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的余晖很耀眼,红色冲进云层,染出暖橙,如果更晚一点,会晕成奇迹般的粉。
戚麦拿出手机,还来不及拍照,铃声就传来了。
来电人的备注是哥,实际上是酒馆老板,平日里对请来的吉他手和歌手颇为照顾,加上年过三十,久而久之,大家都爱叫哥。
戚麦努努嘴,用脚趾头都能猜到,对面肯定是来问他有没有出发。
哥哪里都好,就是喜欢婆婆妈妈的。
啰嗦!
戚麦回复了几句,赶公交回到校外的出租屋里,换上一件简单的白色无袖背心,又对着桌上的镜子抓了抓头发,背上吉他包准备往外冲。
“差点忘了!”
冲到一半,他一个急刹车停住,拉开桌子的抽屉,取出两个银色的耳钉。
可戴耳钉对他来说还是个细活,需要对着镜子慢慢尝试,戚麦正犹豫不决,手机的电话声响了。
“到哪了!!!”
酒馆Relax里,老板举着手机,和走进后台的歌手扬手打招呼,嘴里一刻也不停:“兔崽子,迟到了今晚甜点没你的份!”
“别啊。”
听筒里的声音青涩。
“今晚还有甜点的嘛?”
“骗你的,没有甜点。”
“那我迟到了。”
“是炸鸡,”老板气笑:“快点,麻溜的。”
挂断电话,旁边传来一声轻笑。
“都要高考了,还这么呆头呆脑。”
“谁?”老板划着手机屏幕,“哦,你说兔崽子啊,好像是要高三了吧,那确实是快了。”
“哎,”歌手顺了顺自己的半长发,一副多愁善感的模样,“年轻真好。”
“是啊,年轻确实好。”
老板收起手机,纵使现在当了老板,还是个不知名酒馆的老板,也会怀念在路边烤摊撸串,啤酒一罐接一罐的日子。
傍晚就是容易伤感,他刚要多感慨两句,就听歌手幽幽道:“就是,年轻都可以免费吃炸鸡,哥,你说的甜点活动,我也能参加吗?”
......
呵呵,去你的伤感,去你的年轻。
老板:“爬!!”
·
戚麦是坐公交来的,六点一如既往的堵车,他敲开酒馆后台的门时,离上台已经没剩多少时间了。
索性他不是第一次和这位歌手合作,弹奏的曲目也烂熟于心,只是走的有点急,出了点儿汗,有几撮头发黏在了一起。
啊啊啊,他的发型!
戚麦憋着嘴,小心翼翼从包里取出吉他。
老板无奈地看着蹲在地上的少年,“这旁边不是有桌子吗,地上多脏。”
戚麦瞅瞅杂物乱堆的长桌,又瞅瞅老板:“我觉得桌上更脏。”
“嘿,兔崽子,你这包和我那桌子不相上下好不好。”
戚麦的吉他包确实挺旧了,见老板调侃他,他不仅没生气,还很骄傲的哼了一声,他可是用暑假在酒馆赚的钱买了一款全新的吉他包呢,这两天就会到,他期待死了。
兔崽子一向没心没肺。
老板摸出一根烟夹在耳朵上,想着歌手与他说的话,老板打量着这枚高三生,突然,他似乎发现了一件新鲜事:“我说,你这脸也太红了,跟打了腮红似的。”
闻言,戚麦腾出手揉了揉脸蛋:“哪有,哥你也太夸张了......不过,哥居然知道腮红是什么吗。”
老板听后,默默把目光转向一旁的歌手,戚麦顺着看过去,暗淡的后台里,长发男人正站在顶灯下,仰头借着微光补妆,好巧不巧,补的就是腮红。
“叫我一声哥,还真以为我是老古董啊。”
戚麦憨笑:“那年轻的古董,能帮我一个忙吗?”
老板大手一挥:“说来听听。”
戚麦拿出了口袋里的耳钉。
“帮我带一下。”
老板没接,眼睛倒是瞪圆了:“你打耳洞了?”
“对啊,你不是一直说戴耳钉的话,会更帅吗!”
“我也就随口一讲,你还真信啊,那我说光头很帅,你还去剃头吗?”
本来以为会被夸,现在反而被教训了,戚麦亮晶晶的眸子顿时暗下来,伸出的手也缩回去,眉毛耷着,像生闷气的小狗一样不吭声。
相处这么久,老板怎么可能不清楚戚麦的性格,一点心事全表现在脸上,打耳洞并不是坏事,可对方毕竟才十七岁,老板莫名有种带坏未成年的感觉。
“咋还难过了,哥没那意思......”话没完,另一道声音插进来。
“哟,哪来的委屈小孩。”
戚麦最讨厌这人叫他小孩,少年一下子抬头,气鼓鼓道:“你才是小孩!”
歌手挑眉,见戚麦又不自觉地盯着他看,柔唇弯出好看的弧度,“我好看吗?”
“......”
好看,但表情有点油。
戚麦嫌弃地收回目光,暑假第一次见歌手,他也像现在这样毫不掩饰自己的视线,然后不出所料地被抓包,对方来搭话得知他是高中生后,一副可惜了的神情。
可惜什么!
他是觉得对方眼熟,才多瞧了几分钟。
“不就是耳钉吗,”歌手走近,“我来帮你。”
“Aron。”
有人叫自己名字,歌手循声望去,老板正严肃地盯着自己。
“哥,快上台了,我只是想帮个忙。”
“我能帮他。”
“能有我熟练吗。”歌手小声嘟囔着,也没坚持,微笑着向老板做了个请的动作。
戚麦不知道两人在打什么哑谜,只听懂老板说的话,他下巴一抬:“哥刚刚还说我的不好。”
还在这贫嘴,老板恨不得给他脑门一丁壳,谨慎给人戴好后 ,目送二人撩开幕布上台,他吹着口哨,悠哉游哉打开门抽烟去了。
·
墙上的时针滴答转着,酒馆里的人比刚才多了不少,喝过一轮的人们此时正靠在椅背上,无聊地刷手机。
叮铃铃。
馆门上方的风铃作响,一个高高的少年走了进来,他戴着眼镜,身上的校服在惹人注目,气质与酒馆格格不入。
门自动合上,堵住了流通的新鲜空气,浓重的酒水味扑面而来,灌入陈宿的鼻子,冲的他蹩起眉头。
他拿出手机,在微信里发出一条消息,便寻了处小角落坐下。
不远处的小舞台上有人在唱歌,是一首蓝调风味的歌曲,男人嗓音刻意压低了,伴着吉他音,如同爱人贴在耳畔的轻语,暧昧无比。
陈宿下意识摁小了手机音量,安静地听起歌,听着听着,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这男人背后的少年,怎么这么像他的新同桌?!
陈宿直起身体,眯起眼睛打算瞧清楚,奈何打在台上的追光太耀眼,他眯了半天刚打算放弃,吉他的弦音变弱,一曲毕,强光消失。
哎。
果然,他还是不能太适应这个光。
戚麦使劲闭了闭双眼,心中暗喜,幸好他不唱歌,还能拿前面的人稍微挡一挡。
正抹着汗呢,他无意一瞟,动作霎时僵硬。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坐在那里的,好像是他的新同桌。
陈宿也很意外,路边店老板口中的小太阳居然有着另一幅面孔,要不是一滴酒没碰,他还以为自己醉了。
两个人就这么尴尬地对视。
直到歌手拍了拍戚麦的肩,把人叫进后台。
“辛苦辛苦!”老板拍拍手。
确实不容易,俩人一刻不带歇地表演了两个半小时,不能喝水不能吃东西,还得保持状态。
演唱分为好几轮,两人一组,戚麦他们坚持了这上场时间,代表着今夜的工作结束了,下一轮的表演者们已到位,都有些面熟,歌手正在和他们聊天。
老板靠在门边,喊道:“兔崽子,走,哥带你去炫炸鸡。”
戚麦没应声。
干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老板叉腰。
眼神落在少年上,观察半晌,他眉头一皱。
不对,兔崽子有问题。
暑假时戚麦第一次上场,下台后在地上呆坐了半小时,表情与当下一模一样,简称失魂落魄。
“怎么了?”老板来到戚麦身边,少有的正了神色,“有人欺负你吗?”
戚麦摇摇头,张了张嘴,慢吞吞道:“那个,哥,我今天先不吃了。”
“不吃了?你还没吃晚饭吧?这可是免费的炸鸡诶。”
“嗯。”戚麦有点恍惚:“我要找人。”
“什么意思?”老板凭着多年混迹社会的直觉,道出猜测:“遇见熟人了?”
“不是太熟。”
“不熟你找他干嘛?”歌手不知从哪窜出来。
戚麦来不及解释,此时他只想抓住陈宿,让对方不要泄密。
老板有直觉,但不多,他摩挲着下巴,注视着少年懊恼地背上吉他包,说完再见,然后扒开了幕布。
“我靠,他怎么朝那边走的?”老板指向少年消失的背影,“谁教他这么走的!”
歌手耸耸肩,“话说,他不吃炸鸡了,我吃,咱们现在走吗。”
老板面无表情。
“爬。”
·
深夜,天空很黑,偶尔的几颗星子点缀,显得无比宁静。
陈宿回到空无一人的家里,他打开灯,将钥匙放在矮柜上。
四周散落着纸箱,杂乱无比,灰尘颇多。
手机有震动,陈宿打开微信,是杨礼发来的消息,对方询问租的房子满不满意。
陈宿看了眼时间,九点多,没算错的话,英国那边是凌晨。
又熬夜。陈宿发了个快睡觉的表情包,接着去洗澡,他实在不习惯身上这股浓郁的酒味。
等出了浴室,少年正欲赶作业,微信里又有新消息。
【礼:马上睡觉,还有,妈妈给你你准备了小惊喜哦,大概率周末到,阿宿可以期待一下。】
陈宿笑了笑,和杨礼聊了会儿天,随后关上手机。
房间彻底静寂,在算完第一道选择题时,他听到一声锁舌卡入门锁的响声,在夜里无比明显。
“对不起对不起。”
同一秒,洗好澡的戚麦顾不得擦头发,他双手合十地站在卧室里,对着其他住户碎碎念道歉。
这个出租屋啥都好,就是隔音差,更何况这么晚了,今天他心事多,刚刚随手一踹门,别家肯定听得一清二楚。
整理好书包,戚麦滚到床上,握着手机的双手举起,放下。
又举起,又放下。
啊啊啊!
少年猛然锤了下枕头。
为了快速找到陈宿,他特意抄近道走,但等来到角落,那里却是空空如也,仿佛先前的一切都是幻觉。
戚麦只能退而求其次,在手机上联系陈宿。
到了高三,班级群不如高二那么热闹,顶多是问问作业。
点开群成员,戚麦在多出的头像上面犹豫不决。
好友申请说什么?
【你好,我找你有事。】
不行,太严肃了。
【陈宿你好呀,我找你有点事!】
不行,太不严肃了。
呜,少年卷着被子翻来翻去,心里头有两个小人在吵架。
一个说没关系,很晚了快睡吧,明天再加也不迟,另一个一脚踢翻说睡觉的,让他现在立刻马上加好友。
最终,戚麦被吵的放弃思考,他将手机一丢,两眼一闭,妥协于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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