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徐思若的离开,陆陆续续又来了两辆车的警察,牧之光是看着就觉得头疼,她将手肘垫在祝合肩膀上,手指揉着发疼的太阳穴。
“本来案子就没破,一个接着一个地,到底有完没完。”
牧之小声地随口吐槽,祝合回应般点了点头,“听说你找到杀害周浅的凶器了?”
“不是我找的,是你女儿,当时就在这失踪了将近十个小时,恐怕那个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了什么。”
“今天的她有点奇怪,平时怎么让她吃药都不肯,这两天她自己主动吃药了,而且主动承认了那副眼镜就是她的。”
祝合挠着脑袋试图理解这番话,“她想开了?”
“不,那药就在一个小时前被她全部倒进了下水道。”牧之笑得尴尬,从嘻嘻瞬间变为不嘻嘻。“估计有点心事吧,最近我没心思顾及她。”
“要不送去医院?”祝合也只是试探地问,结果牧之摇头的脑袋如拨浪鼓,“她去医院?前段时间你又不是没见过什么情况。”
两人同步叹了口气,如今祝余成了多余的人,谁也没时间去照顾,牧之也背叛了与好友曾经的约定。
没一会徐思若端着她的笔记本电脑走过来,屏幕里播放的是楼下的监控视频。
在一片漆黑中出现了一个身影,穿着黑色的雨衣手里推着板车,板车上躺着的便是被拦腰斩断的尸体。
那人岣嵝着腰,看着像是年迈的老人,推着轮椅的双手都在发抖,看样子应该是体力不支或者是手臂有伤。
由于是夜晚,学校监控的红外夜视功能并不完善,只能模糊地看清一个大致轮廓。
牧之啧了一声,无奈地摇着脑袋,“这怎么看,驮着背谁分得出来谁是谁。”
“祝余呢。”
徐思若莫名其妙提起这人,牧之皱了皱眉,扭头给母亲打了个电话,问起关于祝余的事情。
通话过程不到一分钟,她就拿着手机走回来,一边走一边解释,“她人在卧室画画,哪也没去,不是她。”
“画画?她会画画?”显然徐思若想不到祝余会画画这件事,“那就更能确定凶手是她了。”
“她从三楼跳下去之后,腿都残废了,怎么能出现在这,我能证明她的膝盖骨裂,短期是站不起的。”
说着,再次看向躺在地上的尸体,此人身高大约一米六,被拦腰斩断以奇怪的姿势摆放着。
双臂高举过脖子,双腿呈大字型岔开,原本属于身体的血液已经被放得干干净净,但内脏都还在,唯独消失的只有头部。
“又是一起无头案,凶手不会真的有什么收藏癖好吧。”牧之哭着脸坐在地上,一副好死不如赖活的姿态说道:“申请并案调查吧,我服了。”
祝合见状,在脸上硬是挤出苦笑去安慰人,“有没有考虑过要回来,你工位都还在呢,组里的人从你走后就各种不习惯,说你不在办公室里发癫就难受。”
牧之大大的脑袋充满疑惑,什么叫发癫?她在心里腹诽问,接着在扯出笑容。
“晚了,我现在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我现在是……”
“钮车轱辘牧之是吧。”某个轻柔的女声打断了牧之的施法前摇。
她闻声看去是一个将近五十多岁的女人,她脸上笑嘻嘻的打趣着蔫了的牧之。
女人名为白枫,是这所学校的犯罪心理学教授,也是曾经给牧之上过课的老师。
牧之见到是她,双眼冒了光,这可是她的伯乐,如果不是白枫的推荐也就没有现在的牧之。
“这个案件我听说了,很棘手,所以祝队把我找来了。”白枫说着,摘下了挂在脸上的金丝眼镜。
女人温柔知性,没有侵略感,没有身为教授的严肃,反而就像个年轻小女生似的,能和所有人瞬间打成一片。
白枫走进案发现场,就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随后手机打开了录音功能。
“首先得分析一下,凶手为什么要把死者的头颅给割下,这是凶手的恐惧心理,看着死者的头颅会有安全感,这人擅长隐藏,擅长伪装,习惯逃避,却又很张狂。”
“那么就会是一个渴望得到关注的人,从截断处能看出凶手有着强大的内核,不紧不慢,甚至是在享受这个过程。”
“说明凶手的内心只是把这当做一场游戏,享受玩弄感受的过程,喜欢牵引着警方来到早就布置好的现场。”
白枫对着这具尸体粗略分析了一番,接着又来到徐思若身边,拿着刚打印好的关于凶手的照片。
牧之不理解但跟在了她的身边,一边看着老师分析案件的模样,一边安静的学习。
“阿也被凶手残忍地分割成了十几个肉块,其中手脚和头颅都尚未找到,处理过后的所有骨头和内脏也没有任何踪迹是吧。”她问牧之。
“目前的进度是这样的,没有骨头的支撑,就算做好缝合技术,也只是一摊难以形容的皮肉。”
“听说你也被列入过嫌疑人名单,刚刚那个二十岁的小姑娘也被怀疑过?”
牧之重重呼出一口气,接着略带疲倦地点头回应对方。
“祝余这人你有什么看法。”白枫放低了声音,让整个谈话变得轻松起来,牧之点燃了香烟回答着,“没什么看法,遗传的精神病,高中都没毕业的傻子。”
白枫答应一声,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转身回到了案发地点,和祝合商量了起关于案子的事情。
站在原地的牧之看着其他同事勘察现场,自己一个人回到了三楼的解刨室。
现在她越看越觉得这解刨室就是第一案发现场,虽然这里没有血液,大多的血都是在门外和走廊。
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这里就是阿也遇害的第一现场。
牧之倒吸了一口凉气,显然还无法面对眼前的惨状,先是发现阿也的学生证,接着是带血的手术刀。
这些东西倒是凶手刻意留下的证据,生怕警方找不到,就无人观看自己所参见的精彩演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牧之回到家里时,祝余坐在轮椅上,透过超大的落地窗观察着外面的月亮。
客厅的灯还亮着,看样子是专门为了等她回来的。
牧之早已累到失去了所有精气神,回到这久违的家里瞬间充满熟悉感,摇摇晃晃地走到客厅的沙发上,闭上双眼便直直摔了进去。
祝余见状,转动着轮椅来到她的身边,脸上的表情是冷漠的,一直盯着牧之看了很久都无法说出声音。
她是想关心牧之的,可就是无法将话说出口。
“你……还好吧。”祝余沙哑着声音将声音送出口,接着扶了下脸上的眼镜,学着阿也的样子照顾起累瘫的人。
祝余倒了杯热水给人递过去,“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对了,你母亲带我去了医院,我的腿得三个月之后才能好,麻烦你了。”
牧之累到说不出话,哼哼唧唧回答对方,水都没来得及喝,就让祝余给自己点烟。
讨厌烟味的某人并没有出口拒绝,反而异常顺从地拿出香烟递了过去。
在烟味传入鼻息时,祝余咳嗽了几声,接着就自觉地转动着轮椅继续到落地窗前看月亮。
这一看就是三个月过去,这三个月里牧之每天早出晚归,经常见不到人,回来也就是倒头就睡。
两人明明就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每天却是说不上几句话,牧之为了工作冷落了本就需要人陪的祝余,她只能每天都在画画。
有时候牧之回来的时候,能看见祝余在烧画,有时候又能看见她在拿剪刀把画布剪烂。
她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说。
祝余彻彻底底站起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年的春天,她手里拿着白色的玫瑰站在警察局门口。
直到牧之下班,她便走上去将手里花送到对方手中。
“什么意思,暗恋我?”牧之用着看似开玩笑的语气问对方,祝余只是扶了一下眼镜,“白玫瑰好像挺适合你的。”
白玫瑰?牧之看了一眼她手里的玫瑰花,就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熟悉感。
“这花你哪来的。”
“嗯?来接你下班的时候,在路边买的。”
祝余说得真诚,让人看不出一点虚伪。
“回家吧,我这几天自己学了做饭,我自己感觉并不难吃,我已经学会了照顾自己,阿也应该……”
“对不起,我不该提起阿也的。”祝余眼眶泪汪汪的看着对方,接着摘下了眼镜,“我有在好好吃药。”
实际上,药罐子里的药早就被倒进了下水道,转而代替的是糖果,甜到发腻,甜到令人恶心又黏黏糊糊的糖果。
在开车回去的途中,牧之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直到意识到这点后,祝余再次戴上眼镜。
“去我那边吧,阿也她应该很想我了。”
牧之疑惑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暗暗在心里松了口气,在下个路口掉头去了阿也先前还在世时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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