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十八卷《大乘百法明门论》

第三小段总结:『此境不借能缘之分别力,唯从自种因缘任运而生,有色心之实体实用,即性境摄。』这种境界的出现(因缘变),完全没有掺杂个人的分别心,过去的业力是什么、就出现什么;这时候分别心还没有生起,只是自己的善恶种子,加上过去的愿力,显现出来,『有色心之实体实用』,它为性境所收摄,这叫做「因缘变」。换句话说,我们的六识依止六根攀缘六尘,第一剎那叫「因缘变」,这时候所受用的果报,原原本本完全是个人过去的业力。但第二念之后就不是了,就跟个人的分别心有关,这时候境界又会有变化。我们看:

二、「分别变」:谓随分别势力故变。即六七识随自计度分别之势力故,变现境相。此有二类:一、偏随能缘之分别力,既无能生种子,亦无所托本质即独影境。二、带本质亦有能生种子,然借能缘之分别力故,不称境之自相,无色心之实用,即带质境。

前面说到︰六识依止六根去攀缘六尘,第一个念头所接触到的境界,完全是过去的业力;福报大,境界会好一点,福报少,境界就差一点,这时候还没有分别心。但是到了第二念之后,就随着「第六识」跟「第七识」的分别势力而改变──『即六七识随自计度分别之势力故,变现境相。』有个人的计度分别,这时候变现的境相,是由于现在的生命所变现,分别作意而生,不完全是过去业力所变现,称为「分别变」,这当中有两类:

第一:『偏随能缘的分别力,既无能生的种子,亦无所托的本质即独影境。』

所谓「独影境」,是指境界的出现,完全没有依托本质,不是过去业力所变现的,是由第六识所独自变现出来的影像。举个例子来说:好比我在打坐中思惟「念死无常」──思惟生与死,世间真相就是这样,有生就会有死。而死亡是随时到来的,当死亡到来的时候,是「万般带不去,只有业随身。」

当你在思惟这件事情的时候,事情根本还没出现、没有本质让你依托,纯属第六意识「独头意识」思惟观察而起的,但是对你来说,是如此真实,就像真的发生过一样,这就是「独影境」,也就是「分别变」。完全是你第六意识创造出来的,它没有依托本质。这是第一个。

第二:『带本质亦有能生的种子,然借能缘之分别力故,不称境之自相,无色心之实用,即带质境。』

所谓「带质境」是自心所现之相分,带本质之实体——已经有夹带物体的本质。物体的本质是过去业力所变现的,但是也借着个人的分别心,可能把境界变得更好、或是变得不好,所以是不称合境的自相,没有色心的实用,即是「带质境」。就是这个「带质境」,不像前面的「独影境」完全不依托本质,它是依托本质,又加上个人的分别。

就像我常说的譬喻:这个母亲有两个儿子,既然生下这两个儿子,表示跟他们都有缘。但是因为她的分别心,所以对小儿子特别好,对大儿子就不怎么好。有一天,她看到两个儿子在寮房看书──大儿子打瞌睡,手上还拿着书;走过去看小儿子也打瞌睡,手上也拿着书。晚上她丈夫回来,问说:「两个儿子怎么样呢?」母亲说:「大儿子实在是放逸!怎么说呢?一拿到书就睡觉,没拿书没事,拿到书就睡觉。」那么小儿子呢?「小儿子,不简单,真精进!怎么知道呢?睡觉的时候还拿着书,已经那么疲惫了,还不肯把书本放下来。」

首先我们把分别心去掉,以客观的角度,来看这两个人,其实情况完全一样,就是「睡觉时,还拿着书」,但是当这个母亲有了分别心之后,这个境界在她心中,所出现的影像就不一样了——大儿子是一种放逸的境界,让她很生气;小儿子是一种精进的相貌,让她很赞赏。其实这位妇人受用这两个境界,有两个因素:首先是「业力」变现出这两个儿子,让她看到这个情境。这还不是主要的。其次是她心中的「名言」,一个安立为精进、一个安立为放逸。

《唯识学》特别强调「分别变」的重要,因为我们的「第六意识」活动势力很强大,一天当中,几乎都在分别变,让这些境界产生变化,已经不完全是个人的业力,而是有你个人的思想、名言在里面了。老实厚道一点的人,会把这些境界,往好的方向去想;比较刻薄的人,看到境界,处处不满意。事实上,这世间的确有这种人,明明他的情况已经很不错了,还是老是觉得不满意、老是觉得很苦恼。如果把他个人的名言、分别心去掉之后,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他受用的境界已经很好,过去的业力善业很强大,但是他觉得很苦恼,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分别心」有问题,因为你老是往刻薄、缺点的角度去观察思惟。有些人懂得去观察别人的优点、赞叹别人,即使过去的业力稍微差一点,善的分别,也能弥补过去的恶业,他厚道。

我们说「万法唯识」,第八识所变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业力─本质相分,但是第六意识会再变化一次;第六意识的重点,就是你心中的「名言」,看你是厚道、还是刻薄,感受到的境界就会不同。当然,以佛法的角度来说,刚开始最好什么名言都没有——「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完全放下名言;内心是无分别的,就像一面镜子,一切法都是「如」——他赞叹我,一切法是如;他毁谤我,也是如,因为「我」不可得。所以佛法讲生命的增上,不是要我们去改变环境;由于过去的业力创造了各种环境,只能随缘尽份,要改变的是我们心中的名言。

想要改变名言,以佛法的意思,刚开始应该「从假入空」──先把名言完全去掉,统统不要,慢慢的内心跟空性的无我、无我所相应之后,再生起另外一种名言,才会是好的名言。

在《四十二章经》中也说:「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刚开始不要太相信自己的名言──这是好的、那是不好的…都是你的分别名言、过去的习气。如果我们对人能够厚道包容,虽然有人我的对立、善恶的名言,已经很不错了;但是以佛法来说,应该要有更深的体会:「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将名言全都放下,大死之后再大活,那就是一种大悲心的活动,都是好的名言。简单说,佛法对于「分别变」的态度一开始是:「打得念头死,许汝法身活!」一开始把所有的名言去掉,修空观一段世间以后你再来建立名言,那就不是站在自我的角度来发动名言,是站在空性、大悲心的角度来发动名言,这个时候看一切事情,心境就会完全不一样。

我们回到讲义,看二十九面:

『此色即是眼识相分,乃托第八识之相分以为本质,自于识上变相而缘,喻如镜中之影,未尝亲缘本质色也。』

在我们眼识所出现的相分─色尘,是眼识的相分。为什么我们能够取到眼识的相分呢?不是上帝创造的,是有两个次第:

第一个︰『托第八识相分以为本质』,这是由业力所变现的,是本质境。其次:『自于识上变相而缘,喻如镜中之影。』之后,因为第六意识的分别,又再变现一次。当然它会剎那剎那变化,如果第六意识是跟惭愧心相应,看到的色法、所安立的名言都是好的;如果第六意识是跟无惭、无愧相应,那就生起不好的名言,看到的东西都是不好的。所以这个影像相分

『自于识上变相而缘,喻如镜中之影,未尝亲缘本质色也。』其实没有一个人亲缘到本质色,因为色法是由过去的业力本质,加上现前的分别心,两个和合所产生的。那么其他的声、香、味、触,情况都是一样。

『依正二报动则有声,耳识缘之,自变声相。』依、正二报,皆为过去业力之果报,两件东西一接触就有声音,这是过去业力的本质相分,但是每个人听到的声音又不一样──各人耳识,福报大听到的是好声音,福报差听到的是吵杂声,这也是各人耳识不同的缘故。

『依正二报具香臭气,鼻识缘之,自变香相。』依、正二报本来就具足香气、臭气,但是个人的鼻识去攀缘,福报大闻到的比较香,福报差的就是臭。那么第八识所变现之境相是本质,后面是影像。

『依正二报具甜淡等六味,舌识缘之,自变味相。』依报、正报,本来就具足甜淡的味道,这是本质境。但是每个人的舌识去攀缘,就产生个人舌头里面的相分,就是「影像相分」,福报大吃东西都是香的,舌识所依止的根比较好,分别味道就特别美妙。

『依正二报具冷暖坚润等触,身识缘之自变触相。』这和前面一样,依、正二报,冷暖坚润这是本质境,每个人的身识去攀缘,又变成各人的影像境─触相。所以世间一切事情,都是各人的业力、分别心问题。

再看「法尘」,就比较复杂了,它是第六意识所攀缘的境界。

『五尘落谢影子,并及表无表色,定果色等,惟是意识所缘相分,名法处所摄色。』

关于「法处所摄色」,通常说名「法尘」,大致可分成两类:

第一种是「五尘落谢的影子」:是说第六意识取得这个境界─法尘,是跟前五识同时生起活动的,叫做「五俱意识」;眼睛得到色尘、耳朵听到声音,然后把这样的讯息传给第六意识,这就是五尘落谢的影子;也就是前五识取到尘境,再把尘境传送给第六意识去分别,这是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是「独头意识」:是说第六意识不必假借前五识,在止观当中,也能够创造它的境相来。这个独头意识所感知到的「法处所摄色」有五种,这里只列出了两个,我们把五个都念出来:

第一「极迥色」:这是修止观用的,依假想观,好比说我们看到很多颜色──青、黄、赤、白…你把它放到很远的地方去,就跟虚空一样,看不到颜色了。小乘修空观也是这样修的,颜色是无自性的,随着远近而有差别,可见它没有独立体性,就是把青、黄、紫、蓝等颜色一直分析到不能再分─极微,这叫「极迥色」。

第二「极略色」:这也是依假想观,把一个东西,切割到最后不能切割了─至微细,它的形状也会消失掉。通常我们会贪染物质,主要是「颜色」和「形状」;对治「形状」的贪染,就用「极略」──把它分析,切一半,再切一半、再切一半,切成无数的一半之后,东西的形状就失掉了,可见得形状也没有自性,如果有自性,就不会因为切割的因缘被破坏。这两个都属于假想观,不是有一个真实的物质现前。

第三「无表色」:又称为「受所引色」。什么意思呢?「表色」是说「色法能够表显」,好比我们行住坐卧有一个动作,叫表色。那这个「无表色」是不能表显,就像我们的「戒体」,我们在受戒的时候,面对佛法僧三宝的境界,缘十法界有情、无情而宣布:「我某某人,自今以后,尽形寿誓断一切恶,无恶不断;誓修一切善,无善不修;誓度一切众生,无一众生而不度。」

当你这样发愿之后,这个愿力种子就存在了,就会有一种力量推动第六意识,使令你不敢去造恶,就是有防非止恶的功能出现,这就是「受所引色」。它是属于色法,是第六意识的所缘境,能够摄持第六意识往清净的方向去,这个色法有这样的力量。

其实,我们的所缘境,对心都有影响,境界是心所变现,但是境界也会牵引心。举一个很明显的道理,当我们的第六识想到亲人,就会起欢喜心,为什么呢?因为你欢喜那个人啊!如果是想到冤家,就会起瞋恨心,所以境界对心有一定的影响力。而「受所引色」这个无表色,戒体的色法,能够摄持第六识防非止恶,使令我们有力量抗拒烦恼。

第四「定果色」:又叫做「定自在所生色」,即由定力自在变现出来之色法。有两种︰八地之前只能够「自受用」;虽然在禅定当中,能看到很多事情,但只有你自己能看到,无法给别人看;八地以上的定自在所生色,就能够「他受用」。关于「自受用」跟「他受用」,我们讲个公案,大家就可以了解。

佛在世的时候,有一位阿罗汉弟子叫「毕陵伽婆蹉」,他在家的时候,慢心很重,证得阿罗汉之后,还是有这种习气,过河的时候,不是坐船过去,而是走到河边把河神叫过来:「小婢!断流」。因为这个河神过去五百世都做他的婢女,所以很听话,就会把河水拨出一条路来,让他走过去。有时候,毕陵伽婆蹉也会到一位居士家去托钵,居士家里有一个小儿子长得很可爱,看到毕陵伽婆蹉来,总是很欢喜。有一天,毕陵伽婆蹉来他们家托钵的时候,发现这个小儿子不在了!问说:「你小儿子怎么不在呢?」居士很伤心地说:「我的小儿子被贼偷去了!希望师父能够帮我找回来!」当然,他是阿罗汉啊,当下双腿一盘就入定──哦,原来贼把小儿子带到港口,准备运到其它地方去卖了。毕陵伽婆蹉就在「定自在所生色」禅定当中,看到贼抱着小孩,他伸手一过去,就把小孩子拉回来了。这个色法是什么呢?就是「定自在所生色」,虽然这个色法没有现前,在禅定当中才现前,但是能够「自受用」。

而佛菩萨的定自在所生色,是能够「他受用」的、能现出很多的色法,你要是放逸,祂就现出地狱的色法给你看,也能够现出天人的色法给你看,佛菩萨的「定自在所生色」就有这种自在力。《维摩经》上说:「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皆谓世尊同其语,斯则神力不共法。」佛陀宣说佛法,同一句话,能够以祂的定自在所生色,让你听到小乘法、让他听到大乘法,大乘法里面,可以让你听到的是中观,他听到的是唯识。佛陀这种不思议的色法,就是一种自在力。

第五「徧计所执色」:这是打妄想──回忆过去的往事、想象未来的事情,其实这些事情都没有现前,完全是第六意识的独头意识,名为遍计所执色。以上这五个都属于「法处所摄色」的「独头意识」。

这些都是属于「法处所摄色」,『并及表无表色,定果色等,惟是意识所缘相分,名法处所摄色。』这个「法处所摄色」是两种,第一个是五俱意识,第二是独头意识。再看它的分类:

『盖法处所摄有二:「一者心法,即五十一心所是也。」』

「心法」就是「五十一个心所」,这五十一个心所法,也是第六意识所缘。比如说,第六意识的心王是无记,如果跟烦恼的心所相应,就感到一种烦躁扰动;如果是跟善心所相应,就感到一种寂静安乐,可见得心所的相貌,第六意识能够攀缘到。所以第六意识很奇特,前五识不能攀缘心法,第六意识能够攀缘心法,就是五十一个心所。

『二者色法,即意识所变相分。』

前面我们有说过︰包括五尘落谢影子,还有独头意识的极迥色、极略色、受所引色、定果色、徧计所执色,都是属于意识所变现的相分。

『然五十一个心所亦各自变相分,其所变相随于心王摄入六尘。』

总之:此等色法,都是八识心王所变之相分,但是「心王」带动「心所」,每一个心所也各自变现相分,因为心所的势力比较薄弱,所以随于心王,摄入心王所变现之六尘当中,以心王为主。这是介绍内五根、外六尘的相貌。

最后总结:

『故除此十一色法,更无他色可得,则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现之影明矣!』

因此,除了这十一个色法以外,这世间就没有其他的色法了。而这十一个色法是怎么来的呢?是八识心王跟心所,所变现的影像,所以说「万法唯识」─ 一切法是第八识所变现、前六意识去分别,然后让我们来受用,实际上是这样的。

好,我们今天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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