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后,凌昼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他用领带蒙住了我的眼,抱着我往外走。
我问他,为什么要蒙眼。
他说,因为不想你看见。
黑暗里只有他的气息,我在他怀里被他抱了一路,体感告诉我,我从地下到了地上。
我听见了风声,闻到了花香,忍不住开口道:“凌昼,今天是晴天。”
他说你怎么知道。
我把下巴放在他肩膀上,贪恋地闻了闻,说:“你身上有太阳的味道。”
“带我出去晒晒太阳吧,”我声音不自觉地放软,“我快发霉了。”
于是,他就抱着我往花园走,路上我听到了别人的脚步,应该是住家保姆,很多,不止一个。
在秋末的天气,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抱着一个浑身**的男人,不顾别人的目光,走到了阳光下。
那种久违的温度让我觉得心安,人也跟着开心了,我被蒙住眼什么都看不见,却依旧冲他笑:“被人看见,你不怕丢脸?”
按理说,该怕丢脸的是我,可我还是觉得凌昼的面子更大。
“为什么要怕?”他说。
“你搞男人,还搞得这么不堪。”我一字一字地说。
一阵风来,凌昼抱紧我,像是怕我冷:“小猫小狗都不穿衣服,没什么不堪的。”
真畜生。
我笑了笑,恨他的直白,竟然希望他下次能骗骗我,说几句好听的话出来,让我自欺欺人时好找出点依据。
“凌昼,手给我。”我说。
他把右手递给我,不出意外地,我摸到虎口处有一排消不去的牙印。
“你身上有别人的印记吗。”
“没有。”
我在他肩膀上摸到了自己留下的第二个牙印,很满意,又说:“我最近不怎么开心呢。”
“要我怎么哄你?”他很懂我。
我舔舔虎牙:“你说呢?”
他很懂我,笑着说好。
我的鼻梁摩挲过他的耳背,颈间,在锁骨停留:“我要谁见了你都知道你是我的,永永远远也不会认错。”
他的手按上我的后颈,像是在鼓励:“我是你的。”
被蒙住了眼,我却仿佛看见了凌昼过于白皙的肌肤下冷蓝的血管,邀请似地轻颤着,我爱怜地闻了闻,将两颗最锋利的虎牙抵在脆弱的皮肉上,毫不犹豫地咬下去。
我咬得很准,两道牙印分别在锁骨上下。无论将来我身在何处,这两道牙印都会像一把解不开的锁,牢牢地留在凌昼身上。
那个男人也好,别人也好,只要看到了这道印记,都会猜到曾有一个人,用锋利的牙亲吻过凌昼的血肉。
没入骨的爱恨,又能算得了什么?
我几乎快咬下他锁骨上的肉,凌昼无奈地笑:“出气了?”
像是过了一万年那么久,我才松开了他,胡乱地在他衣服上蹭干净了脸,说:
“我又没生气。”
他笑,很无奈似的。
太阳也晒够了,他抱着我进了电梯,我听着电梯上升的声音,猜出这大概是个七八层的单栋别墅,觉得人生真是吊诡:“你和我爸一样,也把我关在这么大又这么空的房子里。”
他揉了揉我的头,说给我换了新房间,全照我的喜好布置。
“那还有链子吗。”
他说没有,你变乖了,这是奖励。
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觉得我变乖了。怎么,难道他是个二十四小时看监控的神经病,能看到我每一次的不开心,和做噩梦时流的泪?
荒唐。
最后我被他放到了床上,他解开蒙住我眼睛的领带,淡淡地说:“其实你看不见也很好。”
我望着他的眼,从中看出无数卑劣又下流的想法,该害怕的,脱口而出地却是一句:
“我要是疯了瞎了,你养我一辈子吗。”
他沉默了,最后说:“会。”
我扯了扯嘴角:“你得结婚吧。”
我不是傻逼,更不是被言情剧洗脑的小女孩,当然知道凌昼最终会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
要么他妈让他去娶,要么他为了权力金钱去娶,总之啊,他这种人是不会因为感情放弃利益的。
凌昼淡淡地应了一声,懒得骗我。
我笑:“到时候,那我呢。”
“什么也不会变。”他说。
“你会喜欢我一辈子吗。”
说这句话时我没什么底气,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凌昼虽然不择手段地占有我驯服我,却不一定有多喜欢我。
“也许不会。”凌昼坐下,点燃一根烟,“但起码会持续一两年。”
我真厌恶他平淡的语气,不像是在讨论感情,而像是在讨论一个项目的进程。
他照老规矩,把抽了一口的烟递给我,我抬手接时,又看到了他流血的锁骨和狰狞的牙印。
我接过他的烟,夹在指尖,对他下令:“把腰露给我。”
他当然知道我要做什么,可还是走到我面前,转过身露出了莹白的腰,任由我发泄。
我没半点犹豫,把烟头按在他的腰上,和他给我留下的烟疤位置一模一样,看见他轻轻地颤,得意道:
“你老婆以后看到你身上的疤,你要怎么解释?啊?”
他侧过头,用一种冷淡的眼神看着我,说:
“我会告诉她,十九岁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这些都是代价。”
我望着他,说出了自己这一生中最荒唐的话:“我向你低头,你将来能不能不结婚,一辈子都只属于我?”
凌昼平静地说,不能。
我像个满盘皆输的赌徒,气急败坏地压在他身上,一拳一拳地落下,明明施暴的人是我,流血的是他,我却难过得快要发疯,一遍遍问他——
那又何必来招惹我。
他不说话,由着我打,鼻青脸肿的,唯独一双漂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静静地倒映出我流泪的脸。
直到我累了停下手,他才很轻很轻地说:“谢渺因,你不是一直想搞我吗。”
我怔怔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来吧。”他笑得真难看,眼角流出血来,“我由着你。”
凌昼没再用链子锁住我,却也没打算让我从房间出去。
我的生活和之前相比,唯一不同就在于房间里有一扇巨大的落地窗,270°,拉开窗帘就能晒到太阳,郊区空气好,夜里还能看到星星。
凌昼还是不让我接触别人,他变闲了,打扫房间的事他来做,我很挑,嫌弃他的笨手笨脚。
他说,你真是一身少爷脾气。
我说,谁让我是你的小祖宗。
如果我不是他的小祖宗,他凭什么这么周到地伺候我?
他用身体我驯服我,让我变得温顺,然而每当我满口混账话、嚣张到要骑到他头上去时,他又满脸阴郁地制服我,把我做过的事加倍偿还。
我怕痛,他让我闻rush。
我说,这个对眼睛不好,还伤脑子。
他伏在我耳边低声说,瞎了疯了正好。
我说,你真畜生。
他说,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想把你关起来。
好巧,我也想把你关起来。
我吃疼地皱着眉,声音断断续续,问,那又为什么忍住了?
他笑,用手掐住我的脖子,欣赏我窒息的脸。
他说,因为我太喜欢你了,见不得你受委屈,可你偏要把我惹毛了,给自己找罪受。
夜里我躺在凌昼身边,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他问我在想什么。
“在想如果没有遇到你,现在我会是个什么样。”我说,“应该在国外,闲不住地到处跑,交很多男女朋友,千帆过尽后,鬼迷心窍地和一个女孩儿结婚,有孩子,有孙子,无风无浪活到七老八十……”
我望着他,望着早晚都会醒来的梦:“没有忧愁,也没有快乐,一辈子——”
“行尸走肉。”他说出谜底。
我翻过身去,不再看他,却听他又说:
“我也一样。”
默了会,我忽然问:“你什么时候结婚。”
“看我妈的意思。”
“妈宝男。”我嗤了一声,“你妈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可敬又可畏的女人。”凌昼阖上眼,浓长的睫毛落下扇形的阴影,“高贵的出身,一流的美貌,登峰造极的聪明,不顾一切的野心。”
“听起来很像你。”
“因为我就是她一时无聊制造出的二流次品。”
“怎么说。”
“我妈觉得,女人活在男权社会,难免要依靠男人。与其依靠因为利益或感情绑定在一起的丈夫,不如靠亲生儿子。”
“所以,她一直没有跟门当户对的男人结婚,而是和她眼中的潜力股谈恋爱,未婚生子,孩子就是他们之间的契约。”凌昼淡淡道,“当然了,是代孕。”
“我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没妈的孩子,直到我十岁那年,我妈出现在我面前。我从没见过那么雍容华贵的女人,可她却说她是我妈。”
“她说我是她的孩子,接下来的人生由她安排。我以为她会把我接到身边一起生活,可她要送我出国。”
“上飞机前,我问她,到底把我看成什么东西。”
“她说,你的价值得你自己去证明。”
“我懒得证明。”凌昼玩着打火机,“在美国我玩得很疯,后来她就断了我的钱……十八岁生日那天,我露宿街头,吹了一夜的冷风,像个放错位置的垃圾桶。”
我想起别人说他回国是因为在美国犯了事,于是问:“为什么会为了女人动枪。”
其实我更想问,什么样的女人值得他动枪。
“我杀了她。”
我空了一瞬:“你喜欢她,她不跟你在一起,所以你杀了她?”
“反过来的。”凌昼说,“她缠着我,我烦她。最后她说,凌,我蒙住你的眼,十秒之后你开枪,如果我没有死,那我就放弃你。”
“然后……”
“我开枪时,她离我不到一米,正对枪口。”凌昼很平静,“她在我面前倒下,说,别忘了我。”
“疯子。”我嗤了一声,“那你当时什么感觉。”
“遗憾。”
“遗憾什么?追悔莫及?”
“我欣赏她的疯狂,遗憾自己喜欢不上她。”凌昼冷冷淡淡,像是落在霜雪上的月光,“很多人以为自己活着,实际上只是麻木地走向死亡。相比起来,她更像个人。”
我压住他,掐他的脖子,假装恶狠狠道:“好啊你,在老子的床上夸别人。”
他由着我作践,继续说:“遇到你那会,我真是狼狈透了,我爸妈对我失望透顶,想让我自生自灭……那时候真迷茫啊,心里有一把火,想把整个世界都烧灭。”
“然后你就遇到了光芒万丈的本少爷?”
“光芒万丈?徒有其表的可怜鬼而已。”他轻轻笑了笑,“从你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谢大少爷,你又为什么看上了我。”
“见色起意?”我贪不够地闻他身上的味道:“可其实我见过比你更好看的人。”
我想了想,又说:“你看毛姆吗。《面纱》里有段话,大致是说,每个人的心上都有个空洞,呼呼的往灵魂里灌着寒风,所以人都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填上它。”
“或许我心里的缺口恰恰是个破碎扭曲的形状,”我埋在他颈窝,跟自己认输:“所以那些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统统都填不平我。只有你,和我相似的你,能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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