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卷《大乘百法明门论》

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五面,甲三、随文释义

我们这次研究《百法明门论》课程,总共分成四大科:甲一、「论主略史」,甲二、「解释题目」,甲三、「随文释义」,甲四、「结示劝修」。前面两科是前言,是进入正文之前应有的认识,这两科我们已经讲解过了。今天开始,我们正式进入到论文的内容。「随文释义」:随顺论文的文字,来解释其中的义理。这当中,我们把论文分成两大科:乙一、承圣言以标宗。乙二、设问答以明宗。

古印度的一些重要论典,比方说《瑜伽师地论》乃至于《百法明门论》等等,印度人在解释佛法,都是先做一个略说、总说,然后再广泛的说明。本论的结构也是如此,首先「承圣言以标宗」─先传承佛陀的圣言量,标出本论的宗旨,先简单的把本论的宗旨标示出来,其次再用问答的方式,广泛详细的说明本论的宗旨。这是本论的结构方式。

乙一、承圣言以标宗

[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

天亲菩萨在讲《百法明门论》之前,先标出本论的宗旨。『如世尊言』:这个「如」就是「随顺」。意思是说,本论的宗旨不是我(天亲菩萨)能够觉悟的,而是传承世尊在一切大乘经典的开示,这个传承来自于佛陀的说法。就像我们一般经典的「如是我闻」,这是阿难尊者在结集经典时,先作一个表态,以下的经文,不是我阿难能够觉悟到的,是传承佛陀的法──我如是闻、我如是说,这个法是大智慧光明的佛陀所宣说的,是没有错谬、不颠倒的。天亲菩萨亦复如是:「如世尊言」,皆是随顺于大乘经典佛陀的圣言量。

佛陀讲什么呢?『一切法无我』,这就是本论的宗旨。

「一切法」,在本论当中分成两类:一个是「有为法」,一个是「无为法」。有造作因缘的就是「有为法」;不是因缘造作、呈现一种寂静状态的是「无为法」。「有为法」又分成两类,第一个是「色法」,第二个是「心法」。「色、心」二法又分成两类:一个是我们凡夫的—「惑、业、苦」杂染的境界;一个是圣人表现出来的—清净的境界。上述这一切都叫做「一切法」,本论把它统摄成「百法」。这一切现象的百法,它的本质是什么呢?「无我」,也就是:「人无我、法无我」。简单讲,这一切法,一定要假借因缘才能够成就,离开了因缘,没有独立自主的体性。无论是人、或是法,都没有独立自主的体性,这叫「无我」。

这是简单的消文。我们看蕅祖的解释,经文分成三段:

『此借圣言,以征起也。』天亲菩萨先假借佛陀的开示来「征起」;「征」就是「证明」,证明这个宗旨是正确、不颠倒的;因为这是佛说的,佛陀所说的道理,当然是不颠倒的。来证明本论的宗旨。以下把「一切法无我」—「人无我」跟「法无我」做一个定义。

什么叫「法」呢?『法名轨持』,「法」就是轨持,「轨」就是一种轨范。有了轨范,「轨生意解」,能令我们生起了解;「持」是任持自性,能任意的执持它的体性,不失不坏。

我们举一个例子:譬如「抚尺」是一个法,是「有为法」的色法,有一个轨范,透过这个轨范,你就能够认识它是一个抚尺──它的材质是木头、形状是长方形…下次再看到同样的东西,我们就知道它是一个抚尺。因为它有一个轨范,使令我们对它产生认识,而这个轨范在业力还没有消失前,能够任持自性,保持住它的体性。又好比我们「人」也是一样,这个人是某某法师,他的眼耳鼻舌身、他的相貌,有一定的轨范,他不可能今天是这个相貌,明天变成另外一种相貌,因为他有一个轨范,使令我们认识他;而且能够在某个时段里,保持他的轨范不失掉,这个就是「法」──凡是能够见闻觉知的这一切,都是「法」,它所涵盖的范围很广。

『我名主宰』,所谓「我」是指能够独立自主的主宰者。

我们一般常说:「我」住在色身里面、我能够主宰我的色身。其实我们哪能够主宰?我们的身体剎那剎那老、病、死,你说「我现在要把老病死给停下来!」没办法,根本作不了主!我们的身体每一个细胞,都会起老病死的变化,你不能主宰,你没有主宰的权力,是业力在主宰,所以讲「无我」是正确、不颠倒的。『我名主宰』,能够不受因缘的控制、能够主宰万法,这才叫「我」﹔当然这样的「我」是不存在的。

『今既言一切法无我,须徧于一切法中通达二无我义也。』既然讲「一切法无我」,不是某一部分的法,而是全部的法都是无我,因此我们学习本论,就应该普遍于一切法当中,通达二无我义──「人无我、法无我」,这是我们研究百法的目的;透过《百法明门论》的学习,我们了解到「一切法无我」的义理。这是我们在进入本论之前,天亲菩萨先把本论的宗旨标出来,使令我们对到正文有一个明确的会归处。

关于「一切法无我」,我们看附表一:「万法唯识」。

『一切法无我』是整个大乘佛法的主要宗旨。小乘佛法但发明「人无我」,不发明「法无我」。大乘佛法主张二无我--「人无我,法也无我」,站在唯识的角度,它是以「万法唯识」的思想来发明「无我义」;为什么「一切法无我」?因为一切法是心识所变现,所以是「无我」。

关于这个观念,我们看图表来解释比较清楚:先看最上的第一个圆圈是「业力」;业力包括了身、口、意三业。什么是「业」呢?就是造作,身口意所造作的行为就是「业」。比如说我今天拜佛,身体的活动──从站起来到跪下去、然后头着地、再起来,你今天累积了一个善业;嘴里念一句阿弥陀佛,这也是一个口的善业;内心一动,忆念佛陀、思惟佛陀的功德,这也是一种业力,凡是身口意的造作都是业。这样的业力,它的本质是一种无常,佛法讲「诸行无常」,就是说一切「有为法」都是剎那剎那在变化,但虽然它剎那剎那变化,也有它的功能,能熏习我们的阿赖耶识,就像香气能够熏习衣服,当香气慢慢散发出来的时候,香气会熏到我们的衣服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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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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