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书钰的身体是公子哥,被娇养惯了,没吃过这么粗糙的饭食。
以前在府里,光是吃个蒸鸡蛋,就有各种讲究。
譬如会挑些肥美的秋蟹,和鸡蛋黄一同烹制,做蟹黄蛋,口感极为鲜美。还有将鸡蛋液搅拌后,将浮末撇去,在里面放入松露,细火慢蒸,蒸出的松露蒸蛋极为滑嫩。
这些天赶路虽然辛苦了些,吃得不比府里,但那两个杂役领了这个活计,手上自有大把银钱,便好吃好喝了一路,阮书钰也能跟着吃了一路。
所以邻家少年猎户的好意,阮书钰只能心领了,要不是今日饥饿,他都咽不下去。
他只觉得自己的嗓子眼变细了,要嚼多下才能咽下这口饭菜。再加上手上涂了草药,更是小心翼翼的地抓着筷子,吃得也就更慢了。
季凌见对面少年吃得慢,便知道他吃不惯这些粗茶淡饭。
他想着明日拿点野物,和林家换点鸡蛋回来,鸡蛋在村里,是极为美味之物,阿钰应该能吃得下。
臻儿坐在桌前,摸着自己的小肚子道:“阿兄,今日的饭食好好吃。”
阮书钰见这么难吃的饭,小臻儿却吃得极为美味,不由得唾弃了一番自己娇生惯养的身体。
想到菜里的食材都是好的,阮书钰便笑眯眯对臻儿道:“明日我做更好吃的给你。”
臻儿语气轻快,透着惊喜:“真的吗?还有比这更好吃的?”
“真的,明日你就瞧好了。”
季凌听一大一小在那说着,有些疑惑地看向少年白嫩涂着草药的手,暗道,阿钰怎会做饭食呢?
即使他不是富人家的公子,但也在县里见过那些穿着绫罗绸缎的少爷,哪次出门不是前呼后拥的,一大堆下人跟着伺候?
哪有会做饭食的小公子?
他欲言又止,怕这从未干过活的小公子糟蹋了粮食,但见一大一小都欢喜不已,也没出言扫兴。
饭后,阮书钰打了水,想要给自己洗漱一下,正要拿着棉巾沾水时,见自己手上的草药犯了难,便拿指尖别别扭扭地拧了水。
季凌收拾完桌上和灶台,转身就见阮书钰咬牙切齿的,如玉的指尖泛红,正艰难地拧着棉巾,便过来帮他拧干水。
“阿钰,你的手这几日都不可碰水,你要用水的话,唤我一声便好。”
阮书钰点头,见季凌将棉巾递过来,连忙将脸凑了上去。
少年细白的脸上散落着大小不一的红斑,这会已经有了些红肿,季家也没有草药治这红斑,只能让它自行消散。
季凌看着,心里有些叹息,不知道关府为何,要将这样一个娇养长大的富贵公子,打发到这穷乡僻壤中。
这样眉目如画的小公子,理应在膏腴享乐之地精养着,就像一朵名贵的花、一块精致的玉,只该在锦绣堂前接受万千宠爱,不应在这荒僻的乡村中默默无闻地度日。
这里的贫困和粗鄙,与他如此格格不入,实在令人感到几分惋惜。
“阿凌,怎么了?”
享受着季凌给他细细的擦脸,阮书钰没有一点不好意思,毕竟在关府那些日子,他被照顾习惯了。
八个丫鬟照顾他,让他真正过了几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奢侈生活。
只是季凌擦着擦着,就看着他的脸出神,他有些纳闷。
“无事,只是见你脸上起了红肿,多看了几眼。”季凌回过神,语气变得极为柔和。
臻儿已经困倦不堪,在旁边端着木盆,打了盆水,自己坐在小矮凳上洗脚。
此时还带着残冬的寒意,季凌早在煮好饭后,便在灶上热了一陶锅的水,所以臻儿泡了会脚后,揉着眼睛道:“我去睡了。”
“嗯。”季凌就着小臻儿的洗脚水,又添了些热水,也脱了鞋洗脚。
阮书钰将洗脸的水倒在屋外,换了洗脚的铜盆,打了盆水,坐在猎户旁边,脱了自己的长靴泡脚。
好在他脚不臭,否则难免有些丢脸了。
阮书钰的脚也极白,薄薄的肌肤透着玉一般的光泽,季凌目光不自觉地多停留了一会。
两人虽然今日刚认识,但却像是相识了很久一样,此刻坐在一处,聊着些家里长短,场面倒也温馨。
阮书钰见季凌长得不似楚人,此刻和他熟了些,也不见外,便问:“阿凌,我见你长相似乎与楚地百姓不同,不知你祖上从何处而来?”
季凌微微一顿,眼中流露出复杂的神色,他抬头望向屋外,像是在回忆什么。
此刻堂屋门大敞着,皎洁的月光洒在了院里,也给堂屋照得亮堂堂的。
月光同样穿门而入,轻轻铺洒在季凌的身上,勾勒出他俊朗而英武的轮廓,季凌面容还带着少年气息,身形却已是个强壮的成年人了。
阮书钰听他缓缓道:“我娘不是楚人,她来自西疆,那里的山川更为险峻,族人多与大漠为伴。她幼时随着我阿祖在清河村住下,从此在此处生根。”
阮书钰点了点头,心中一片了然。怪不得他觉得季凌的轮廓深邃而立体。不过又想起阿凌说过,家里现在只有他兄弟二人,心下有些忧伤。
两人洗漱过后,阮书钰便先上了床榻,轻轻地躺下。季凌随后将堂屋的门关上,因天气寒冷,乡户人家的窗子都被茅草封死了,因此关了屋门后,屋内顿时陷入了一片漆黑。
然而,这片漆黑却丝毫无法阻挡季凌的步伐。他在这个家中生长了十几年,对家里的摆设了如指掌,每一处角落都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季凌走得稳健而无声,动作轻盈而从容。他在黑暗中径直走向里屋,脚步不曾有一丝停顿。季凌并未将里屋的门阖上,他心中思忖着,阮小公子初次来到这乡野之地,不知是否能安然入睡。
他在床边躺下,思绪却飘到了堂屋躺着的阮书钰身上,耳边只听见小公子均匀的呼吸声,鼻间嗅着似有若无的幽香,他闭上眼睛,身心放松,很快睡了过去。
第二日,天还未亮,季凌就起了,看了一眼睡在外屋的小公子,见他缩在厚实的棉被里睡得正香,脸上红肿消退了不少,便放下心,轻手轻脚地出了门,在院子里打拳。
阮书钰昨夜睡得很香,毕竟之前十几日都在赶路,夜间在客栈睡觉也睡不踏实,客栈都是木质结构,隔音效果不好,让他很难睡好。
季家本就僻静,家里也没养鸡,所以直到大天亮,他才在刺眼的阳光中睁开了眼睛。
醒的时候还一阵恍惚,盯着眼前的茅草屋顶发呆,直到眼角余光瞟到一个孩子在看他,这才猛地坐起。
“钰哥哥,你睡了好久。”
臻儿一早醒来,麻溜地穿好衣物,跑出来找他的钰哥哥,结果见他钰哥哥睡得正香,他兄长打好了拳,进屋要煮朝食,让他不要吵醒阮书钰,他便一直在旁边乖乖等着。
阮书钰没见到季凌,边穿衣物边问臻儿:“小臻儿,你哥哥呢?”
臻儿指着外面,“哥哥在外面劈柴呢。”
季凌在外面劈柴,他师兄封不寒这会上门来了。
封不寒和季凌一样,也是猎户,季凌是因为爹娘去得早,家里剩下的一亩田养不活兄弟二人,别无他法,才去拜老封爷为师,做了在山林中和野兽搏命的猎户。
老封爷家里只有祖孙二人相依为命,祖孙二人都是心善之人,平日里对季凌兄弟多有照顾。
封不寒进了院子就问:“我听说你家隔壁来人了?”
季凌道:“对,怎么了?”
“没什么,我阿爷让我过来看看。你们兄弟二人住得僻静,他老人家不放心,见你家隔壁住了人,让我过来问问,别住了恶人,让你们兄弟受了委屈。”
封不寒的阿爷早年和关家打过交道 ,不管是关老头还是他儿子关老七,都不是什么好人,以前季凌的爹娘和善,很是受了些委屈。
听到关家草屋住了人,他一大早便打发孙儿过来看看。
阮书钰听到外面的交谈声,便走了出来,他虽然现在会穿这层层叠叠的古装,但穿得不熟练,因此走到屋外才穿好,反正家里都是男人,也不需要避讳。
若季凌娶了妻,他恐怕要注意点。
不,如果季凌娶了妻,他都不可能借住在人家家里。
封不寒正说着,目光略微偏向季家石屋的方向,就见一个衣衫不整的少年缓缓走出,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他柔和的轮廓。少年相貌极为貌美,肤色白皙,黑发微微凌乱,宛如从画中走出的仙人。
他长在乡间十八年,哪里见过这等精致人物,一时间有些呆住了,忘了即将要说的话,眼睛紧紧盯着那少年。
阮书钰一出来,就见到一个比季凌大几岁的陌生少年,身材极为高大强壮,比高挑的季凌还要高半头,一身猎户装扮,手臂上鼓鼓的肌肉几乎透出衣衫。
这个年长些的少年,气质与季凌极为相似,都带着山间野性,只是其眉宇间隐约透着邪气,他暗想:此人若是沉下一张脸,定会让人瘆得慌。
二者虽相貌不一,但瞧着气质像是亲兄弟,只是季凌虽然话不多,看上去生人勿近的样子,其实人非常温和,很好相处。
不知为何,这个陌生少年眼睛如鹰隼一般,视线充满侵略性,紧紧锁定着阮书钰,似乎要将他生吞活剥一样,让他有些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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