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梁宇沉思良久离开后,榆莲才从树林里走出来直奔济世堂。
她要告诉爷爷,梁宇是皇子!
榆莲一路疾走,到了济世堂看到就诊椅上没人,大厅里只有林药童和跟在药童后面帮忙的闫秀才,她才想起来爷爷和叶青去了山里。
“师姐,你去哪儿了,快来帮忙称药,我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哩。”林药童虽是药童,但他是榆大夫故去老友留下的唯一血脉,打小就养在了济世堂,医术不比榆莲差,论起天赋,他更有灵气些,只是他年级小,心性不定,平日里榆大夫只让他搭把手,并不让他出诊,所以他称呼一声榆莲师姐也没错。
“我还有事儿,闫秀才不是在帮你嘛。”榆莲不太喜欢林霖说话总带着一股子乡下味,弄得济世堂好像真是乡下不起眼的医馆似的,说了八百遍他偏不听,还要处处与她比医术,笑话,济世堂的衣钵传承人是她,还能便宜了一个外姓人不成。
她不再搭理林霖,劲直去了药王楼,里面有叶青带回来的欺霜花。
林霖有些不开心,嘴里嘟囔着,“师姐真的是越来越不管济世堂哩,年前跟着巡逻队出去,榆爷爷忙得不得闲,好不容易盼来师姐,师姐也不常在济世堂呆着,若是我能帮师傅看诊就好嘞。”
宽大的手掌落在细软的发顶,闫秀才安慰他,“没事,我在呢!”
瞧着任劳任怨的闫秀才,林霖又开心起来,闫秀才虽不懂医术,但帮忙抬个人,煎个药还是成的,他垫起脚尖,拍了拍对方肩膀鼓励道,“好好干!下回再受伤,我下手轻点。”
手臂骨折刚好的闫秀才点点头,默默决定多学些草药,以后他就可以替林霖抓药,他去看诊了。
另一边,榆莲已经爬上了药王楼第三层。
药王楼,是榆大夫用来存放珍贵药材的库房,共有三层,越往上,存放的药材约珍贵难寻,如今最为珍贵的便是叶青带回来的欺霜花。
安然漂浮在冰水之上的欺霜花,和摘取前并无二致,状似莲花的花瓣一共有三层,花瓣完全绽开露出中心的嫩黄色花蕊,整朵花即便不拿来做药,也是花中仙品,听爷爷说,他曾取了一瓣花入药,闫秀才的手臂就是用了药后第二天就好了,此花可能是千年难遇的灵花,叶青愿意拿出一半来给谢逢春直接服用,另一半做成药丸子,按颗向济世堂换取钱财。
榆莲想起之前种种,既然谢逢春不珍惜,那也没必要用在他身上了。
得想个法子,既不能毁了花,又不能便宜了谢逢春。
“榆爷爷,您回来了!”
林霖欢快的声音传来,榆莲敛下心思,下了药王楼正好见到叶青与爷爷一同进来,她扯了扯裙摆,面带笑容地迎了上去,“叶青,拿到种子了吗?”
自从榆莲对他莫名其妙的的盘问后,叶青便离她远远的,来济世堂多数是找榆大夫,榆大夫不在,便找林霖,现在面对她的询问,只摇了摇头,不做其他回应。
榆莲并不气馁,自然地扶住爷爷,亲昵道:“爷爷,那花还能是凭空出现的吗,怎么没有根,移植不来?”
此话听来让叶青尤为不爽,目光冷冷地射向榆莲,榆莲微笑以对,她说的也没错,她可不想这头拦下了欺霜花,另一头又长出来一朵,岂不是白费了功夫。
沉浸在惋惜中的榆叶没有发现两人的眉眼官司,解释道:“那花离了枝叶后,花叶连着花根已经枯败,真真是天生地养的宝贝,可遇不可求。”
他有生之年能见着就已经不错了,感慨完的榆叶转头朝叶青道:“我观闫秀才并无异样,你现在拿过去给谢逢春服用……”
“等等!”
榆叶的话被打断,他朝孙女望去,不解道:“等什么?”
叶青神色冷漠,等着她能说出什么花来。
早知道叶青现在就要拿走,她刚刚就不该怜惜那花,“等……等在观察几天吧。”想到叶青对谢逢春的在意,她心不甘情不愿道,“是一次性服用还是分瓣按天用,咱们不是还没弄清楚吗,莫补的太过,顶伤了人。”
“哈哈哈,还是我孙女想得周到,”榆莲以为劝说成功,还未高兴起来便听爷爷道,“无妨,那花是温补之物,吃多了没用,半个正好够谢逢春用。”
言罢,他又夸了夸孙女的周到,便带着面若冰霜的叶青去楼上,林霖也跟了上去,打算在看一眼梦中情花。
留下榆莲在大厅恨自己手软,不过还好有梁宇这枚棋子,接下来就不要怪她不告诉爷爷和村长梁宇是皇子的消息了,要怨就怨济世阁动作太慢,还未处理了谢逢春,委屈了叶青跟着演了这么久的戏,并将欺霜花送给了贱人,只能靠她出手利用梁宇揭发谢逢春的真面目。
此时,陷于臆想的榆莲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梁宇的皇子身份在济世阁老一辈人中已不是秘密,且他们打算过几日就将人安然送回。
而被她惦记的叶青早已提着盒子溜溜达达家去,守家的谢逢春已经准备好了食材。
他刚学会做饭,复杂的做不来,所以做的是曾经家家户户都会的一道美食,猪肉白菜炖粉条。
“我回来了!”叶青高声呼喊。
正准备点火的谢逢春起身开门,最近叶青回来总会来这么一嗓子,怪可爱的,他也喜欢开门迎人回家,所以明明是带了钥匙的人,和腿脚爽利的人,一个故作忘拿钥匙叫人开门,一个拖着轮椅故作虚弱的过来帮人开门。
两人在门口先是相视一笑,短短不到两个时辰未见,见面才觉相思情浓,然后双双进了屋反倒是不好意思的你做这个,我摸摸那个,最后不知不觉两人重新凑到一起,肩靠着肩傻笑。
这回不一样,谢逢春直接领了人进厨房,两人位置换了个,轮到叶青坐在灶口烧火,他来做饭。
呲~,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下了锅,翻炒间浓郁的肉香,霸道的沾染厨房的每一处。
“火大些”,伴着油脂噼啪作响,谢逢春的声音穿过蒸腾的锅气,传入叶青的耳朵,鲜活、明快。
他抬起铁钳,撩开聚成一团的稻草,许多小火团燃起聚集成了大火团,烧的旺旺的,抬头时见谢逢春扔进去一碗切碎成菱形的白菜片。
“猪肉炒白菜?”两人默契的没有提起方才的见闻,多扫兴呀。
谢逢春摇了摇头,“猪肉白菜炖粉条。”
这种吃法在南方见得不多,“是北方菜?”
“你吃过?”谢逢春原想着这里应该没有才是,在他原来的世界中,这道菜是从西南传到了北方,经过改良后变得更加美味,而后得益于现代发达的交通和网络,使得这道菜的做法家喻户晓,是家家户户都会做来的美味菜肴。
“吃倒是没吃过,”叶青将大火转为中小火,“有次去北方做任务,在贪官的餐桌上见过,当时还想这菜闻起来挺香。”
那时叶青刚用过餐没多久,闻着菜香又觉得饿了,险些导致他差点没有心情杀人,原本想做完任务可以去酒楼点一份,可惜酒楼里没有,后来身后的尾巴们紧追不舍,他也没能找到贪官府上的厨子,一气之下,将尾巴都扫除了。
谢逢春听着有些心疼,“以后你去杀人,我去学艺,等到了家,我单独做给你吃。”说话间,他动作不停,又撒了些调料,盖上锅盖。
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好看的人即便是做菜,也带着独有的韵味,看一眼不够,看上一辈子才够,叶青痴痴笑了起来,“好!”
谢逢春也笑了。
炖煮期间,叶青拿回来的盒子放在砧板旁,他以为是从山里带来的食材,结果打开一瞧是半个欺霜花,顿时笑了,“这花我吃着没用,你尝尝吧。”
烧火的人抬头摊开手,上面都是蹭上的烟灰,谢逢春捧着盒子,绕过灶台坐在叶青身边,亲手掰下一片花瓣喂到他嘴里。
透明花瓣约有一指长,映着灶火染上一层霞雾光晕,随着火光忽明忽暗,如丝线的脉络挂上橙色荧光游走在变为水红色的花瓣中,叶青觉得自己吃的不是花,而是宝石雕刻成的珍品,一口咬下,没有想象中崩掉牙的情况,口感像是胶质凝结成的皮冻,微微弹牙,味道微甜带着清香,整体像是一道精致甜品。
花瓣入喉化作清爽的气流遍布全身,清除了来回山中的些微疲惫,叶青忍不住靠在肩膀眯起眼睛,连连点头,“好吃!”
“剩下的留给你当零嘴。”边说,边将盒子盖上,“现在吃多了顶饱,等吃完饭再说。”
说到饭,叶青蹭了蹭他的肩膀,“你做的更好吃!”
愉悦的情绪蔓延在胸腔,谢逢春情不自禁在他发上落下轻轻一吻,然后拍了拍肩上人,让他坐直了身子,他得起身了。
掀开锅盖,大团的热气腾腾升空,白菜清甜的汁水冲淡了肉香的腻,将泡好的粉条放入,大火转中火,汤汁咕嘟嘟翻滚,粉条逐渐膨胀,他动作迅速的搅拌着防止粘黏,随着一声,“灭火。”
叶青期待已久的猪肉白菜炖粉条出锅了。
在久远的记忆里,这道家常菜和冬天也是相连的,寒冬腊月的天气,嗦着热乎乎的粉条,闷一口有菜有肉的米饭,时光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落在此间世的碗里,对面的叶青,腮帮子鼓囊囊的,因味蕾被满足频频点头,马尾在身后微微晃动,谢逢春没有发现的是他的眼睛也逐渐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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