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拿了些细盐来漱口,洗完脸之后,他拿过那个有些破口的釡,想用来烧一些热水。
这家里没有真正意义的灶台,只有几块泥砖堆叠在一起的简易灶台,一不小心还会被推倒的那种。
奈何这口釡实在太小了,根本放不下去,闵希就对照着这个灶台,自己搬砖过来搭了一个。
然后轻轻地将釡放下去,并没有歪倒,他不由得有些开心,事情成功了一半!
他往釡里面装了水,再小心翼翼放下去,釡里面的水也没有倒出来,他松了口气。
四处开始收集柴火,准备烧水。
家里没有火种,但是钻木取火,他是知道的。
他挑了两个木头,一根大的放在下面,一根小的捏在手心里,用来钻木。
他提了一口气,就开始钻木了,他没有钻过,心里很没底,不敢相信钻木就能使这么大的木头烧起来。
不过不管怎么样,今日他都不要再过一个没火的日子!
他双手包裹着细小的木棒来回搓动,开始了漫长的钻木取火之旅。
傅言深离开家,心里面一直不甚安宁,早上买了两个包子吃,心里想着前日到那后娘家里闹了一天,又揍了二流子,昨日新婚人多他们没有上门来闹,今日不知会不会来闹?他媳妇一人在家,可怎么面对那刁蛮之人?
连带扛麻袋时也是心神不宁。
最后打定主意,早点回去,到三十文,不,到二十来文就回去。
家里面,闵希手臂都酸了,掌心都疼了,底下的木头被钻出了一个洞,没有起火的痕迹,但是木头确实热了。
他抽抽鼻子继续努力,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木头开始冒烟,他干劲十足,等到手臂完全使不上劲来,那木头根本没有一些要起火的念头!
他惊呆了,气恼地将木棍一丢,馒头没热着,还要饿死了!
他气鼓鼓地回房,拿起那个冰冷的馒头狠狠咬了一口,差一点没把自己噎着,赶紧拿着碗到院子里打了些冷水喝。
冷馒头就着冷水吃,这就是农家生活了。闵希竟觉得还是有些不错的。
有空还是得打听一下修新房子得多少钱,他可不要天天困在家里等傅言深回来。
这个馒头着实有些结实,闵希吃了一半又灌了些水,就有些吃不动了。突然想到昨日放在墙上的那一块肉,他想去看看被小猫吃掉没有。
如果吃掉了,他也可以请小猫吃些馒头。
他绕过破败的连廊往正院那边走去,走到墙边那块肉早已没了,他看看四周也没看到肉掉在地上的痕迹,应该就是被小猫吃掉了。
闵希有些开心,掰了些馒头碎放在墙上面。
转身往回走了两步,他又回头看那墙壁,心想他都不知道小猫是什么时候出门觅食的。
于是他在路上隔段距离就撒一些馒头碎,一直引到他们所住的东厢房,如此,小猫来他就知道了。
他自己一人在这里好生无聊,有只小猫陪陪也好呀。
撒完了馒头碎,一只馒头也消耗得差不多了,他将最后一点塞入嘴里,洗洗手,进房里去收拾自己的嫁妆。
所谓的嫁妆,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日常用品,别的啥也没有。
唯一有些特别的是年幼时母亲带他玩的一个印刷玩具。
他将这小玩意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再看其他的。
他连首饰都没有,就衣服鞋子以及棉被,几匹绵布,还有一些绣花的针线,都是些不值钱玩意。
闵希看着那几匹绵布,有了个主意,这东西并非不能卖!
毕竟嫁妆太少,那位权贵在场看到也不好,他之前的衣物都陪嫁过来了,当时许夫郎就在旁边看着的,看到确实没什么值钱玩意这才放行。
许夫郎都当家五六年了,什么值钱东西都早被搜刮了去,闵希平日在府中穿的也并不比那些家仆强多少,也就那么一两套可以穿出门装装体面的衣裳。
不过虽是如此,他也是有足够衣服穿了,到时就将这几匹棉布卖了吧,不知道能换多少钱。
抱着这些布匹,他心中有些欢喜。
这可都是白花花的银两,他小心地将布匹收入衣柜中,可不要搞脏了,等夫君回来再跟他说卖布的事情。
想了想,他又去收拾了一下夫君的东西,他夫君的东西基本就是衣物跟书本,旁的东西几乎没有。
他收拾了一遍书,可以相信他夫君原本只是个正经的读书人,那些风花雪月的书,他是一本没有。
他看到了夫君的文书,夫君已经通过了县试府试,距离秀才也就只差一个院试了。
不过……
他突然想到什么,他夫君现在好像没有在学习,而是在为生活而奔波。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院试在六月就要开始了!
现如今五月初,他的夫君一点都不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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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隔壁种田文,已开《山村哥儿有个野男人》
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
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
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
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
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
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
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
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
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
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
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
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
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
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
片缕未着,无处遁形。
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
男人对他很好,叫他宝宝,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负他,将他宠上天。
遇到男人前,他日子过得苦哈哈,大家说他丑不能生养,还欺负他。
遇到男人后,他脸色红润,肤白貌美,绫罗绸缎,穿金戴银,谁见了都要说一句: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哥儿!
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
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
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不出意外的话,受会产奶,就可能少一点,只够老攻喝这样子(根据不知道靠不靠谱的研究表明,男人就是会产奶的)
攻受到京城的剧情可能很少,在村里面当村汉的剧情比较多。
开始写了,以正文为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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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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