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最宽敞的客卧。
把人安置好,时明宇搬张折椅坐在床边,怕醉酒的人半夜有呕吐窒息风险。床上青年倒也听话,乖乖缩进被子里,一只手露在外面,垂出床沿。目光巡视一圈,从那只手再到年轻人脸上,发现被角都掖得好好的,时明宇收回视线,随手找出本书翻看。
...《围城》,谁放这里的?客卧上次住人什么时候,无从想起。
书页折在26,好巧不巧,翻看者一眼瞧见‘假使订婚戒指是落入圈套的象征,纽扣也是扣留不放的预兆’这句话,深以为然。作为不婚主义者,从二十来岁家里催婚至今,并且眼看还会长长久久催下去,时明宇从未妥协。无关缘分,亦无关取向,只是从未想过借由婚姻和别人绑在一起,更想象不出自己爱上一个人将是何种光景。
思绪至此,已经跑偏,正打算把书合上时,他听到床上一声模糊不清梦呓——
“时...”年轻人大概想喊男朋友名字,但仅喊个开头,像忘记想说什么,只记起自己又伤心又难过,于是睡梦中发出一声抽泣。今晚两次哭的人眼皮还红着,现下脸也潮红,只衣领里露出一截侧颈雪白。
时明宇直觉想避嫌,尚未起身,程昀先醒了。年轻人睁开眼,神情恹恹的,情绪很低落,不过对第一眼望见男朋友的亲叔叔这件事倒不怎么惊讶。合上《围城》的年长者拿不准他是真清醒还是单纯人醒了,所以也没有第一时间说话。
“叔叔,”礼貌喊人。
很好,还能认出他,但讲不讲道理就另说...见多识广的时氏总裁没因这句‘叔叔’掉以轻心。
事实证明,这种判断乃合理的、正确的、一针见血的。下一秒,年轻人语出惊人:“叔叔是不是喜欢我?”
“... ...”手里的书没拿好掉在地上,还来不及收拾惊愕,先俯身捡起书。短短一句话震惊时氏总裁一整年。
但醉鬼才不管这些呢,不等时明宇问‘何出此言???’,程昀自顾自说道:“感觉叔叔就是喜欢我,欣赏我,觉得我很有出息...就像每家大人都更待见别人家的孩子。”
“... ...”时总松了一口气。
同时得出结论:很好,人醒了,理智还没回来。
判断清眼下局面,年长者不以为忤,反过来逗起对方:“时叔叔这么喜欢你,那你怎么不告时之晏的状?上次爬山放你鸽子,这次又连着一礼拜玩儿失踪,你只要跟我说,我肯定会管的,对不对?”
“...我不想在长辈面前说之晏坏话,会害他挨骂。”小朋友显然又想起伤心事,脸颊红红的,眼泪汪汪的。即便如此,他还在忍泣音,忍得声线微微发抖,“叔叔,您了解时之晏,他并没有那么爱我对吗?”
“怎么会,”目光闪烁了一下,时明宇予以否定,“不要多想,你优秀,聪明...他怎么可能不爱你。你们两个以后如果结婚了,我这个当小叔的,还要负责给你们主持婚礼。”他用一个玩笑作证,“即便我不想去,时之晏的父母也不会同意。”
这些安慰让程昀情绪稍稍好了些,时明宇继续问:“那小子对你好吗?你现在喝醉了,醉鬼是有豁免权的,可以背后说别人坏话。”
被如此溺爱,青年立马破涕为笑。
笑过之后,竟然真敞开心扉:“...这段时间,我不明白哪里惹他不开心,又或者,某些地方我做得不够好。” 与其说告状,更多像在贬低自身,“可能我太当真了。我并不知道怎么维护好一段感情,有时大概很无趣;虽然事业顺利,但跟男朋友家世相比,依旧什么也不是;性格很偏执,不够健全,缺乏安全感;外表长相跟纤细漂亮相去甚远...”他侧躺着,枕在自己胳膊,眼睛明亮望向年长者时,就像马路上一只浑身湿透的小狗,下一秒会在雨里死去。
“可他让我当真的,说没关系。我一开始明明告诉过他,不用他负责,也不需要任何补偿,是他自己说喜欢我,想和我在一起。”
“那你去揍他,我给你撑腰,”时明宇给出建议,“不要时之晏了行不行?把他踹了。”
如此雷厉风行的建议并未获得当事人欣然采纳,刚一提出,年轻人就不吭声了。
“舍不得?”时明宇继续逗他。
“...嗯,”恋爱脑发现时叔叔没生气,于是在懵懵懂懂醉意里,大着胆子,无厘头又冒出一句,“叔叔对我很好,如果我是叔叔的孩子就好了,放在小说里,肯定小时候被人偷走的。”
这话过于孩子气,时明宇忍不住笑:“可我都没结过婚,那怎么办?”
平日里芝兰玉树的小程总闻言又想哭了,带着直言不讳的任性,他执拗强调一遍:“如果我跟叔叔有血缘关系...”
“就算别人不喜欢我,那也不要紧,在这个世界上我就不是孤身一人了。”
......
尉然接到时氏总裁大秘电话时,相当惊讶。
等对方说明来电意图,尉然就更惊讶了。
电话那头客客气气,言辞也非常得体,既有贸然打扰的歉意,也阐述出打电话过来的不得已;好在尉然早对类似职场黑话了然于心;简而言之,时氏的秘书问,时之晏在不在他这儿。
没有说话,尉然先看向桌对面的人,少爷嫌客厅热,外套早脱了,此刻拿着勺子往嘴巴里塞菠萝海鲜炒饭。他挑剔得很,因为自己一直有健身,所以晚餐是减脂沙拉,端出厨房时大少爷看了一眼,假惺惺夸一句‘真不错~’,夸完立马川剧变脸‘赶紧拿远一点!’。自己不吃白人饭,还见不得别人吃。
“嗯,好,”低头一边接电话,一边叉起碗中鸡胸肉,捎带抬眼看一眼时之晏。大概两人离得近缘故,即便没开免提,桌面对还是听出电话里内容,表情开始发虚。接电话的当事人还不如何,听墙角的神色先变来变去。于是尉然只得用唇形无声安慰他一句‘没事儿’,然后敷衍着结束通话,“好的,白秘书——不打扰...嗯,我会转告。”
见挚友挂掉电话,时之晏不免忸怩,可又说不出什么话来,是说他小叔找人怎么会找到尉然这里?还是说自己为了接近好友做过的亏心事?怀揣怏怏悻悻,他舔着脸,勺子伸进尉然碗里去接鸡胸肉:“我也要。”
这副耍赖模样,让尉然总对他有求必应,但叉子递过去,人却盯着那张脸走神。
就是这副模样。
就是这种理直气壮。
顶着张英俊活泼的脸,第一次见面就要跟他合租。脸很诚实,能从好看中明晃晃读出‘长期招床伴,但不招长期床伴’。且因金贵,不免带着骄纵气。
尉然不愿承认自己一见钟情,因为太像见色起意。仅瞧见合租者没血色的薄唇,明知对方不适应腐国黑暗料理,肯定被饿得,他仍忍不住想那泛白的唇原本是不是粉色?应该是。
好在少爷仁慈,没让拧巴温良的室友纠结多久,暗恋者心动够快,一颗心死得也快。
圣诞节前夕,槲寄生,俗气的北欧神话。
加上一句俗谚:没有槲寄生就没有幸福。
平安夜的晚上,尉然冒雪从自家开到英区的连锁餐厅‘打工’回来,大衣口袋装着份打包好的避风塘炒软壳蟹;主厨亲自掂锅,刚出餐没多久,拿回来还是热的;等尉然回到公寓,一推开门,就看到悬挂的槲寄生底下有人接吻。
室友跟大概刚认识的英国小帅哥情人。
看见他回来,时之晏直喊饿,还问有没有带吃的。得知没有,也没太放心上,打发走情人便开始点外卖,还央求尉然陪他大晚上一起吃炸鱼薯条。
那份出自米其林一星餐厅的软壳蟹,最终被尉然扔进垃圾桶。
他觉悟了,少爷没有心,谁都能撩拨一下,理所当然以为他也是块朽木跟顽石,胸腔里空荡荡。
不久,英硕毕业,打飞的回国,简直像溃兵败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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