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叔叔,您别告诉之晏,”即使进了医院,恋爱脑还是不争气,“他已经很生我气了。”

说这些话时,恋爱脑心里大概也盛满绝望,然而不幸运,绝望跟死心又是两码事。

时明宇猜,他大概仍相信小畜生会悔改,相信另一当事人自己都不相信的事。

果然,下一秒。

“过失在我,昨天晚上我不应该喝酒,也不应该去时氏等人,将事情闹得这样大。”他一味反思自己,“况且,成年人之间谈恋爱,你情我愿,本就没有负责任不负责任一说。又不是结婚。”

说这些话时,你别一副要哭不哭样子就好了,年长者心想。

程昀继续道:“我喝酒不会断片...昨晚跟您说的那些孩子话,希望您别放在心上。”他一口气讲完,“叔叔也不用在医院陪我,我自己一个人可以。”

噢,真棒。神志不清时可怜兮兮抓住他不放,刚清醒立马变懂事。

内心揶揄,时明宇用上聊天语气:“病号服我给你换的,”因为口吻并不暧昧,所以言辞内容吐出来也像公事,反显出几分捉摸不定,“你应该解开两颗扣子,看一眼。如果叔叔走了,别人会怎么想?”

“... ...”仿佛受到惊吓般,年轻人眼睛都睁大了。

“我当然可以现在起身,把你一个人扔医院,前提得叫时之晏来。”时明宇替他做决定,“如果不愿意让他来,只能委屈你,这两天跟我相处。”

“又或者,”大发慈悲,给出第三种选择,“你打电话找个靠得住的人来陪护。”

说完,不再阻止,任由脸红到又想原地爆炸的小朋友拿起手机尝试摇人——

摇来的果然是时氏人事部经理叶潇。程昀发过去消息,架不住叶潇心急,电话草草打过来,直至进病房都还在骂人。她一手拎果篮,一手拿鲜花,肩膀夹着电话,踩着八厘米高跟鞋美丽地、雄赳赳地走进病房。

“我前脚踏进公司,后脚见你发消息说进医院了...程昀你是不是想吓死我?吓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她根本不给程昀辩解机会,保持人设不倒,永远年轻,永远骂人难听,“打完卡还看见时之晏那个狗东西,他害你进的医院?你怎么不把他狗头打掉!”

一口气说完一大段话,属于心平气和的进度条才拉到三分之一,抬头关心床上捂着脸打坐的程昀,问一句‘你怎么了?’,忽然发现病房里还有人。

叶大美女看看大老板,看看好友程昀。

看看老板,再看看程昀。

发挥职场人优秀随机应变,态度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拿花的手挂断电话,神色抱歉,她身穿BALMAIN经典收腰黑裙,金色双排扣,像朵午夜玫瑰,却举手作谄媚表情:“时总好~”

时总冲她笑了一下,她立马补充:“我是请完假过来的时总,时总我绝对没有翘班。”

上一秒还是敢当着老板面骂老板侄子、古往今来为数不多的狠人,下一秒狗腿至极,让人不忍直视,程昀后悔摇她过来。

“... ...”

“... ...”

“... ...”

病房里短暂没人说话,叶潇才想起什么,她站在病床边偷偷一巴掌拍上程昀后背:“还没给你介绍过,这位是我老板,时总。”

“... ...”程昀被她这一下拍得腰都挺直了些。

对上时明宇,她又挤出笑容:“时总,我跟云途程总是大学时好朋友...虽然不在一个大学。”

“...你能和我在医院待一天吗?”程昀自暴自弃,“反正你假都请了。我不想麻烦时...时总,只今天一天,明天尉助会帮我找好陪护。”

不论他说这些话,还是将称呼从‘叔叔’又改回‘时总’,时明宇都没有任何表示。

但人事部经理什么人?大厂高管哪里白当的,察言观色长袖善舞她最在行。又一次看看老板,又看看程昀,她低头对后者道:“我还有事,我要去相亲,要不...你再麻烦时总一天?反正你助理明天才能找到陪护。”

“... ...”程昀,“你相哪门子亲?”

“我怎么就不能相亲了?”大美女摸摸一侧宝格丽耳环,理直气壮,“怪你啊。当初追你你如果同意,我们现在都三胎了。”她用食指点点程昀肩膀,“再说我穿着高跟鞋,你一个大男人,医院里晕倒我怎么扶得动?指望我这种娇滴滴的女孩子家家对你公主抱吗?”

她当机立断脚底抹油,双手合十拜托她老板照顾程昀:“时总,我朋友怪可怜的,您在这里陪他吧!医生不让离人~~~”嗲言嗲语求完人,又朝程昀挥了个风情万种的手。

走出去两步,想到什么,突然回头。先抬起食指中指,指指自己眼睛,接着隔空点向好友,警告的意思不言而喻:你乖一点,不然收拾完相亲对象,立马来收拾你,捎带手的事儿。

她来得快,跑得也快,急如风雨。

叶潇走后没多久,白秘书也拎着果篮来。还带了上司需要签字的文件:“时总,这些都需要您过目。”大秘同样没有逗留多久,他是人精,提也不提小时总人去了哪里。

临走客气又体面跟程昀告别:“祝程总早日康复...”

期间护士查房,推开门:“507床病人家属来医生办公室一趟——”

等时明宇再回病房,就看见年轻人似乎刚从洗手间出来,嘴里衔着输液器细细的PVC透明软管,软管中回了好长一截血,盯着自己手背发呆。

目光对上他,吐掉PVC细软管,手足无措。

时氏总裁非常自然握住他手看了眼,下结论:“肿了。”语调神态平静且冷酷,“血管鼓包,应该是你一个人去卫生间时留置针跑针,没关系,一会儿换个手扎。”

他话音刚落,程昀悄悄倒吸冷气,似乎肝颤,不自觉将称呼又改回‘叔叔’:“叔叔,能不能不用留置针,行动很不方便。”

“不行!他血氧才87你怎么敢让他一个人下床?!”

轮值的护士之一又又又进来,恰好是之前将他们当成有钱变态老男人X年轻被包养大学生组合那位,对方先数落‘有钱老男人’,然后再数落‘大学生’程昀:“别跟家属撒娇,没用。你还要住院好几天,每天早晚静脉点滴,不想用留置针,你想让自己血管扎成蜂窝吗???”

出于患者对医护人员敬畏,程昀不敢吭气——

然而女性天生心软,见他怯针,到底从没从推车上找留置针。反而拿出三个都还未拆封的一次性针头,让他选:“紫色这个直径最小,输得慢但不怎么疼——”

看见希望,程昀刚要说:就用这个。

长相亲切的女护士补充一句:“一般是给儿童用。”

“蓝色的针头型号适中——”她继续介绍。

“... ...”程昀这次没贸然张嘴。

果然,医护人员:“是给女孩子用的。”

最后,举起黑色输液针:“这个直径最大,通常给猛男用,咱们用哪个扎?”

程昀:“...黑色。”

咬了咬舌尖,将前面四十年所有不顺的事全回想一遍,时明宇才忍住笑。拿着医用冰袋给猛男冷敷肿起的右手背:“还乱动吗?”

他喜欢看年轻人恢复生气样子,让人能轻易联想...初春里庭院,枝头开出大片大片纤丽洁白的花朵,开得慎重而认真,正如它花语,理想的爱,高傲孤洁。组成这样明媚盎然景致本身,却不如何坚强,甚至是脆弱的,可被轻易摧毁——不像火红高山杜鹃,烧出一片燎原热烈,既能忍耐孤独长在无人问津的半山腰,也能摧枯拉朽着跟伤害它的人同归于尽。

他希望他是高山杜鹃,但他只是缺爱想要一个家的年轻人。

一提起他不成器的侄子,庭院里就会开始下雨,变得花木萧疏。

自己不是对的人,所以救不了洁白的花朵。

如此想着,他故意问病床上的人:“你跟叶经理关系很好?”

“啊,对,”程昀连忙道。因羞愧于自己任性一个人去洗手间、导致不得不冰敷、他脸仍红着。但如果让男朋友亲叔叔帮忙,那似乎更羞耻,一不小心紧张激动...难道还要长辈帮他压枪吗?!

“我和叶潇算过命交情...”努力克制住胡思乱想,“有次出车祸,是她把我送去医院的。”他完全隐瞒大部分细节,换人事部经理讲估计版本又不太一样,后者认为程昀救的她。

不过两人说法还是有一致部分:“当时医院里血荒,有个好心人给我献的血,听叶潇说对方只是路过到医院取药,甚至没留下姓名。”

年轻人眨眨眼:“如果没有那位好心人,可能我就享年十八啦。”他开出一个玩笑,仍能看到脸上的遗憾和难过,“救命之恩...一直想当面感谢,明明我血管里流着好心人的血,却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你之前提有人资助你上大学,”时明宇不忍他难过,“还有这个献血的好心人,他们肯定不想给你增添心理负累。”

嘴上安慰着年轻人,但心底那个荒唐念头再次闪现——只需要一分钟的鬼使神差,抽出点时间,接受陈教授安排,在陈教授家里和小程昀吃个饭...如果医院里,等到第二天,等车祸手术后的程昀醒过来。

哪有那么多如果,千帆已过,积重难返。

年长者眉头皱起,放在膝上的手握了握又松开,如此反复,垂下眼睛看手机,心思却不在手机上面。程昀血管里流着他的血...从前不觉得这句话如何,此刻听年轻人自己说出来,却让灵魂都开始烧灼。

良久沉默后,开口道——

“时之晏要当混账,是他的事,你怎么办?”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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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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