足有范儿的冰美人儿。

成婚时,白锦笙称祖母抱恙,留在北疆无法回京,众人都表示理解。

祖母料理好了身子骨,这才返回京城。昨日夜里白锦笙就对羡仙讲,他这祖母喜静,素来不爱见客,此番回京并未告诉其他人,叫羡仙也不必告知岳父岳母大人,别让他们二老挂念。

此举虽是可疑,羡仙还是点头应下了。见到自己夫君的长辈,心中不免有些紧张,揖礼过后,才恭恭敬敬的唤了声祖母。

白老夫人拉起了孙媳的手,眉眼含笑打量了半天,而后拿出了一块镂雕凤玉佩,递了过去,“羡仙果然是个标致的妙人儿,真是可惜没能早点见到。”

羡仙识货,晓得这凤雕玉佩绝非凡品,本来有些推辞之意,但瞧见一旁的白锦笙冲着她点了点头,便将玉佩收入囊中,道:“先前还担忧能否讨祖母欢心,今日一见才知相见恨晚这词语还能用在我和祖母身上,孙媳愿祖母新年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

皇帝是好皇帝,当政这几年,国泰民安安居乐业,年味也越来越厚重。白锦笙刚回京,免不了要同京城权贵打交道,正好借着这正月初一的日子,一一前去拜见,羡仙自然是要替自己的夫君介绍引路。

都说英雄不问出处,但逆袭的佳话总是格外的引人注意,白锦笙的故事就是如此,他儿时困苦无父无母,和祖母相依为命,靠吃百家饭长大。少年从戎,一战成名,功名都是在马背上一刀一枪打出来的,是故虽然年轻,却能凭本事服人。

她对自己的夫君还是十分满意的,几日观察下来,除了回府当天无视她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不妥之处。这便是她理想中的婚姻状态,稳定平淡。

只不过她心下疑惑,祖母的气度委实不像是会吃百家饭的人,于是晚上塌上躺卧时,羡仙问出了自己的疑惑:“我瞧祖母气度非凡,颇像大户人家的出身呢!”

白锦笙光着上半身,露出的全是结实的肌肉,一只手撑着脑袋,眉毛随着打哈欠的动作自然上挑,桃花眼轻轻一撇,自有三分神采。他说夫人猜的不错:“我祖母本来是官宦人家的小姐,但因党政之争,家主被流放到岭南,祖母则流落到乡下,下嫁给了佃户。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了几十年后,镇上忽然闹了疟疾,除了我和我祖母外家里人全都不幸染病离世,祖母无处可归便带着我去了北疆,讨口饭吃。”

羡仙环住夫君的腰,侧着脑袋紧靠在他的胸口处。白锦笙垂着眼睛看正心疼他的夫人,另一只手握住了羡仙的肩膀,轻拍了两下又停住,他喜欢这样神在的日子。

问事情总要问的详细点,羡仙又加了把火:“我与夫君同心同德,理应为夫君分担,若夫君信任我,可愿将过去的事情通通告诉我?”

也怪了,白锦笙这人偏就生性多疑,他瞅着眼前的人一口一句夫君的叫着,可总心里觉得这夫人还留着心眼子,并没有完全的信任他,于是也打起了马虎眼:“仙儿有所不知,祖母谨慎,从未告诉我犯了错的曾祖父是何门第,我从前也怨祖母嘴严,可后来想想这样也挺好的,知道的人少落人口舌的机会也就少了。我既然娶你为妻,便是全心全意的爱你,全心全意的信任你,保管知无不言言无不信,仙儿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

羡仙有些心累,跟外人说说场面话也就罢了,不曾想这白锦笙连她都是那一套虚假的样子,成亲前两人可是没能见上一面,何谈全心全意的爱她,顿时失去了交谈的**,翻了个身扒着墙根就睡了过去。

白锦笙心里也有自己的盘算,两只手盘在脑后躺着,俗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责任越大思虑越多。他身世坎坷,经历的多,还有很多难言之隐,比同龄人自然是要成熟一些,不过同京城里那帮老狐狸比起,他也深知自己的捉襟见肘与穷于应付。

看了看蜷作一团却离他远远的妻子,白锦笙翻了个身,侧卧着支着脑袋躺了一会儿。他是真心喜欢孟羡仙,打小就喜欢。过去有阵贫苦日子,连饭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那时他的愿望格外的简单,就是娶孟羡仙当媳妇儿再生两个孩子,一家人天天炖肉吃。

白锦笙下地吹灭了蜡烛,重新钻进被窝里搂住那盈盈一握的纤腰。他有的是耐性也有的是时间,孟羡仙人都是他的了,心早晚也会是他的。上京城也同样,纵使现在一切都还陌生,但早晚这里会成为他肆意振翅的天堂。

……

大年初二,去丞相府拜望的人仍然络绎不绝。除夕宴席上皇帝对白锦笙的欣赏喜于言表,作为政坛炙手可热的新星定北侯的岳丈,百官闻着味儿就来了。同僚们无非是说些恭维的话,诸如:恭祝孟丞相觅得佳婿云云。

先前羡仙尚未成亲的时候,可是有不少同僚们谋计着如何吃丞相府的绝户,现如今这帮人只能夹紧了尾巴,奉承恭维。

说这世道,还是男子当道的年头。当初孟丞相年纪轻,可有不少人劝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快快纳妾开枝散叶罢。孟相气的吹鼻子瞪眼,无后?他膝下已育有一女,此言是何居心?

孟相一心为民,提拔贤才,直言不讳,敢于上谏。正逢贤君在位,良臣得势,一路高官进爵官至宰相。权利大了闲话自然也就少了,爱妻爱女,膝下子嗣单薄,倒成了当朝宰相的独特标志。

如今他又觅得品貌俱佳,年轻有为的贤婿,人生已然圆满。只是贤婿家中没有能掌事的长辈,他这个当岳丈的,自然是要拿出长辈的样子,把关指导一二。

羡仙心里仍觉得娘家亲,见了父母亲就把自己在侯府的所见所闻全盘托出。

孟相耐心教导:“锦笙不叫我们见他祖母自然是有他的原因的,陛下对他的身世也早有把关,出不了岔子,此事就莫要纠结了。倒是你夫君即将要去刑部挂职,为父有些话要对他讲,仙儿代我转达你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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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羡鸳鸯
连载中丁有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