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凌昼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很快,快到让我觉得活一百岁也有些短。
冬天到了,到处都是雪,白得有点晦气。
他让人在露台搭了烤炉,我们一边烤串一边喝啤酒。
他说,谢渺因,你能不能慢点吃,我烤不过来了。
我觉得折腾他很有意思,看他空了就变着法使唤他,他手忙脚乱,我哈哈大笑。
最后他脸一冷,我以为他要罢工,可他却叹了口气:“真是欠你的。”
我本来就喝了半醉,听了他这句话心里痒,想凑上去咬他脖子,还没下口,就闻到了一股陌生的味道。
是女人的香水味。
凌昼手上的动作不停,淡淡地说:“我要订婚了。”
我的笑僵在了脸上,若无其事地坐了回去:“跟谁啊。”
凌昼说了个名字,我没听过,他又说了那女孩儿爷爷的名字。
哦,想起来了,我家最牛的时候想给她爷爷送钱,连门槛都够不到。
换句话说,我给人家提鞋都不配,自然也不会听过她的名字。
“哦,蛮好的。”我扯了扯嘴角,“恭喜啊,你以后要平步青云了。继续搞金融,还是去从政?”
凌昼垂着眼,翻转着牛肉串:“继续搞金融,她爷爷会帮我。”
我还是说蛮好的,蛮好的。
“你不做点什么吗。”
“我能做什么。”
“发泄。”
我笑了笑:“我对自己很仁慈,从来不去计较无法改变的事。”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新年,我一天都在笑,笑得脸都僵了。
晚上凌昼很刻意地哄我,我说你好假,他说你在装。
我说我装你妈,你赶紧去洗澡,老子要搞死你。
他洗澡的时候手机响了,我瞟了眼号码,是少见得不能再少见的短号,出于一种鱼死网破的心理,我接了起来。
“要睡了吗。”那女孩儿声音真好听。
我舔舔虎牙,心里生出卑劣的念头,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笑着说:“要和我睡了。”
那女孩儿说话不带任何锋芒,温柔得令人心惊:“他和我说过你。”
听声音她年纪不大,短短一句话就把大老婆的范儿摆足了,倒显得我刻薄小气。
“怎么说的?”
“说无论如何,他也忘不掉你。”她话锋一转,笑道:“我说没关系,我也有忘不掉的人。可人一生忘不掉的东西多了去了,再挂念又能如何呢。”
“蛮好的。”我说,“听到不影响你和他百年好合,我就放心了。”
她用一种哄小孩儿的语气纠正我的观点:“区区一个你,短短几年的感情,凭什么能影响我和他的关系?”
“你真懂他。”
“其实我也很懂你啊。”她像是有些同情我,“我猜他一定为你做了很多,让你误以为在他心里,你比权力金钱还要重要……你现在,有点难过吧?”
“我没那么天真。”
“好啦,我说话直,你别介意。”她笑了笑,“我不介意他在外面养几个,反正大家都是这样的,没有你还会有别人。比起其他不三不四的人,还是你更干净。没记错的话,你叫谢渺因?”
她居然知道我名字。
真好笑,也不知道凌昼怎么跟她提起的我,用什么语气说了什么话,是不是说的‘我包了个男的他叫谢渺因'这种屁话。
凌昼擦着水出来了,他把手机抽走,开了扩音,淡淡道:“怎么了。”
那女孩儿柔柔道:“没怎么,和你女朋友说说话。”
“是男朋友!”我一无所有,只能在小事上斤斤计较,“我才是上面那个。”
电话那边沉默了,凌昼叹了口气,说:“对,他是我男朋友。”
不等对方再说什么,凌昼挂掉了电话,像个没事人一样去酒柜边倒酒。
“她真好。”我盯着床单,想着凌昼会不会和她已经睡过了,“她没凶我,也没讽刺我,还安慰我,说不介意你和我继续在一起。”
凌昼往杯里加冰球,酒杯发出清脆的响声:“她从不会因为感情误事,我很欣赏她这点。”
“和你很配啊。”我努力笑,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哭,不能因为感情狼狈得像条狗,可还是止不住地眼热鼻酸:
“凌昼,我总是在想,要是能回到那一天就好了。”
至于到底是哪一天?
反正都已经回不去了。
凌昼把酒杯塞到我手里,坐在我旁边,浅浅地抿着酒,一脸云淡风轻。
我们沉默着,房间里静得仿佛能听见彼此的心跳,我转着酒杯,看圆形的冰球裹着斑斓的光,一点点融化,一点点消亡。
凌昼关掉了灯,冷蓝色的月光像是一层纱,让我看不清他的脸。
“对不起。”他说。
我等着他的下一句,但他已经无话可说,转着打火机点燃一根烟,微弱的火星随着他的指尖跳动,明明灭灭,像是下一秒就会死去的萤火虫。
我没有声嘶力竭,平静得像潭结了冰的湖面:“就这一句吗。”
“说多了显得虚伪。”凌昼说,“我会弥补,但不会改变。”
冰球已经化了大半,酒杯变得又湿又冷,那股寒意顺着我的指尖爬遍全身,我觉得自己快没力气握住酒杯,它好重,重得要摔下去,带着我一起摔到地上,七零八落,再也拼不起来。
我问了句好笑的话:“我们是情人吗。”
“是。”凌昼说,“我可以为你做很多,唯独不能为了你放弃自己。”
“放弃自己?”
“我没法依靠虚无缥缈的感情活着,我需要钱和权来确认自己的价值。”他抿了口酒:“世上最集中的钱和最落后的人情社会结合,就有了如今的官僚资本主义。一零年后,出身好的人不去做老师医生,也不去当兵,更不去搞科技,全挤到了金融业。当然了,我也是,我做这行就是因为来钱快,能让我证明自己。这一行,比起能力,更看关系。”
“谢渺因,如果我为了你,放弃她,或者说放弃她的家族,眼睁睁地看着不如我的人,凭借关系人脉,踩到我头上——我会恨自己的。”
凌昼用平静的语气陈述事实,我默默地听着,看自己的眼泪落在酒杯,溅起一朵朵转瞬即逝的水花。
直到确定他说完了,我才一口闷掉了酒,度数高得辣嗓子,我咳起来,他帮我拍背。
我挥开他的手,重重地抽了他一巴掌:“可我为你放弃了自己!”
喊出这句话,脑中那根弦忽然断了,我没底气再抽他,因为没守住底线的人是我。
我明明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却还是动心了。
我自作自受。
凌昼擦着嘴边的血,冷眼看我流泪:“来发泄吧,我顺着你。”
“不必了。”我说,“给我钱,送我出国,我们到此为止,就当从没认识过。”
话落我起身就要走,他拉住我的手,紧紧地攥着:“你答应过我,只要我让你……你就不会离开我。”
“不作数了。”我用力地掰他的手,可他的骨头仿佛和我的骨头长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你是傻逼吗?男人精虫上脑时说的话,你也敢信!”
他眼神冷得像刀子:“你玩我?”
到底谁在玩谁?
“玩的就是你,现在老子腻了,要分手!”
他怒极反笑,手上的力道像是能把我的腕骨捏碎:
“我把你宠傻了吧。连我们之间谁说得算都分不清了?”
哦,我大概真是被他pua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差点忘了自己是被这畜生绑到这里来的。
“我他妈的怎么就看上了你!”
我咬着牙扑上去,和凌昼厮打在一块。
他挨了我几拳,眼角渗出血来,冷嘲道:
“都不是好人,你又在演什么良家妇女?”
我承认,易地而处我和凌昼会是同一个做法,一边娶老婆,一边养情人。
普通人看来伤风败俗天理不容的行为,在我们这个阶层再寻常不过。
但寻常归寻常,老子哪能给凌昼当情人?
借着酒意,我骑到他身上,用力掐住他的脖子:“让我走!”
冷蓝色的月光下,他玉白的脸因为窒息泛起病态的红,他声音断断续续,仿佛下一秒就会窒息,却还是说:“……不……可能……”
我又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雨夜,疾驰的跑车冲开雨幕奔向悬崖,我们看不见前方,把生命交给上天决定,同生或者共死。
那几秒的时间太短,根本不够我想清心里的问题——我到底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死?
现在我想明白了,我是愿意的。
就像一本书,如果我知道它会烂尾,那我选择看到一半就把它烧掉,它在我心里永远完美。
我喜欢凌昼,有瘾般的喜欢,喜欢到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全世界就是为了让我们相遇才存在的。
可有句话,叫“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凌昼……”我手下的动作越来越重,唇落在凌昼的鼻梁,“我们一起死吧。”
上次他没有和我一起死,这次又怎么会让我杀了他?
他使出最后一点点的力气,手指勾起地上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我头上。
我脑后猛地一疼,双眼晕得发黑,人像是散架的积木,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当我再醒来时,脚腕又被拴上了链子,比上次的更粗,更短。
凌昼坐在窗边,一向精致的衣服皱巴巴的,头发也乱糟糟的,脸上的伤没处理,脖子上还有可怖的指痕。
看见我醒了,他走过来,一身烟酒味,醺红的脸泛着黯淡的笑意:“谢渺因,你真了不起。”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因为嘴被领带绑了,手脚也动不了。
“你是真的,真的舍得杀了我。”
我别过头,一点也不想看到他,他扳正我的脸,逼我与他对视,凉凉的唇落在我的额头:“我不怪你。”
他眼角的泪滴在我脸上,我们贴得太近,近得两个身体里只有一颗心在跳。
以前我最喜欢趴在他身上睡觉,现在我却抬起头,冷冷地看着他,像只谨慎的小兽,拒绝任何触碰。
凌昼拿出一板药,全塞进我嘴里。
身上很快开始热,我终于明白第一次自己为什么会被整的那么惨,原来这药这么猛。
很快我就哭着靠近他,像只走投无路的兔子。
他回到了原本的骄矜和冷漠,肆意地摆布我。他也有虎牙,在我的锁骨留下带血的印记,最后的最后,他伏在我耳边,无可奈何地笑了:
“反正要纠缠一辈子的……谁亏欠谁,我们到最后再算吧。”
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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