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佛伦并非嘴硬自大。
他确实有自己的办法。
当“姐妹花”的头儿包格斯被像死狗一样拖进医务室时,没人告诉我是谁干的,或是怎么发生的,但是干狱医这一行干久了,有些事情我早已见怪不怪。
“谁知道呢?起床点名时发现他被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地躺在牢房里。”
肖申克有史以来最凶狠的警卫,拜伦·哈德利,冠冕堂皇地抱着手臂:“这些混蛋总打架,大概他惹了不该惹的人。”
我查看包格斯的伤势:断了三根肋骨,眼睛出血,颈椎及右臂骨折,背部拉伤加上股骨脱臼。相信他以后不会再找杜佛伦的麻烦了,事实上,他再也找不了任何人的麻烦了。
“治好也是高位截瘫,这里已经不适合他了。”我提笔开始写医学证明,“转去低级戒护医院吧,他的余生都只能依靠吸管进食了。”
“哇哦。”哈德利耸了耸肩,朝半死不活的包格斯笑道,“恭喜你,小子,你可以离开肖申克了。”
哈德利对我还是十分尊敬的,虽然我们都是典狱长豢养的猎犬,但好歹我占了一层血缘关系。而且无论什么时候,得罪医生都不是个好主意。警卫常年住在肖申克,他们也需要看医生。
“哼……这家伙运气真他妈好……”警卫咕哝。
我明白哈德利的意思。监狱是器官贩卖的绝佳原料产地,犯人的死活不过是狱方两片嘴皮上下一碰的事。包格斯确实运气不错——也可能更糟,熬过了警卫们的酷刑,不然他会变成一块又一块鲜肉流入地下市场,剩余部分则埋进监狱东边的灌木林。做这种事我们都有秘密奖金,当然赚大头的还是典狱长。
在监狱这种极度封闭的环境里,看守者与被看守者都在逐渐异化,因权力而面目扭曲。人们称它为……institutionalize,体制化。
杜佛伦能够劳动哈德利大驾的原因,我很快就知道了。
包格斯的转监狱申请由我亲手呈交给典狱长,连同别的文件一起。我带着它们来到典狱长办公室时,恰巧遇到警卫领着安迪·杜佛伦过来。
“诺顿医生。”“诺顿医生。”
哈德利脱帽致敬。杜佛伦略显局促地点头,我注意到他胸前湿了一大片。见典狱长需要这么紧张吗?杜佛伦不像这样的人。于是我决定礼让一次。
“带他先进去吧。”我对哈德利扬了扬下巴,不容置喙地说。
杜佛伦进了典狱长办公室。
门大开着,清晰的对话声从中飘出来。在一番虚情假意的对圣经刺绣挂画的夸耀后——婶婶这辈子就绣过这么一幅,意思是她绣了两天就扔给女仆了。
“你喜欢洗衣房的工作吗?”
“不是特别喜欢,先生。”
“也许我们可以换个别的工作,更能发挥你的才学。”
“他给我免了一大笔税金。三万五千美元,一分没少。”哈德利压低声音对我解释,“让我请他的那些混蛋狱友们每人三瓶啤酒。真是笑掉大牙。”
我闻言看向杜佛伦的背影,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办公室里的简短对话已经临近尾声,典狱长一锤定音,安排杜佛伦从今往后去监狱图书室工作。那地方狭小破烂,散发着难闻的油漆味,只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囚犯布鲁克斯·海特伦,他的身体不允许他干重活,干脆扔到那里养老,而且他是肖申克里凤毛麟角的受过大学教育的知识分子。总而言之,那是个做些灰色文书工作的好地方。
杜佛伦走出办公室,与我擦肩而过。我们目光短暂相接,他已经恢复了往常的镇定,甚至还对我微微笑了一下。我的脑海中随之浮现出囚犯们结束铺沥青工作后,坐在夕阳西下的屋顶上,畅饮冰啤酒的画面。他们自由自在,犹如世界之王。
“路易丝,你来了。”
典狱长坐在办公桌后面,示意哈德利把门关上出去。他的手里握着万宝龙钢笔,面前是一个柚木制的纪念盘,嵌着金字:“基督是我的救主。”
我并不喜欢我的叔叔塞缪尔·诺顿。概括来说,这是个非常道貌岸然的男人,就像现在,他其实根本没在处理什么文件,只是刻意显得自己很忙,告诉抽空接见的人理应感恩戴德。
他是浸信会基督复临教会三十年的老教徒,有一个教会发的襟章。成为肖申克的典狱长后,他最大的创新措施是让每个新进犯人都拿到一本《圣经·新约》,其次就是让本就生意兴隆的监狱非法勾当更加花样百出。
从简单的受贿到器官走私、毒品交易,肖申克虽然不像艾地卡或圣昆丁等大监狱有那么大笔黑钱进出,所得却也不是小数目。但是赚来的钱有时反倒令人头痛,一旦收入超过了某个限度,就得解释这些钱是怎么赚来的。如果说服力不够,那么很可能自己也锒铛入狱。我不止一次听典狱长抱怨这些黑钱有多么棘手,现在他终于如愿以偿了,这里出现了一个专业、可靠却又无比廉价的劳动力供他压榨。
“嗯……嗯……”典狱长一目十行地扫过我提交的那些书面材料,然后随手把它们丢在一边,十指交叉,说起了真正重要的话题,“距离上次献血活动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我听说犯人们十分踊跃,希望再次开展。些许收益倒是小事,我想上帝也乐意见到这些罪人洗涤自己的罪孽。”
“…我明白了,叔叔。我会尽快安排。”我说。
成年男性单次全血献血量不超过400毫升,时间间隔在半年以上。但在肖申克,每次600毫升,时隔三个月,换来最多两天不用干体力活。并且为了利益最大化,没有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检测。至于这些廉价脏血最后卖到谁的手里,又使谁染病,没人知道,没人关心。
典狱长满意地点了点头:“辛苦你了,路易丝。”
作为一个医生,我的信仰算不上虔诚,仅仅只是基于社交礼貌的要求,维持自己的信仰活动。甚至私下里我觉得,假如上帝真的存在,那我们死后都应该下地狱。
离开前,我扫了一眼墙上的圣经刺绣。
“His judgement cometh and that right soon.”
“主的审判即刻降临。”
它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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