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上车,林丛的心跳依旧迅速、剧烈。
他下意识地前后扫视一圈,确认附近安全、车上也只有元呈与自己,这才勉强松了口气、放松下来,靠进座椅靠背里,垂眸,任由汗珠从鬓角滑落。
颊边划过一阵热气,随之,一阵酒气便引着元呈转过头去。
措不及防望见林丛这魂不守舍的样子,他愣了两秒,不由得凑上前去,担忧道:“林队,您还好吗?”
林丛无目的地望着前方,貌似并未留意到元呈的关切,只是本能地摇摇头,回答说:“……不好说。”
他沉默了两秒,又说:“邢锐……应当是准备以身入局了。”
元呈听不明白这“以身入局”是什么意思,又实在不忍心继续追问,只好不明就里地望着他,又看看车内,若有所思。末了,忽然抬手,将空调风叶向下调去,又抽出张纸,向林丛脸侧蹭去。
耳边传来一阵触感,林丛本能地一避,警惕地看看那张悬在半空的面巾纸,双眸微瞪,眉头一蹙,神情跟着严肃起来,道:“干什么?”
元呈很无辜地望着他,说:“您一身汗,又喝了酒,容易感冒。”
他抬手,半是强迫、半是顺意地继续方才未完成的工作,见林丛不再反对,这才将话题引回正题,道:“林队,我下午去方家、接近一下方峻茂,您要一起去吗?”
林丛跟着他擦拭的手扬起下巴,半眯着眼,说:“你哥也去?”
“当然。他不在,我还怎么攀关系?”
“——那我就不去了吧。你们至少还算一家人,我去了,不是事倍功半吗?”
元呈不言,顺从地拿起手机设置导航,心里却悄悄给自己放个狠话:总有一天,他不要再从林丛口中听到“你们一家人”这个词,要听,就得是“我们”。
开出停车场,他算算时间:不错,按照导航路线,把林丛送回局里、然后打个车去方家,应当正好能赶得上午餐——如果这两个昼夜颠倒的人的生物钟里有“午餐”这个选项的话。
——好吧,有没有都无所谓,反正他已经提前和元蕖打过招呼,再没准备,也总不至于把他晾在门外。
可正开到第一个路口,林丛便忽然沉了声,说:“不对。”
“怎么了?”
林丛摸出手机,说:“邢锐家里,没有狗。”
元呈的心思一半在路况上,此时顾不上思考,只好尽力给些思路:“可能被皇甫志仁带走了?她不是说,狗年纪大了,自己又难得回一次国,也许是希望能多陪它一段时间呢。”
“也许吧——算了,不想那么多了,让乐乐问问就知道了。”林丛虽然总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但还是发完了微信,接着向他解释道:“邢锐说,他有个幼时失散的弟弟。你记得我之前说过的吗?邢锐是被拐卖到鹿庄的,至今没有找到他的生身父母……正因如此,我推断,邢锐是在暗示我们,先前的猜测是对的,他与陆追,实为手足。不过……”
元呈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明明,已经隐瞒了这么久……”
林丛道:“所以我说,邢锐是准备以身入局了。我猜,他准备自曝身份,来保住陆追。”
元呈在导航冰冷的电子声中右打方向盘,依旧不解,道:“可是,为什么呢?——我的意思是,他为什么要舍上自己的性命,来保护陆追?陆追许诺给了他什么好处,能让他心甘情愿地当替罪羊?”
是的,即使二人真是手足,失散也至少已有二十年的历史。所谓手足亲情,在二人之间能够浓厚到什么程度、甚至到底存不存在,十分可疑。
换个角度来说,哪怕没有这分别多年的经历,兄弟之间,也未必能有这样的义气。
何况陆家家底殷实、处境安好,本应让兄弟二人享受同样的环境、分得同样的财产,邢锐却在幼年便被命运抛进偏远山村中、忍受种种他本不必承担的苦,二十多年下来,难道,就真能对顺风顺水的陆追没有一丝嫉妒之情?
林丛诚实地摇了摇头,答道:“不清楚。”
他回警局,接下来的工作是排查那名拾荒老人遇难前后附近的情况——尽管他有个十分执着、挥之不去的预感,那就是,用不了多久,凶手便会前来自首,对此案件供认不讳。
元呈驱车来到方家,开始一项仅属于他一人的任务。
尽管已经来过一次,不过,这一次,元呈才发现这套房子布局、装饰上的巧思。
这套房子带院子,按照附近其他住户习惯的风格,应当是种植琳琅满目的花草(有些住户的花草显然还相互较着劲,非在品相和种类上争出个高低来不可)、或是为家里的儿童设计成个充满童趣的乐园。方峻茂却不然,他整理了一片菜地,歪歪斜斜、毫无规矩地种着些常见蔬菜,长势不说十分喜人,可也葱葱郁郁、生机勃勃,别有一番风雅。
再看防盗门四周。上头挂着盏花纹复古、形状优雅的欧式壁灯,门上却贴了风格卡通的对联、福字,边上搁雨伞的筐子里,各种颜色、各种款式,一应俱全,十足的开放包容。
元呈站在院中观赏片刻,确认元蕖是真的将方峻茂看得不同于他人:如此散乱的布置风格,元蕖能够频繁出入、容忍至今,已经足够说明问题。
他依稀记起小时候不慎弄乱元蕖的书架,结果被追着在家里跑了三圈、最后还是被逮住挨了顿揍、痛了两天的光荣历史,不由得对方峻茂肃然起敬。
先不管他们究竟是不是真爱,就算真是PUA,能把这个刁钻的家伙拿捏在手里,也算是方峻茂道行高深。
他按响门铃,门是元蕖来开的,愈发印证他方才的猜测。
元蕖显然是刚起床不久,脸是刚洗的,垂下来的额发还有些滴水。他揉揉眼睛,疑惑道:
“怎么来得这么早?”
元呈进门,瞥了他哈欠连天的神情一眼,鄙夷道:“都十二点一刻了,还早?我不是告诉过你,今天白天来的吗?”
元蕖捋了捋头发,狡辩道:“太阳落山前,都算白天。”
元呈敷衍他:“对对对,然后太阳落山,你就出门上班了——怎么,你有这么不想看到我吗?”
正替他倒着水的元蕖被他气笑,道:“你这话也太没良心了,我每天工作、应酬,费的精力可不比你少,只不过昼夜颠倒些而已——再说了,难道你少拿零花钱了?”
元呈顶嘴:“钱固然重要,但是哥,你总躲我,我也很伤心啊。”
元蕖故作夸张地挥了挥手,说:“你快得了吧!一挨骂就闹着要离家出走那会儿我可没发现你这么稀罕我啊!”
你一言我一语,二人很快便闹作一团。
元呈几乎要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假如不是听见楼梯处传来一声轻咳。
他循声抬眼望去。
方峻茂站在楼梯处,见他看过来,便微笑着冲他打了个招呼。元呈刚礼貌一笑,还没来得及起身,元蕖已经转过去,兴致冲冲道:“中午吃什么?”
方峻茂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地走过来,道:“你们看着吃吧,我刚起床,没胃口。”
他旁若无人地蜷进沙发里,随手从扶手上捡起一本书,将眼镜一摘,便自顾自地读起来。他骨架小,体型又纤弱,往沙发里一缩,从元蕖和元呈的角度看过去,简直薄得像片纸。
这么脆弱的一个人,居然藏着和一桩连环杀人案密不可分的关系,任谁都会觉得无法想象,并且怀疑是自己太疑神疑鬼。
元蕖将求解的目光从方峻茂身上移到元呈身上。元呈左右看看,委婉道:“茂哥没胃口,我们随便吃点清淡的得了,下个面条,也省得太熏人。”
方峻茂倒不知怎的来了兴趣,忽然将书一偏,望着元呈,说:“你刚才管我叫什么?”
元呈无辜地睁大了眼,说:“叫……茂哥啊。那不然呢,叫……”
方峻茂抬手,及时制止住他的试探:“打住,叫茂哥、叫方哥都可以,反正年龄差的不大,你叫我大名也可以,但,别叫嫂子,我不爱听。”
毕竟是第一次称得上日常的对话,元呈珍惜这机会,立刻便点点头,将这话接住,乖乖叫一声:“知道了,茂哥。”
元蕖啧了一声,显然嫌弃他口蜜腹剑。
方峻茂倒是很受用。他望向元蕖,笑道:“你这弟弟比你说的懂事多了,得亏我没偏听谗言——对了,我有点饿了,面也给我下点。”
元蕖挑挑眉,看看装乖装得得心应手的元呈,再看看被捧得心情大好的方峻茂,多少有点惊讶道:“我怎么不知道,你还喜欢这一口?”
方峻茂侧身坐起来,大大方方地承认:“人都喜欢听好话,难道你不是?——再说,他这好话说得也好听,不像外面那些什么狗屁领导,嘴上说的倒好,说什么热爱文学、支持滕安文学发展,结果什么都不懂,还非要指指点点,装出一幅道貌岸然、头头是道的样子来,切,我看了都倒胃口。”
闻言,元呈忽然回忆起,暴雨前的那个案子。
对了,方峻茂曾经说,他从一开始上山,就是因为有领导要求。后来回去办手续,也是为了什么领导……
会不会,就和这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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