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黎则全然不在乎这些。于她而言,“温莎”只是一个无名无姓的普通追随者,替她办事,她则给他力量。至于他用这份力量具体去做什么,赤黎并不关心。
见唐晓翼只有这一个要求,赤黎摆手同意:“这个总能立即执行了吧?”
唐晓翼请她稍等,他把“黑翼死神”——南晚云叫了过来。
南晚云赶到时,面上薄施粉黛,一袭洁白长裙,整个人美好得像一支亭亭玉立的马蹄莲,怀中尚抱着一束烈红玫瑰花。
她很意外,也很茫然,见到唐晓翼,先用手扶了扶鬓角碎发:“冥王大人,找我有事?”
“你不觉得这句话问得很多余吗?”唐晓翼口吻亲切,“多谢你百忙之中还记得回应我的呼唤。约会中途被打断,被迫跑来上工,你也辛苦了。”
南晚云打了个哈哈,顺手把玫瑰花塞给了靳千秋:“鱼塘里的一条鱼而已,您就别拿我寻开心了。什么事?”
唐晓翼向赤黎做了个手势,后者心领神会,对准温莎胸口,重重挥出手掌。
只此一击,温莎的鬼魂便同檀宁的躯体分离。
希哈姆公爵显然没想到大难临头的竟是自己,惊愕地飘摇在半空中:“——您这是在做什么?”
“带他去转生,记得监督他喝孟婆汤,务必喝得一干二净。”唐晓翼转头吩咐南晚云。
黑翼死神虽是个爱谈恋爱的,但正经起来也颇为敬业,单手一摸虚空,通体漆黑的长柄镰刀即现身在她掌心。她挥动镰刀,来势汹汹,誓要逮捕温莎的鬼魂。
温莎看懂,原来是唐晓翼和赤黎做交易,他被当成了交易内容。
他一面左突右躲,闪开南晚云的镰刀攻势;一面控诉赤黎冷血无情、毫无诚信,明明承诺帮他复仇,回头就轻易出卖了他——直到赤黎略显不耐烦地抬手,揪住了温莎的鬼魂。
镰刀刃稍划过,温莎立时被拴上一条缚魂索,牵在了南晚云身后。
南晚云收起镰刀,向领导道别:“我先走了,您自便。”
唐晓翼眼皮都没抬一下:“动作快点的话,你那条鱼还来不及游走。”
死神笑得一派天真烂漫:“慢点也无所谓,都已经在我的鱼塘里了,莫非还妄想逃出生天?”
忽而又多瞧靳千秋一眼,南晚云说:“秋谣,我可喜欢你了,我还组织我的爱人们积极给你投票呢,「B&W」的出道C位一定属于你!”
千秋愕然,完全没想到居然还能在这种情形下遇到她的粉丝:“呃,多谢你和你的爱人们?”秉持着偶像的基本素养,她体贴地多问一句,“需要我送你签名照吗?”
南晚云摆手:“那倒不用,我的爱人们已经送我很多了——后会有期!”说罢,她牵着温莎要走。
温莎犹自嚷嚷:“等、等一下!”他转头望向唐晓翼,眼神使人心碎,“唐,我能再和你说句话吗?最后一句。”
唐晓翼沉默。在这份异常的寂静中,南晚云识趣地停下了脚步,等待顶头上司开口。
那几分钟里,唐晓翼难得回忆起了过去,回想起重置之前,他遇见慕烟雅以前的那段人生。
他从小就长在奶奶身边,个性活泼开朗,有一堆好朋友;后来他去圣斯丁学园上学,身边依旧朋友成群,大家都喜欢他,他也竭尽全力地照顾每一个人。但温莎·D·希哈姆,向来是人群当中的异类。
他习惯离群索居,总抱着麻依,冷眼旁观所有人。唐晓翼常错觉,也许在温莎眼中,他们只是可供观察的实验标本,温莎从未想过融入集体,也不需要融入集体,仿佛一个人就能活得很好。
本来,唐晓翼是不该多管闲事的,但异类总归是引人在意的,温莎即为那头黑羊。唐晓翼默默留意着他,发现他受人欺凌却从不还手,原以为是他脾气软弱、性格懦弱,天然激发他人的保护欲。所以那天,唐晓翼路过小巷,看到有人霸凌温莎,便选择了挺身而出。
但在温莎起身、拂去身上灰尘时,唐晓翼多看了他一眼。
然后,他意识到,他大错特错。温莎并非个性怯懦之人,他从不反击,乃是因为他一直在筹谋策划。尽管他一向遮掩得很好,但唐晓翼待他,似乎有一种奇异的直觉,也就因此敏锐地觉察到,面前这位看似纤弱、胆怯的金发男孩,内心盛装着异常庞大的黑暗。
在那时,唐晓翼尚不能断定,他是否需要阻止温莎施行他的复仇。
亦或者,他不确定他会不会帮助温莎。
“复仇”,本就是一个延续千年永不褪色的词汇,或者行径。出于种种目的,人们互相残杀,幸存者背负着仇恨,伺机寻求反击的时机,将这份仇恨如薪火般逐一传播,永远都有新的受害人出现,复仇也将永不停歇。
如从此处亏欠他人,则必从彼处偿报。虽然温莎的手段有过于残暴血腥的嫌疑,但唐晓翼既不会否定,亦不会肯定:他并非霸凌的亲历者,无法和温莎感同身受。如果当事人认为,这样报复是没有问题的,那唐晓翼也只能表示尊重。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唐晓翼能做的,只有在失控边缘拉一把温莎,使他不至于真的堕入虚空。
后来发生的事,诚如温莎所说。他将曾经欺负他的人一一送去地狱,只在最后一人上折戟,因为唐晓翼终于出手阻拦了他。他们成为共犯,心照不宣地保守着这个天大的秘密。
有些友谊起始于美好单纯的祝愿,有些友谊起始于混沌复杂的犯罪,但不论起点如何,最终他们都会做朋友,且在之后,羁绊愈来愈深。
时至今日,回忆起过往种种,唐晓翼心如止水。
那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人对过去总是宽容的,出于自我安慰,会下意识剔除不够幸福的成分,弥留于头脑当中的,只有喜悦、开心的闪光。尽管开头不太光明磊落,但他与温莎确是有着值得留恋的共同记忆的,而今要南晚云带着温莎去转世,唐晓翼也自觉,这是为了温莎好。
就当是他送昔日好友的最后一份礼物。
他当然不缺一句话的时间。于是他说:“嗯,你说吧。你想对我说什么?”
温莎盯住他,倏地一笑,犹如暗夜中兀自盛放的优昙花。他说:“明知结局必然是悲,你还是会坚定向其奔赴吗?至少我的答案是:我一定会这么做。”
唐晓翼望着他的笑脸,先是颔首,而后作答:“我已经走在路上了。”
温莎潇洒地一甩脑袋:“好了,我说完了。送我去投胎吧,这里已没什么好不舍的了。”
南晚云再次向唐晓翼道别,与温莎一道消失在夜色中。唐晓翼收回视线,专心处理赤黎手上的伤口。
他让千秋把手覆上赤黎的手。隔着靳千秋的手掌,唐晓翼挑动指尖,像在做针线活,细密地缝合了伤口。泛着淡淡红色的空洞边缘开始朝中心收缩,皮肤迅速生长,直至洞口完全愈合,赤黎的手完整如新,好似从未被破坏过。
红发神明反复观察、触碰,确认这次不是障眼法,而是真的把手还给了她,终于满意了。
“这场闹剧差不多也该结尾了。”唐晓翼道,“真是……本来都要睡觉了,结果被你们硬控两小时。”
赤黎犹自笑得娇俏,全无悔恨之意:“不能让你们过得太舒坦嘛,也不可能指望你们自觉把扳指还给我。不上点非常手段,恐怕没有人会听我的话哦?”
她继续道:“最多不超过一天,边锦就会回来,届时还请你信守诺言,把扳指给我。”
唐晓翼意味不明地笑了:“为什么那枚扳指对您意义这么重大?”
“为什么这个小姑娘对你意义这么重大?”赤黎反问,然后耸肩,“没有用处的问题就不必再问了。晚安。”
她一脚踏入缝隙,转瞬间即消失在唐晓翼和靳千秋眼前。
明月高悬夜空,风儿寂静,仿佛寻常至极的一晚。
千秋深呼吸——打了个哈欠。“我今天真不该来找你的,不然我早该睡觉了。”她困得口齿不清,“明天还要早起练习呢,我都可以预见我将有多难受了——”
唐晓翼真诚道歉:“这事儿的确赖我。但也幸好,你和我在一起。温莎是来找我的,赤黎是要去找你的,正好撞在一起了,索性一道儿解决了,省事。”
旋即他补充:“顺便还把边锦要回来了,一石三鸟。”
“那这束玫瑰花怎么办?看样子是那位小姐的追求者送给她的,我拿着也不合适吧。”
“二手花束还好意思塞给你,多侮辱人。”唐晓翼劈手夺了花束,指尖撩过,炽烈火舌瞬间点燃了花朵,几个呼吸间,整束玫瑰花便化作乌有。随后他问千秋:“已经很晚了,你还要回宿舍吗?不如直接在我这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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